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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中的人(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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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中有许多穿得漂漂亮亮的家伙,我一眼就看出他们属于每个大城市都少不了的第一流的扒手。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观察这些家伙,发现很难想象他们怎么会被真正的绅士们误认为是绅士。他们的袖口宽大得过分坦率,这本该使他们一下就原形毕露。

我曾多次描写过的赌徒也很好辨认。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服装,从铤而走险的骗子恶棍穿戴的丝绒背心、杂色围巾、镀金表链和过分精致的纽扣,到谨小慎微的牧师穿的朴素得不容人起丝毫怀疑之心的教服。识别这些人凭的是他们因酗酒而显得麻木的黝黑脸庞、朦胧而浑浊的眼睛和苍白而干瘪的嘴唇。此外他们还有两种我通常能据此辨认出他们的特征:一是他们说话时小心谨慎的低调,二是他们的拇指太经常地以直角与其他指头分开。在与这些骗子的交往中,我常常注意到他们虽说习性稍有不同,但毕竟还是一丘之貉。也许可以把他们称为一群靠耍小聪明过日子的绅士。他们诈骗的对象似乎分为两类,一类是花花公子,一类是当兵的。前者的主要特征是蓄着长发,满脸微笑;后者的主要特征是身着军装,横眉竖眼。

降到我们称之为上等人的尺度之下,我发现了一些值得我思索的更阴暗更深刻的主题。我看见闪着敏锐目光的犹太商贩,他们的每一个面部特征都只呈现出一副奴才相;我看见身强力壮的职业乞丐瞪眼怒视比他们更名副其实的同类,而那些同类仅仅是被绝望驱赶到街头来获取博爱。我看见一些身体虚弱、面容苍白的病者,死神离他们已只有咫尺之遥,他们侧着身子蹒跚在人群之中,可怜巴巴地望着每一张脸庞,似乎在寻求一种偶然的慰藉,寻求一种失落的希望。我看见一些质朴的年轻姑娘,干完长长的一天活后正回她们没有欢乐的家,她们悲愤地躲避歹徒恶棍的盯视,而实际上她们甚至连更直接的伤害也没法避免。我看见各种类型各种年龄的街头妓女,她们那种袒胸露臂的女性成熟之美使人想到卢奇安笔下的那尊雕像,表面是帕罗斯岛的白色大理石,里边却塞满了污泥烂淖,一群华丽衣裙包裹的令人作呕而无可救药的麻风病患者,一群用珠宝首饰和白粉红脂掩盖皱纹、做最后一番努力要留住青春的老太婆;另外还有一些体形尚未发育成熟的女孩,但她们已在长期的卖俏生涯中成为搔首弄姿、卖弄风情的老手,正雄心勃勃地要在这伤风败俗的行当中与她们的老大姐们并驾齐驱。我还看见许多难以形容的酒鬼,其中有些人衣衫褴褛,偏偏倒倒,口齿不清,他们往往满脸青肿,两眼无光;有些人身着肮脏但还成套的衣服,步履踉跄却依然昂首阔步,他们通常有色迷迷的厚厚嘴唇,有容光焕发的红润脸庞;另一些人穿着曾一度非常体面、现在也用心刷过的衣服,他们走起路来有一种稳实轻快却不甚自然的步态,但他们的脸白得令人心惊,眼睛红得令人胆战,而当他们穿过人群之时,他们发抖的手指会抓住每一样他们能够抓住的东西。除了上述几类人,我还看见卖馅饼的、搬行李的、运煤炭的、扫烟囱的、拉风琴的、耍猴戏的、卖艺的和卖唱的,以及各类蓬头垢面的工匠和精疲力竭的苦力,这所有的人汇成一股沸沸扬扬闹闹哄哄的巨流,使人觉得聒噪刺耳,目不暇接。随着夜色的加深,我对窗外景象的兴趣也越发浓厚;这不仅因为人群的属性起了实质性的变化(由于循规蹈矩的那部分人纷纷回家,街头优雅的身影渐渐稀少,而粗鲁的身影更加突出,黑夜从阴暗处带来各种丑恶),而且还因为刚才还在与残留的暮色相争的煤气灯光此刻已终于占了上风,在所有的物体上投下一阵阵绚丽夺目的光亮。所有一切都黑暗但又辉煌,就像一直被比喻为德尔图良风格的黑檀木。

灯光的强烈效果使我的目光只能局限于每个行人的脸;尽管窗前灯光闪烁非常急促,只允许我对每张脸匆匆瞥上一眼,但我在当时特殊的精神状态下,竟似乎能在那么短促的一瞥之间,从一张脸上读出一部长长的历史。

我就那样把额头靠在窗玻璃上,凝神细看街上的行人。突然,一张面孔闪进我的视野(那是一位大约65岁或70岁的老人的脸),由于那副面孔所具有的绝对独一无二的神情,我一下就被完全吸引住了。我以前从不曾见过哪怕与这种神情有丝毫相似的任何表情。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我第一眼看见那张脸时,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我想假若雷茨希[2]见到了这张脸,他一定会非常乐意把他作为他画那个魔鬼的原型。当我在那转瞬即逝的一瞥之间力图从那种神情中分析出某种意义之时,我脑子里闪过一大堆混乱而矛盾的概念:谨慎、吝啬、贪婪、沉着、怨恨、凶残、得意、快乐、紧张、过分的恐惧、极度的绝望。我感到异常的激动、震惊和迷惑。我暗自叹道:“那胸膛里书写着一部多么疯狂的历史!”接着我产生了一种想再看见他、更多地了解他的强烈欲望。匆匆穿上外套,抓起帽子和拐杖,我一头冲上大街,汇入人流,朝我刚才看见老人消失的方向挤去。经过一番磕头碰脑摩肩接踵,我终于看见了他的背影。我向他靠拢,紧跟在他的身后,小心翼翼地,以免引起他注意。

我现在有机会把他仔细打量一番。他身材又矮又瘦,看上去非常虚弱。他的衣着总体上又脏又破,但借着不时强烈闪亮的灯光,我发现他的亚麻衬衫虽说很脏,但质地精良;要么是我的眼睛欺骗了我,要么就是我真的从他那件显然是二手货的纽扣密集的长大衣的一个裂缝间瞥见了一颗钻石和一柄匕首。这一发现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紧紧跟着这老人,无论他去什么地方。

此时天色已完全黑下来,悬浮于城市上空的一层浓云密雾不久就化作了一场持续的大雨。这一天气变化在人群中产生出一种奇妙的效果,他们顿时陷入一场新的骚动,全部躲到一把把伞下。人群的晃动、推挤和嘈杂声比刚才增加了十倍。我对那场雨倒不很在乎,一种长期潜伏于我体内的热病使浇在我身上的雨水虽说危险但却令人感到几分惬意。我用一张手巾蒙住嘴,继续跟踪前行。老人用了半个小时费力地挤过那条大街。我一直紧跟在他身边,唯恐把他丢失。他一次也没有回头张望,因而也没有发现我在跟踪。不久他拐上了一条横街,虽然那条横街也人来人往,但不如刚才那条大街拥挤。这时他的行动有了明显的变化。他比刚才走得更慢,更显得没有目的,更露出几分迟疑。他毫无目的地忽儿走到街的一边,忽儿又走到另外—侧。街上行人依然很多,他每次穿过街道我都不得不紧紧相随。那条横街又窄又长,他差不多走了一个小时,其间路上的行人慢慢减少,最后降到了中午时分百老汇大街靠近公园那一段的行人密度——美国最繁华城市的人口与伦敦的人口相比也有天壤之别。第二次拐弯把我们带到了一个灯火辉煌、人声鼎沸的广场。一进广场,陌生老人又展现出他在大街上时的风采。他下巴垂到胸前,紧皱眉头,眼睛飞快地转动,扫视他身边的人群。他坚定不移地挤开他前行的道路。可我吃惊地发现,当他绕着广场走完一圈之后,他又转身开始绕第二圈。更令我惊讶的是他竟这样反反复复地绕着广场走了好几圈,有次他猛然调头时差点发现我。

他就这样在广场上消磨了又一个小时,当他绕最后一圈时,挡住他去路的行人比起他绕第一圈时已大大减少。雨下得很急,空气渐渐变凉,人们正在纷纷回家。他以一种急切的姿势钻进了广场旁边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沿着那条约四分之一英里长的僻街,他以一种我做梦也想不到如此年迈之人会具有的敏捷匆匆而行,这使我费了一番劲儿才把他跟上。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一个热闹的商业区,陌生老人似乎很熟悉那儿的方向位置,他又开始故伎重演,在一群群顾客和商贩中来来回回地挤来挤去。

在穿行于商业区的大约一个半小时中,我需要格外小心才能既跟上他又不被他察觉。幸好那天我穿着一双橡胶套鞋,走起路来可以没有一丝声响。他从一家家商店进进出出,既不问价也不吭声,而是以一种急切而茫然的目光扫视一切。现在我对他的行为更是大为惊异,下定决心要一跟到底,直到我对他的好奇心多少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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