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卫生院的悲剧:1980 年开封县命案之暗影(第3/4 页)
陈股长表示:“我完全同意熟人作案的观点。根据我们的调查,刘梅玲工作积极,与人和睦,作风上没有发现问题,经济状况也不富裕,所以奸杀、仇杀、图财杀人的可能性都不大。罪犯和死者如果不是十分密切的关系,深更半夜是决然叫不开她的屋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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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开始详细介绍群众座谈访问汇总的刘梅玲和孙景振的婚姻状况:刘梅玲和孙景振本是中学同班同学,初中毕业后,孙景振应征入伍,刘梅玲下乡插队。随后孙景振通过信件向刘梅玲求爱,两人于 1970 年登记结婚,并在 1971 年有了一个儿子,就是 “小强”。
但就在儿子出生后不久,原本对刘梅玲情浓意浓的孙景振突然变卦,此时已经是西安某公安机关 “军管” 会成员的孙景振毫无道理地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刘梅玲自然是坚决不肯,于是这事越闹越大,闹得十里八乡人尽皆知,一方坚决要离婚,一方坚决不肯离,这一杠就杠了两年多。
1973 年初,孙景振将刘梅玲叫到部队,要求她同意离婚,刘梅玲不从,于是两人就当着部队领导的面开始大吵,孙景振恼羞成怒就要动手行凶,被他的上级领导喝止,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并关了一天的禁闭反省。事后,孙景振写信给本家叔叔说:“我觉着活着没有意思,我准备犯罪……” 但最终因为顾及自己的前途,还是没有胆子动手。
1978 年,孙景振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某公社当团委书记,但依然坚持要和刘梅玲离婚,为达到离婚的目的,隔三差五的对妻子实施各种家暴,法庭多次调解均无效果。1980 年 4 月的某天,孙振景恶狠狠地威胁刘梅玲说:“再等你 20 天,你再不离婚我就杀了你,然后我伏法。” 然而,已经习惯孙景振家暴的刘梅玲早就对类似的威胁话语无感,根本不为所动。
但奇怪的是,1980 年 10 月开始,孙景振却主动和刘梅玲和好,不但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去她的宿舍过夜,每次都还给她带点蔬菜或者副食品。卫生院的一名护士说,刘梅玲曾经对她讲:孙景振对刘说 “每星期六晚上我来,一敲门你就开,别说话,敲门的记号为‘二一二一三’。” 刘梅玲说她觉得这个里面另有文章,并对这名护士说:“到时候要是真的出事,你知道我是咋死的。”
听完这些汇报,史尚局长陷入了沉思。种种迹象表明,孙景振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但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他决定立即对孙景振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同时继续搜集证据。他提出了以下几点指示:要求严密封闭现场,继续补充勘查;向地区公安处申请搜查令对孙景振的宿舍进行搜查;迅速查明孙景振和刘梅玲离婚的真正原因,会不会另有新欢,如果有,尽快落实证据;孙景振和刘梅玲定的那个暗号会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并加以利用,这点要深入详细查;时刻记住孙景振是一个有一定公安反侦察经验的人员,要将问题设想得复杂一些,充分考虑到可能的节外生枝,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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