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康熙的治国之道(第3/7 页)
经过询问才知道,五台县的知县担心太皇太后和皇帝来了以后,食用不够,所以从老百姓那里买了一些粮豆,并不是向百姓科派的。康熙深知地方官贪得无厌,往往借着机会搜刮小民,康熙严词说道:“知县从老百姓手中买的,未必尽信。朝廷的一切出行都由内廷解决,以后这些事情地方官不要再插手,不准再让老百姓准备什么。”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第一次南巡,临行前,康熙召来户部、工部等官员,晓谕他们:“朕出行的一切用度从俭,大家把一切要用的物品准备好,不要让地方官从民间派取,扰害百姓。”
始终把民生放在第一位,这是康熙治国的最大特点。他治国并没有什么新奇的花招,只是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真真切切地关心人民的利益,仅此而已。
<h2>重商节俭,德法兼顾</h2>
康熙跟一般封建帝王不同,他没那么仇视商业,他不仅没有看不起商业,反而认为商业自古就是一个社会不可分割的部分。
康熙曾说:“国家要和谐,必须做到四点:执政者全心执政为民,经商的人踏踏实实经商,务农的要勤勤恳恳务农,读书的要兢兢业业读书。这四种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互不侵扰,国家就一定能强大。”
康熙对工商业不仅没有贬抑,而且给予了支持。当然,其中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因为清朝初年,战争很多,为了缓解巨大的开支,商人做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战争期间,商人要缴纳的关税往往是最重的。在前期,康熙仍然对商人实行重税,没办法,经常要打仗,开支太大了。
平定三藩后,康熙适时改变了做法,他认为再这样下去,会让商民陷入困境,对国家有很大危害,所以决定革除弊政。具体做法是调低税率,并且禁止关卡勒索商人,让商人能够更好地经营和贸易。
为了给商人塑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康熙公布关税征收条例,如果出现勒索者,商人可以通过控告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私自征收杂税的官员,康熙表示严惩不贷。
康熙很早就意识到官商勾结的祸害,官商勾结会直接导致市场垄断,导致缺少背景的小商人经营困难,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也就是广大人民。清初,管理物价的机构是牙行,牙行后来日益变成盘剥商人的官僚机构。康熙正本清源,对牙行进行了改造,让牙行变成一个相对清廉的机构,为商人谋利,而不是祸害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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