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莉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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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到佛维斯的时候已将近晚上十一点半,村里却一点也没有夜深人静的样子。格涅沙意识到库柏太太说得没错,的确有人死了。他恍惚中感觉到村里的骚动有些不同寻常:几乎所有的大宅小舍都亮着灯,路上还有很多人,远处传来隐约的嗡嗡声,好像有人在狂欢。没过多久,他意识到死的人正是他的父亲。佛维斯好像在等他坐着出租车回来,一看到后座上的他,人们开始放声恸哭。

家里一片混乱。还没等他把车门完全打开,一群不认识的人就叫嚷着围过来,格涅沙几乎是被裹挟着走进了屋里。那里挤满了他从没见过的或者记不起来的治丧的人。

他听到出租车司机对身边的人说:“兄弟,我早猜出是怎么回事了。我们从西班牙港连夜赶过来,一路开足油门,像疯了一样。这孩子怕是被这个坏消息给吓懵了,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一个胖胖的、伤心地抽泣着的男人一把抱住格涅沙,说道:“你收到电报了?这是我第一次发电报。我叫莱姆罗甘,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爸爸。就在昨天,昨天……”莱姆罗甘说不下去了,眼泪刷刷地往下掉。“就在昨天我还遇见他,我说,‘老爹,’我总这么叫他,‘进来坐坐,弄点什么吃的吧。’哦,你知道,我买下了多吉的杂货铺。是的,多吉死了快七个月了。我买下了他的铺子。”

因为哭泣,莱姆罗甘的眼睛又红又小。他继续说道:“我说,‘老爹,进来坐坐,弄点什么吃的吧。’你知道他是怎么回答我的吗?”

一个女人用双臂揽着格涅沙问:“他说了什么?”

“你想知道他说了什么?”莱姆罗甘抱了抱这个女人。“他说,‘不,莱姆罗甘,我今天不想吃东西。’”

他再次陷入伤感,几乎无法把句子说完整。

那个女人松开格涅沙,双手抱住头,尖声哭着,声音慢慢拖长变成了无法抑制的哽咽:“‘不,莱姆罗甘,我今天不想吃东西。’”

莱姆罗甘用汗毛浓重的手擦了擦眼睛,朝着卧室方向伸出双臂,抽泣着说:“今天……今天,他什么都吃不下了。”

那个女人再次发出尖叫:“‘今天,他什么都吃不下了。’”

悲痛难耐的女人扯下了蒙住脸的面纱,格涅沙认出那是他的一个婶婶,便伸出一只手放在她的肩膀上。

“我可以去看看父亲吗?”

“去,赶紧去吧,看你爸爸最后一眼。”莱姆罗甘回答,泪珠从他的胖脸颊滑到胡子拉碴的下巴上。“我们给他净了身,穿戴整齐,什么都准备好了。”

“你们不要跟着我,”格涅沙说,“我想一个人待着。”

他关上卧室的门,人们的抽泣和哭喊一下子变得遥远起来。棺材放在屋子中央的一张桌子上,进门时他看不到父亲的尸体。在他的左面有一盏小油灯,低矮的火苗在墙上和镀锌的天花板上投射出巨大的阴影。他向桌子的方向走了几步,木头地板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动,油灯的火苗随着一阵轻风摇曳。桌边的空气陡然变得很凉,就着昏暗的光线,格涅沙发现棺材四周堆积着冰块。这间屋子现在变成了停尸房,充斥着樟脑丸的气味,除了他和油灯微微晃动的火苗,没有一样有生气的活物。而他和火苗都是静默的,唯有冰融化成的水顺着四条桌腿流进盛水的容器里,发出断断续续的滴答声。

格涅沙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有什么感觉,完全没有想哭的冲动。他离开房间,发现一屋子的人都在等着他,大家把他团团围住。只听莱姆罗甘说:“兄弟们,帮帮忙,给孩子一点新鲜空气。他爸爸死了,是他唯一的爸爸呀。”哭声又响成一片。

没有人问他火葬的安排,因为每件事情都已安排妥当,格涅沙觉得这样也很好。他跟着莱姆罗甘离开自己家,那个满是哭泣、哀号和叹息的房子。那里除了卧室,到处都被煤气灯、油灯和大烛台照得通明。

“今天这儿不开伙了,”莱姆罗甘说,“大家到我店里去吃饭吧。”

格涅沙一整夜都没睡,所有的事都不像是真的。事后,他能记起的就是莱姆罗甘对他十分关照,他女儿亦如此。他还记得回家后找不到生火的工具,记得女人们悲哀的歌声响彻暗夜,记得清晨时分为葬礼做的准备。依照殡葬师、婶婶和莱姆罗甘的要求,他做了所有的一切,不去思考,也没有疑问。他记得自己围着父亲的遗体绕行数圈,记得在父亲的额头画上了代表种姓等级的标记,以及其他种种,直到葬礼的仪式感渐渐取代了因亲人故去而生出的悲痛。

※※※

一切都结束之后——遗体火葬、骨灰入土,所有人,包括他的婶婶,都回去了——莱姆罗甘说:“格涅沙,现在,你可是个男人了。”

格涅沙思考了一下他的处境。首先,他想到了钱的问题:自己欠着库柏太太两星期的寄宿费十一美元,目前兜里还剩十六美元三十七美分。他应该还可以从学校那边得到约莫二十美元的工资,但他决定不去索要这笔钱,即使他们主动寄给自己,也要如数退还。他还没有时间考虑是谁替他垫付了葬礼的费用。后来,在他结婚的前夕,他才发现是婶婶掏的腰包。他盘算着,钱暂时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因为他继承了石油公司的土地征用费——每月六十美元——在佛维斯这可算得上是一笔很可观的财富。但是,石油公司的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有了。尽管他已二十一岁,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还不知道如何赚钱养活自己。

有一件事情给了他希望。后来,他在《罪恶的年代》一书中写道:“在和莱姆罗甘先生的交谈中,我得知一件奇怪的事情。父亲是在那个星期一的上午十点五分到十点十五分之间过世的,正是我和米勒先生发生争执的时候。如此巧合,令我无比诧异。我第一次感到,冥冥之中自有安排。那是一个让人难以想象的巧合,把我从都市生活的空虚中拽出来,放回到拥有更多时间静心思考的、平和宁静的乡村生活中。”

能够离开西班牙港让格涅沙感到开心。他在那里待了五年,却始终无法适应或融入当地社会。那个城市太大了,太嘈杂了,和他的家乡太不一样了。还是回到佛维斯好,人人都认识他,尊敬他,何况他还受过大学教育,且新近丧父——后两条更让他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光辉。他们称呼他“先生”,有些家长还鼓励孩子称他为“格涅沙老师”,但这勾起了他并不愉快的记忆,所以他拒绝了这一称谓。

“你们这样叫我是不对的,”他还隐晦地加了一句,“我觉得我是对着错误的人,教了错误的东西。”

※※※

接下来的两个月,格涅沙变得无所事事: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甚至开始怀疑做任何事情的意义。他在熟人家吃饭,然后就是四处闲逛。他买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整日骑着车在佛维斯附近的山间小路上转悠。

人们说:“那个男孩,格涅沙,一直在思考问题呢。他很忧郁,但他还是不停地在思考。”

格涅沙也希望自己能够对人生有更深刻的思考,但令他感到不安的是,他想的都是些简单的小事情,稍纵即逝,无关紧要。他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古怪,害怕自己会疯掉。他熟识佛维斯的人,佛维斯的人也熟识他,并且喜欢他,但有时候,他感到自己和他们有点格格不入。

※※※

但格涅沙无法逃脱莱姆罗甘的纠缠。莱姆罗甘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他想把女儿许配出去,而且想许配给格涅沙,这是村里的一个公开的秘密。格涅沙常常收到来自莱姆罗甘的礼物——一个特殊品种的鳄梨、一罐加拿大三文鱼,或者是澳大利亚黄油——每次途经莱姆罗甘的铺子,他必定会被叫进去。

“哎,哎,先生。你怎么路过这里招呼也不打一声呢?人家会以为我们吵架了呢。”

格涅沙不忍心拒绝莱姆罗甘的邀请,尽管他知道在柜台后面,通往内屋的那扇门后,莱姆罗甘的女儿一定在脏兮兮的、镶着蕾丝边的门帘后面偷偷看他。格涅沙在父亲过世的那天晚上曾见过她一面,但那时候并没有特别注意她。现在,他发现门帘后的女孩个子挺高。有时候,女孩伸出头来怯怯地张望,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神里既有调皮、单纯,也有敬畏。

格涅沙无法把女孩和她的父亲联系起来。她瘦,皮肤白白的;莱姆罗甘胖,肤色几乎是黑的。他看起来好像终年只穿一件外套,那是一件蓝色条纹的衣服,没有领子,始终敞开着,露出他那个大圆肚子和毛茸茸的胸脯。莱姆罗甘整个人看起来和他的店铺是一体的。格涅沙有一种感觉,仿佛每天早上都有人拿一块油腻腻的抹布,把店里上上下下擦拭一遍——那台磅秤、莱姆罗甘和其他所有的东西。

“这里其实不脏,”莱姆罗甘说,“只是看起来脏。坐下,先生,请坐。用不着掸灰,因为没什么好掸的。你就在靠墙的长凳上坐吧,我们好好聊聊。我是个粗人,但我喜欢听有知识的人说话。”

格涅沙不情愿地坐下来,不知该如何作答。

“聊天可是人生的一大乐事,”莱姆罗甘总是拿这句话作开场白,说着便从高脚凳上滑下来,用手掌抹去柜台上的灰尘,“我喜欢听有知识的人讲讲他们的想法。”

格涅沙还是不说话,莱姆罗甘重又爬上高脚凳,开始谈论死亡。“你的父亲,先生,可是个好人啊。”他的声音里带着哀愁,显得很沉重,“不过,我们可是给他操办了一个体面的葬礼。这是我在佛维斯参加的第一个葬礼,知道么,先生。我这辈子可是参加过不少葬礼,但现在我敢说,在任何人面前说,你父亲的葬礼是我见过的最体面的葬礼。实际上,我的二女儿莉拉,她是我所有女儿里最好的一个,也说那是她所见过的最隆重、最体面的葬礼了。她说她数过了,有五百多个人呢,来自特立尼达各个地方。出殡的车辆排起了老长的队伍。大家都喜欢你的父亲啊,先生。”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莱姆罗甘的沉默是出于对死者的追思,格涅沙的沉默则是因为他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两人的对话往往到了这种时候就进行不下去了。

“先生,我喜欢和你这样聊天。”陪格涅沙走出店门的时候,莱姆罗甘会再次重申他的想法,“我自己是个粗人,但我喜欢听有知识的人讲讲他们的想法。对了,先生,你为什么不抽空再来坐坐呢?让我想想,明天怎么样?”

为了解决两个人的对话困难,莱姆罗甘后来想出一招。他假装不识字,让格涅沙读报给他听。他把胳膊肘放在柜台上,手托着油腻腻的头,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你的朗读,先生,真是了不起,”莱姆罗甘有一次说,“你想想,要是我拿起这张报纸,看到的尽是些奇怪的符号和涂鸦。”他自嘲地笑了笑,“你一拿起报纸呢,嘿!嘿!我还没有来得及挠挠背,就听你读出来了,你一读我就懂了。真了不起啊,先生。”

还有一次,他说:“先生,你读得太好了。我完全可以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你读报。昨天晚上关了店,知道莉拉是怎么跟我说的吗?莉拉问我,‘爸爸,早上在店里和你讲话的那人是谁啊?他讲起话来就像我在圣费尔南多听到的广播里的声音。’我告诉她,‘姑娘,那可不是什么广播,那是格涅沙·拉穆苏米纳尔。格涅沙·拉穆苏米纳尔先生。’我就是这么告诉她的。”

“你在开玩笑。”

“啊,先生。我干吗要和你开玩笑呢,啊?要不要把莉拉叫出来,你自己问她?”

格涅沙听到蕾丝布帘后的窃笑声,赶忙低下头,看着丢弃在地上的空香烟盒和空纸袋:“不,不用了。不用麻烦她了。”

一个星期后,莱姆罗甘对格涅沙说:“先生,莉拉的脚有点问题。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可以帮忙看一看。”

“我可不是医生,脚的问题一点也不懂。”

莱姆罗甘笑了,作势要在格涅沙的背上拍几下。“先生啊,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不是一直都在城里的大学上学吗?况且,我也没有忘记,你的父亲可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按摩师啊。”

多少年来,老拉穆苏米纳尔在这一带的名声一直相当不错,直到该着他倒霉的那一天来临。那一天,他把一个年轻的女孩给治死了。王子镇的医生后来诊断出那女孩只是得了阑尾炎,老拉穆苏米纳尔不得不花了很多钱来平息这件事。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给人看过病。

“那不是他的错。”莱姆罗甘边说边带着格涅沙走到柜台后面,往门帘里面走,“他仍旧是我们这里有史以来最好的按摩师。能认识他唯一的儿子,我感到很自豪。”

莉拉坐在一个用蔗糖袋子扎成的吊床里。她穿着件清爽的布衣裳,长长的黑发看起来刚刚洗过,梳得整整齐齐。

“你能看看莉拉的脚吗,先生?”

格涅沙看了一下莉拉的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好像只是碰了碰,”他后来写道,“她的脚就好了。”

莱姆罗甘毫不掩饰对他的钦佩之情。“我不是跟你说过么,先生,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行医治病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我在想,你为什么不行医呢?”

格涅沙想起了自己和村里人格格不入的奇怪感觉,他觉得莱姆罗甘说的话有点道理。

他不知道莉拉是怎么想的,因为他看好了她的脚以后,她就咯咯笑着跑开了。

从此以后,格涅沙开始主动出现在莱姆罗甘的店里。每次去,他都发现店铺有所改变。最显著的变化是铺子里出现了一个玻璃柜台。这个玻璃柜台放在店堂正当中,又亮又干净,和周围的环境全然不协调。

莱姆罗甘告诉格涅沙:“这其实是莉拉的主意。这玩意倒是真能让蛋糕不被苍蝇叮到,看起来也很时髦。”

不久后,苍蝇都飞到了玻璃柜的里面。因为有块玻璃破了,破了的地方被糊上一层黄色的纸。如此一来,玻璃柜台和周围的环境倒是协调了。

莱姆罗甘说:“我努力让佛维斯变得时髦一些,可是老弟,真不是那么容易啊。”

※※※

格涅沙还是常常骑着自行车出去逛,同时漫无边际地想着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就在这样一个骑着自行车瞎逛的下午,格涅沙遇到了一个对他的一生起了决定性影响的人。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他们是在一条尘土飞扬的路上相遇的。那条路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蛇,穿过绿色的甘蔗林,连接起王子镇和一个叫德贝的地方。他完全没料到在路上会碰到人,因为是正午,太阳从头顶直射下来,甘蔗的叶子在空气中纹丝不动,连哪怕一点点微风也没有。那时,他刚刚穿过一个交叉路口,正经过一个叫鹦鹉地的小村庄前的下坡道,任自行车轻松向前滑行,突然,有个人在坡道尽头向他挥手,示意停车。那是个高个子男人,看起来怪怪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件黄色的棉布袍子,打扮得像个和尚,手里还拿着一根拐棍和一个包袱。

“我的兄弟!”那人用印地语跟他打招呼。

格涅沙没有别的选择,只得停下车,心里还有点害怕眼前的这个人。所以他很不客气地问:“你是谁?”

“印度人。”对方用英语回答,格涅沙从没听过这样的口音。这个人长而瘦削的脸比任何印度人都白,还有一口糟糕的牙齿。

格涅沙愈加有点不耐烦:“你撒谎,赶紧让开,我要过去。”

那个人努力扯出微笑:“我是印度人。克什米尔来的。也算是印度人。”

“那、那你为什么穿着这身黄衣服?”

闻听此言,那男人略显局促,不安地摆弄起手中的拐棍,低头看看自己的布袍,说:“你觉得我打扮得不对?”

“在克什米尔大概可以这样,但在这里显然不对。”

“但是图片里——呃,他们就是这么穿的。我非常愿意和你谈谈。”他突然热切起来。

“好吧,好吧。”格涅沙带着安慰的口吻回答道。但不等那个人开口说话,格涅沙就已跳上自行车,猛踩脚踏板开溜了。

莱姆罗甘听说后,肯定地说那人一定是斯图瓦特先生。

“我觉得他看起来简直像个疯子。他的眼睛像猫眼一样,让我心里发怵。你应该看看他大汗淋漓的样子,好像从没在热带生活过似的。”

“八九个月前,我在佩尼亚尔见过他,”莱姆罗甘说,“就在我搬到这里来之前,人人都说他疯了。”

后来格涅沙得知,斯图瓦特先生最近在特立尼达南部出现过。他把自己打扮成印度医生的样子,声称自己是克什米尔人。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住在什么地方,但大家普遍认为,他实际上是一个英国的百万富翁,只是行事有点疯癫。

“他和你有一点像,知道吗?先生。他也喜欢想问题。不过我跟别人说,如果有那么多钱,多想想问题也没什么的。我真为我的同胞们感到羞愧,怎么能因为人家有钱又大方,就肆无忌惮地抢人钱呢。不管他住在什么地方,都会被当地人搜刮走很多钱,所以每过一阵子他就不得不搬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同样的事情又会发生。”

格涅沙再次见到斯图瓦特先生,是在一个叫沼泽地的村庄。当时斯图瓦特先生很狼狈,被一群小男孩围在当中,那群孩子试图把他身上的黄袍子扒下来。斯图瓦特先生既不挣扎也不反抗,似乎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被人围攻。格涅沙见状,马上从自行车上跳下来,从市政工程部门在路边留下的石子堆上抓起一把石头。

格涅沙试图把男孩们赶走,不料斯图瓦特先生却冲他嚷嚷道:“不要伤害他们,赶紧放下你的石头,他们只是些孩子!”

男孩们一哄而散。格涅沙走到斯图瓦特先生身边,“你没事吧?”

“衣服弄得有点脏,不过我的手脚都还好好的。”他的脸上露出笑容,“我就知道我们会再碰面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那次我很抱歉。”

“噢,我明白。但我们应该尽快谈谈。我感觉咱们俩气味相投,能谈得来。不,不要否认这一点,我们会很投缘的。”

格涅沙不由得笑了,发现自己实在无法拒绝斯图瓦特先生邀他喝茶的好意。当然,他那么做完全是出于礼貌,并非真有赴约的打算。但在和莱姆罗甘交谈过后,他改变了主意。

“他是个孤独的人,先生。”莱姆罗甘说,“这里没有他的同类。相信我,他完全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个疯子。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去。你会和他处得来的,你们都是受过教育的人。”

就这样,格涅沙去了斯图瓦特先生的住处——鹦鹉地村外的小茅屋。从外面看小茅屋没什么特别之处,茅草屋顶,泥糊的墙,但屋里却异乎寻常的整洁,陈设简单,只有一张小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

“人的需求不过如此。”斯图瓦特先生如是解释他那间几乎可以说是简陋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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