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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回来那些书我看了,字我也会认,我拿手指比划过,只是不知道写出来是啥样。”
程家兴努力去想,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很多时候杏儿就在旁边看他翻,但也只是那样,跟着看看就能学会认字?有这么简单那还不得遍地都是秀才?
程家兴心里持怀疑态度,嘴上当然不能说,他特会捧场,就地给吹了彩虹屁:“我媳妇儿就是聪明!这就学会认字了,要是男儿身都用不着寒窗苦读就得高中,举人起步状元封顶!”
“你都不信还吹啥?买套文房四宝回来,闲着没事咱练练手呗。”
程家兴赶车去了镇上,回来的时候还想呢,他其实都没把字认全,要不前头老四送信回来也不会请朱宏志来读,媳妇儿看书的时候还没她多,就学会了?
他总觉得没太可能,但杏儿从不无的放矢,若真的学会了,这聪明劲儿生做女子实在可惜。
文房四宝买回来就放在堂屋的大方桌上,纸张铺好,四个角拿洗干净的石块儿压着,何娇杏上辈子在学校的时候倒是练过几天毛笔字,但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再提笔哪还有手感?程家兴在边上帮着研墨,她下第一笔就抖,想写个名字来看看,写出来也是个傻粗黑。
放在现代,这就是初学者的正常水平,刚写软笔手容易抖也拿不住轻重,但这是人人都用软笔的古代,不说外面那些,就老朱家没考上秀才那个朱宏志,他的字都比后世那些练了很多年的书法爱好者要好得多。
何娇杏这字给读书人评价一个字就够了——丑!可在旁边的是程家兴,还有个压根不认字的四弟妹袁氏以及跟来伺候袁氏的小丫鬟,在他们看来,何娇杏能把这个字写全,不短笔画,就顶顶能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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