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要有文化(第3/5 页)
要给力呀,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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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说的不错,大宋刑律中,确实有‘恶逆’一条。”只见陈希亮一扫平日的沉默寡言,冷冷笑道:“但你知其一不知其二,我大宋以德立国,立刑不在罚,而在于教化迁善。故而有‘三纵’、‘三宥’之慎刑条例。”
侯氏懵了,她哪懂什么大宋刑法?方才说的那条罪名,都是陈希世一字一句教的,现在听说,还有什么‘纵宥慎刑’,自是两眼一抹黑。
陈希世也沉吟不语,《宋刑统》条文如海,除了老二那种要应试的,没事儿谁去细钻研?
“所谓‘三纵’是指老耄、幼弱、愚蠢犯罪,因考虑其行为能力,或免或减其罪。‘三宥’是指不识、遗忘、过失犯罪,因这类属于非故意犯罪,故减轻其刑。”正是因为知道此事的严重性,陈希亮才会连夜赶回来。一边赶路,他一边心里勾当着如何为三郎脱罪……他自然考虑过,是不是放低姿态,求侯氏放过自家三郎,但不让她断了状告三郎的心思,日后总是个隐患。
反复思量,他还是决定以强硬的姿态回击,叫侯氏知道这件事对谁都没有好处。于是打好的腹稿琅琅而出道:“我朝规定,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笃疾者,不加拷讯,流罪以下可以赎罪;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犯大逆、杀人等死罪可以上请减免,一般的盗或伤人也可以罚金赎罪。”
“我家三郎出生于景佑三年酉月,满打满算九岁零七个月,自然符合十岁以下减免条例;十岁以下的孩子,懂什么大宋律例,知道什么恶逆之罪?自然也符合无知犯罪减免范畴。”陈希亮言辞振振道:“虽然同是‘恶逆’,但‘殴击尊长’,自然要比‘谋杀尊长’要轻得多,只是判刺配充军。且到得公堂上,我自会奏请减免。大令必须为我上奏朝廷,当今官家乃是千古难逢的仁君,到时候必会宽宥我儿!”陈希亮大言不惭道。
“你怎么知道官家会宽宥?”陈希世终于忍不住出声道。
“因为我儿情有可原!”陈希亮一字一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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