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又爆发了争吵。
那只在两元店买的口红,被摔掉了外壳,内脏完好无损,沾了灰尘和一根不知道是谁的头发。
我看着罪魁祸首,呆了一会儿,耳边是他们互相指责,指责对方没有把我教好,学习一塌糊涂,一门心思花在打扮上。
五块钱的劣质口红告诉我,向往美是弥天大错,能让父亲破口大骂,能让母亲不停地哭,不停地哭。
我大逆不道,没有听话考得好的成绩,心思不正。
我学坏了。
想过捡起口红扔进垃圾桶,这个动作却惹怒了父亲,他粗糙的手指戳在我的脑门上。暴怒的声音宛如惊雷炸在耳边,“不想读书就去死。”
爸爸因为一支口红命令我去死。
那只口红太劣质了,不上色。像小学班上同学带来教室的蜡笔,斑驳难闻。
耳朵传来的声音甚至让我辨不清,要如爸爸所愿吗?
性质太恶劣,他们已经开始逼问我是不是早恋,因为只有早恋的人才会在该读书的时候打扮。
明明小时候,妈妈是很喜欢把我打扮成一个芭比娃娃的。
“你要什么资格?有什么资本?”
“宋妩岁,你除了读书,一无是处!”
“要早恋就去死!”
我试图反驳:“我没……”
“到这个时候了,你还瞒着我们?那你说说成绩为什么那么差?”
不知道啊。
“……”
他们不信任我,是因为我成绩不好。
他们说早恋不要脸。
我站在两人中间,想为自己辩解的话从舌尖退到舌根,退到喉管……这辈子都不太可能为自己辩解了的。
怎么会早恋呢?我连朋友都没有的。
这个年纪太小,交朋友是好玩,等以后才知道这些都是狐朋狗友,宋家的孩子不交朋友,也不走亲戚,只要好好读书,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