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下杰克、农舍和花园的故事,我有必要在山谷过我的第二段生活,对那里的自然世界第二次觉醒。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出现在我到山谷的头几天,那时我才刚住进庄园小屋。
当时小屋里还有老住户的书籍和家具。书堆里有一个平装版小册子,比普通的平装书还要小,只有几页。这是“艺术小图书馆”系列书中的一册,介绍了乔治·德·基里科①早期的绘画,大约有十二幅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画作。从技术角度而言,这些小小的画作显得无趣;它们单调而肤浅:随意的构图,半古典半现代的背景,没有关联的主题——高架渠、火车、拱廊、手套、水果、雕塑——带着偶得的一点儿简单的神秘感。比如在一幅画中,一个隐藏起来的人的巨大影子从角落走近。
但是其中一幅画吸引了我的注意,也许是因为它的名称:抵达之谜。我觉得这个标题以一种间接而诗意的方式触及我的经验。我后来知道基里科这幅超现实主义画作的名称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出自诗人阿波利奈尔②。阿波利奈尔在战场上受伤而后患流感不治,英年早逝,令毕加索等人悲痛不已。
说来有趣,《抵达之谜》在我的记忆中发生了改变——也许还是标题的缘故。原作(或者“艺术小图书馆”系列的复制品)总是给我惊喜。古典场景,地中海沿岸,古罗马——或者我是这么看的。一个码头;背景中,在墙和通道(像裁剪的一般)之后有一艘古船桅杆的顶端。前部废弃的街道上有两个人,都包得严实,一个人也许刚到达,另一个也许是港口当地人。这景象荒凉而神秘:它传达了抵达的神秘。这就是它向我传达的信息,和传达给阿波利奈尔的一样。
在威尔特郡庄园灰蒙蒙的冬天,在头四天的雾和雨中,我能看清的少之又少,我突然萌生了有朝一日写写基里科那幅画中的景象的念头——这念头在我写作的时候轻轻地漂浮着。
我要写的故事发生在古典时期,在地中海。叙事者平铺直叙,没有试图用哪个时代的风格,或者用历史阐释他的时代。他将在那个古典的港口抵达,墙和通道仿佛是剪裁出来的。他抵达的由头我还没想出。他将走过码头边两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他将从静默和荒凉中走开,从空白中走向通道或门。他将走向一个拥挤的城市(我设想的是像印度集市的场景),被那里的生活和噪音吞没。他的使命——家族生意、调查、宗教启蒙——会带给他际遇和冒险。他会进入房子和神殿。渐渐地,他会产生毫无头绪之感,丧失使命感;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迷失了。他的探索感被惊惶取代。他想逃跑,回到码头,回到船上。但他不知道怎么回去。我想到在某些善意的人的引领下,他不知不觉参与到宗教仪式中,却发现自己是注定的受害者。在危急时刻,他走向一扇门,打开门,发现自己回到了抵达的码头。他获救了,世界回到他记忆中的样子。只缺了一样东西。在剪裁出的墙和楼房之上,没有桅杆,没有风帆。古船开走了。旅人只能继续待下去。
我不觉得这是个历史故事,更多是想象的自由驰骋,不做什么研究。我会从维吉尔那里得到有关海洋、旅行和季节的启发,从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获得罗马帝国市镇或者行省组织的概念。我会从阿普列尤斯③那儿获得古代宗教的情绪和概念,从贺拉斯④那里获得军事知识,从佩特罗尼乌斯⑤那里获得社会背景的提示。
活在想象中的古罗马世界的念头吸引了我。一个美丽、清晰而危险的世界,和我身处的背景相去甚远。这个故事更像是一种情绪,与我当时正在写的书非常不同。后者很棘手,它已占用了我八九个月的时间,初稿还没有完成。
这本书中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非洲国家,那里曾是殖民地,有白人和亚洲人居住,如今独立了。故事讲的是一场部落战争期间,两个白人一整天开着车的旅程,殖民地的秩序和简单突然以不可阻挡之势迎面而来。非洲曾给那些白人机会,让他们更高大,挖出他们的潜能。如今,他们不再那么年轻,这机会正消耗着他们。这是一本暴力的书——暴力的不是事件,而是情感。
这是一本关于恐惧的书。所有的笑话都被恐惧消声。我写作的山谷云雾笼罩;夜来得早;我对身处之地缺乏了解——我把山谷中散发的一切不确定都转移到笔下的非洲。我没想到《抵达之谜》的故事——阳光照耀的航行结束在危险的古典城市——能够让我从自己创作的非洲故事的苛严和黑暗中解脱出来;我没想到这个地中海的故事不过是我正在书写的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我同样没想到这也是一种尝试,为一个搅扰了我将近一年的梦或者梦魇寻找故事、提供连贯性。在梦中,一到关键时刻总是这样:我只能称其为我脑海中的爆炸。每个梦都如此结束,爆炸后我被扔下来平躺着,在人群中,在街上,在拥挤的房间,在任何地方,以尴尬的姿势被扔进站立的人群中,被扔成睡觉的姿势然后这样醒来。我感到我脑海中的这种爆炸如此响亮,震荡而缓慢,同时,奇迹般地,我的大脑还有一部分可以思考和推论,觉得自己挺不过去了,正向死亡靠近,虽然其他梦终究只是梦,但在这个梦中,爆炸是致命的,我觉得我正有意识地经历或者见证自己的死亡。醒来后,我感到头脑奇怪、颤抖、筋疲力尽;仿佛我的大脑真的爆炸了。
这梦或者梦魇抑或体内的戏剧困扰了我一年多。也许是脑中一时的骚动造就了瞬间的画面:街头、小餐馆、聚会、公交车,我在众人面前倒地。这是脑力不支和类似悲痛的情绪导致的梦。
我写得很艰难;自求学开始我便多少顶着压力工作。在开始写作之前,我在学习;慢慢地我开始写作。之前,我在牛津;更早的时候我在特立尼达的学校为争取牛津奖学金而努力。我的写作生涯有很长的准备阶段!接着我发现当作家并不是(如我之前所以为的)一种状态,并不是一旦当上作家,能力、成就、名誉或者满足就会常驻。从事这份职业要承受特殊的痛苦:任凭你为写作付出了多少辛劳,任凭它带给你多有创意的挑战和满足,时间总是能把它从你手中夺走。随着时间流逝,我觉得被自己以往的作品嘲笑;它们似乎属于精力旺盛的时期,如今那样的时期永远地消失了。空虚和不安又多了一点;有必要再次仅仅提取自己内部的能量,去写另一本书,让自己再次投入那个消耗的过程。
我终于衰弱了。我的精神破碎了;这发生在我去山谷前不久。两年间我在写一本有关我出生地的历史书。它发展成一本难写的大书(超过了一定篇幅),比短篇小说更费神,而我尽量控制篇幅。但是我开始对这个故事感到兴奋。历史学家从人类的事件中提炼法则。我的方式不同;两年以来我活在我搜寻来的文献中,以便尽可能重建人类的故事。
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十或者十二份文件——从回忆录中搜集,几乎是私人的回忆——能给一个简短的段落提供细节。但是我受到自己所写的故事、它触及的主题的鼓舞:发现,新世界,发现的岛屿上人口锐减;奴隶制,种植园殖民地的建立;革命理念的到来;社会变革后的混乱。
那两年我接受了密集的教育。我相信自己所写的内容,相信存在于我故事中的宏大,我觉得能让读者看到我之前十二年的作品中所没有的东西。我表现得可笑。我没有等待回应,就拆除了我在英国的小生活,准备离开做一个自由的人。
在那个遥远的岛上,多年来我一直梦想着来英国。但是我在英国的生活索然无味,没有意义。我一直在发掘和书写那个岛上的人的历史。我把我的殖民地人的紧张全部带到了英国,那些紧张多少存留了下来,一开始它们很大程度上也是青涩,是肉体和性的不成熟,以及未及发展的才能带来的紧张。就像在家我梦想着来英国,在英国的多年我梦想着离开。现在,我来到这儿十八年后,我觉得时候到了。我拆除自己一点点建立起的生活,准备离开。我卖掉了之前买下并一点一点翻新的房子;家具、书和文件送到了仓库。
不幸发生在四个月后。我倾注了如此信念的书,让我精疲力尽的书,没能让出版商满意。我们误解了对方。他只知道我的名字,不清楚我作品的特点。我误解了他对我的兴趣所在。他用对待严肃作家的态度找到了我,但是他只想要一本给游客看的书,比我所写的简单很多;既要更浪漫又要不那么浪漫;既要更有人情味又要不那么有人情味。于是我发现自己悬在了空中。我只好回到英国。
归程——从我带着新视野打量的岛屿和大陆、从我所写的新世界的某个角落,到美国和加拿大,接着到英国——回英国的旅程和十九年前的那次旅行何其相似,那时一个几乎还是孩子的年轻人要去英国,去那个“作家”这一称谓有意义的国度成为一名作家。我不禁意识到这残酷的讽刺。
出于深深的、无法用泪水或愤怒表达的悲伤——通过梦中爆炸的头脑表现的悲伤——我着手写非洲的故事,三四年前我在非洲时就有过这一想法。
我作为作家每日忍受的关于非洲的恐惧;未知的威尔特郡;回到英国的残酷,对第二次失败的害怕;精神上的疲倦。这些汇聚到一起,压在那个走过杰克的农舍的人心头。他不仅仅是一个观察者,一个旅居者;而是一个被很多事情操纵着、不断工作的人。
正是出于这种情绪上的重负,《抵达之谜》唤起的那个轮船的故事,那个古老码头的故事,作为一种释放、一种田园生活来到了作家身边;这个想法的到来是无意识的,作家并没有去想这个遥远的故事(或者说一个故事的雏形)承载了他自己生活的多少成分与多少方面。但这就是某些故事或事件会启发或者影响作家的原因,是作家会受困扰的原因。
<u>①</u>乔治·德·基里科(1888-1978),意大利超现实主义画家。
<u>②</u>纪尧姆·阿波利奈尔(1880-1918),法国诗人、剧作家、艺术评论家。
<u>③</u>阿普列尤斯(约124 年-约 189年),古罗马作家、哲学家。
<u>④</u>贺拉斯(前65年-前8年),古罗马诗人、批评家。
<u>⑤</u>佩特罗尼乌斯(396年-455年 ),古罗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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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个下午都散步。我写完了那本书。修改过程中没有再出现创作时的惶恐。我开始康复。不光是康复。对我来说,我的小屋所在的山谷和庄园创造了奇迹。在那种不太真实的背景下,在英国古老的腹地,虽然是个异乡人,但我发现自己被给予了第二次机会,第二次生命,比在别处的都更丰富饱满。在这里,我起初只是寻找远离尘嚣的藏身之所,结果却写下了我最好的一些作品。我旅行,写作;出门探索,把经历带回小屋,然后写作。这些年过去,我痊愈了。我周围的生活变了。我也变了。
一个下午,我路过去世很久的杰克的农舍,突然喘不过气来。几小时后,窒息预示的重病袭来。几个月后,我恢复了,感觉自己一下子成了中年人。工作变得更加辛苦。我发现自己不愿接手新工作,希望从工作中脱身。
到达山谷后,我的梦——爆炸头脑的梦,死亡的必然——受到疲惫和不幸的刺激,死亡的念头来到我梦中。死亡不再是最初梦中的景象或故事,而是事物的终结,像是在脆弱的沉睡之时乘机占领人身心的一种阴郁。对死亡,对让人的生活和努力化为虚有的死亡抱有的这一想法,使我在一个个早晨醒来后如此乏力,有时需要一整天的日光才能现实地看这个世界,再次成为一个人,一个实干者。
曾经的枯竭之梦,如今则是“终归一场空”的想法引发的衰弱。这也是发生在那个在山谷散步、见证其中人事的男人身上的事情。
仿佛那召唤,作家的使命,能且只能提供暂时的满足。再一次,在我看见基里科的画作、故事的构思向我走来的多年以后,一切重现,我自己的生活就是《抵达之谜》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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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的确有一场旅行——旅行催化了其他一切,间接地促进了关于传统世界的幻想。曾经有一场旅行,以及一艘船。
这场旅行始于我将满十八岁之际。之前整整一年我都在担心不能成行。甚至在出发前夕我仍陷在焦虑之中。这场旅行把我带出特立尼达岛,经过委内瑞拉北部海岸,来到英国。
开始是一架小而窄的飞机,过道狭窄,低空飞行。这带给我最初的启示:在离地面不算太高的半空中我看见了童年的风景。路边的景况是那么混乱穷困,净是屋棚和下水沟,前院荒芜、树篱凌乱,后院寒酸。然而从空中俯瞰是有逻辑的、开阔的图案。直线、规律化分布,编织地毯般经纬分明的甘蔗田如此广阔,只给人类留下了那么小的空间,除了一些边角。辽阔而未知的沼泽地出奇平静,红树林和绿树丛在奶绿色的水面上投下阴影。郁郁葱葱的山峦和山谷;一片格局和轮廓都明晰的风景,弱化了路边的杂乱,一片墨绿和深棕交织的图案像是一种伪装,像书上的风景画,像真正的乡村风景。所以,在起飞那一刻,在离开的时刻,我像是错过了童年的风景,像是从未见过童年的风景。
几分钟后,飞机到了海上空。海面皱巴巴的,像丁尼生①诗中的片段。海波光粼粼,呈灰色和银色,而不是蓝色。正如丁尼生的诗句描述的那样,它的确在爬行。这是我活了十几年从未见过的世界。
接着小飞机升空入云,在云层之上翱翔,直到抵达波多黎各。五年前我就从一个坐飞机去牙买加的人那儿听说了半空中看到的云有多美,他也许坐在更小的飞机中。那是我所预期的美和体验,我陶醉其中。云彩之上总是阳光!云如此坚实,如此纯粹。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真正占有那种美,感受那种特殊体验的极限是不可能的。我看见了少有人看见的景致!我所看见的云上的世界,即便在没有被看见的时候,也总是在那儿;在空中(有时在地上看日落的时候),人的思想能穿行到过去或未来——穿行过无数年代。
我们到了波多黎各。那是傍晚时分。才过了几个小时,我们就到了另一个国家。旅行啊!这里说另一种语言;有黑白混血儿,但是与我故乡的混血儿有细微差别。
飞机棚里有个黑人。(或者在我看来是这么个地方。这里没有候机楼。虽然当时坐飞机是种奢侈的行为,但总有些简陋的地方。)黑人是从小飞机上下来的。我问他是不是特立尼达人。我当然知道他是,我在飞机上看到他了。但是我还是问了那个问题。为什么?为了交朋友吗?不需要。我意识到自己的虚伪。在飞机棚里,有个从另一架飞机上下来或者在等另一架飞机的人,他在看当天的《纽约时报》。这个广阔的世界总是存在于我们小岛之外——像云朵之上的太阳,一直存在着,无论有没有被看到。这个广阔的世界如今触手可及!
八个小时,还是十三个小时?——我们在暗空中飞往纽约。几小时的路程之外是我的岛,那里没有什么值得品味,甚至连灯光都透出一种杀人的特质(我觉得)。我像是随便哪个初次进城的农民,置身于一个充满奇迹的世界。我一直知道这个世界的存在,但要接近它必得付出高额路费。然而正如在童话中那样,邪恶总是伴随奇迹而来。随着小飞机在夜色中飞行,想到纽约我就心生惧意。可怕的不是城市,而是抵达的时刻:我无法想象那一刻。这是我第一次体验旅行的恐慌。
坐我边上的是个英国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我只能这么看待他们: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孩子。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把两人归于何处。
我要写日记。我带了个廉价记事本,封皮上有个口袋,里头装了几个信封。我还有一支淡紫色的“擦不掉”铅笔,是那时候的要人们——尤其是特立尼达的官员——使用的那种。舔一下铅笔,色彩就变得鲜艳;干燥时颜色暗淡。我随身带着本子和铅笔,因为我出门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我需要迈出第一步。
我请空乘小姐帮我削铅笔。这样做有几分是为了体验乘飞机的奢侈。飞机小,但提供了不少小服务,航空公司的广告上是这么说的。我的要求是一种挑衅;让我吃惊的是,那个空乘小姐,一个白人,美国人,一个在我看来容光焕发、美丽动人且成熟的人,认真对待了我的要求,把削得漂漂亮亮的铅笔还给我。她称呼离十八岁还有两周的我“先生”。
于是我开始写日记。但是,它没有记录下很多值得记录的东西,多年后我会觉得很多没写下来的事情重要得多。我在飞机上所写的日记没有记录特立尼达机场家人的送别,没写机场楼像沥青跑道边带小花园的小木屋。
那次的家庭欢送是我最后一次参与大型的印度或亚洲家庭活动。这样的告别(来自另一个时代、另一片大陆、另一种旅行,旅行者极有可能再也不会回去,正如我们中的很多人和我们的祖父们从未回到印度那样)使人放弃一天的收入,走很远的路赶来。重要的不是告别,更多是让他们出现在一个宗族的大场面中,表明在宗族中的身份。事实上(或者正是因为这个事实),家族发展到后来,不同分支的差别已经很大,谈话间双方已有屈尊纡贵和紧张不安之分。
我没有用小飞机上优雅的泛美航空空乘小姐为我削的那支“擦不掉”铅笔记下这一场面。其中一个原因是这场面与我所写的魔幻神奇的背景格格不入。另一个原因是这种仪式化的告别场面——一小群人僵硬地游荡在飞机跑道边的木屋旁——和我想象中作家的日记或预期的作家体验不符。
我也没写到表兄和他在机场的建议。我一定会写到,不是在很多年后,而是当我开始理解体验的本质之时。
我的这个表兄不是蠢就是傻,十五岁左右就长出了将军肚,并且再也没有消下去。他不谙语法知识,也不懂英语或其他语言,莫名其妙就当上了记者。他不是要对我表示友好。也许他甚至怀有恶意;也许他本来确实能对我做出“扎小人”之类的事(并非出于什么明确的恶意,而是半心半意地,受他的性格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嫉恨的天性的驱使。)
但是他被这场面感动,或是感到他需要有所表现。在机场拥挤的送别人群中,有几个人(有的我不认识)甚至哭了出来。这个记者表兄走向我,仿佛是要传授一个从别处得来的秘密——来自最高层,来自机场经理,来自泛美航空的总裁,或者来自上帝本人。他轻语:“坐到机尾,那里更安全。”旅行仍是一种探险,无论水路还是空路。也许表兄说的坐在机尾有道理。也许是的,尽管他的建议更有可能是基于儿童漫画里的坠机方式——飞机头向下俯冲坠毁——得出的。
在飞机上我没有把这位表兄和他的建议写进日记。因为这个无足轻重的建议——像家庭送别一样,是我生命中亚洲农民的残存——和我的工作不相称,我的工作是对这个世界更宏大的洞察,是更宏大的个人冒险。也许我甚至从未想起写一写这场送别或者表兄的建议;拒绝这个主题无可非议。
但是,由于个人冒险是我的主题,而我又无法写更重要的事情,旅行和孤独让我的个性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的暗示非常细微。五年后,我很清楚地意识到那场家庭送别和表兄的建议是“素材”。但是这是多年后的事了,之前我先是看到了自己个性的改变或者改变的蛛丝马迹,它们是第一天冒险的小碎片,是会获得一定关注的。
波多黎各机场飞机棚里的那个黑人一直在。数小时后,傍晚时分,我们的小飞机第一次停下。光线已经变了,世界已经变了。对我而言,世界不再是殖民地。人们自身的价值变了,甚至包括这个黑人。他准备去哈莱姆区。几小时前在家,在他的伙伴中间,他还备受羡慕,他的旅行散射着难以言喻的魅力。现在他是一个黑人,穿着明显不是他自己的干草色外套,那举重运动员的肩膀(举重在我们那儿风靡)被勒得很紧。现在,穿着那件外套(在家这是旅行者去气候温和的北方的勋章),他正装腔作势,强调他的体面,强调自己不是一个美国黑人,不因乘飞机或者白人而紧张。
他没有受过教育,不是我在家时会结交的人。然而我已经和他结交,甚至和他攀亲。为什么?我觉得友情的姿态不无虚伪,甚至在我做出这一姿态的时候。穿着紧绷而体面的外套的他对我表现冷淡。我对此倒感到几分高兴,因为并不想和他有什么交情或攀谈。但是我做出姿态了。如果被问及是否觉得孤独而脆弱,我会说恰恰相反,我当时极度兴奋,见到什么都欢喜。我在那个重要日子的后半天,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美好。
那个特立尼达人很冷漠,不说话,眼睛沉静,皮肤没有光泽,带着暗示紧张的暗淡或死寂的神情。我就随他去。我自己待着。天光变黄,变暗。接着我们又升到了空中。
小飞机飞行着。旅行中的这种重复是意料外的启示。虽然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快速的旅程,虽然我知道和轮船相比用时已经非常短了,但我还是觉得“无聊”,这感受不夸张也不虚伪。
女人和她的孩子在我身边。正如我说过的,女人是英国人。我之前从未见过和她年龄相仿的英国人——事实上只见过一个英国女人——我无法判断她的性格、智商或是受教育情况。我对孩子不感兴趣,对带孩子的女人也不感兴趣。然而,对于这个全神贯注于孩子的女人,我发觉自己开始对她示好。
我带着些香蕉去纽约。它们装在一个纸袋中,也许就放在脚下。出行带上吃的是农民的旧习,有的印度人先是不信任飞机上提供的食物,接下来不信任纽约的宾馆提供的食物。此刻,香蕉散发出气味,在温暖的飞机上加速成熟。我递给女人一根香蕉。她把香蕉给孩子了吗?我不记得了。实际上,我示好了。但其实我不想攀谈,对孩子也没有兴趣。
虽然对这一天充满期待,虽然实实在在地激动着,但我是否同时也怀着旅行的恐惧?这样去接近别人是不是对孤独的一种回应?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独行。是因为惧怕纽约吗?当然是。这座城市,我抵达时的举止,我无法想见抵达时各种具体细节的无力,我如何过夜、在哪儿过夜——这些使我在旅途中越来越焦虑。
我见证了自己个性的这一改变,但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主题,没有在日记里记录下来。于是,在写日记的人和旅行者之间已经产生了隔阂,人和作家之间已然有了距离。
这个人和作家是同一个人。但这是身为作家最大的发现。需要时间和大量的写作来达成两者的合而为一。
那一天,冒险、自由、旅行和发现的第一天,这个人和这个作家在对体验的热切中合而为一了。但是那天种种经历的性质促使我个性中的两种元素分裂。这个作家,或者说这个旅行中的想成为作家的男孩,受过教育;他受过正规的教育;他对即将献身的事业有着崇高的理想。而这个人,作家只是他的一部分(主要而强劲),但他在最深刻的层面上——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蒙昧的。
他深知印度社会乡间的处事作风。他对各种约定俗成的东西有着本能的理解和同情,比如那天早晨在机场的送别。他深知那个社会的风俗——和农耕印度脱离,在新世界的一个种植园殖民地落脚后仅过了两三代人之久。然而这个人有另一面:他不参与那个社会的生活和各种仪式。这不仅是因为他受过的正规教育,还因为他所持的怀疑态度。他在大家庭中生活得并不快乐,他不信任大型的公共团体。
但那个半印度化的世界,那个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与印度本土割裂的世界,对这个人而言充满神秘。虽然对它的语言不甚通晓,也无法领会它的宗教和宗教仪式,但那半印度化的世界是这个人所知的唯一的社会。这是学校以外,书和电影培养出的想象生活之外,他的所有。那个乡村世界给了他偏见和激情,他对印度独立前后的政治有兴趣,但对特立尼达岛上自己的社区了解甚少。他以为自己属于它就会了解它,他以为社区的生活像是家庭生活的延伸。他对其他社区一无所知。他有的只是对自己所处的各种族混杂的殖民地背景下的时代的种种偏见。他极其无知。他没有去过餐馆,一想到吃陌生人做的东西就觉得厌恶。同时他又梦想有朝一日在异国有所成就。
他寻找冒险。第一天他就找到了。但是他也面对着他的无知。这种无知削弱、嘲笑了这个作家或是他的雄心,令作家原本期许表现出的个性——优雅,老练,波澜不惊——显得荒唐。(像萨默塞特·毛姆,或者——更真实的参照——像那个前往哈莱姆区的波多黎各飞机棚里的黑人,穿着借来的紧绷的外套,是对魅力的另一番阐释。)
所以,我深夜抵达纽约的那段记忆模糊不清。我现在努力回想,有些细节开始浮现:一栋灯火通明的建筑,小空间里的一小群人,一位女工作人员操着刺耳的美国口音喊着某些乘客的名字。
那儿有一封给我的信。本来有个英国领事馆的人来接我,但因为飞机延误了很久,他已经回家了,留下这封信,只写了他为我订的宾馆的名称。他本该保护我的,却把我丢到带我进城的出租车司机手中。司机骗了我,收了很多钱。然后看我这么顺从,他又把我身上最后几美元以小费的名义骗走了(我在箱子里还藏了一点点钱)。我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于是很快淡忘,这么多年来彻底将它从记忆中抹去了。
我愿意记起那个出租车司机很健谈,因为所有出租车司机都这样。我努力回忆他说了什么。“我们卖给日本佬烂金属,他们对准我们打了回来。”我还记得那个黑人(一定是出现在宾馆里)说起话来像是书上或电影里的黑人(“这是不眠城”或“这城市不睡觉,伙计”),而我不能给他小费,因为我身上已经没钱了。
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说话古怪的黑人——我珍视他们,因为我感觉自己认识他们,我觉得他们肯定了我之前读过的书,肯定了我之前了解的信息。他们让我确信我是在旅行,而且已经在纽约了。他们身上我熟悉的方面提供了写作的素材,对作家很合用。但是与他们各自相关的屈辱又形成阻碍(司机的欺诈,以及当黑人期待我也有模有样地给他小费时我没法做到);他们被驱逐出我的记忆达二十年之久。那晚我在宾馆用不可擦铅笔(已经有点钝)写日记时也没有提及他们(为了制造额外的戏剧效果,日记写在宾馆的信纸上)。
早晨几千里之外的家庭送别,是对我的过去,我在殖民地的过去和亚洲农民的过去的送别。很快,我便满心喜悦:我从未见过的田野和山丘;波澜起伏的海洋;空中的云彩;创世之初的念头,时间没有开端或结束的念头;对美的强烈体验。接着我有些惊慌,一种伪装的惊慌,然后是自我意识的缩小。一种压抑、恍惚而又强烈的真实感,在纽约惠灵顿宾馆黑暗的小房间里写下的日记。我已经产生了一种迷失感,因为没有完全面对真实,也因为一个我认识中庞大的世界在夜间变得很小。
我带着一些香蕉来纽约,在飞机上吃了点,把剩下的丢下了。我有负罪感,但这是正确的做法(否则过关的时候也会被拦下)。我还带了一只或半只烤鸡:我的家庭印度农民式的对食物的恐惧,害怕不干净,而这是远离不干净的一种方式,哪怕只有一天。但是我没有刀叉碟,也不知道宾馆哪里有这些东西。不知道怎么去问,尤其夜已这么深了。
我对着废纸篓吃烤鸡,意识到这气味、这油腻、这漫长一天的尾声的多余。我在日记里写下那些大事,那些对一个作家而言合用的事。但是这个作家像个农民,像个回到他的源头的人,于一天结束后,在黑暗的房间里偷偷吃着东西,过后还犯愁该怎么藏起这一餐强烈的气味。我把吃剩的都丢在了废纸篓中。然后我需要泡澡,或者淋浴。
浴室就在房间里,这可真奢侈。我怕去公共浴室。一个水龙头上写着“热”,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周到。特立尼达气候炎热,我们总是直接打开水龙头用常温水洗澡。热水淋浴!我以为是温水,就像重要的日子里母亲为我准备的一桶加了芬芳、有药效的印度楝叶的温洗澡水。惠灵顿宾馆浴室的热水不是那样。热就是热。我差点被烫伤,闪出了淋浴间。
就这样,这重要的一天结束了。我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直到补足了觉才起来。这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近二十年来一直如此,帮我度过了很多危机。
我的记忆中没有保留宾馆房间白天的模样和我醒来时房间的模样。也许某些尴尬的事情抹除了这段记忆。离开我所属的地盘不到二十四小时,羞辱就堆积起来了:在我发达的自我意识之上又加了一层自我意识,一种生冷的神经和敏感,此后多年我的印象,哪怕是最让人欣喜的印象,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关于那个早晨的印象,我仍保留的印象,以及我(在前一晚和抵达时的耻辱之后)恢复了一些浪漫的印象,都是如此。
惠灵顿宾馆楼下的报亭是其中一样浪漫:一个小小的店铺,住着人。这对我来说很新鲜,很迷人。我买了一包香烟,卖烟的人高大,头发灰白,衣着考究,像是受过教育,我觉得他是个老师。(不像我们村里的印度店主,刻意穿得破破烂烂,越脏越好,以防自傲,也防着忌妒和邪恶的眼睛。不像糕饼小店里的中国人,总是穿着无袖背心、卡其短裤和木屐待在室内,虽然面露菜色,干瘦干瘦的,像有大烟瘾,却跟乐呵呵的黑人情妇或者面无表情且平胸的中国妻子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
我从这个头发花白的高个子那里买了一包“老金子”烟。我不是烟草行家,品不出不同牌子间的差异,主要是看名字买。在特立尼达岛,店里只卖本地烟或英国烟。因为有美国基地,美国烟也有售,通常是地下交易,决不在商店买卖。能从一系列美国牌子中买一包美国烟,感觉好极了。价格也很实惠,十五分一包,还配火柴。简直是白送的!
美国烟软包装的质感了不起!玻璃纸,商标品牌名,烟盒包出的香烟的形状。盒顶上细细的红纸带指引你打开玻璃纸:味道就出来了。香烟对我来说一直是种艺术体验。我一向不喜欢烟草燃烧的味道,也厌恶烟瘾——来了就很严重。如果说我在家已经戒烟很多次,那也是因为在过去那忧虑的一年里,我数月都克制自己,放弃了很多东西,甚至有个阶段暗暗节制饮食,只希望不要失去我的奖学金,带我去英国牛津的奖学金。我并不是那么想去牛津,而只是要逃离特立尼达岛,去见见世面并成为作家。这种激情,这种渴望,融入了这次旅程,不足一天的旅程!
我还从那个像是老师的白发男人那儿买了一份《纽约时报》。我前一天在波多黎各看了当天的报纸。我对报纸感兴趣,知道这份报纸是全世界最有名的。但是第一次看这份报纸像是看一部已经放映了一小时的电影。报纸就像连续剧,要看明白,你得有点知识储备,最好是由这份报纸提供的知识。这份报纸让我觉得陌生。但是首页底部的一则故事对我有所触动,因为它讲述的是我能分享的经验。是关于天气的。显然,在七月末这样的天气是不合时宜的,以至于需要写一篇故事。
没有这份报纸,我就不会知道天气的反常。但是不需要报纸来让我看到光线的迷人。宾馆内的光线和室外的光线相像。室外光线有种魔力。我觉得那是高楼大厦发出的光,我有些难为情,但还是停下脚步抬头看那些高楼以感知它们的高度。室内的光流到室外的光中:这里的光合而为一。在特立尼达岛,从早上七八点到下午五点都是高温天气;出门热浪灼肤,令人不适。而这里灰色的天空和光线,不刺眼的光线,象征着有篷子遮盖的、被保护的世界:没有必要出门去拥抱热浪和耀眼。这座城市给人以安全感,街道高楼有着奇异而柔和的色彩。我没有意料到这些,没有在照片或书中见过。要是在特立尼达,纽约街头的色彩就成了“死亡”的色彩,是死亡事物的色彩,干枯的草木,土地,沙子,死气沉沉的世界——几乎没有色彩。
我去散步。记忆里只有一次。但我现在觉得有两次,中间还搭了出租车(为了查下午带我起航的轮船的时刻表)。要不是箱子里的那点钱,我就身无分文了;至少预防措施发挥了效力。
我看见一家电影院在给雷姆出演的《马里尤斯》做广告。广告用了活动字母的形式。我一部法国电影也没看过,但很了解法国电影业。我读过相关书籍,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研究”过,好应付法国文化“常识”考卷。我所接受的教育大多如此,抽象的,对记忆力的测试:就像一个人被剥夺了游览著名城市的机会,只能硬背下城市的街道地图。我所接受的教育大多如此:僧侣式的,中世纪的,和日常生活无关。
《马里尤斯》,雷姆。若是不读“斯”,一个名字像是另一个的变位词。②这是我僧侣式的观察学习方式,方便记忆。要不是因为是下午,要不是要搭船,我就去看电影了。因为在家时,电影院是想象中我生活得最深刻的地方。除去那奇怪的文学抱负,我的性格的确有特别单纯的一面。我对自己的出生地,新世界农业殖民地了解甚少。在印度社区,一个自异国他乡移居而来的农民社区中,我只认得我的大家庭。我这一生,自打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就投入学习,学着去理解抽象。然后这种抽象学习的理念转化成了在异国过文学生涯的想法。这让我更投入,更孤注一掷,更费尽心神地学习,也让我进一步隐退。我真实的生活,我的文学生活,在别处。同时,在家时,我想象自己生活在影院里,提前尝试国外的生活。周六下午,在一点半假日特别播映之后(我们干脆叫“一点半”而不是常说的“日场演出”),在体验了黑暗的影院和鲜活了三个多小时的遥远国度后,回到自己的世界那鲜艳的色彩中是件非常痛苦的事。
但是我没看过法国电影,它们从来不在特立尼达上映。也许和英国电影一样,即使上映了也没有观众。它们来自某个国家,充满了地方色彩,不像好莱坞全球性的电影,能加速远方人群的想象力。我从书上,尤其是罗吉·曼威尔③的《电影》中了解法国电影,我认得那本书里所有定格的照片。他的文字充满敬意,他的热情让当时上中学的我觉得法国是文明国度。他让我在那些反光强烈、印刷粗糙的小照片中看到了出色的特质。
现在,在我的大冒险进行了不到一天的时候,看到《马里尤斯》和它的近似变位词雷姆印在电影院的宣传板上,我觉得我接近了按理说(考虑到我的教育、职业、训练、渴望和牺牲)属于我的东西。就好比《纽约时报》,当我买下它时吸引我的不是报纸本身,而是我只能填出一部分的填字游戏。
我发现了一家书店,然后走进去,产生了类似的感觉,对我本该拥有却不曾拥有的事物的失望。大城市有书店,正如它们有上映法国电影的电影院。如我故乡那样的殖民地没有书店。在西班牙港古老的殖民地主广场,有古老的屋顶和瓦楞铁皮的篷顶,曾经漆成红色或者红白相间色;老式木结构,带尖顶的格纹三角墙,装饰性的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铁艺;建筑向我诉说着出口木材、铁艺和瓦楞铁皮的港口的遥远。在这个古老的殖民地广场上有商店出售教材,也许还有童书和填色书,或许也还有一两个小书架的企鹅丛书,少量书的有限几本,以及几册科林斯经典丛书(看上去像圣经)。商场非常无趣,就像殖民者的仓库,进口了必需品(也有少许特殊产品,比如蚊帐和科林斯经典丛书),摆放方式只讲实用、毫无美感。
在这里,纽约,有一家书店。一个我应该进去的地方,仿佛我旅行就是为了去书店。我喜欢看书,是个爱阅读的人——这是我在家里的名声。但是我知道的书非常少。有我父亲书架上的那些:“人人”系列书,宗教书,有关印度教和印度的书。这些书是从西班牙港一条小商业街上的印度书店买来的。买它们是印度民族主义的表现,我父亲没读过几本,而我一本都没读。有我在学校学习的书,有我在中央图书馆见到的书。事实上,我只知道那些经典的或者声名远扬的作品,我在学校学的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书,以及父亲向我介绍的名著。
我走进这家纽约书店,发现自己置身于没有光环的名字中间。我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但是这个摩登的写作和出版界是我没有接触过的。在这些陌生、没有光环的名字中间,我寻找熟悉的、经典的、成套的书。我在西班牙港昏暗的殖民地商店(透着一种匮乏和不可触及的感觉)看到的那些书埋在纸张和一堆堆练习本中,挨着大批量的进口物品(衣服和煤锅),熏染上了周围香料、潮湿的原糖的温热香气,熏染上了南方码头——有驴车、马车和手推车穿梭在货车间——批发来的各种烹饪油温热的香气。
这是一家美国商店,英国书不是很多,我对英国书更熟悉。我找到“现代图书馆”系列,买了《南风》④。一位知晓我有写作抱负的英语老师向我推荐了这本书。在特立尼达买不到这本书。这里,纽约的一大财富就是这本书,触手可及。我付了一块二十八分。大概比我大十来岁的店员称我为“先生”。
《南风》!但是我一直没有把它看完。我第一次尝试去读,后来又一次次尝试,正如对阿道斯·赫胥黎⑤、劳伦斯之类我父亲或老师推荐的当代作家的作品那样。这本书中有个叫丹尼斯的年轻人和一个主教,一座叫忘忧的岛屿,这些都遥远而陌生,超出我的一切经验与了解。书中的陌生感虽然阻碍了我阅读(我从未读过《南风》第一章之后的内容),却没有阻碍我仰慕。这种陌生,这种不可触及,像是浪漫的承诺——一种日后成了作家就能得到的奖赏。
我接受了这么多抽象的教育,因而我能这样生活,这样思考和感受。比如,我学了古典戏剧,却一点不了解孕育它的法国或者法国宫廷。我无法把握法国历史,觉得简介或者教材中的国王、大臣、情妇和宗教战争都是童话,默默产生了抵触情绪。这些事物不在我的经验之中,我无从把握。我只知道我所在的岛屿和社区,以及我们殖民地的情况。我通过读书和论文写了关于法国和苏联电影的小论文。我用同样的方法记住了艺术和建筑界大名鼎鼎的人物。
现在,在纽约,我是个自由人,但这是我在一座大城市买的第一本书,因而这一时刻对我来说重要、有历史意义且浪漫。我带去了我所接受的学校教育的抽象姿态:聪明的男孩,拿奖学金的男孩,现在不再代表老师或者家庭,只代表自己。
伴着头二十四小时的旅程中的羞辱,伴着在这个伟大世界的头二十四小时里越来越深的孤独感,我意识到(现在没有家乡的观众,根本就没有了观众)自己没有感受到愉悦。在书店里我被称为“先生”,这真是出人意料而友善。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欺骗,我觉得自己被推挤到不曾有过的卑微角落。
奇妙的地形、甘蔗田、郁郁葱葱的山丘和山谷,还有波澜起伏的海面、阳光照耀的云朵,距离见到这些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是我已经感到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人和作家分离。我已感到自我怀疑的刺痛:也许作家只是一个接受了抽象教育的人,有专注和记忆的能力。我为了这一天和这次冒险曾如此拼命学习!带着我孤独的新的沉默,带着我对这场大冒险未曾预料到的孤寂,我看见自己的两部分彼此分离,在一天内同时缩小。
在纽约的那个下午,我从码头开启了一场长达多日的航行。那个码头的编号我牢记多年,如今却遗忘了,那个和羞辱及迷茫相关而和浪漫无缘的编号。乘飞机从西班牙港到波多黎各;乘船从纽约到南安普顿。
<u>①</u>阿尔弗雷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代表,代表作《悼念》。
<u>②</u>电影名Marius去掉s后改换字母排列顺序就可以变成演员名字Raimu。
<u>③</u>罗吉·曼威尔(1909-1987),英国电影史学家。
<u>④</u>英国作家诺曼·道格拉斯(1868-1952)发表于1917年的小说。
<u>⑤</u>英国作家,著有《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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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的海上航行——好几周,好几个月,对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来说是很长的时间——成了我最珍贵的写作材料。或者我是这么想的。很长一段时间,在伦敦伯爵府的寄宿处,在牛津大学学院的沉闷中,在假期更加沉闷的卧室和客厅里,我用不可擦铅笔或者钢笔或者十英镑买来的旧打字机,写了一篇叫《狂欢夜》的文章。旧打字机花去我一周多的生活费,但当时处于战后不久,新打字机还不容易买到。
这是我第一篇大都市题材的文章。有见地,使人联想到经验和旅行者:也许是一个见识过很多狂欢夜的人写的;作者知道它是做什么的,明白这个名字中蕴含的价值。文章轻易地用了伟大的名字——纽约,大西洋,哥伦比亚游轮,美利坚航线,南安普顿(这最后一个名字尤其美丽)。
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篇描述性的文章,为它提供素材的狂欢夜发生于我们在大西洋最后一整日的船上。早晨我们到了爱尔兰的科夫,下午停泊在南安普顿。多数乘客在南安普顿下船,其他人第二天早晨在勒阿弗尔下船。狂欢夜是晚餐后在游客舱一个厅里的舞会。我看见性冲动像酒精一样麻痹扭曲了我认识的男男女女,这让我觉得心烦。我仿佛在远处观察,像是在研究一种动物行为,因为我没有经历什么船上的艳遇。对于当时还是以纯洁天真的方式去爱慕女人的我来说,看到自己有所了解的女人异常的举止尤其让人不安。
船上有个娇小的女孩曾和我谈起诗歌。现在看见她和一个并没有什么特殊涵养的男人在一起,看见她眼眶湿润,仿佛被外部不知名的力量操控了,我觉得很奇怪。现在她一副认不出我的样子。之前那些热忱专注而友善的男人变得如此遥远,和我谈话时变得如此不耐烦,但之前类似的对话分明是受欢迎的。有个来自旧金山的亚美尼亚人,曾上欧洲战场作战,我们聊起过战争和士兵的生活。他告诉我唯一真实的战争电影是《白昼进攻》。现在他的心思在别处。
麻烦还在于狂欢夜是喝酒的场合,而那时我滴酒不沾。为了得到奖学金,我用学习来惩罚自己。我希望一切顺利,因而很克制。
我所写下的记录了我的无知和天真,我的匮乏(节制是虚伪的表现)和挫败。在十八岁男孩的写作意图中,《狂欢夜》是世故而无幻想色彩的。因而在写作中、在这个人身上,存在着断片。在一个真正世故的人眼中,这篇文章会露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