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4/10 页)
对于用畜力牵引的炮兵而言,速度稍微慢些,时速4公里左右;至于骑兵,时速能达到20公里以上。当然,这种关联并不是一定的。例如在平原地带行军与在山区丛林地带行军,对速度的要求不可同日而语。
从察里津到西北冻原的所谓“叛匪首府”,乌萨斯第四集团军第六军的行军总里程约为四百八十公里,在留下充足空余后计划二十天内抵达。期间途径库尔斯克山岭,后者差不多位于起点与终点两端的中间位置。
在从察里津到库尔斯克的途中,地形多为平原和高地,道路平坦。三百五十公里的路程最多只需一个礼拜左右便可抵达目的地;然而从库尔斯克起,明明更短的距离,所花费的时间就要多得多。
因此,乌萨斯第四集团军第六军的全体官兵,从军长弗兰格尔伯爵,到参谋部的参谋和各师、旅、团主官,再到基层军官和士兵,在行军问题上都是在考虑进入西北冻原后有多麻烦。
可现实却完全出乎意料。还没走出察里津,麻烦就像影子一样怎么都甩不掉。
作为前期准备,泰拉保民军再度祭出了武工队,用这些小股力量渗入了帝国统治区的纵深。
这里的情况与西北冻原完全不同,乌萨斯北部的农村远比西北冻原复杂。因为这里实行的是地主监管下的村社制度,甚至还有许多是农奴制。
所谓地主监管下的村社,牲畜、农具、住宅、生产物私有,但土地归村社支配,定期在农户中间重新分配土地。地主是村社的“保护人”,负责监督和维护其土地范围内的秩序和安全,有权撤换村长或其他公职人员,有权向村社提议开除农民,直至将其驱逐出村社。未经地主允许,村社不得改变轮作形式和开垦空闲土地。
简而言之,这是乌萨斯以法律和行政手段形成的基层生产和行政单位。有着大量的农奴制残余。
为了给敌人制造困难,也因为这里暂时不会是根据地,各路武工队在这里采取了“走马点火”的招数——部队每到一处,立即开展“斗地主”、“分浮财”,粉碎地主民团武装,把地主和农奴主的财物和粮食分给贫农农奴,征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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