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六节 挑拨失败(第5/5 页)
他们提出了几个要求,第一保持美国宪法不变,自治政府必须遵守美国宪法;第二自治政府的白人官员和政府职员例必须保持在三分之一,以此保证白人跟华人和印第安人拥有同等的权力;第三美国要求在加州驻扎軍队。
三点国政府拒绝了,既然是自治政府,国政府认为,应该由当地人自己决定,尊重美国宪法可以考虑,但立法权必须在当地议会手里,议员人数应该由人口例决定。至于官员例,应该通过合理的官制度来选拔,而不能局限在某一个族群。驻扎軍队则是国政府坚决反对的,因为美军继续驻扎这里,什么都没有改变,依然会跟当地华人和印第安人爆发激烈的冲突。
双方通过英国反复扯皮,而军事行动却没有停止,美国新招了一百万士兵。从南北两个方向向加州突击,但始终无法突破山口要地。太平军已经开始向南加州支援,大量的专业士兵进入了南加州的山区防御阵地,一边低档南加州美军突破,一边抵挡洛杉矶美军突击。北边则依然牢牢在太平军手里,美军根本不可能突破山区地形。
一直僵持到1903年年底,美国政府见突围无望,又解救不了加州美军,加州美军伤亡惨重,一次次突围造成了很大伤亡,三十万人已经有八万不能继续战斗,死伤了三万,患病五万,基本失去了继续进攻的能力。而华人对包围圈的防御更稳定了,印第安人得到支援后,对美军袭击更频繁。此时的美军,不但武器装备无法补充,药品断绝,通过强征当地印第安部落的牲口来获得食物的来源也断绝了。
为了这三十万軍队不至于覆灭,美国愿意做出一些让步。
自治政府必须遵守美国宪法这一条不能变,驻军不能变,但愿意缩减驻军规模,官员例可以放弃,但议员数量他们要求保持在三分之一,他们认为这是当地白人的合法权力。
国政府本来不打算谈判,因为已经开始展开军事行动,决定消灭了三十万美军之后,在进行谈判更有利。但是欧洲局势突然变化,让国不得不开始接受一份优势条件下的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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