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追!(第1/4 页)
细封野利兰急得大喊,但战马奔行如飞,细封也脱早就追着那队斥候骑兵去了。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细封野利兰又怎么能弃之不管?但是,细封野利兰不会像儿子那样鲁莽,只带几百人便追杀过去。于是,细封部的党项勇士们再次上演了一次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的闹剧。
骑兵的速度在荒原上发挥到了极致,但是细封也脱和那队敌人斥候还是失去了踪影。幸好在火把的照耀下,白雪上蹄印清晰,循着蹄印追下去,沿途不时可以看到倒毙在路上的骑士和战马。
细封野利兰认出来,这些人都是他部落中的勇士,细封也欢的手下。
“快!追上去!”见此情景,细封野利兰心头一紧,隐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头。
斥候的任务就是发现敌人的踪迹,判断敌人的意图和规模,一旦被敌人发现,最正常的反应就是赶紧撤退,绝对不会和敌人缠斗。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一追一逃之间,双方箭来箭往,互有死伤,但追的一方总要占些便宜,伤亡也会少于对方。而现在的情形不同,地上躺的都是细封部的战士,对方的斥候却不见一人。
追出去十多里地,终于在路边发现一具敌人斥候的尸体,细封野利兰赶紧跳下马查看。
这名斥候外面穿着短袖窄衫,里面是一件铁甲,铁甲里面还有一件皮甲。如果再翻看下去,还有几件丝绸衣服。斥候背上中了两箭,都被铁甲挡住,入肉不深,只是些皮外伤,并不足以致命。真正的要了他性命的是后颈上的一刀,刀口齐整,足见所用之刀极其锋利。
荒原上缺少铁器,就连慕容伏允和许多鲜卑贵族都不会装备铁甲,不是装备不起,而不是不舍得。这名斥候既有铁甲又有皮甲,可以砍是刘子秋的部下。同样的道理,一般的部落武士所用的弯刀都极其普通,因为不可能炼制那么多的镔铁,在追击过去的数百人当中,也只有细封也脱才装备有一把好刀。
这时,有经验的部落勇士也察看完了地上的蹄印,说道:“敌人的斥候在百人上下,另外两三百匹都是空马。”
游牧部落在作战和长途行军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每人三四匹马轮换着骑,既可以节省战马的体力,又能够保持足够的奔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