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东胡人对地理没有太明确的概念,他们可以准确的判断方向,追踪猎物追出去老远也能找到回家的路。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熟悉的草原之外,另一片草原的水源草场是什么情况。 不过只要齐人不骗他们,故意把不好的草场分过来,老灰狼觉得,匈奴人占据的这样广大的草原,总不能没有他们这些部落的安家之处吧。 打仗的收获没有了很可惜。不过他知道齐人自己的骑兵没有这么丰厚的赏赐,就像百夫长说的那样,应该是给客人的礼物,既然要搬过来做齐人,没有就没有吧,茶砖也很珍贵的,他自家那个小部落根本买不起几块。 而且没多久,他就作为自己家族的代表,被带去将来要筑城的地点看过了,着实不错。 这块原本被匈奴所占据的草原,其实就是后世所称的锡林郭勒盟偏南之所。要论适合农耕,其实并不如东胡占据的地方。东胡人占据的是一块宝地,水源和平原什么都不缺,后世竟成了粮食主产区。不过好地方都被大部族占领了,自发参战的老灰狼这些人没有好牧场,这才会对匈奴人的草原动心。 齐国与东胡关系还算可以,韩信并不想轻启战端,最终选择了在这里建城,方便将来再向西拓展。可惜,河套离得太远,只能暂时留给楚国了。 锡林郭勒盟也有东胡部落,但匈奴人崛起之后,东胡的游牧范围渐渐被缩小,那些留在原处的部落也被同化,成了所谓的林胡。上次匈奴与东胡开战,要不是齐国相助,东胡早就被赶回老家,这个地方就是东胡王想要,韩信也不会给。 ------------------------------------- 齐王信五年夏。 胡力告别了辽东的左邻右舍,还有他认作姐姐的胡麻,与他出身的部落一起,从齐国境内取道前行。在到达滦水时上了船,胡力知道他们将要去一个被命名为善平县的地方,一部分会停留在那里,而他将跟着大队继续往前走,一路走一路分出人。 他知道齐人要沿着长城边先筑三座城,以后会向北再慢慢修过去,要把匈奴锁在漠北不能南来。不过这跟他的关系不大,他只在意自己因为识了齐人的字,会说齐人的话,也学会了种齐人的田,所以他成了田典!他要在那第三处,被命名为德宁县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不过在做田典之前,他还得先学习。 他的叔父索卢野熊在路上就开始跟着他学起来了——齐人要求内附的东胡人都要起一个符合华夏习俗的名字,胡力帮着给家里主要的成员都起了名,他们部落是索卢氏,小叔父的名字在东胡语中是野熊的意思,那便是索卢野熊了。 索卢野熊跟长兄的性格不太一样,对齐人的生活更好奇也更向往。胡力上次回去劝说族人到齐国生活,只有他支持,并向胡力问了许多事。要不是自幼失母,跟着老灰狼长大,他说不定就跟胡力一起走了。 这回老灰狼留下一个兄弟,带着他回部落带人迁徙,他一路就跟着胡力学齐人说话,并把齐人向他们宣扬的事情向族人们描述。 “要去的地方水草不差。我们,还有匈奴人,每家都会划分一块牧场,不许去别人家的地方。老灰狼回来管着部落,我会留在齐人的军队里,有抢占别家草场的,我们就去杀了他们。” “哦……哦哦。”族人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齐人的官府就是首领,你们就是首领的人。” “比首领管得严。” 索卢野熊参与了那场战争,他向族人们描述起齐人的兵甲,唱起匈奴人狼狈逃窜的模样,等族人们哄笑着鄙视完匈奴,严肃地道:“你们有人不愿意放弃奴隶,有人不愿意内附齐国,但是齐人已经决定走出他们的长城,草原迟早会迎来齐国大王的统治。老灰狼原来也不愿意学着齐人做事,这次为什么同意,难道仅仅是为了那片草场吗?” 他们部落除开奴隶和不懂事的孩子,老人妇孺在内只有百来人,真正主事的青壮只有近三十人,就是草原上最典型的以家族聚居为主的小型部落。平时没有天灾和战事的时候,他们索卢部年龄分布还比较合理,在与周围部落的争端中并不吃亏。然而要是发生上次匈奴攻打那样的大战,他们就是最危险的那种。 原本他也迷迷糊糊的,还是听胡力回来说起齐国那边的事,他又骑马到熟悉的部落去四处问了一圈,才拼凑出一个让他后怕的故事。 没有齐国的预警和相助,他们打不过匈奴。就是匈奴撤退时冲上去的骑手都战死了许多,没占到便宜还吃了大亏。他有一个熟悉的部落知道这件事,因为他们有一个残着回来的人,总是拍着自己的残腿,用沙哑的声音唱着那天的血战。 那个人死在了冬天,但他的故事还是流传下来了。 那次索卢野熊没去,被抽丁征走的是两个兄长和三个侄子,跟着人一阵冲杀就结束了,什么也说不清。但要是齐人没来,匈奴胜了,那他们八成也回不来了。就是回来,他们也只能往后退,退回歌谣中的老家。大家都往老家去,他们这种小部落还不知道会不会死在路上,会不会在争夺草场时被灭族。 索卢野熊或许比侄子胡力还聪明,他清晰地看到,草原上将要出现新的雄主,想活下去,就要早点做出选择。 ---------------------------------- 羊群在滦水岸边和迁徙的东胡人一起登船,上岸时发给了他们。 牧民们轻车熟路地赶着羊群向着目的地移动,有人还惊喜地发现,数目比说好的多了一些。 胡力——他现在正式的名字是索卢胡力了——给他们解释:“官府考虑羊在船上会死,路上可能也会死,所以多给了。” “没死就给我们了?” “就给我们了。” “好嘞!” 赶着羊群转场本来就是他们的日常生活,牧民们愉快地继续赶路。胡力的母亲带着几个孙辈坐在大车上,有些骄傲地看看左右,用不熟练的齐国话念着“胶皮大车”,呼唤自己留在家里的长子:“今年多卖一匹马,再买辆这样的胶皮大车。” 比起家里转场时用的老车,这车可真舒服,就算草原上没有路,坐在上面仍然不怎么颠簸,这是胡力把自己不多的积蓄掏空了才换来的。 但马匹是很值钱的,这两年尤其值钱,长城内的各国都一个劲的买马,不光是战马,拉车的马也要。今年要是养得好,多卖一匹马,肯定能买得起车。 长子索卢英笑着答应了一声。他也想明年把旧的马车换了。 他策马跟在车边,与母亲说起明年的安排:“齐人的绵羊正该剪毛了,我在姑父的部落见过这种羊,毛又长又密,也不难养。” 韩信做辽西郡守的时候,就让掳来的匈奴牧民养挽马和长毛的绵羊。前几年,齐国的商队在东胡开始放出风声,说是会收这种羊毛,价格虽比不上直接卖牲畜,但也实在不少了。尤其对于牧民来说,羊毛有搓绳做毡毯的用处,但几百头羊,一个部落有多少毡毯要做的?现在养长毛绵羊能卖羊毛,约等于白捡。 所以各个部落都想着法子跟齐人买羊。索卢家尽管有人在齐国,但胡力人在辽东,周围全是只会种田和打仗的关中汉子,问他们养羊的事,个个两眼一瞪不明所以:“羊?你们胡人不是最擅长养羊么,怎么还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