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1/16 页)
在平台花园的柿子树下,她一边吃早餐一边看小龙围绕大金字塔顶端互相追逐,那里曾经耸立的高大鹰身女妖青铜像今已遵令拆除。弥林另有二十座稍小的金字塔,但它们连这座的一半高都不到。从这儿,她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狭窄弯曲的小巷和宽阔的砖头大街,神庙和谷仓,陋室与宫殿,妓院和澡堂,花园及喷泉,还有大斗技场的圈圈红砖看台。城墙外是白蜡般的海,蜿蜒的斯卡札丹河,干燥的棕色山丘,焚毁的果园,以及焦黑的田野。在这座高高在上的花园里,丹妮感觉自己像个神,居住于圣山之巅。
神灵都这样孤独吗?有些定然是。弥桑黛给她讲过和谐之神,“和平之民”纳斯人所崇拜的神;据小文书说,他是唯一的真神,过去将来永恒存在,是他创造了月亮和星辰,创造了大地以及一切居住其中的生灵。可怜的和谐之神。丹妮很同情他。永远地独处一定非常可怕,侍奉你的只有所谓的蝴蝶仙女,而你可以随时创造或毁灭她们。维斯特洛至少有七个神,尽管韦赛里斯告诉她,有些修士说那只是同一个神的不同外表,同一颗水晶的七个平面。那太令人迷惑了。听说红袍僧们信仰两个神,但这两个神却处于永恒的斗争中。丹妮更不喜欢。她才不想处于永恒的斗争中。
弥桑黛奉上鸭蛋和狗肠,外加半杯酸柑汁兑的甜酒。蜂蜜招来了苍蝇,但一支熏香蜡烛即将它们赶走。她发现在如此高处,苍蝇不像城里其他地方那样讨厌,这是她喜欢金字塔的又一个地方。“我得采取措施对付苍蝇,”丹妮说,“纳斯的苍蝇多吗,弥桑黛?”
“纳斯有很多蝴蝶,”小文书用通用语答道,“再添些酒?”
“不。我很快就得上朝。”丹妮喜欢上了弥桑黛。金色大眼睛的小文书虽然年轻,却十分睿智。她也很勇敢。如此才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她希望有一天可以看看传说中的纳斯岛。弥桑黛说“和平之民”制造音乐而非战争。他们不事杀戮,连动物都不伤害;他们只吃瓜果,不食血肉。侍奉和谐之神的蝴蝶精灵们守护着岛屿,以抵御外敌。无数征服者曾航向纳斯,妄图带去血与火,结果却纷纷病死。然而贩奴船前来劫持时,蝴蝶精灵却没帮他们。“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回家,弥桑黛。”丹妮许诺。若我向乔拉许下同样的诺言,他还会出卖我吗?“我发誓。”
“小人甘愿留在您身边,陛下。纳斯将永世长存,而您对小——对我恩重如山。”
“你对我也很好。”丹妮执起女孩的手,“来,帮我更衣吧。”
姬琪和弥桑黛给她洗澡,伊莉摆出衣服。今天她穿紫色锦绣长袍,系一条银腰带,头戴碧玺兄弟会在魁尔斯送的三头龙王冠,此外,银色凉鞋的跟高得令她担心会摔倒。等着装完毕,弥桑黛奉上一面银镜,好让她看看自己的模样。丹妮默默凝视自己。这是征服者的脸庞吗?她自己觉得仍旧是小女孩的脸。
还没有人称她为征服者丹妮莉丝,但将来也许会。征服者伊耿用三头龙赢得维斯特洛,而她凭借一群阴沟鼠和一根木桩在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夺取了弥林。可怜的格罗莱。她知道他仍在为自己的船而伤心。如果舰只可以相撞,为何不能撞门呢?想到这里,她令船长们将船靠岸,卸下桅杆当攻城锤。蜂拥而上的自由民则拆开船身,制造遮篷、龟盾、弹石器和云梯。佣兵们为每根冲城槌各取了一个粗俗的名字,“米拉西斯号”——原先的“戏谑约索号”——的主桅撞破了东门。他们管它叫“约索的命根子”。激烈的战斗残酷而血腥,持续了大半个白天,一直进行到入夜。“米拉西斯号”的铁制船首像一张小丑的笑脸,最终撞碎了木头,冲入城门中。
丹妮本想亲率部队出动,但军官们认为,即使是男子,这也属于疯狂行为。她的军官们从不赞成她做任何事。她只好留在后方,穿件长锁甲,坐于银马上。然而城陷的声音,她在半里格之外都听得到,防御者们挑衅的呼喝刹那间化为恐惧的哭喊。那一刻,她的龙齐声咆哮,为黑夜填满火焰。她知道奴隶们起义了。我的阴沟鼠咬断了他们的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