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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咬牙买了辆车。眼巴巴盼着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这么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逛街必须由毛陪着,看电影很喜欢毛陪着,说故事好想有毛听着。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变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毛最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我固执当个小鬼,固执地习惯有毛的生活,把毛当作家人。最后竟会恐慌,没有毛的存在。
渐渐地,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当毛在美国玩的三个礼拜,我谨慎恐惧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逛中山路。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桃园机场接毛毛狗喔。”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非常习惯坐在车子里头的感觉。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这种长期排斥的事也可以干得很好。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要开车去桃园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上城家里,对我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象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于是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
但就在半个小时前,毛从美国打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系。
我发现我最爱的,仍是那个会跟我一起干好多蠢事的那个,小鬼的毛。而现在伪装成大人的我,骨子里,还是那个老爱嚷着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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