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引狼入室(第1/4 页)
见面后的第一个周末,王秦东约沈夕到近郊去游玩,沈夕原本不想跟这个人再有什么瓜葛,但是,妈妈来电话说,萧岚这个周末带女朋友回家,萧岚的妈妈许阿姨要去接他们,准备接着沈夕一起。沈夕一听心都碎了,连忙推辞说学生会有重要的事情要办,这周不准备回家了。因此,王秦东一打电话,她就爽快的同意了。
周六一大早,王秦东就如约来学校接她,沈夕换了一身粉色的运动服,脚穿一双白底红色纹路的运动鞋,整个人异常的健美、飒爽。她从王秦东看她的眼神中看出他对自己的欣赏或者她更想叫做“垂涎”,只不过对于高级知识分子来说,什么都需要粉饰一下而已。对他这种眼神,沈夕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反感,反而更加的自信,这证明她确实是优秀的。也许她配不上萧岚,但她确实是一名很有魅力的女子,这一点,谁也无法否认。
她上了王秦东的车,发现车里有一大包东西,零食、饮料、纸巾、应有尽有。她笑了笑,心想这个男人还挺细心的。一上车,王秦东就使劲浑身解数,滔滔不绝的给沈夕讲他自己的经历、足球、同事等等,虽然沈夕对足球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记者在她眼里一直是个比较神秘的职业,所以他讲的这些东西,沈夕还比较感兴趣。
只是,这个男人似乎总在有意无意的吹嘘自己,比如说自己在中学是数学尖子,数学老师如何如何器重他;在单位,他表现如何如何突出,体育版主任暗示过很多次,准备提拔他做副手;再就是不断的强调他是个有钱的公子哥,父亲是本地一家大型国企的老总,母亲是总会计师等等。沈夕生平最厌恶滔滔不绝的吹捧自己的肤浅男子,但是,想到这个男人只不过是她逃避萧岚的工具,她便压抑着自己的反感,耐心的听着,直到这个男人感觉他自己越来越像独角戏里的小丑,才闭上了嘴。
不知不觉的,他们来到了郊区的一座山脚下。这里是新开发不久的一个风景区,有山有水,风景秀丽,据说还可以吃到原汁原味的农家野味。沈夕一下车就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抬头便是一片蔚蓝的纤尘不染的天空,在市区的阴霾笼罩下生活这么久,这样的环境让她格外的神清气爽。正在她陶醉在初秋灿烂的阳光里,旁边却伸过来一只伞。
“虽然快入秋了,但是紫外线还是很强烈的,挡着点吧。”王秦东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沈夕不好发作,说了句,“我们上去吧”。
王秦东没有觉察出沈夕的不满,问沈夕:“小夕,你父母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是普通的大学教师。”她很不习惯王秦东对她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