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2/6 页)
两位大城市的专栏作家在卡明斯19那招天罚的小诗《野牛比尔》中,发现了一个标题:……你喜欢你的这个蓝眼睛的男孩吗,死亡先生?
是什么人,可能是克劳福德吧,将这句引文贴到了案卷封皮的背面。
比尔绑架年轻女人的地点与他抛撒她们的地点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
有的案子中,尸体被及时发现,警方得以准确地确定死亡的时间,这时警方又了解到了凶手干的另一件事:比尔要让她们活着留一段时间。这些受害人要在她们被绑架一周到十天后才死,这就意味着他得有个留她们的地方,有个地方可以秘密地干活儿。这也意味着他不是个游民,而更像是一只活板门蛛——筑巢于土,居于洞中,洞口有可开闭之盖。他有自己的窝。在某个什么地方。
这比任何别的事都使公众感到恐怖——明知要杀她们,却还要先将她们扣留一周或一周以上。
有两名是被吊死的,三名遭枪杀。没有证据表明她们死前遭到强奸或肉体伤害,验尸报告也没有任何“具体的生殖器官”受伤的证据记录,不过病理学家又强调,如果尸体腐烂得比较厉害,这样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确定的。
所有的被害者被发现时都是裸体。在其中两起案子中,在受害人家附近的道路边发现了她们穿在外边的几件衣服,都是在背部由下而上撕开一道口子,仿佛丧服一般。
史达琳还真的把照片全都翻看了一遍。从肉体上看,浮尸是死人中最不好处理的一种。这些死者也确确实实值得怜悯,在户外遭凶杀的人常常就是这样叫人可怜。受害人蒙受侮辱,经风受雨,还要遭世人漠然的眼光,要是你的工作允许你生气,你还真是要动怒。
发生在室内的凶杀案往往有这样的情形:有人见过被害者个人的一些讨厌行为,有的被害者自己就伤害过别人——打配偶啦,虐待孩子啦——这些人会聚到一起,私下里说,下场是死鬼自己找的。许多时候还真是自找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