后记(第3/10 页)
顺带说一下,我不但是路遥的粉丝(《平凡的世界》作者),也是王小波的粉丝(《时代三部曲》作者),这两位的大作,在我认为,是绝对的经典,风格完全不同,但一样的天纵奇才,才华横溢,令人高山仰止。没有看过的朋友们不妨去看看。但声明一点,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下的,可能不会喜欢。所以路遥先生和王小波先生的名字,诸位能够在《衙内》里看到的。
正是因为对王小波先生的“盲目崇拜”,令得《衙内》在创作之初,犯了网络小说的一大忌讳--第一人称。
对,《衙内》最开始的三百三十二章,就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这一点,本书的老读者都清楚。
原因已经说过了,我那时对网络小说的创作方法,没有一点经验。自以为王小波先生用第一人称写书,能够如此打动人心,那么我用第一人称写书,应该也没有问题。我忘记了一点,那就是我与王小波先生之间,笔力的差距。他能这么拽,我不能所幸我做了一个十分正确的选择,我选择在起点开始我的网络小说写作!
当时我可是根本不知道,起点是最大的原创站。
很明显,我如果是在其他站写《衙内》,这本书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大环境能够决定很多东西。起点拥有全国最大的网络文学读者群,这是基本的前提。
第一人称令得《衙内》失去了很多的读者,影响至今。我不谦虚地说,如果不是第一人称的问题,现在本书的订阅数,应该会多两成以上。
幸好在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之下,我坚持过来了。
事实上,这两年里,我一直都在不断地修正我的写作方式,不断地总结原因,分析得失。我以前就是做这个工作的,凡事必须总结,必须分析,以便提高。不然就会被炒鱿鱼。现在对起点的规则比较了解了,对网络文学竞争残酷的现状也比较了解了。越是了解,我就越是觉得侥幸。竟然,在这样残酷的竞争之中,一个新手,用第一人称写书,也能够当饭吃我自己分析,这中间有一个很大的原因,那就是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倾注了自己的感情,换一句话来说,我是很用心的在写,写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和感受。而不仅仅是在码字。虽然明知是乌托邦,也当做心中的理想而写。
有一些读者,很少的部分,似乎对馅饼写的某些章节,很不认同,有“拍马屁”的攻击之语。以前馅饼的答复是形势格禁,不得不然。其实不是这样的,我那是为了节约时间,不想长篇大论的说道理。真实的原因是,这是我心中的理想啊我希望,我渴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管理团队,这样子去做啊。所以我才这样写我很不幸,能够分清现实和小说的区别。若是就此生活在我自己的小说之中,该有多好呢另外,之所以很多读者愿意支持馅饼,我想还和我的敬业精神有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