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雍正与外国(第2/11 页)
蓝鼎元的看法代表了一部分官员的观点,但是雍正坚持康熙的路线,认为海禁政策宁严勿宽。蓝鼎元的说法固然有道理,但是他没有解决问题,怎么解决许多商人不回来这个问题,商人不归国家的税收就少了,这才是清廷禁海的真正原因。
雍正三年,福建省秋季欠收,第二年春又闹饥荒,许多地方出现抢米事件。沿海的一些官员借此再次提出开放海禁,以缓解饥荒。
福建巡抚毛文铨奏称:“往年开洋之时,有很多洋船到厦门,各省的商人都到厦门来贸易,税收多得不得了。可是海禁以来,几乎就没什么税收,恳请皇上开放海禁。”
闽浙总督高其倬也上奏:“福建这地方地狭人稠,没多少田地可耕种了,许多良民选择上梁山。开放海禁让他们出海贸易多好啊,富人可以当船主,贫穷的人可以当水手和舵手,一条船可以养活上百人并且还有余钱留给家属……”
在沿海官员的轮番上奏下,雍正终于松口了,同意了高其倬的要求,准许福建对外贸易,这一年是雍正五年,即1727年。不过,雍正是非常保守的,他开放福建的海禁后,仍然对其他省进行海禁。在颁布这项旨令的时候,雍正还为康熙解释,说康熙过去实行海禁是体恤百姓,怕内地的人民转徙到外地。
这次开放海禁还有限制条件,出海船只的省份有限制,出海的港口也有限制,只能在指定的港口出入,方便政府收税。同年,雍正又开放广东海禁。雍正七年,李卫上奏说,浙江和福建相邻,福建开放海禁,浙江商人肯定不舒服,可能会偷偷跟着福建商人一起进行海上贸易,干脆让浙江跟福建享受相同待遇吧,雍正遂同意开放浙江海禁。
开放海禁之后,雍正又作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出口船只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回。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来的,雍正也制定了一些特殊的政策:如果是因为账钱没有收清,可以到来年六七月回港;如果是被大风刮到其他省的,可以让该省的官员盖个印,说明情况后回籍;如果是被风浪刮翻没有证据的,可以找到幸存的乘客,或者邻近的乘客,了解情况后登记在册。如果故意捏造情况,推迟回港的船只,一定严加查办。
雍正还对那些逗留海外没有回国的人作出了类似赌气的规定:不准回国。本来,清政府的政策是允许海归的,但是几年以来,雍正发现坐商船回来的游子甚少。雍正感觉这些人不给自己面子,认为这些人都是不安本分的人,如果给他们自由,听任他们来去自由,这些人就更加没有顾忌,反正随时都可以回去,干脆在国外多待一段时间吧!所以,雍正限定了一个期限,逾期不回的人不准回国。
雍正还解释说自己的目的并不是逼这些人早点回来,就算他们全都回来,对国家又有什么好处呢?这些人在国外待那么久,想必是人伦丧尽,没有故国之情,这样的人回国之后,肯定有一大批奸淫邪恶之徒。雍正的这种看法当然毫无道理,无非是一种天朝上国皇帝的思维方式,他总觉得自己是天朝上国,自己统治下的百姓很幸福,大家都愿意在这里生活,如果逗留海外不归,是这些人出了问题,而从来没有想过是不是自己的政策出了问题,是不是统治过于专制。
控制别人、限制别人是雍正对人的一大特色,开放一个小小的海禁,居然有如此之多的限制。但不管怎么说,开放了毕竟是比老爹康熙更进步了,这也确实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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