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节 谈判中止(第1/5 页)
谈判异常的焦灼。
大问题双方很容易达成一致,比如双方不再对对方进行不友好的军事行动,英军军舰不经过广州官方行动,不得擅自驶入珠江,清军不经过港英方面同意不得在九龙半岛进行部署,不得在香港进行任何破坏性行动,如果今后生任何投毒、绑架和暗杀类事务,均为民间刑事行为,若现属广府官方操纵,广府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从香港或西方出任何商船,均可自由停泊新安港口,双方官方不得已任何理由加以阻挠。任何洋人都可以在新安自由经商,新安官府不得进行任何阻挠。除正常税收之外,新安官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勒索商人。新安商人可以自由在香港进行贸易,双方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除正常税收之外,官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勒索。
简单来说,双方对于和平和贸易很容易达成一致,但是对附属细节则僵持不下。
最焦灼的是英国人不同意朱敬伦在新安设置厘局,不同意任何tj条约规定之外的税收,厘局只可以对中国商人进行抽厘,英国商人只会缴纳值百抽五的关税,以及关税一半的子口税,英国人认为关税税率一半的子口税已经代替了沿途所有的过口税收,若再抽厘金,等于重复纳税,对英国商人不公平。
老实说这个厘局才是朱敬伦最看重的,他在广州就取得了柏贵的支持,可以在新安设卡,但如果这个厘局只能抽中国商人的税收,无形中是对他财政收入的一大打击。
“你们应该明白,如果新安政府无法得到足够的财政收入,也就无法保证正常贸易的安全,长久来看,这才是双方商人最大的损失。”
谈判桌上,朱敬伦态度坚决的驳斥对方。
查尔斯不以为意略带讥笑道:“请恕我冒昧,我认为我们的商人即便缴纳了更多的税款,这些税款也未必能够用到保护他们贸易安全上来。我对贵国官府的行政效率十分怀疑。”
朱敬伦针锋相对:“我可以这样理解您的意思吗。如果我们能够保证将从贵国商人手中抽取的税款用到维护他们的贸易上来,你们就同意我们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