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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四天:(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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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阅书无数、了解各种感情拉扯的詹二,恨铁不成钢的扼腕:“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都不送人家姑娘回家的吗?”

一点风度都没有!

那姑娘到底看上你什么了啊?她难道也和兰哥儿一样有眼疾?

絮果着急的拿出了随身的小本本,上面用炭笔写满了他们之前一路围观司徒淼谈恋爱时总结出来的不足之处,想要努力帮朋友在这段感情里变成更好的自己。好比:“那姑娘在路过簪子摊时,看玉兰花簪子的目光明显要比其他木簪久,你为什么不买给她?你缺这个簪子钱吗?你要是真缺,我给你出啊!”

絮果一边说,一边把他们事后买下的玉兰簪子一并放到了司徒淼的手上,他絮小郎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

“还有还有,你俩在逛泾河夜市第三个摊子到第七个摊子的时候,你怎么能让人家姑娘走在外侧?这要是被冲撞了可怎么办?”叶之初比较保守,相对更注重姑娘的安全与清誉。夜市上什么人都有,鱼龙混杂的,那就更要小心保护自己的女伴。

闻兰因没什么好提意见的,但不管谁说什么,他都跟着附和点头,活像一个捧哏,“对”、“没错”、“可不是嘛”。

少年们就这样如诸葛连弩一样,七嘴八舌地挑剔了一大堆有的没的,语速快得根本不给司徒淼任何插话的机会。一直到他们全说完了,才在最后汇成了一句话:“大师,你到底是怎么让人家姑娘答应和你一起逛街的啊,求求了,开个班吧。”

司徒淼:“……”

少年慕艾,人之常情。

虽然大启这些年越来越流行晚婚,但其实絮果他们在国子监里的同窗中,已经有不少都成亲了,或者在相亲、下聘的路上。他们五个也不知道为什么风水就这么不好,至今还是一个比一个寡。

叶之初听到这话,再忍不住,第一个站出来割席:“我可不是啊,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有未婚妻的。”

其他人:“!!!”你们特么说什么?

又是一个惊天大瓜,宛如平日暴雷,就这样在几个好朋友之间炸开。

不,詹二甚至怀疑起了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友谊,不会以前都是在假玩吧?不然为什么好友接二连三的爆出来感情,他们在此之前就像是完全没听过一样!

“因为我就没打算和你们说啊。”叶之初有些不好意思。

他订的是娃娃亲,对方的阿娘和他阿娘是手帕交。两位阿娘几乎是前后脚的怀了孕,她们的丈夫当时又同在一地当官,缘分属实不浅,就做了个口头约定,若生下来一男一女就结个娃娃亲。结果就是这么巧,还真是一男一女。

小时候的叶之初还和他的小青梅一起在雨天去踩过小水坑呢。

只不过叶之初后来要回国子监外舍读书,只能依依惜别了自己的小青梅,再后来他爹也高升回京,这对青梅竹马就再没能见过面。

闻兰因听到这里的时候,非常警觉地看了眼絮果,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絮果在老家也有个竹马呢!

絮果奇怪地看了眼突然靠近的兰哥儿:“嗯?”

叶之初的话已经继续了下去,没给絮果继续追究的机会。虽然叶之初和他的小青梅天各一方,但两家阿娘的交情却并没有就此断了,这些年一直常有书信来往,时不时还会给两个孩子说一些对方的近况。

本来家长们都商量好要让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见一面了,但正好赶上叶之初今年有意下场,就想着不如等他考完了再说。

叶之初之前没说,一方面是不好意思,另外一方面则是娃娃亲只是两家的口头约定,并没有真正下聘,双方家长都算是比较开明的,并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只想着先让两个孩子私下见一面,如果对彼此还算满意,那就再说下一步。如果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那就假装这事并不存在,对两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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