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天文下(第1/7 页)
○月五星犯列舍
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天王位,王者恶之。”六月甲申,太白昼见。案刘向《五纪论》曰:“太白少阴,弱,不得专行,故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经天则昼见,其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王;强国弱,小国强。”是时孙权受魏爵号,而称兵距守。其十二月丙子,月犯心大星。占同上。五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占同上。又岁星入太微逆行,积百四十九日乃出。占曰:“五星入太微,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一曰:“有赦至。”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六年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至壬申,兴岁星相及,俱犯右执法,至癸酉乃出。占曰:“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又曰:“月、五星犯左右执法,大臣有忧。”一曰:“执法者诛,金、火尤甚。”十一月,皇子东武阳王鉴薨。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四月,征南大将军夏侯尚薨。五月,帝崩。《蜀记》称明帝问黄权曰:“天下鼎立,何地为正?”对曰:“当验天文。往者荧惑守心而文帝崩,吴、蜀无事,此其征也。”案三国史并无荧惑守心之文,疑是入太微。八月,吴遂围江夏,寇襄阳,大将军宣帝救襄阳,斩吴将张霸等,兵丧更王之应也。
明帝太和五年五月,荧惑犯房。占曰:“房四星,股肱臣将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将相有忧。”其七月,车骑将军张郃追诸葛亮,为亮所害。十二月,太尉华歆薨。其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六年三月乙亥,月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寅,太白昼见南斗,遂历八十余日,恒见。占曰:“吴有兵。”明年,孙权遣张弥等将兵万人,锡授公孙文懿为燕王,文懿斩弥等,虏其众。青龙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青龙三年三月辛卯,月犯舆鬼。舆鬼主斩杀。占曰:“人多病,国有忧。”又曰:“大臣忧。”是年夏及冬,大疫。四年五月,司徒董昭薨。其五月丁亥,太白昼见,积三十余日。以晷度推之,非秦魏,则楚也。是时,诸葛亮据渭南,宣帝与相持;孙权寇合肥,又遣陛议、孙韶等人淮沔,天子亲东征。蜀本秦地,则为秦魏及楚兵悉起矣。其七月己巳,月犯楗闭。占曰:“有火灾。”三年七月,崇华殿灾。三年六月丁未,填星犯井钺。戊戌,太白又犯之。占曰:“凡月、五星犯井钺,悉为兵灾。”一曰:“斧钺用,大臣诛。”七月己丑,填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填星入井,大人忧。”行近距,为行阴。其占曰:“大水,五谷不成。”景初元年夏,大水,伤五谷。其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在尾,历二百余日,恒昼见。占曰:“尾为燕,有兵。”十二月戊辰,月犯钩钤。占曰:“王者忧。”四年闰正月己巳,填星犯井钺。三月癸卯,填星犯东井。己巳,太白与月加景昼见。五月壬寅,太白犯毕左股第一星。占曰:“毕为边兵,又主刑罚。”九月,凉州塞外胡阿毕师使侵犯诸国,西域校尉张就讨之,斩首捕虏万计。其年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景初元年,皇后毛氏崩。
景初元年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占曰:“将军有忧。”其七月,司徒陈矫薨。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其七月辛卯,太白昼见,积二百八十余日。时公孙文懿自立为燕王,署置百官,发兵距守,宣帝讨灭之。二年二月己丑,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五月乙亥,月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案占曰:“王者恶之。犯前星,太子有忧。”三年正月,帝崩。太子立,卒见废。其年十月甲午,月犯箕。占曰:“将军死。”正始元年四月,车骑将军黄权薨。其闰十一月癸丑,月犯心中央大星。
少帝正始元年四月戊午,月犯昴东头第一星。十月庚寅,月又犯昴北斗四星。占曰:“月犯昴,胡不安。”二年六月,鲜卑阿妙儿等寇西方,敦煌太守王延破之,斩二万余级。三年,又斩鲜卑大师及千余级。二年九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北星。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占曰:“有钱令。”一曰:“大臣忧。”三年三月,太尉满宠薨。四年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钱各有差。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是月,宣帝讨诸葛恪,恪弃城走。五年二月,曹爽征蜀。五年十一月癸巳,填星犯亢距星。占曰:“诸侯有失国者。”七年七月丁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左将军死。”七月乙亥,荧惑犯毕距星。占曰;“有边兵。”一曰:“刑罚用。”九年正月辛亥,月犯亢南星。占曰:“兵起。”一曰:“将军死。”七月癸丑,填星犯楗闭。占曰:“王者不宜出宫下殿。”嘉平元年,天子谒陵,宣帝奏诛曹爽等。天子野宿,于是失势。
嘉平元年六月壬戌,太白犯东井距星。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四月辛巳,太白犯舆鬼。占曰:“大臣诛。”一曰:“兵起。”二年三月己未,太白又犯井距星。三年七月,王凌与楚王彪有谋,皆伏诛,人主遂卑。
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夏五月,日北至,荧惑逆行,入南斗。秋七月,犯魁第三星而东。《汉晋春秋》云“逆行”。案占:“荧惑入南斗,三月吴王死。”一曰:“荧惑逆行,其地有死君。”太元二年,权薨
,是其应也,故《国志》书于吴。是时,王凌谋立楚王彪,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以问知星人浩详。详疑有故,欲悦其意,不言吴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凌计遂定。
嘉平二年十二月丙申,月犯舆鬼。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东井。五月甲寅,月犯亢距星。占曰:“将军死。”一曰:“为兵。”是月,王凌、楚王彪等诛。七月,皇后甄氏崩。四年三月,吴将为寇,镇东将军诸葛诞破走之。其年七月己巳,月犯舆鬼。九月乙巳,又犯之。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占曰:“臣有乱。”四年十一月丁未,月又犯鬼积尸。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占曰:“群臣有谋,不成。”庚辰,月犯箕星。占曰:“将军死。”七月,月犯井钺。丙午,月又犯鬼西北星。占曰:“国有忧。”十一月癸酉,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正元元年正月,镇东将军毋丘俭、扬州刺史文钦反,兵俱败,诛死。二月,李丰及弟翼、后父张缉等谋乱,事泄,悉诛,皇后张氏废。九月,帝废为齐王。蜀将姜维攻陇西,车骑将军郭淮讨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