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和我的房东说过话。作为他多年的房客,我见过他,或者说仅仅瞥见过他一次。(也可以算两次,不过另外一次更加短暂,是从远处看到他的背影。)那是在一个下午,我走在公路上,就快到家时,意外地瞥见了他,但只是扫视,因而我不知道房东长什么样。
那天散步我没有爬上云雀山,没有到坟堆那儿眺望巨石阵的近景。我走了另一条路,短一点也平坦一点。我就沿着山脚下农家庭院旁宽而直的车道走,这条道被铁丝网栅栏一分为二已经有一阵子了。
就是在这条路上,我曾经看见周日下午杰克开着车从酒馆喝完酒回家来,他的旧车上下颠簸着在草丛里开出一条路,仿佛汽艇破浪而行。也是在这条路上,他去世前的那个圣诞节假期的周六,他开车出去,和朋友们度过最后一个晚上,再开车回来。
铁丝网栅栏上仍挂着一两片塑料,是杰克的岳父开车经过时车轮甩上去的。沿着路往下,时不时出现一些遗弃物,杰克也许知道它们的来历。路的一边是废弃的空荡荡的灰色蜂箱,在草丛中弯弯曲曲排成两排;另一边,在灌木和白桦的树荫下有一辆废弃的吉卜赛大篷车,弧形的车顶、斑驳的色彩,看上去还能用。这一侧往下,经过栽种不久的灌木丛,是堆成小屋似的旧草垛,蒙着黑色塑料布,塑料布有年头了,边缘都磨损了,失去了光泽和的响声,薄得像枯萎的玫瑰花瓣或老年人的皮肤。再往后是神秘的房屋废墟,只立着些断壁残垣,旁边一溜高大的梧桐树,仿佛清晰地划出分界线,梧桐间的距离是一致的,现在也像是这地方神秘的一部分。梧桐种下后几年内,树苗的间隔看不太出。如今坚实的树干上一丛丛的树叶相遇,投下坚实冰冷的阴影,甚至在最炎热的夏季,草都无法生长;土地虽然坚硬,但在那片废墟周围总是潮湿黑暗的,像是被羊踩踏过。
笔直的车道在一个陡坡那儿结束,斜坡表面有一道道石坝和凹陷,说明旧时这儿是农业或者防御工事所在。过了这个坡,路就变得弯曲了。坡不高,但挡住了后面的风景,把视线引向天空。现在那个有条痕的、时间久远的山丘上什么都没有;几乎没有牧草。只有一个水槽,周围没有草,混杂石块的土地被踏成了黑色的烂泥。牛群经常被圈在那里(在坡上映衬着天空),它们茫然,健康,肚皮鼓鼓的,不论哪个人靠近都会有反应。它们只等着货车来载它们驶过蜿蜒的山路,把它们带到镇上的屠宰场。
路的另一边有一大片耕地,地势也慢慢变高,延伸向树林。耕种燧石土地是近年才开始的(燧石有时大而重)。我听说那是在战时,人们发现这样的土地只需要浅耕,而不是深耕(当然施肥也是)。树林养着用来打猎的野鸡,它们在整个山谷里漫步。林中有条泥泞的小径,树木遮天蔽日的,后来我知道那叫黑刺李,我到山谷的第一周就在这儿散步,遇到了杰克的岳父。
车道上有深深的车辙,车辙间隆起的地方已经长满了草,车辙狭窄、光秃秃的,只散布着小石块。在上面走很困难,容易扭伤脚踝。
我来山谷的头一两年对野兔有股子新鲜劲,每次散步都要寻找它们。某天在这条路上,我看见一具残败的野兔骨架,灰蒙蒙的,腐烂了一半。这个地区以野兔著称;上世纪一位旅行家威廉·柯贝特曾在不远处的田间看到很多兔子。这里还有射猎野兔的活动。这某种程度上是封建时期的习俗,雇来的助猎者把兔子从丘陵赶到射手面前,射手躲在车道上的稻草垛后。这是地产主、劳工和小镇人团结一致的时刻,就像古时人们为了生存合力狩猎一样。那只野兔也许是被射杀的,也许是受了伤被狗叼到了车道上。死掉的野兔变得无用,很快成了腐肉。它也许被一个农场工人或是过路人好奇地翻过身,踢开或者踢到深沟中,最后变干、分解。
多么有力的后腿!在死亡中折拢。这副骨架让我想起十多年前在特立尼达岛西南和委内瑞拉的狭窄通道间,有一个布满岩石的高耸的小岛。这是鹈鹕和军舰鸟的栖息地,鹈鹕占大多数,它们在这里生活、死亡。小岛中央的凹陷处堆满了富有弹性的海鸟粪。岩脊上有整具整具鹈鹕的骨架,它们仿佛知道在庇护所,折起强有力的翅膀准备好了死亡。岛上的鹈鹕骨架——被西班牙人称作“士兵”,后来被英国人称为“士兵之石”——像是野兔强壮的后腿,外面裹着布满灰尘的皮毛。
车道一边光秃秃的古老斜坡变窄,变得高而陡,于是另一边就有了一块田野或者围场一样的地。那块地上有一口池塘。在高而陡的坡下种了树。这莫名的小池塘,坡的陡峭和高度,散布的树,令这片土地有一种奇怪的古老甚至神圣的感觉。
陡坡脚下那片地上的榆树被一一砍倒——像满谷的榆树那样——只剩地上一英尺高的树桩。那儿还有一两匹马。没有上鞍,背部宽厚,口鼻部轮廓倾斜,让它们看上去像笨重的原始动物,和周围每一样事物一样有象征性:池塘、草场、榆树桩、散布着树的陡坡绿意盎然,每棵树都投下一个完美的影子。仿佛在一幅拙朴的画作中,每个元素都被完美地呈现,分开呈现。在一目了然的景色中透着神秘:这个地方虽一头连着光秃秃的丘陵,一头连着河边茂密的植物和湿草甸,但看似是独立的。
那条车辙遍布的路经过小房子和花园(有一栋是前农场经理的小屋,旁边有英国郊区式的那种多彩的花园),开始出现铺筑的小路,接着很快到了公路,神秘随之消失。这条路沿着河水上方丘陵地开出来的路延伸出去。这是杰克在那个周日的午餐饮酒后,决定不去走的路。有一段陡坡通向河流。右边是堰堤。堰堤之后的湿草甸像是一百五十年前康斯特勃画笔下的风景。
在古代、康斯特勃和近代之后。在杰克的农舍和旧农场建筑的对面看见吉卜赛大篷车时,我首先隐约想起的是奥古斯都·约翰的画作。那辆大篷车后来又让我想起E.H.谢泼德为《柳林风声》所作的插画。那本书依然新鲜且现代,围绕一条河展开,那河恰似我现在所见的这条河。大篷车状况很好,车身油漆鲜亮,像是暂时停在这儿,要再次上路似的。在车道的转角处(比如银杉树旁),你可能会遭遇旧世界,那个大篷车占据一席之地的世界。
湿草甸也是以这样的方式(右脑某个角落)消除了康斯特勃和当下的距离:带着油彩、画笔和调色板的画家是现代的,离我们很近,一如他笔下的画作,比如水渠和截去树梢的柳树。这样看画家,这样窥视画家的视角,让过去显得稀松平常。过去仿佛触手可及,像在眼前般,能让人走进去。
谢泼德和康斯特勃对旧时风貌的记录中有自己的想象。而如今,现实又在其上添了更多事物,一种现代的景色:百年山毛榉立在狭窄的路两边,成百上千棵山毛榉树苗长在丘陵边一大排成年山毛榉和柏油路间铺满树叶的坡上。从公路到河岸的更陡的坡上还有好几千棵山毛榉。通透的绿叶交叠,投下一片柔和的绿荫。镇上的出租车司机总会带访客走这条路观光。
山毛榉是房东的父亲在世纪之交种下的,后来没人照看,如今看起来像是父辈大派头的天然纪念碑。这大手笔来自一个在帝国时期、在工业革命之初财力愈益雄厚的家族。这个家族也在别处开枝散叶。但房东住在距河不远的地方,只拥有几亩地,想当年他的家族拥有这儿几乎所有的土地和房子。
路边的树是房东出生前他父亲种下的。就在这条路上,在我散步路线的尽头,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我的房东。
那是让人迷惑的一瞥。这条路不仅窄,而且曲折,我因此对过往的车辆很紧张,对这段路上看不清的转弯处经过的所有车辆都紧张。后来,天色相当晚了,我认出那是庄园的车,就想和菲利普斯先生打个招呼。菲利普斯先生微笑着。这是友好快乐的笑容,出现在一个习惯发号施令并且有戒备心的人身上显得奇怪,他在外面通常是一脸严肃和不耐烦。这笑容中的欢乐和放松告诉我现在是特殊场合,他的乘客很特别。
我立刻就明白,坐在菲利普斯先生边上的那个人是我的房东,这个住在庄园、我却从没真正见过面的人。刚刚忘记菲利普斯先生的笑容和路上的危险,还没等我有意地去看那个陌生人,车就开走了。这是我唯一一次瞥见我的房东,瞅见他的脸,但我描绘不出什么。
印象中只有圆脸秃头,穿一套西装(或是棕色西装外套),表情和善。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个细节我确定是真实的,因为想象不到——缓慢挥动的手。在仪表盘上方挥手,我从路上看过去,他的指尖在挡风玻璃底部的位置。
此前,我们从未见面。菲利普斯先生一定告诉过他我是谁——虽然他视力不好,这是他的一大痛苦——他一定在我看见他之前,看见了我。他当时安坐车里,旁边是菲利普斯先生,他看我一定要清楚些。我当时犹犹豫豫匆匆一瞥——从察觉到辨认的过程很短——因此我也说不准这如梦境般倏然而逝的画面,究竟是我的想象还是确有其事。
我觉得那一挥手很和善。但是我当晚打电话给菲利普斯先生时,这种感觉动摇了。他带着下午车里的好心情,笑着说是的,当时同车的是我的房东。接着,他仿佛是为了解释我的疑虑,说:“他在车里总是会戴着墨镜。否则胃就不舒服,然后会偏头痛。”如果他当时戴着墨镜,我怎么能看见他眼里的善意?
于是对房东的这一瞥——瞥见某个意外普通的人——让他更加神秘。不仅仅是这个人,整个场景都让人难忘:车载着庄园建造者和树木种植者的后代,驶在河流和湿草甸上方丘陵边的山毛榉树下。于是对我而言,那个人的性格更多地被他的背景、被公路上的山毛榉、被庄园永久闭着的前门和后面茂密的花园所表现。
印象中我瞥见了一位慈祥的老人,穿着棕色外套,在车里羞赧地挥手。车一闪而过时出现的这一画面回应了我自己的需要。这是我所希望的庄园主的样子。因为我正是在这个庄园里,成年以来第一次找到平静。
很快我发现这一画面并不真实。与之相反的那幅不那么具体的画面也不真实,我通过菲利普斯先生平时提及的细节联想:一个脸圆体胖的人,西装扣得紧紧的,戴着墨镜和帽子,被带去他没机会见的乡村兜风。此行是要让他激动但安全地(像个孩子站在塔顶栏杆后向下望)看看与他隔绝的世界。但又绝不会让他过于惊诧,绝对还是伦敦。他不过是去了一趟乡间,拜访几个熟人,天气好的话会到南部海滩的几家宾馆吃午饭、理发。(最后这个细节是菲利普斯先生某天无意间向我提起的,这给我幻想中戴着墨镜、衣着整齐的隐士加上了长而细的头发。我看见房东被菲利普斯先生扶着进了某家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宾馆,菲利普斯先生两手搀着房东的左臂,房东的右臂盲目地摸索着。)
这个画面、我恍惚觉得见过的人或我创造出来的人,都不符合房东在伦敦的熟人对他的描述(他们偶尔来拜访他)。那个人碎片式地来到我脑海中,离我很遥远。
他在这里度过了备受宠爱的童年。就在我现在散步的庄园。在茂密果园的阴凉中有一座两层的儿童屋。儿童屋很结实,茅草屋顶还算完整,周围的植物部分被砍倒、腐烂,倒像森林一样。楼下房间里有个真的壁炉,两边墙上嵌着石头或水泥架子,有梯子通向二楼,圆锥形的茅草屋顶上开有天窗。要是当玩具屋,它大了点,用作游戏屋却又小了。它是成人对儿童屋的设想,没有什么想象空间。
房东在经历过备受呵护的童年后,长成了一个有艺术和社交天分的青年。菲利普斯先生和布雷给我看过当年的照片,租车人布雷的父亲一辈子在农场工作。布雷住在父亲很久以前从庄园买的燧石和砖砌成的小屋里。虽然布雷如今以独立于农场为傲,甚至拒绝服务庄园的人,但他有各式的庄园纪念品,并且喜欢展示它们。有模糊的黑白照片:庄园聚会,尚未繁茂的花园,昏暗的光线中(黎明或是黄昏?)年轻人坐在湿草甸那儿小溪上的木桥围栏上。照片和快照会产生惆怅的效果:每一帧照片都捕捉了某个时刻,呈现了很多被忽略的细节,让人想到它所能追寻的过往,成为一种纪念。同样的场景,一幅精心创作的画就无法达到这种效果。
接着,在一次次聚会和二战之后,他步入中年,心绪纷乱,病态而持续的抑郁几乎成了一种病,让他与世隔绝,躲在庄园里。后来身体也开始出状况,最后经受年老的煎熬。
我各方面都与他相反,社交上、艺术上,抑或肉欲上。鉴于他家族的财富随着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扩展而膨胀,也许我们之间横亘着一个帝国。这个帝国让我们有了交集。它解释了我在新世纪的出生、我用的语言、我的职业和抱负。它最终解释了我为何出现在山谷的那栋小屋、出现在庄园。但是我们处在——或者始于——财富和特权的两极,处于两种不同文化的中心。
二十年前在伯爵府的寄宿处,我开始尝试写作,换作住在庄园,庄园应该就是合适的“素材”。但是当时我与英帝国的联系也许会成为创作中的壁垒,因为作为一个男人(或者男孩),山谷中的异族身份会折磨我。我作为作家(当时)能够通过“封锁”自己的某部分来处理素材。这种叙述中的“封锁”和隐匿使我作为一个观察者在渴求了解和体验的过程中错失了很多。
但是世界在变,时间向前推移着。我发现自己的才能和主题逐渐展现、发展。我的经历在变,我的想法也在变。我在失望和精神的苦痛中来到庄园,对房东产生了深切的同情,他从世界的另一端起步,现在和我一样,希望远离尘嚣。我觉得自己和他很亲近,非常感激庄园的保护和这儿的氛围。我从未觉得他的离群索居奇怪。这正是我当时也想做的。
当我来到庄园追逐我的抱负应有的骄傲,我想要剥除我原有的生活。我想尽可能地适应庄园小屋的供给,尽量不去做什么改变。我想避开虚荣;对我而言,虚荣存在于细微的事情中,比如置办一个烟灰缸。当烟盒空的时候,别致的烟灰缸有什么用?于是我觉得,我本人和我在庄园看见的或我以为看见的相契合,我觉得自己有着同样脱俗的态度。虽然我知道,人会因种种原因出现相似的状态或态度,甚至连互不相容的人都会这样,我还是觉得能深刻理解房东。
我们处于特权的两极。但是我觉得这种特权对他起消极作用。我抵达这里时无论是什么精神状态,我都知道必须爱惜自己,我知道我早晚会行动起来。他的特权——他的房子、雇员与收入,窗外每天看到的那片属于他的土地——这特权能抑制他,让他封闭自己,让他无所作为和无用。
虽然我们始于帝国和特权的两端,身处不同文化,但现在作为他的房客,我觉得容易在内心对他产生亲切感。
我与房东从未谋面,但我不觉得这奇怪或“诡异”——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访客艾伦用了这个形容词。他不想让我看见,我亦不想被他看见,真是不谋而合。这是我作为殖民地民族的遗留特质“神经质”在起作用,但是若解除此地的魔力也会让我感到紧张。如果我见到房东,听到他的声音,听到他谈话,看见他的长相和表情,被迫回话,表现得礼貌,那么印象会无法抹除。他恐怕会被赋予一种“性格”:虚荣、暴躁、荒谬。我会被推着去作判断,而判断会抹灭认同,同时抹消关系。事实上,对我而言房东的性格由庄园和土地的神秘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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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渐渐令我喜欢。我不习惯这里季节的变换(我已经描述过)。对建筑,我的接受度倒很高,容易把“普通的”建筑当成某个地方的自然表现,因而我花了些时间才将在这里的所见弄明白。比如小屋虽然名字普通,却不是一座普通的房子。
这是一栋建在不同高度上的(从小路到湿草甸和河流有一个缓坡)长而矮的房子。它在草坪或是庄园绿地的边缘。无论我的心情如何,无论我离开小屋多久,无论是出国工作几个月,还是去索尔兹伯里,或是下午散步,当我回家,走到那条距离不长、光线幽暗的小径那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路尽头的小屋,我的内心总是感到快乐和惊喜。
从公路延伸出来的这段小径两旁栽种着紫杉;夏天,山毛榉蔚然,与葱茏的紫杉一起掩映着小路,但即使在绿荫下,草坪的开阔和小屋柔软温暖的色彩都清晰可见。我喜欢长而低矮的房子映衬着山毛榉树。小屋墙脚下冒出一两棵山毛榉树的幼苗,但不知为何小屋的地基没有动摇或下陷。我喜爱这环境,这自然和对的感觉。想到这是我居住的地方,就感到惊奇。
我过了些时日才明白这并不是乡村的“自然”,小屋是被设计成这种效果的。墙很厚,也许中间填充了碎石;但表面是燧石碎砖和暖黄色石头的混合。某一次我看到了这设计和它的意图,也就看出这是匠人的用心。某天,在边墙一堆高耸的石头上,我看见建造者或设计者的首字母刻在上面,姓氏首字母表明他是房东家族的一员,旁边还有年份“1911”。
这是这个家族某个人以游戏之心做的事。在那个遥远安定的年代,乔治五世加冕的那一年。对于身边的新鲜事物,我习惯于凭着本能去理解,因而花了些时间才看出这是一种游戏,以及它在庄园土地的次序安排中的分量。
一排矮篱笆把我的小屋和一栋小单间的没上油漆的木屋隔开,篱笆历经风霜变成了灰黑色。木屋呈方形,比我的小屋高,是典型的乡村风格。墙是厚而粗的木板,墙根保留了树干的形状和树皮。整个结构架在蘑菇形的石头上。
我想这座奇特的房子是建造师特意设计的——不知道是不是建造我的小屋的庄园成员——作为护林人在草坪或者说庄园绿地边上的屋棚。我在这儿待了三四个年头后,某个夏日午后,园丁皮通吃完午饭心情放松,打开了久经风霜的门让我看。虽然这房子很多年没有使用,门却轻易地打开了,并且没有散架!
这并不是护林人的屋棚,而是个马厩,甚至有个存放稻草的阁楼。阁楼里仍有稻草,墙上的钉子上还挂着绳索、马具以及用在马身上的皮革制品。屋子里还散发着马的气味,蜘蛛网下方的木地板非常干净。屋外的一切都受风雨侵蚀。内部——这个木屋或者木盒比从外部看来高大很多——一切都被保护,除了偶尔会遭到欧掠鸟的围攻,尤其是春季的两三周里。
一个像护林人小屋的马厩(我让自己的幻想继续);跨过草坪有一个壁球场,它的明显粗粝的墙面和我小屋的墙一样出自精心考虑。旁边是粗木料搭成的车库或马车棚。接着是古旧的覆满常春藤的仓库或谷仓,燧石堆砌成的墙,谷仓后部成了教堂院子的围墙。在丘陵和湿草甸的空旷、开阔之后,这里不期然出现了中世纪拥挤而拘束的遗迹与提示。正如沿着车道,老农场经理现代化的平房处在有着一道道条痕的古老陡坡边上。于是在这里,我对我住的小屋、护林人的屋棚和旁边的农场屋舍的幻想,与中世纪不期而遇。
然而它们成了一个整体,并且奏效了:你能像我一开始那样,顺理成章地将其看作这个地区爱德华时代风格的宅子的一部分。或者你能进入幻想,是孩子式具体化的想象,成人做的孩子的游戏:想象这庄园一度庞大辉煌,连它的角落都显示出巨大的安全感和财富(不像在特立尼达岛,我最初知道“庄园”一词,尤其当它指的是蔗糖庄园,是没有任何宏伟或风格的概念的,只有一种规模和单调的印象,以及庄园边上微不足道的生活和房子)。这种游戏元素——庄园草地上的儿童屋——我一旦认出它,便顺着它展开想象。
从护林人的屋棚穿过小径,从我小屋的侧窗看去,有一座小小农舍。它只是一个窝棚,挨着庄园菜园的墙搭建。它的样子像半个屋舍,屋顶是一个斜坡,从某个角度看感觉是有门窗的。
绕过窝棚的小径,绿地边缀满了蘑菇状的石头。我听说这些石头是当地一大特色。谷仓建在石头之上,可以防鼠。这种设计阻止了老鼠进入马厩,就是那座我想象成护林人棚屋的房子。同时起到了装饰作用,营造出童话色彩。每块蘑菇石都和其他的不同。上部被切割成不同样式,下面的柄被割成一个弧度。多年过去,很多蘑菇石被损坏。它们可谓脆弱的幻想。很多蘑菇的顶部其实消失了,甚至有些柄被削平。但是在我的小屋门外,靠近小径的一边,在菜园围墙前面,有五六个蘑菇奇迹般保存下来,完好得如它们最初被设计的那样:蘑菇顶一个个削成不同厚度,刀锋粗粝,冬天里每个撑起了一小块苔藓。
这是我复苏的幻想——种种富有特色的幻想,对庄园,对周围的绿地与花园——到这里的第一个冬天,在写作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受到了幻想的欢迎。庄园始建者的想象,房东继承的家族幻想,随着我的深入了解,我感到这幻想愈发传达出他的性格。
庄园的其他部分——果园、主宅后的花园、湿草甸和河边的小径——后来在暮春或夏初,我生病无法沿着车道走很远的路的那阵子进入我的视野。这个时候我学会了分辨四季,认识相应的花木、河流。
我完成书稿之后(关于非洲的那本),便出国进行新闻写作,一来挣点钱,二来走出英国、振作一下精神。但这任务使人筋疲力尽,还去了一个很多航线飞不到的地方。我在漫长的返程中经历了多种气候,终于病倒,在某地的宾馆度过了四天四夜,在疼痛中昏睡。
回到山谷和小屋时我感觉头晕,但感受到了它的欢迎、它的保护,也因小屋边每一株草木超然的美(在我看来)而感动。起居室窗户下的牡丹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不论清醒还是在睡梦中,我的幻想中总会出现这些深红色花苞的形状,浑圆紧凑。
医生觉得我身体无大碍,没有肺部感染或者出血。他说我是疲劳过度了。他说是“战争疲倦”(我们在一个军事区)。
几周过后,确如大夫所言,我的身体只是极度疲倦,但不难受,是带着点兴奋的疲倦(唉,这可有点罕见)。这让我想起童年时得过一种热带的“发热”病,因雨季的寒冷而起。雨季中无常的天气打断了正常生活,下雨和洪水使学校停课,增加了孩子咳嗽和发热的概率。小时候我常常是刚退烧就希望自己再次发烧,好体验它带来的感官扭曲:异乎寻常的平滑的感觉(不仅是触感,嘴里和胃里的感觉亦然),声音和噪音莫名变得遥远和令人激动。我虽然总想发烧,但并没有如愿。很快我长大了,发热被支气管炎和哮喘所取代,那是全无好处的真正的痛苦。
现在,在令我愉悦的小屋里,我自童年以来第一次体验“发热”。筋疲力尽——工作和旅行引起的:医生的诊断是对的。
在令我愉悦的小屋,在这躲在公路边一层层山毛榉和紫杉之后的小屋里,我开始感到这二十年来的工作和压力的压迫。压力和写作有关,那种激情。当年,泛美航空飞机起飞,我头一次俯视我自孩童时期就被包围其间的那片特立尼达岛田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承受这份压力。
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压力,所有的失望和恢复,如今在我脑中成为坚实的一团。但我现在已经不再幻想自己是沉在河底的尸体;脑中也没有了爆炸的梦,这梦曾让我精疲力竭,挣扎着醒来。这些压力都促成了“发热”。于是在那栋令我愉悦的小屋,我又变成了一个孩子。仿佛在二十年之后,我终于到达了离家时脑海中的那个幻想之地。
就在这种情绪中,我慢慢恢复到可以出门了,开始——菲利普斯夫妇鼓励我,让我不用担心会侵犯房东的隐私——探索茂密花园的春天。随着我起居室窗户下的牡丹挺身收紧,鼓鼓囊囊的花苞立在大黄似的茎上,我的春天来了。
我在英国的二十年里必定见过上千朵牡丹。它们是普通的花,在我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乘公交车去索尔兹伯里的路上能看见它们。穿过山谷,在阳光灿烂的开放式花园,我看见它们在明媚的光线中迅速绽放,失去了花苞的紧致和浓厚的色彩,美丽不再。我对这个春天之前见过的牡丹都没有留下印象;我从没叫过什么花“牡丹”;从没能把它们和某个时节相对应,或把它们和其他花或者自然现象联系起来。这些我康复时期的牡丹,我小屋边的牡丹,使我第一次开始记住它们;它们象征着我的新生活。
起居室窗外的那一丛牡丹在小屋北面,另外还有一丛,在小屋和护林人木屋间的紫杉树荫下。它们生长缓慢,不曾变形,色彩也日益浓重。从紫杉和山毛榉树下的小径上看,我小屋附近的牡丹在周围绿野的映衬下是两抹浓郁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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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一度有十六个园丁,如今只有皮通一人。他在带围墙的花园里种菜,也在那里为庄园和房东种花,同时打理房东在庄园某处的私人草坪。他像杰克那样找出可耕种的土地并加以利用。但是皮通做的多数事情我都看不见。我所见到的主要是荒野,这个季节会有一两次,皮通于其间修剪路最狭窄的部分,为他自己,也为我。一条路上行,一条路下行。
皮通的这两条小路始于草坪尽头,差不多在从公路延伸出的荫蔽的小路对面。小路穿过未经修剪而几乎长成了树的围篱,围篱开口处是铁门的样子,像是特意设计的。围篱里空荡荡的,没有植物或是花圃生长过的迹象。一个角落里长着一棵梧桐,不知是谁种下的还是野生的(有很多梧桐都是野生的)。这株梧桐不是小苗,有人在旁边种了紫藤让它往上爬。这在过去很常见,很多园丁愿意趁闲暇装饰一个隐蔽的角落。
冬日里,这围墙周围遍地干枯的野草茎梗,有的和玉米秆一样高,也有细长的草丛。如今这春日里,野草又粗壮多汁了。皮通修剪出的两条小径上,草细而密,平整如草坪。虽然野草蔓地,荒蛮只像是表象,等修剪后旧时的秩序和美丽复又出现。
这围墙像是庄园花园的一部分。但是租车人布雷告诉我,它比花园还要老;繁茂的树篱年头更久。布雷说,早在庄园建成之前,树篱就随这儿一座房子而存在了;他说在这之前,这里有一座修道院。这不是信口雌黄。中世纪,这条河周围有各种基础设施。河延伸到几英里之外的埃姆斯伯里后,变得宽而浅,河水清澈。这里曾经有一座修道院,也许现在还有遗迹留存呢。当年圆桌骑士团的亚瑟王垮台后,吉尼维尔从温彻斯特-卡美洛过来时正是住在这座修道院里。
围墙周围人迹罕至,和车道上那潮湿的石屋废墟一样。石屋废墟周围是梧桐树,这些树无视房屋的腐朽和消亡,继续生长,继续在光秃秃的黑土地上投下冰冷的影子。在废墟远处,空荡荡的高大树篱离我小屋仅几步之遥。树篱内,另一个时代的信男善女(如果布雷的话属实),生活优渥的富人,也许一半是战俘,选择生活在这个中世纪村庄,与世隔绝,向念珠倾诉,他们在村子中心的教堂、在喧闹的河流、潮湿的田野和湿草甸间奔忙,为厚而肥沃的黑土地松土、干农活。
围墙之后是果园。果园古老甚至老朽了,古老的树木周围,树篱七零八落,且没有形成一个拱形的出入口。夏天这儿绿意盎然,在此之前,从这里能看见穿过湿草甸的河流和柳树。现在已经没有人来割水草了,不再热闹,甚至连牛群都进不来了,更无法抄近道穿过湿草甸走向河边。被堵塞的小水道分割,加上废弃的控制水闸,这块地就永久地淹在了水中。
据说给草甸排水的技艺如今失传了。这原本应当是一项季节性的工作,由水道管理员清理河道和割下漂浮在水面、相互缠绕的过长的水草。山谷的财富曾经存在于湿草甸中。如今,财富更多地聚在宽阔无阻碍的高地。如今在果园后湿草甸生长的——从未被剪掉的——是野生的黄色鸢尾。
从围墙走进果园,从一侧看到的像是一片树林。那里生长着很多高大的古树,地上满是野草和枯木。这片树林便是那座两层的儿童屋所在地。春季我无法进入这里,因为没有通路。皮通后来割了草辟出一条路,它分四条道,第一条是为了走花园装废弃物的手推车,第二条是皮通把落叶运到堆肥处的大推车的走道。这块花草的墓地位于儿童屋后面,谁也不会留意。
皮通把堆肥处或垃圾堆称为“花园的庇护所”,他在寻找或创造这些隐蔽却便利的“庇护所”时可谓别出心裁。“庇护所”是皮通的用词,我认为他在不同地方有两三个这样的“庇护所”。垃圾堆,庇护所:两个独立不相干的词。但是皮通用的“庇护所”巧妙地将这两个词囊括其中,它不仅表示“垃圾堆”,还有额外的意思或关联:收容所、避难所,几乎有捉迷藏而使人见不着的含义。他说起落在草坪上的一截山毛榉树枝或是一堆剪下的草,“要送到庇护所”或者“我现在把它送到庇护所”。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皮通个人的措辞,后来却发现山谷里大伙儿多少都会这么用。我从租车人布雷那里听到过,他是皮通的邻居。我在市政工人罢工一周的时候听他说——正如山谷上上下下的树上钉着的小通知上所写——工人们决定采取“工业行动”。布雷说“这周没庇护”,意思是没有收垃圾的人。“你不用告诉我这件事背后主谋是谁。这对他们而言最正常不过,不论是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太常见。”
我也从菲利普斯先生的父亲那里听过这个词。老人的妻子去世后,他周日下午偶尔过来串串门,也在庄园散步(周六皮通放假)。他有时会在我屋前停下来聊天。他以做送货人起步,了解旧时的各种情况。他告诉我为什么工人小屋边的公路如此狭窄。旧时走马车和推车的路得宽点,铺筑的路变窄了,路两边的空地之前不属于任何人,后来被劳工占用了,建起一座座小屋。他告诉我种这么多接骨木树篱是因为这种树长得快,而且它是劳工用来占地的。树篱很高,其间没有我想象的蔬菜生长,却能看到上世纪留下的没有腐烂的生活垃圾。树篱间堆着瓶子、金属废弃物和旧鞋子等处理不掉的垃圾。老人解释:“你瞧,那时候没有庇护所。”
我还从一个衣着讲究的人那里听过这个词。这个焦虑的人来我这儿处理在卧室屋顶四窜的老鼠,它们有时听起来像在来回推动或滚动小石子。这个人将他知道的有关老鼠的知识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我。老鼠很可怕,但是它们有自己的习性,有自己的“领地”,可据此抓住它们。小老鼠能生活在墙上的小裂缝、小洞中,它们从不渴望光线或者更大的自由。它们每天吃一克食物比如饼干渣就能生活。但是他描述老鼠的痛苦或者无足轻重时心不在焉。也许曾经他说起这些时是享受的,并享受听者的反应。但现在这个老鼠专家机械地说着话。他担心自己的健康,怕某天在给老鼠投毒的时候突然犯了心脏病。他最担心丢工作,说不定哪天政府或地方当局会关闭他的小部门,把鼠患和害虫治理交给私人公司。突然,他控诉般戳戳手指,用皮通说“庇护所”那样的口气说:“你知道下来被关掉的是什么吗?下来要关的是庇护所。很快这里就没有公共庇护所了。”
走进果园,一边是儿童屋和皮通的庇护所,中间隔着一条还未被修剪出来的小径。另一边是庄园的花园,填满了湿草甸和菜园间的空间,接着填满了湿草甸和庄园间的空间。
尚未离巢的雏鸟在果树树洞中叽叽叫。去年的果壳——灰松鼠的作品——在果园和宅子草坪间的小路上咯吱作响。这条小径依着菜园。坚果树纤细的树枝折弯了——至少在皮通来之前如此。玫瑰花圃边的小石径在蓬勃生长的荨麻和野玫瑰丛中仍依稀可见。接着就是草坪。我担心侵扰到房东(虽然菲利普斯夫妇说不用担心),沿着湿草甸边的路走。
湿草甸或湿地已经明显漫过了曾经的花园。某些装饰性的树,尤其是粉红色的山楂树,如今长在湿地里,周围是废墟和湿地植物。这里有很多湿地植物,尤其是芦苇,也许是为了矛形树叶的美而种植(像中国或日本书法),这些植株很多越过了皮通试图保持整洁的小路,在草坪上发芽,就像是甘蔗田里焚烧垃圾时的火苗,火星越过防火墙飞溅到附近的绿野中。
草坪上坡缓缓地连向屋子。草坪上有一棵巨大的常绿树,它一定比房子还要老。菲利普斯夫妇的住处和小阳台——阳台上挂着衣服——在树的一侧,塑像后面。房子没有太久历史,建于本世纪初,却是老式的。正如草坪那头重建的教堂,这所房子也是过去特殊观念的产物。在强盛帝国国力的支撑下,这是对种族、历史和文化的肯定,也是当时审美的反映。房屋后墙是灰色的:灰色的石头斑驳发霉。
我从没仔细打量过庄园的后面。我不想去侵扰,此外,我亦不了解它的内部格局,不知道我那有的是时间的房东会从哪扇窗户看出来。
他会看着窗外完美的景致:前部长着大树的草坪,一侧的林木,草坪之后是下陷的湿草甸,长着柳树、芦苇、竹丛、山茱萸和亲水的灌木。河水、河边湿草甸、柳树、河道以及浸在水中的田野,田野会早早地映着晨光,接着是光秃秃的丘陵。(月光洒在湿草甸上,暮色在远处渐渐消退,明月在荒野上升起的画面是多么的迷人。月色中的河流与雾气真是美到无法形容。)
相较之下,现在连着庄园的那片地只能算“区区”几英亩了。河那边的土地属于另一个庄园主。因为不再需要湿草甸来放牧,因为上世纪末农业机械化使小山村不断缩小,被丘陵上的军用设施所取代,因为这一系列的意外,庄园后面的风景、我走过的风景,成为从康斯特勃时代以来就不变的自然。这景色中没有房屋,没有农民在河上、田间劳作,就像丘陵被耕种前的样子,几乎是一派自然公园的风光。这儿离索尔兹伯里和威尔顿这两个著名的古老小镇只有几英里。离南安普顿和安多弗这样的现代化城市群也只有几英里,那里有贝辛斯托克这样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铁路小镇,有红砖筑的新旧建筑,还有古老的温彻斯特教堂中心周围维多利亚时代哥特式的黑砖建筑。
我小屋所在的小小村落——以及无路丛林中的儿童屋——只是庄园大设计的一部分。但是我的房东所见的完美景致有着自己的腐朽。你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景致很完美,其中(常春藤、林中枯木和被割断的湿草甸)没有会让人不安或生疑的地方。在这幅景色中,没有什么能鼓励一个精神虚弱的人去寻找不完美之处。他的精神虚弱源于个人的缺陷与失望,尤其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了解。这景色——如此完整而了然——仿佛在说:“这就是世界。为什么要担忧?为什么要干预?”
草坪尽头是一片树林,能隐约看见树篱、草木茂密的小径、铺满树叶的步道和石缸。我从未走进去探索。草坪尽头有一个很大的温室,仍在使用,它的木框架很坚实,从远处看坚实得像是个整体。但是玻璃壁后的绿意是温室中长得异常高的绿草——温室里是一片野草;很多玻璃镶板掉落了。在我看来(基于我对特立尼达老庄园宅子的了解,那种法式加勒比风格的宅子),这温室——且不论规模——暗示了财富。早年它是“特别定制”的:它的木料与水泥地板的厚度,它的门,它的铰链与铁艺——一切都过于结实。这种铺张是建造者专为富人所用,就像店家给豪宅送货都会挑最好的东西一样。建筑风格看着就让人心满意足:每一样东西看上去都那么自我,并且可以代代相传,不脆弱,不焦虑。
山那边,杰克也有一个温室,在他的农舍之后,面朝老农场。那个温室应该是邮购的,它看上去总是那么脆弱,木框架、薄薄的玻璃,甚至水泥地都如此。果不其然,随着时间流逝,温室很快七零八落,只剩下水泥地(后来也消失了)!它的温室精神那么快便荡然无存!但是这庄园的温室,虽然二十多年来疏于照料,依旧屹立,从五十码外看完好无损,木头上的漆没有剥落,厚厚的水泥地上也没有裂缝,门还在铰链上晃动。只消花上一天时间打扫干净,一周内就能重新使用,以秩序取代荒芜。
大温室内外都有树丛。皮通的割草机直到季末才开到此处。割草机所到之处,草地变得平坦,像是被良好维护的草坪。在皮通修剪之前,想要到穿过水道和小溪、通向河岸的第一座桥那里,得穿过湿漉漉的荨麻和茂密的树丛。
草坪那一边,湿草甸和果园相接,沟渠里搭了铁丝网栅栏,就在树丛之中,防止人闯入。草坪这一头就只有树丛和类似树林的废墟一样的东西。但在过去,水道上有一连串铁路木桥,水道边茂盛的柳树在狂风中倒地。林间溪水流过枯叶和淤泥,是发黑的,直到树叶清透的颜色和水面折射出天空,才会发现它的存在。这些隐秘的黑色小溪中(不像另一端长着黄色鸢尾的开放草甸)常有绿头鸭。它们怕人,习惯栖息在这片水域或者说被柳树截流的小溪。
湿草甸上的桥是按高规格建的;但一年年过去,它们也在水中朽烂。高而结实的荨麻,尤其是柳树根须和树干的生长也在损坏桥梁。头一个春天我来散步时发现的这第一座桥桥头的一扇厚重的门,现在还在。门倾斜着,柱子——虽然因潮湿而发黑发绿,让人不想去碰——仍然直立,门还能关上并用生锈的插销锁住。作为一扇门,一种障碍物,它的存在没有意义。水位改变,这扇门没法继续护卫穿过湿草甸的走道的干燥。往来变得轻而易举。现在有一块地浸了水,麻烦只源自荨麻。但是荨麻到处都是。
在穿过湿草甸的一段路上,野草、芦苇、柳树和其他疯长的植物遮住了视野,让人难以看清河流。接着,从最后一座桥——木板大都破损,唯有固定木板的大铁钉是完好的——从最后一座桥看去,眼中突然出现了树梢及河岸上倒塌的船屋边修剪过的小径。
坍塌的船屋真是壮观。泊船处在一条小溪中,是湿草甸最老的水道。溪流两岸是瓦楞铁皮屋顶房的粗大木桩。河水看上去温和——几英尺深,几英尺宽——但水流是自然之力,不可完全预见;河岸和水湾深浅总是在变化之中。船屋边小溪变宽了或是改变了水道,导致船屋向一边倾斜。倾塌的角度、腐烂的木材、黑色的水流和生锈的瓦楞铁皮组成一幅热带河流的废墟图景,像是在奥里诺科河、亚马孙河流域或是刚果。这废墟过去是河岸修剪过的小径,它仿佛属于自然的另一种秩序,几乎是另一种社会秩序。
顺着湿草甸走上那座桥再下来便是一条简易小径,渔夫的小径。河水潺潺,周围是整洁的木板桥和从湿草甸流向主河流的水道。人类的或者说水道管理员之类的人的改造,使我们看到自然的秩序。河的左边就像庄园后的湿草甸,将会成为荒弃的树林。只需要一棵倒下的柳树——被狂风吹倒——就能让河流一团乱:河岸破坏,简易小径消失,几天内水中的草和浮渣混着浅褐色的渣滓在树枝间堆积成小岛。
河水的颜色取决于岸边的植物。河岸虽窄,草木却很多样。有高高的芦苇和杂草,树枝低垂。如果河岸有小小的下陷,河水就变得深绿,显得神秘。河水清澈之处,可以看到河床的白沙和白垩,或是随着水流波动的水草。
我漫步河岸,在湿草甸前站住,周围生长着黄色的鸢尾。往后是老果园,围起来的地挨着我小屋的一侧。在果园和菜园墙之后,每每看见山毛榉树下我小屋的屋顶和烟囱,我总是要惊叹我生活在这里。
再走几步就该回头了。之后是另一条河,属于另一个主人。虽然很容易翻过临时的栅栏,但我不愿意这样做。
河流在此转弯。河对岸的丘陵上一个树木森森的陡峭断崖拔地而起,倒映在水面上。光秃秃的丘陵上有一条新水道,从白垩中流出的清泉很快成为一道喧闹的瀑布。在这片整洁平滑的地方,看着光秃秃的白绿相间的丘陵,看着几英尺深的河流利落地分成几支,我想到水不可预测的力量。旧的瓦楞铁皮盖在新河道上:这无人烟之境,意外显露出贫民窟的痕迹。
水道管理员在附近放养了鳟鱼,鱼没有游得很远。它们意外地不引人注目,颜色像老鼠,也像老鼠一样慌张,在水草中敏捷无声地来回藏身。
河边漫步不到十分钟,这对于一个习惯了一个半小时散步的人而言称不上是散步。但一路上总有新鲜事物,包括河在内的景致总是在改变。河边有我头一个春天见到的蓝色鸢尾,孤零零地立在湿草甸边缘的野草和荨麻中。看到此景我立刻萌生了一个愿望:倘若我自己有花园,一定也要种上这些。接着,在昏昏沉沉的康复中,我开始(直到我清醒)走过荨麻,走向鸢尾,仿佛我所见的美不在自然之中,而在这株鸢尾里。
这里有芬芳的玫瑰和野玫瑰花圃。我头一年夏天见到的玫瑰往后再没有开过花:我见证了它异常的死亡。那个秋天,菲利普斯太太修剪了它们,说是“把它们剪了回来”。那些老玫瑰花丛被迅速剪矮,全部变成了荆棘。
每年春夏之交,野草像碧蓝色的雾气一般,漂浮在点缀着雏菊的碧绿草坪上。还有河流。芦苇、野草、流水和变幻的倒影有着胜过一切的美丽。当年,我还未适应其他植物以及时节的时候,我说:“至少我度过了这样的一年。”接着我说:“至少我度过了这样的两年。”
在杰克的农舍过去的那片丘陵上散步,我一开始总是寻找野兔温暖的棕色皮毛。走到河边我又寻找河床的白垩中火山形状的三文鱼小巢穴。河水在芦苇投下的阴影中显得漆黑,黑色的狗鱼静静地等在深潭中。我也会寻找田鼠或者水老鼠,我知道有只水老鼠在甩干皮毛之后,喜欢在小树的低矮枝头上晒太阳。我经常看见它游过河。有一次它熟睡,我以为它死了,走过去跺了跺脚。我经常听见它的同伴们潜入河底洞中的扑通声,泥泞的水泡随之悄然上升。
每个冬天和春天都给庄园的花园和湿草甸添乱。水道上的桥日益腐朽。最后一架桥(或说第一架)上的门终于在敞了一年后倾倒。河道水位有了几英尺的变化,河水淹没了水道管理员留出的空地;水道间的木板浸在水中。两排木板桥建了起来,一排是空白木板,另一排覆着铁丝网,方便水道管理员推着车走。
正如杰克的农舍那儿丘陵上的路一样,我不觉得这条路有腐朽的意味——这是我短时间的体会——更多的是感到变化。我深知万物都处在变化中,学会了不为此悲伤,不因时过境迁而感伤。腐朽暗示了理想和完美的过去。但是我会喜欢住在有十六个园丁时的庄园吗?我会喜欢一花一木在焦虑、失败的痛苦和批评中生长吗?此地难道不是正处于巅峰吗?在那场久远的旅行之后来到此处,我觉得是一种福分。
某天,我悠闲地在庄园后面散步,走在毁坏的湿草甸和庄园荒芜的草坪间,很意外地见到了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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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二次瞥见房东;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上次是瞅见他坐在汽车中菲利普斯先生旁边,正开过他父亲栽种的山毛榉树荫下的小道,而这两眼都让人困惑。早先那次他在车中,我很难打量他。车开过去后,我的脑海中留下了菲利普斯先生更清晰惊人的画面——他在主人的陪伴下是快乐的,一点都不暴躁,更像一个经理,像有了完整的自我,对自己的职责和价值有正确的理解。
第一次见到房东后,我的想象开始对他的形象玩起把戏,让他时而慈祥,时而上衣紧扣,戴着墨镜,长着隐居者霍华德·休斯那样的长发。而这一次,我一看见他他就扭过头去(我们两个一般紧张),再也没回头看,因此记忆中和第一次一样震惊。
我是在远处看到他的,差不多在走过老玫瑰花圃(花圃中现在没有了玫瑰,只剩荒芜的荆棘,头一个夏天芳香四溢的华贵的紫红色玫瑰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踩上布满雏菊的草坪的地方。
他坐在灿烂的阳光下,在魁梧的万年青投下的斑驳阴影中。这儿有大片万年青,草坪边、部分损坏的大温室旁以及屋子外的树丛里,树丛间有小路,但我从未探索过,怕打扰到房东,怕遭遇这样的场面。
他坐在帆布靠背的安乐椅中晒着太阳,面朝南,背对着我。他戴着宽檐帽,帽子遮住了他光秃秃的脑袋,正如椅子的帆布靠背遮住了他后背和身子的赘肉,让人辨不出形状。
我记得第一次瞥见他时他的姿态:在汽车仪表盘前轻轻挥手。这动作怯生生的,因疾病产生的羞怯,与很大的虚荣同时存在的羞怯(正如我所想)。并非不想被人看见的神情,而是希望被人认出、称赞。这挥手也透着仁慈。
这第二次的瞥见也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象:盘着的腿和光溜溜的膝盖在阳光下发亮,短裤紧紧地包裹住圆滚滚的大腿。房东对裸露和爱护身体的渴望——菲利普斯先生和租车人布雷都告诉我房东年轻时长得一表人才,如今这皮囊成了相反的现实:自我放纵和缺乏活动导致的肥胖。
野地的阳光与肥胖的腿上闪耀的阳光这几个细节为我确定了季节。我当然知道天冷时他总是躲在房间里,好天气时才出门。他生来就拥有一栋豪宅和这个郡最潮湿地区的开阔视野,在河岸上、在山谷中(我从另一条散步路径的观景点往下看,发现整个山谷雾气弥漫)。但他的本能却是地中海式的,是热带的;他热爱阳光。怠情,习性,朋友圈,希望待在他的价值被知晓的地方——也许这几点令他留在了继承来的宅子中。如果他能带上朋友和社会关系,带上别人心目中他的社会价值以及一切保护他的东西,他也许会搬走。但他一直住在宅子里,他扎根在这里,同时梦想着身在别处,以自己的方式梦想着。
他送过我几首诗,在我做他房客的第一年——写的是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菲利普斯太太用打字机打出来后亲自送到我小屋。这是房东欢迎我的表示,菲利普斯太太也对送诗这一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敬意。她仿佛成了我和房东之间的联络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客套,但实际上显得很殷勤,让我在小屋住得安心了。
克利须那神和湿婆神!居然出现在这条河边(康斯特勃和谢泼德笔下的),在这片土地上!房东写这些并不是因为这些神明一时风行,他浪漫的印度情怀其实由来已久,承袭自帝国荣耀的岁月,像他的房子一样。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英帝国国力强盛,主宰世界,其后权力和荣耀开始从内部瓦解。拉斯金①主义摒弃了工业主义的粗俗,摒弃了上流社会或者说文雅的鉴赏力,一种差不多是有赖金钱、《黄皮书》、渐渐融化成知觉的哲学、感性养成的鉴赏力——房东对印度的情怀也是受这些驱使而形成的,植根于英国、财富、帝国、荣耀之观念、物质的餍足,以及巨大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