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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白色的嫩芽沐着阳光,从黑色的树枝上冒出来,一天比一天更显出绿意。斯通先生和玛格丽特离开伦敦两个星期。这是他的假期——他马上就不需要假期了——也是他们的蜜月旅行。他们去了康沃尔。斯通先生不喜欢到国外度假,情愿在国内待着。战争结束后,他想过出国看看。一九四八年,他去了爱尔兰。但最享受的那段旅程,不过是搭乘从南安普敦到科夫、可以在上面随意吃喝的美国豪华游轮。两年后,他又去巴黎玩了两个星期,待到对这个名城的新鲜感消失后,剩下的时间对他而言都是乏味的折磨。他像完成任务一般盲目地去那些旅游景点,把自己搞得相当疲惫。事后他常常质疑自己何以跟着旅游书亦步亦趋,到诸如先贤祠和荣军院那样枯燥乏味的景点。他去了咖啡馆,但痛恨咖啡,而且无所事事地坐在一个不熟悉的环境里并不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那一杯杯咖啡小得实在是可怜;他尝试了餐前开胃酒,但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他感到非常孤独;他的钱包被一个阿尔及利亚人随随便便就给偷了,小偷本人甚至还警告他下次要小心点;所有的东西都贵得恐怖;满街都是男女服务生站在店门口招呼着生意:“先生,请进,请进!”这让他对法国人有了新的认识,他觉得战争把轻浮、爱玩乐的法国人搞得挺悲哀的。在巴黎的最后两天他得了痢疾,除了喝点矿泉水,其他什么都不能吃。
所以他们决定去康沃尔。再过短短十八个月左右,斯通先生就要退休了。他们两个都已经敏感地意识到需要为未来的生活过得节俭一些,而且这个话题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两个人的对话中,玛格丽特忍住了对此的失望。她告诉格蕾丝·汤姆林森,他们觉得是去好好了解一下自己国家的时候了,格蕾丝对此表示赞同。
他们住在彭赞斯的女皇酒店。春天还没有正式开始。酒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今年的天气异乎寻常的糟糕,好像是在宽慰他们:他们并没有做傻事——他们的一举一动在酒店里备受瞩目。
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还是在马路上散步,斯通先生都觉得自己那件黑外套非常招摇。(辛普森牌的,买了有二十年了。他和汤姆林森很早就达成了一个共识:辛普森牌的衣服是值得多花一点儿钱的。就穿衣服而言,他常常从头到脚的都是这个牌子,这也曾是让他对生活感到满意的一个源泉。)在英国的其他地方,他或许不会感到他的黑外套那么显眼。但在此处的大自然景色中,他的黑大衣就成了软弱和笨拙的标志。这片土地上甚少有人类居住的痕迹。如果人类和大自然之间有角逐,在这里人类不是退出,而是被驱逐出了这场争斗,因为在这片遍布岩石的土地上,适者生存,它的存在似乎是在提醒人们大自然和人类的不和谐之处。
有一次,在一块光秃秃的石崖上,他们看到一只死狐狸,它的身体完好无损,没有受伤的痕迹。它侧身躺着好像在睡觉,棕色的毛在风中拂动。
星期天,他们去了契索斯特。那段路非常难走,其中包括一条危险得能够让人丧命的石子下坡小路。风很凌厉,忽大忽小,阳光微弱,时有时无。等终于到了目的地,两个人都心情糟糕,没有兴趣再去参观凯尔特人的遗迹。他们靠着一堵矮小的石墙,在背风处坐下,斯通先生无心顾忌会不会弄脏外套。他们喝掉了随身带的茶,一路上这茶给他们添了不少分量和麻烦。太阳时不时露一下脸,但总是在他们暖和起来之前就又不见了。
之后,他们参观了石窟中原始人的居所。和那些洞穴相比,他们简直就是巨人。洞穴的石墙极其厚重,而洞穴本身则粗陋、狭小,人类用它除了挡风避雨,不知道还能干吗?!斯通先生想到了“老怪物”和她的浇水壶,修巢筑屋的“雄性男”:这些可都不是他们能够接受的居住环境。他进而想到了自己的辛普森外套。他想象着自己披着豹皮,拄着粗糙棍棒的样子。但他无法深想。这些洞穴太让人沮丧了。他想要赶紧离开。
他们原本打算乘公交车到圣伊弗斯,然后从那里再乘车返回彭赞斯。在宾馆房间里查看地图和公交时间表的时候,这样一条复杂的路线看起来似乎并不难行。但走回契索斯特就花了比预想中更多的时间,走着走着,他们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玛格丽特声称自己毫无方向感,把找路的事情都留给了他。天刮着风,又没有什么太阳,他的心情越来越糟糕。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火。火势正从那片洞穴后面空旷干涸的土地上,带着白色的浓烟无声地朝他们逼近。
他们发现路上还有一个人。在他们的左侧方向上有一个非常高、非常壮的男人也在观察火情。他戴着深蓝色贝雷帽,穿一件破破烂烂的军装外套,纽扣没有扣上。他看起来像是个农庄工人,那张忧郁的长脸是深红色的,眼睛很小,粗糙的嘴唇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