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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颜氏家训(第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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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说云:"辰为水墓,又为土墓,故不得哭。"王充《论衡》云:"辰日不哭,哭则重丧。"今无教者,辰日有丧,不问轻重,举家清谧,不敢发声,以辞吊客。道书又曰:"晦歌朔哭,皆当有罪,天夺其算。"丧家朔望,哀感弥深,宁当惜寿,又不哭也?亦不谕。

[译文]阴阳家认为"辰日死的人,既是水墓,又为土墓,所以丧家不能哭丧。"王充的《论衡》载"辰日死去的人,丧这不得哭丧,只有至亲的人死去才能哭丧。"现在,一些没有教养、不懂规矩的人,在辰日死人,不管是轻丧还是重丧,全家都不敢哭丧,并且不接待前来吊丧的人。道书上载有"在晦日唱歌,朔日哭泣都会折寿",如果在朔望日死了人,丧家又非常悲痛,难道应当为了惜寿而不哭丧吗?这也很让人困惑。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遂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译文]旁门左道的书中记载死者有煞日,在这天,其子孙都要到外面去避凶,没有人肯在家,并且还要画上各种符颐以镇压恶鬼,出殡那天,要在门前燃火,在窗下要撒上灰烬,送葬归来后,要举行一种仪式,使鬼魂不能再附着在活人身上而回来,而且要上章以求断绝死者殃及活人。象这样一些讲究,有些是很荒唐的,倘着如此,那些他们根本就不是有修养的读书人,朝廷上也应当对他们进行弹劾。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朝见二宫,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簿其为人,多被抑退。裴政出服,问讯武帝,贬瘦枯搞,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不死也。"

[译文]江东的朝廷在臣,子孙在刚刚服丧期满、脱去丧服时,如果朝见天子和太子,都要流泪,天子和太子也要为此而变得端庄、严肃,并表示同情。也有的人在丧期结束后、拜见天子和太子时,脸上丝毫没有悲戚之色,梁武帝非常看不起这种人,在仕途上也不重用他们。裴政在服丧期满后,向梁武帝问候,他面容憔悴,泪流满面,梁武帝目送他出去,说:"斐子野没有死啊!"

●二亲既没,所居斋寝,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为扬州刺史,镇寿春,遇害。构尝与王松年、祖孝徵数人同集谈谯。孝徵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吴郡陆襄,父闲被刑,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以惟以掐摘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敢炙。豫章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译文]父母死后,他们生前所住过的斋屋和寝室,儿子与媳妇都不忍心进去,北朝顿丘人李构,其母刘氏,刘夫人死后,她生前所住的堂屋,李构一辈子都锁着他,不忍心打开进去。刘夫人是宋广州刺史刘纂的孙女,所以李构虽在北方却还知道江南的这一风俗,他的父亲李奖是扬州刺史,在出镇寿春时遇害而死。李构曾经与王松年、祖孝征等几个人聚会宴饮,祖孝征擅长绘画,正好有纸笔,就随手画了一个人,过了一会儿,在割鹿尾时,就把画的人割截开给李构看。这本是游戏,并无别的什么意思,不料李构看后,脸色陡变,悲伤不已立刻起身骑马而去,在座的人都非常惊骇,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过了片刻祖孝征才省悟过来,很是自责。当时几乎没有人对亡父能有这种感情,吴郡人陆襄,其父陆闲被杀后,他终身都只穿粗布衣服,吃粗茶淡饭,即使是姜和菜被切割过也不忍心吃,在家只吃那些用手摘下来的菜吃。江宁人姚子笃,他的母亲是被烧死的,他一生都不忍心吃烤肉。豫章人熊康的父亲由于喝醉了酒而被奴仆杀死,他终身都不再喝酒。然而礼法不应不尽人情,思情也应当以大义来决断,否则,如果亲人是被噎死的,难道子孙也应当不再吃饭吗?!

●刘绶、缓、绥、兄弟并为名器,其父名昭,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傥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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