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第7/15 页)
我在一种痛苦的期待中等待回音。似乎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终于等来了回信。
是的,居然来了回信。虽说这看来不切实际,可我的确收到了拉朗德夫人的回信,我所崇拜的美丽而富有的拉朗德夫人的回信。她的眼睛,她那双漂亮得惊人的眼睛,没有辜负她高贵的心灵。像她那样一个真正的法国女人,她服从了她理智的坦率指令,服从了她天性的强烈冲动,因为她鄙视世俗的假装正经。她没有对我的求婚不屑一顾。她没有让自己躲避在沉默之中。她没有把我的去信原封不动地退回。她甚至用她的纤纤玉指亲笔写给我一封回信。信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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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不能像应该的那样用贵国优美的语言写好此信。这是因为我最近才来贵国,还没有机会学好英语。
在为此辩护的同时,我现在想说,唉!辛普森先生真是猜得太准了。我还需要说什么吗?唉!我是不是已经多嘴了?
欧仁妮·拉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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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封心地高尚的回信吻了无数遍,而且当然因它之故而有过上千种我现在已不记得的其他痴言痴行。塔尔博特还不想回来。天哪!要是他能稍稍想到他的离去给他的朋友带来的痛苦,难道极富同情心的他还不想立即飞回来拯救我?然而他还没回来。我去了信,他回了信。他被急事耽搁,但很快会回来。他在信中求我不要急躁,劝我控制住自己的激动,读点轻松读物,别喝比白葡萄酒更刺激的饮料,并且要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个白痴!即使他本人不能回来,可他为什么不能动动脑子,在信中给我附寄一份引见信呢?我再次给他写信,恳求他马上寄一份引见信给我。可这封信被那位仆人退回,信封上用铅笔写着如下签名附言。那条恶棍已经去乡下和他的主人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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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离开S,去处不明,没说去什么地方,也没说啥时回来。所以认为最好把信退回,因为认识你的笔迹,并知道你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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