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文章结尾着墨于轮船守夜人。他站在跳舞的休息室外,开始和身边忧郁不幸的人聊天。在如此肆无忌惮的场合,当优雅的姑娘变得梦幻而狂野,这个人却没有任何艳遇。他和我一样没有参与,也许那些在听守夜人说话的人也一样。他们的静默中有一种酸楚。守夜人很热情,谈吐像是见过世面的。他四十出头,身材算得上壮实;一副讲课的样子,两手伸出,抓紧倚靠的栏杆。他每说一句话就略停顿一下,好让人充分理解他描述的邪恶;先是眼神放空,抿着嘴唇;接着,又仿佛自言自语般说起话来。
他说在船上,人心三天就变样。忠诚的妻子和女友变得不忠。总是在三天之后。男人变得暴力,随时准备为女人打架,甚至包括一些刚刚和自己深爱的年轻妻子告别的男人。他说(或者在《狂欢夜》很多版本中我让他说):“我见过一个船长在这个地方试图杀一个家伙。”
“试图”“杀”“家伙”“这个地方”——除了他说的这些以外,他对男女缺乏幻想(一方面令人欣慰,它表现了幻灭和残酷的判断,但同时也令人非常痛苦,这几乎全体的放纵却没有我们的份),守夜人说话的腔调像是电影里的人。这是他何以对我而言是很珍贵的写作素材。这也是不可擦硬铅笔一次次留下浅色的字迹(湿润后会变亮变紫),记录下他说的话的原因。
我在狂欢夜寻找大都市的素材;我盯着那些看起来有相关特质的人。有个出身中东的人。现在除了穆斯林的名字外他的全部都美国化了,他说自己是演艺圈的人。他侃侃而谈地讲起明星,那些我在银幕上见过的影星。我从没去想为什么这个人会坐游客舱。三天后,他给我读了一些他的材料。“材料”(这是他的说法)是一些打印出来的短小简单的笑话。这让我称奇、印象深刻,在我眼里这一行为是“美国化”的:这么微不足道的“材料”需要打印出来,需要给人正式的感觉。他谈起他参与动画片制作的时候也让人印象深刻。他说:“我们制作了它们,我们让它们能。”“能”,我觉得这个词好笑,它这么世故、这么随意又这么专业。正如他的“材料”被加入我的材料中,他的语言也成了我写作素材的一部分。于是他对我有了两种作用:借他大都会的世故来写作,适当使用,但又让自己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不是在船上,只在“狂欢夜”)。他只是个跑龙套的(乘游客舱),是个可疑的美国人,是丑角(在我努力的写作方向中,这样的人应该成为丑角),相较远涉重洋、只受殖民地抽象教育支撑的我,还是我站在更坚实的土地上。
两个救世军女孩也进了我的写作素材储备。她们去欧洲某地参加会议,但是乐意调情。信教女孩的轻浮姿态让我觉得奇怪。匮乏的经历让我总是大惊小怪。还有个南方来的年轻人,和那个演员住同一个舱室。他长得胖,脸上有麻子,戴着眼镜。他在《狂欢夜》中出现,穿着背心和短裤,坐在上铺,在昏暗的灯光下边剥皮边吃橘子。他还谈论女孩们,也许谈论那两个救世军姑娘。我总是写起这一场景,以致他永远存留于我的想象中。
他低头盯着橘子,说:“我很勤奋。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一定会得到。明白吗?”
这就是我的写作素材:通过这样写作、这样观察,我能让这个世界知道我对它的了解。我能有效地说:“我也见识过这个。我也能写这个。”
但那是另一段回忆,和第一段不相关。我在《狂欢夜》的某些版本中使用它。在其他版本中忽略它。
那个年轻的南方人谈论起“有色人种”。他说:“现在他们想上你的床和你睡觉。”
我大吃一惊:他竟有如此强烈的种族情绪,能对我这样说话,仿佛他看不见我也是有色人种。但是这个种族话题——虽然是熟悉的好素材,能证明我认识世界——没法写进《狂欢夜》。它离我的不安、我的脆弱和分裂的自我太近。这不是作家想要呈现的个性,不是他会处理的素材。
因此,虽然我为了写作旅行,关注体验、渴望经验,但我把自己抽离,将体验从记忆中抹去。抹去了在机场讹诈我的出租车司机——那种羞辱尤为强烈;抹去了宾馆的黑人。
身为作家,我也不能承认那天在纽约萦绕在我心头的可怕的焦虑。在横穿大西洋的邮轮上应该是纯粹的浪漫;那个下午在纽约登船也应该是纯粹的浪漫。但浪漫只是我脑海中的一部分;其余的是其他东西。我对和别人共用船舱感到紧张。好几个月,我都在担心横渡大西洋旅程中的这部分。我担心要忍受好斗的、讨厌的或者性变态的人。矮个子的我觉察到自己体格的弱小。我害怕被攻击;我害怕招惹别人的恶意。
这对我来说是极其严重的焦虑。但登船后,焦虑神奇地消失了。然而要成为我理想中的作家,在《狂欢夜》中就不能写这种焦虑。
英国驻纽约的副领事为某个人定了舱位。很明显他不是英国人,当他从纽约码头上船时他令事务员不解。我现在才记起来这事,《狂欢夜》删除记忆之成功可见一斑。到了现在,我才把《狂欢夜》的素材放到一边,记起他们花了几个小时才决定把我安排在何处。我也许会没有位置,也许会一直站着,我担心自己的几件行李,甚至在轮船离岸时还在担心。纽约港口的景致和著名的天际线会因等待而变色。然后有人做出了决定,问题得到完美解决。
他们给了我一间完全由我独享的高级舱。我拿到了一把将那个舱和游客舱门隔开的钥匙。我白天在游客舱吃饭、打发时间。这真是好运气。很快,我的焦虑几乎烟消云散了。我觉得这是未来的好兆头。我觉得有“旅行者的好运”伴随着我。
但是那晚在睡梦中,我被一阵骚动吵醒。舱顶灯亮了,传来人的声音。然后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了。有人要和我共用舱室。游客舱有人拿到了钥匙——之前几个小时里,我觉得那是自己独有的秘密空间。点亮的顶灯和抬高的嗓门是那么不体谅别人。我闭上眼睛,像个孩子,像个在施展魔法的人:如果我假装沉睡,假装一无所知,那么什么都不会发生,进来的人就会离开。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被带进来的男人在找麻烦。他不愿住这间舱室。他的嗓门越来越高。他说:“因为我是有色人种,你就把我和他安排在一起。”
有色人种!他是个黑人。所以我是被赋予了一点少数族裔的特权。但是我不希望那个黑人或者其他人和我共处一舱。我尤其不想和这个黑人待在一起,原因和他说的一样。
而他不会和我共享舱室。顶灯熄灭,舱门关闭;进来的人出去了。那个黑人无疑被带回了门那边的游客舱,塞进三四人一间的拥挤客舱,和白人共处一室。他是满意了;但这是怎样的代价,在横穿大西洋的整个旅程中都紧张兮兮的代价。瞥见另一个人的狭隘和动机让人恐惧。然而我为他们把黑人带进我的舱室而感到羞耻。我羞耻的是,我满腔抱负地投入这次探险,而人们眼中的我们却仅此而已,这与我的自我感觉、我的追求相去甚远。也是这羞耻,让我在他们进来时闭上了眼睛。
那个黑人第二天早上在游客舱的休息室找到了我,向我道歉。他高而瘦,衣冠楚楚,精致的夏装让他显得瘦骨嶙峋:多骨的膝盖和尖锐的胫骨。他谈吐优雅,比在那间高级舱时安静多了。他以为事务长办公室的人带他穿过游客舱的门,是真的要给他找一个更好的不拥挤的客舱。但看到我他就不那么想了。他知道我成了少数族裔保留地的核心。他说他了解美国人。他还告诉了我什么?除了种族热情之外,他还有什么?他这么狭隘吗?我都不记得了。我好像没再见过他。
一个女人——年纪不大,但比十八岁的我年长——某天在船舱里跟我讲了更多他的事:明显他给一些乘客留下印象。这女人说,他厌倦了美国的偏见;她带着理解和仰慕谈起他。她说他要去德国生活。他的妻子是德国人;他在德国军队服役时遇见了妻子。他渐渐地喜欢德国人了。真是奇怪的经历!
在波多黎各出现过去哈莱姆区的特立尼达黑人,穿着紧身外套。这会儿是个去德国的黑人,来自哈莱姆区或者美国其他黑人区。他们都有与我相像的一面。但是我的亚洲背景抗拒和他们作比较;而且我远行是为了成为作家。我因害怕而不愿接受或面对其他事物;不论作为普通人还是作家,这点都不太可取。种族问题不是我理想的作家的写作素材,我尘封了自己的经历。甚至当我成为作家多年以后,我都没有找到应对那种困扰的方法。
我用不可擦铅笔写作。我记下了对话。这个“我”是超然的,是个记录者,了解世情。
一个人日夜站在船头,盯着前方灰色的大海。当终于在南安普顿上岸时,我有一刻感到一种愉快的错觉,脚下的大地在移动,就像过去五天船的移动一样。
我乘船到了英国。旅客终点站是新建的。有着美丽名字的南安普顿,战时被炸毁。新终点站展望未来,但是轮船很快成为过去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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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在大西洋的黑暗之后是色彩。去往伦敦的火车上能看到鲜艳的色彩,傍晚的光线。这是延伸的黄昏:对习惯了热带日夜等长的人来说颇为新鲜、迷人。光线,黄昏,这个时间在家里会是夜晚了。
但我们到达滑铁卢车站的时候已是晚上了。我喜欢车站的格局,规模大,有很多站台和高大的屋顶。我喜欢那些灯。在家时我习惯了公共区域——或者那些我知道的学校、商店和办公室——只在自然光下工作,我喜欢火车站夜间这种繁忙的骚动以及灯火通明。在我眼里,在灯光下工作的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仿佛是戏剧中的人物。车站灯光映照出(正如纽约街道给我的印象)一个有天篷的世界,一个巨大的内室。
在轮船上待了五天,我想出去。我尤其想去影院。我听说伦敦的影院不间断营业;在家我习惯了固定时间放映电影。“不间断”的概念非常吸引人——这正是大都会做事的方式,暗示了人的忙碌。但这会儿即使对伦敦,对伦敦这个大都会的人们而言,都太晚了。我直接去了伯爵府的家庭旅馆。我在这儿订了两个月的房间,然后去牛津。
小房间长而窄,庞大的黑色家具让它更暗,墙上光秃秃的。整个房间比我在哥伦比亚号轮船上的客舱还要空,比我在纽约住的惠灵顿宾馆的客房还要空。我心头一紧。但看到窗外的风景我又有几分喜悦,这是几层楼上,能看到街灯明艳的橘黄色亮光以及投射在树上的光影。
从温暖而充满橡胶味的轮船中走出来,告别密闭的船舱和走廊上空调的气味之后,这里的早晨尤为清新,弥漫着一种甜腻的牛奶味道——鲜牛奶我鲜少见到:我们都吃克林姆牌的奶粉和炼奶。浓郁的牛奶味混合着烟灰味,又被不通风处蟑螂似的陈灰味道盖过去。这是早晨的味道。
屋后像是花园、院子似的一片土地,连着一面高墙。高墙之后是地铁站。浪漫!总是有地铁的声响,从清晨起就不绝于耳!这是纽约宾馆的黑人直接对我说的:不眠城。
浴室和厕所在每层也许是每隔一层的尽头。下楼时,我从一个亚洲小伙子身边走过,他小个子小骨架,脸色浅黄,戴着眼镜,身上精致的亚洲浴袍的袖子太宽大,刺绣的袖口盖住了他的双手。他哼了一句“早上好”,快步走过。他是泰国人,缅甸人还是中国人?他看上去背井离乡,一副可怜相——而我还充满了对伦敦的惊奇,沉浸在到达这座城市的胜利之中,没有把自己想成和他一般。
我去地下室的餐厅。旅馆提供住宿和早餐,我下楼去吃早餐。餐厅在房子前部,听不到地铁的噪声,只会震动,坐了两三个人。有很多棕色的直背椅,墙和我房间的一样空白。这里牛奶和烟尘的味道很强烈。这是早餐时间,室外是亮堂的,但这里有一个微弱的电灯泡亮着;墙泛着黄色,闪着光。墙、灯光和气味——这些是伦敦美妙早晨的组成部分。我的视线随着陡而窄的台阶延伸到街头、地铁和人行道。我之前从未到过地下室。这是我们家乡没有的建筑;我只在书中读到过地下室。电灯在明媚的日光中亮着,显得浪漫。我像是一个进入小说世界的人。我进入了真正的世界。
我后来去看了上面的楼层,那里对客人开放。前面的房间摆满了椅子,直背椅和宽而矮的软垫椅,墙和别处一样空白。这是休息室(在楼下时别人这么告诉我);空气停滞。烟尘味从深色的地毯和高悬的旧窗帘上散出,我觉得这个房间没人用。我觉得房子没有按照建造者或者最初的主人的意图使用。我觉得也许在战前,这里曾是私宅;我对伦敦的建筑一无所知,但我感觉它衰落了。这是我对伦敦的柔情,或是我对伦敦的想法。我见到越来越多的房客,从欧洲大陆和北非来的欧洲人、亚洲人、非伦敦本地的英国人,住在便宜地方的朴素的人——我觉得我们都是这栋大房子里野营的人。
对伦敦进行游客式的探索之后,我每晚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受到相应情绪的影响。我把这种情绪带到所见的食物中。我不会欣赏建筑,在家乡没有什么建筑训练眼光。在伦敦我见到人行道、商店、商店的百叶窗(几乎每隔一扇就在底部印着“制造商J.迪恩,帕特尼”)、商店招牌、千篇一律的楼房。我游历探索时寻找宏大的气势。我来自一个小岛,气势是我旅行中要寻找的。我在霍尔本高架桥、堤岸和特拉法格广场周围发现了气势和权力。在这宏大之后才是伯爵府的寄宿房。我开始觉得宏大属于过去;我在错误的时间来到英国。我来英国寻找幻想的帝国之心(而我置身之处像是帝国偏远的边陲),却来得太晚。
我对才到达的城市做出如此判断!但是那是我由衷的感受。我们特立尼达的亚洲-印度社区的老人,尤其那些穷困的人,他们永远不会说英语,也不会去习惯其他族裔,只是回望着记忆中越来越辉煌的印度。他们生活在特立尼达岛,也准备在那里入土,但对他们而言那不是该待的地方。这种感情多少传递给了我。我没有向印度看去,我无法这样做;我的抱负让我向前看向外看,看向英国;但到底还是感到一种类似的谬误。在特立尼达岛,每当感到格格不入,我就克制自己,去关注眼前的生活。我童年的背景助长了那种等待和疏远的情绪。
我们生活在特立尼达,生活在因战争和运输困难而不再供应的物资的广告中。(那些美国杂志中克里斯游艇和斯塔特勒宾馆之类的广告属于另一个遥不可及的世界。)特立尼达很多广告是老派的药品和奎宁水,它们印在镀了一层釉的锡板上,挂在商店作为装饰,和出售的商品不相干,渐渐成为买卖的象征。后来在战时,当一座座简陋的小屋开始在西班牙港东部沼泽地建起,这些镀了釉的锡板广告时不时地被用作建筑材料。
于是,我习惯了在一个标牌失去了意义的世界生活。标牌和我所接受的教育一样带着抽象和武断的性质,如我没看过一部法国或者俄国电影却“研究”它们的能力一样,如我所说,这种能力就像是一个人试图仅通过街道示意图来了解一座城市。
特立尼达的情况也适用于其他地方。在西班牙港殖民百货商店的图书区有一两个书架的战时企鹅平装书(狭窄的页边空白,装订粗糙,书钉在潮湿的气候中迅速生锈,但是纸张的颜色、质地和气味都很好),企鹅丛书的封底有时印着英国商品的广告——巧克力、鞋子、剃须膏,我没有觉得奇怪。这些商品从未在特立尼达出售,当时也没有生产(广告上说是因为战争的缘故)。这些广告先前被制造商投放,为的是在战时保持品牌知名度,希望战争能有好结果。这些广告——其商品和现实的可能性相去遥远——我从不觉得它们奇怪。对我而言它们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的浪漫,是承诺中的承诺,非常浪漫。
于是,我准备想象我此刻身处的伦敦并不是我所追求的那个完美世界。我孩提时在特立尼达,把这个世界放在远方,也许就放在伦敦。如今在伦敦,我能够把这个完美的世界置于另一个时代,一个更早的时代。这种精神或情感上的转变过程是一样的。
地铁站还有老式笨重的自动贩卖机,带有凸起的金属字母。里面已经没有糖果和巧克力,但十多年来没有人把它们拖走。它们像是房子里破损或者废弃的东西,却迟迟没被丢弃。离伯爵府两户远的地方有一片轰炸后的废墟,路上的一块裂口,此处的砾石原本是地下室所在,是房子的餐厅,就像我住的地方一样。这种废墟布满了整座城市。一开始我能看见它们,后来就不再留意了。圣保罗大教堂边上的主祷文街几乎不复存在;但它的名字依然作为很多出版商在伦敦的地址出现在书的扉页上。
我在伦敦的游荡无知亦无趣。我期待这座伟大的城市扑向我并占有我。我那么渴望身在其中。很快,在一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我变得很孤独。如果不那么孤独,如果过着类似船上的生活,我也许会对伦敦和住所有不同的情感。但是我孤独,没有能力找到在穿越大西洋的五天中所经历的社会。
英国文化委员会为我这样的留学生组织聚会。但我第一次去的那个晚上,发现自己和一个百无聊赖的女孩说着说着,就谈起了身体的疼痛。这是让我感到害怕与困扰的话题,随着战争的推进变得更加可怕(这进一步解释了我在各个时期对自己的严厉)。我开始谈论折磨,虽然知道这不对,还是一直谈论下去(这比我在飞往纽约的路途上的行为还要扭曲,先是对波多黎各的黑人,接着是坐在我边上的英国女人)。我羞愧难当,没有再去那个地方。
我只有寄宿处和那些奇怪、混杂而沉默的房客:英国人、流亡的欧洲人、几个英语差劲的亚洲人。如果我当时看过更多当代英文书,寄宿屋的生活也许会对我有更大的意义。比如说,我读过的《醉汉广场》①中的故事,就发生在仅仅十一年前的这里。这样的书总是会把这一区域变得浪漫,吸引来不少人。而我,总需要书中的证据,某种更尖锐的自我感知。
我虽然受过教育,但是阅读量不够。我对伦敦了解多少?学校课本里有一篇查尔斯·兰姆的随笔,讲的是去剧院的事。另一本教材里有两三个关于筑堤的妙句,来自《亚瑟·萨维尔勋爵的罪行》②。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贝克街只是个名字而已;萨默塞特·毛姆和伊夫林·沃之类的作家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创造画面,因为他们假定读者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我了解的伦敦或是想象的伦敦来自狄更斯。狄更斯和他的插画师给了我有关这个城市的幻觉。因此不知情的我,像我即将听说(并为此惊奇)的那些俄罗斯人一样,仍然相信狄更斯的那个伦敦。
几年后,当我以作家的身份审视狄更斯,我觉得自己更多地了解了狄更斯描写伦敦的独特能力,以及他和其他书写伦敦的作家的区别。我还是个远在他方的孩子时读了狄更斯早期的小说,能够跟随他进入伦敦这座黑暗的城市。这部分是因为我把自己的简单交给他,把自己的幻想带入他的幻想中。他对一百三十年前的城市一定和我一样陌生。作为成人,他天才地从孩子的视角来描述。他不卖弄建筑知识或者品位,不炫耀技巧,只用简单的“老式”之类的词语来描述整条街,不用会干扰不成熟抑或没知识的读者的词语。他没有用会让一个远方的孩子不安的词语,在那里屋顶是瓦楞铁皮,墙是木头的,顶上悬着百叶窗挡雨水,让阳光和空气进来。狄更斯只用简单的词语和概念,为光影创造了简单的层次和表面。他就这样创造出一座城市或是幻想空间,每个人都能用自己的材料重建它,用自己所知的材料来重建描述中他未知的事物。
对于狄更斯而言,用想象去丰富一个人所熟悉的周围环境,是小说的美好之处。我本身就有孩子的思想,受过抽象的教育,对自己的职业有浅薄的理解,狄更斯模仿儿童的视角大约给了我一些幻觉,让我误以为我完全了解这座城市,并期待写作生涯在那里得以发展。想象的部分归想象,同时还留下空间体会维多利亚时代的伟大工程,我对于十九世纪晚期的格局和帝国之辉煌的理解,并非源自白金汉宫、西敏寺或白厅,而是帕丁顿和滑铁卢车站,霍尔本高架桥和堤岸。
我来到伦敦,本以为对它很熟悉,却发现了一座陌生而未知的城市——房子的风格,甚至区域名都陌生;和我的寄宿处一样奇怪,这点非常出人意料。这座城市和《南风》中的英国气息一样陌生——我未曾读过这本书,在纽约时因为它的文化内涵才买下它的。面对这样的陌生,我内心的烦扰非常强烈,比我初到纽约迈进那家书店时更甚,那时我本以为进入了理应属于我的地方,结果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抵达后头几天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我失去了多年以来我所拥有的宝贵之物。我失去了想象的天赋,对未来的梦想以及我将去的远方。我在家时几乎生活在电影院,我在那里打杂,在固定的放映时间前,关上双层门、松开高大木窗的绳索以阻挡天光或街头的灯光。在黑暗的放映厅中,我梦想着别处的生活。如今身处那些年里的“别处”,我丧失了进一步做梦的可能。我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想去影院看不间断放映的电影,去体验大都市的繁忙。很快,影院的概念和进入黑暗的放映厅看电影的念头变得压抑。
我曾觉得看电影这一消遣是我对成人生活的预先体验。如今充斥在我脑海中的羞耻感,让我觉得这是幻想。我没有读过《醉汉广场》,甚至不知道这是一本书,但是我看过电影。好莱坞式的伦敦在我脑海浮现(也许是由名字联想到的),继而转换到《房客》中的伦敦。现在我知道那个伦敦是凭空想象的,对我毫无价值。我曾深深地觉得电影是一种享受,是我进行抽象学习的贫乏岁月里的巨大支持,如今这种乐趣仿佛被生生割走了。当我十或十二年后回到剧院,我所熟悉的好莱坞已死,它繁荣的条件已不存在。美国电影变得和法国或英国电影一样本土化,我和电影间的距离与我和书籍或者绘画一样远。不再可能幻想。我去影院不再做梦或幻想,而是有了评论者的立场。
我没有什么值得记录。我在伦敦的流浪没有产生历险记,没有提高对建筑或是人的鉴别力。我的生活局限于伯爵府的房子。那里有一种特别的生活,但是我不曾发现。因为虽然感到才思枯竭,我却仍把自己想成作家,以作家的身份,不断寻找合适的大都会素材,这很讽刺。
大都会——我的定义是什么?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我设想中的素材能让我和某些作家一比高下或是平分秋色。这种素材也能展现我的写作个性:比如J.R.阿克利的《印度假期》,也许是在印度的餐桌下记录的素材;毛姆,不论何时都是疏远的、超然的,又洞察世事;奥尔德斯·赫胥黎则见多识广,包括两性的体验;伊夫林·沃是那么优雅自然。我想成为这样的作家,而在伯爵府大楼里的流亡者身上,我找不到素材。
<u>①</u>英国剧作家、小说家帕特里克·汉密尔顿(1904-1962)发表于1941年的小说。
<u>②</u>爱尔兰剧作家、小说家、诗人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所著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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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伦敦不久,收到哈丁夫妇周日午餐的邀请。哈丁先生是寄宿房的经理,但是我没怎么见过他或他夫人。我更常看到的是安吉拉,我鲜少称呼她的姓,因而最终忘记了。安吉拉是意大利南方人。她二十多或者快三十岁的样子,具体我说不上来,只知道她比我年长,至少大十岁,我觉得她非常成熟。她战时待在意大利,像她的很多朋友一样突然就来到了伦敦。
安吉拉在这座宅子里有一间房,也有一定职务,不过我不确定她是做什么的。她有时在地下室的餐厅提供早餐;有时晚间在那里。有些晚上又在一家“威尼斯”之类的意大利餐馆做招待,离伯爵府不远。她提供两先令六便士或者三先令六便士的晚餐。我在那里吃过几次饭。认识就餐餐馆的女招待带给我难以言喻的快乐,虽然我读不懂菜单,也不太喜欢意大利菜。
除了家人,安吉拉是我了解的第一个女人。打一开始她就容易接近。我觉得她很迷人——我仍是个处子——几乎爱上了她。和安吉拉的结识带给我短暂的大都会的激动,让我觉得自己远离家乡,身处欧洲的一座大城市。寄宿房,房子后的地铁,街角通向很多站台的车站的人流,意大利餐馆,我认识的女招待。我喜欢这背景和道具,它们是戏剧的一部分,给了我片刻做大都市人的感觉。
安吉拉给了我一定程度的鼓励。她告诉我她喜欢我;她说我的肤色和她祖国有些人的肤色很像。但是她的生命中有个男人,一个战时在意大利相识的英国人。他粗俗,有暴力倾向。我从未见过他。安吉拉描述她的情人的方式,会让你既谴责这个男人,同时又同情她,她口中的这段恋情似乎注定有如此的命运。
她说有一晚他们争吵,他变得异常暴力,以致她跑出房间,身上除了逃出来时抓过来的一件大衣外一丝不挂。之后她决定独自生活,于是搬到了伯爵府的房子里。她的情人不在;至少我从未见过他。他是在国外吗?我从别人的谈论中推测他在监狱。但是我没有和安吉拉提起这件事,她也没有说起。我应该问她的,但是因为我对她有好感,也就不想问。尽管如此,她还是忠诚于那个男人。奇怪的是,她对我的鼓励是纯洁的。她的房间任由我出入。我能打趣她,但是只在有别人在场的时候——仿佛这样我的轻浮就合理了。我们俩独处的时候,她会比较疏远而谨慎。
正是因为安吉拉——事实上是作为安吉拉的朋友——我被邀请去参加经理哈丁夫妇的周日午餐。我几乎不曾和哈丁先生打照面。这顿午餐是我“大都会”素材的一部分,我痴迷地写了几个月,不光夏天在伦敦写,到了秋天在牛津也写。我做了改动,让它成为恰当的写作素材。甚至在这顿午餐之后,在这些写作之后,我对那个人和他妻子的相貌依旧没有什么印象。
午餐在一楼的一个大房间中进行。房间前部很少使用,堆满了棕色家具,是“休息室”。后部家具没有那么多,但是墙面和其他房间一般空白,仿佛战争光临过此处,发生了一些灾难和掠夺。我觉得房间后部是哈丁夫妇作为经理而享用的。
高大的窗户冲着花园,更准确地说是冲着疏于打理的土地。花园通向地铁的高墙。那里有棵树,还能看见附近土地上的树。地铁站砖墙的阴影投在地上,那块地更显得光秃秃的。这还算合我意,我喜欢那种色彩,喜欢封闭且荫蔽的凉爽空间。
哈丁的午餐桌上还有其他朋友。哈丁先生是餐间的明星。我觉得他醉了。他酒量不好,却一直在喝。哈丁太太——我也不记得她的容貌——和安吉拉负责上菜。哈丁先生负责说话。他不仅是明星,也是喜剧演员。他深知自己是谁,同认识的人说话带着自信。那些人会对他的笑话报以大笑,非常欣赏他的举止。
他之前是在家里哪个房间喝酒了还是去了酒馆?我对伦敦的酒文化没有了解,没有人可询问,也不知道该作何猜想。我对酒馆一无所知。我不喜欢酒馆的概念;我不喜欢人们去一个地方只是为了喝酒。我把它和家乡朗姆酒店铺的耍酒疯联系起来。普通人觉得伦敦街头的醉汉好笑而不是可恶,这让我惊异。同样,哈丁先生在餐桌上的醉意没有遭到客人鄙夷,反而得到容忍甚至尊敬,这让我有点惊讶。大伙儿听他说话。我分不清他操的是哪种口音,我觉得听上去不错,像是电影里的。
午餐最难忘的一刻是哈丁先生讲故事。我记得哈丁先生说话的时候安吉拉咯咯笑,还记得哈丁太太面无表情。
我不记得哈丁先生讲了什么故事。但是有一刻他缓缓地说,刻意的醉酒的口音充满了房间:“我的一个老婆——奥德丽,对了奥德丽。”然后他直接对哈丁太太说:“你记得奥德丽吗?”哈丁太太没有大笑,没有微笑,没有直视哈丁先生,她面无表情,说:“我喜欢奥德丽。她那么甜美。”
这对话让我着迷。对我而言过于复杂,是大城市才有的对话,像是电影、戏剧或者书里的内容——正是我到伦敦来寻找的东西,正是那种助我成为作家的素材。后来,不论是在伦敦的寄宿房,还是在牛津大学的学期或假期里,我在写很多篇文章的时候都带上了那个片段。虽然我因缺乏社交知识而无法对此加以渲染,简单来说,我不知道哈丁先生那天早晨做了什么,不知道他去过哪里,下午要去何处;虽然我没怎么见过这个人,也无法判断他说的话;虽然我甚至从未想过打听一下他是否上过战场,或者是否一直在伯爵府喝酒打发时光。
我为哈丁先生和那段对话设了个背景:伦敦一栋大房子里的周日午餐。在我写的有些篇目中,我有意改善了每个人的处境。我也改善了自己的境况(没有明显吹嘘),因为听到并且记录那段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我所认为的体察人情世故的作家。那段话给了我,一个作家,极大的乐趣,丝毫不输于当时哈丁夫妇所得的乐趣。
但是哈丁先生是个怎样的人?我还有其他线索来还原一个更完整的人吗?他真的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吗?我除了记得一个中年秃顶的白人,一种慵懒做作的讲话方式之外,还记得什么?他知道这桌客人中这个十八岁的人是个作家,知道这个作家珍视他的话,还回到房间记下来了吗?他无从知晓。这世故,这表演,是为了桌上的人;这是哈丁先生可以挥霍的东西。事后看来,那点推理令他比我当时记录下的更有趣。我搜集大都会经历和素材的激情,打造自己作家声望的激情,对解读从其他作家那里获取的一知半解的素材的过度热情,以及全身心的投入,这些阻碍了我记录事实。如果我的脑子不是那么满满当当,如果我没有受那么多教育,我会将事实看得更清晰。
在写哈丁夫妇的对话时,正如我所言,我经常改善每个人的处境。但是现在,因为我在庄园和菲利普斯夫妇的交集,以及和租车人布雷的接触,我把伯爵府的午餐看得比当时更轻了。我把参与者视为出身卑微的仆人,那些受仆人服侍的上流人士因战争而离开,留下一栋被洗劫的房子,如今里面净是外国人。因而很有可能,哈丁先生字斟句酌的演讲不仅是酗酒者酒后的刻意表现,也是仆人对文雅的精准模仿,他的元音发音会在行家面前露出破绽。但在午餐中,哈丁先生是安全的。对他的英国朋友来说,他的世故和机智是熟悉和受喜爱的表演。他的英国派头在外国人面前,在安吉拉和我面前,完美地取得了预期效果。
如果说哈丁先生的形象远不是我笔下描绘的那个样子,那么也可以说我捕捉的还不够。为了让他在我的文章中突显地位,和他的机智相匹配,我压下了住所的背景,更回避了不少事实:我抑制了回忆。直到我开始为了写这个章节而努力回想那顿午餐时,我才记起它其实是有意安排的。我从未在文章中提起这个原因。那是哈丁夫妇在那座房子里的最后一顿午餐:他们被解雇了。被安吉拉顶替。这饮酒,这机智,“我的一个老婆”的逢场作戏,以及哈丁太太的“我喜欢奥德丽”,有让人佩服的虚张声势。但这不是我寻找的素材,不是我记下的素材。
关于安吉拉,我重点写她在夜间逃离暴力的情人,除了一件皮毛大衣外一丝不挂。我知道那件大衣。我说不上来它的质量如何,直到现在也不能。但是它在我眼里演化出一种诱人的性感(倾诉近乎赤裸的夜间逃亡的安吉拉本人无疑也这么认为)。谈论有关性的细节暗示了两性知识,掩盖了作者的单纯。但是对这一素材我没法作什么处理。身为作家,我不愿编造自己一无所知的事情,觉得这是一种冒犯,很快安吉拉的素材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同样地,我不知道安吉拉从何而来。她在伦敦的过去,她在伯爵府寄宿房之外的生活对我来说都是谜。初到伦敦,我甚至想象不出有关她的情人的事情,比如房间或是公寓的装饰,他的家庭背景,他的地理背景,更不必说言谈举止了。安吉拉在意大利的时光也一样神秘。有一个办法可以一探究竟:直接问她。但是我从没想过问她。我还没到那个地步。
她是如何遇见情人的?战时意大利的生活是怎样的?她的家人呢?那么多欧洲血统的人,意大利人、马耳他人、西班牙人和摩洛哥人去过她的房间,是她的朋友——他们有什么样的故事?这些人在英国和在伯爵府所在地区有怎样的感受?
可怕的战争结束后不久,大批欧洲游民住进了伦敦的一栋楼房,这座宅子对这些人来说足够大——这是寄宿房真实的素材。但是我没有看到。也许我觉得身为作家不该提问;也许我觉得身为作家,一个敏感而世故的人,观察对我而言足够,或者应该足够。但是那里还有一个关于我自己的主题,我本可以用我的不可擦铅笔写出点什么。
自一九五○年起,也就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伦敦上演了一场超越美国的移民与文化融合运动的运动,其实是欧洲人对新世界的运动。这是一场跨各大陆的运动。我在这一运动的初始阶段来到伦敦。十年内,伯爵府将失去它战前或战初在《醉汉广场》中的面貌。它将成为伦敦城中的一块飞地,一块白人殖民地,一个小澳洲或一个小南非,混居着各个种族的人。像伦敦这样的城市将改变。或多或少地,它们将不再是某一国的城市,而将成为世界的城市、当代的罗马,在我这样的岛国人乃至语言和文化更边缘的人看来,它们是伟大城市的模板。它们将成为全球野蛮人、丛林人、沙漠人、阿拉伯人、非洲人和马来西亚人前来求学、获取精美物资、体验礼仪和自由的城市。
离家两周,我想的是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一个作家记录的东西,但倘若当时就有发现的眼睛,那么十八岁的我便已找到了伟大主题。小闹剧中最能挖掘出好的主题。在伯爵府安吉拉的客人或者朋友中,至少有十个从欧洲和北非漂泊至此的人。这些男男女女任我观察,有的人在战时目睹过可怕的事情,如今在伦敦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们是孤独的异乡人,有时游手好闲,有时做点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些人所拥有的就是他们的故事,它们经常被轻易吐露出来。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记下来。我没有提问。我对他们不屑一顾。他们的样貌、衣着、姓名、口音都消失在我的记忆中,不可能再回想起来。
如果我的观察直接一点,再少一点成见;如果我仅仅记录所见;如果那些日子我拥有后来(通过写作)获得的自信,能够对眼前的男女感兴趣,能学会和他们交谈;如果有那么一点点的自信,如实记下我眼前发生的事,什么样的素材是我得不到的!很快,我会为写一本关于我在伦敦那段时间的书而专门去找素材,却发现所获不多。
存留在我记忆中的,是我在头几天痴迷地写下的那些东西,绝大部分是关于安吉拉的性感:在她房间里她或坐或躺在我身边时她乳房的感觉,当时我们背靠着墙,屋里坐满了她奇怪的朋友们,她允许我把手压在她胸口。她的嘴形,嘴唇上战时流行的鲜红色,她皮毛大衣的触感,以及在餐馆我激动而意外地看到的她围着围裙的样子。
我没有记下安吉拉的过去和她在意大利的时光,也从没想到问问她。我只记下了她抱怨意大利南方的牧师,她说战时人人挨饿,牧师却变胖了。我现在想起来,我记下这一内容是因为这是“反教权”的表现。“反教权主义”是我学到的抽象的欧洲史的一部分,是从特立尼达女王皇家学院的教师笔记和推荐教材中得知的。历史对我而言和法国或俄国电影一样抽象,但我能写有关它们的论文,正如能够在没有掌握法国历史,不了解其国王、侍臣和宗教教派,不了解这个历史悠久而伟大的国家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写出有关法国历史的论文。
我十八岁时对世界的了解,不过是奥里诺科河入海口附近的那个殖民地小岛,是岛上的亚洲-印度社区,是社区中我的家族:小世界中的小世界;我对世界的认识怎能不抽象。我连对自己生活的社区都一知半解,更遑论其他社区。我对历史没有概念——很难把历史这么宏大的概念和我们的小岛联系起来。我对政府没有概念,只知道有殖民总督、立法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警力。所以,我读过的有关历史和其他社会的内容都带着抽象色彩。我只能将其同我的所知相联系,因而我阅读的每一份资料都带给我幻想。
一九五○年,我像是向新世界进发的西班牙旅行者,像是带着崇高信念的中世纪人:远行是为了见证上帝创造的另一部分世界的奇迹,但是很快觉得奇迹稀松平常,只保留了一种探寻,探寻他们离开西班牙前就知晓能淘到的东西:黄金。真正的探险出现在有所发展的后期。我当时在英国恰似处于前期的中世纪西班牙的阶段,而我的教育、文学抱负和学业求索恰似西班牙探险家的信念和旅途的磨炼。像西班牙人一样,费大劲儿到达后,我见到的很少。像西班牙人沿着奥里诺科河或者亚马孙河,完成了一段漫长而艰险的旅行一样,能作为素材让我记录下来的很少。
我能记录的安吉拉的情况有很多,却单单记下了她“反教权”的态度。这是对抽象知识的证实。我感到激动,因为这正是我之前期望找到的东西。
战后欧洲人的流亡是我错过的一个主题。还有一个错过和它相关。
安吉拉从哈丁夫妇那里接手工作后不久,某个周六下午她带我去了一个房间,说给我看“一些东西”。看她的表现,这“东西”似乎是她刚发现的,是被解雇的哈丁夫妇应该负责的东西。虽然这不会是真的:安吉拉在这栋楼里住了有段时间了。
她带我去了三楼或者四楼的一个房间。这房间大而暗,比我的大多了。窗帘紧闭,房间里散发出尘土、尿液、经久不洗的衣服以及经久不洗的衰老身体的气味。仿佛这气味就挂在房间的黑暗中,仿佛黑暗是这气味的表达。有个老人躺在床上,他是气味的来源。有一根拐杖平放在床上。安吉拉对床上的人说:“我带人来看你了。”
他恍若未闻,开玩笑地拿起床上的拐杖掀起安吉拉的裙子,逗得安吉拉笑起来。她让我看个老人和他怪异的调情癖好;这是我的理解。她没有告诉我老人的其他情况,我也没问。现在我才萌生了疑问。他是不是战前就住到这里了,那时休息室还是休息室,餐厅也许是个真正的餐厅?战时他一直待在这里,然后老得搬不走了吗?之前哈丁夫妇给他送食物,现在由安吉拉代劳?他完全依赖这里的经营者吗?
我觉得他八十岁左右(虽然十八岁的我判断不出人的年龄),这意味着他出生于一八七○年。他出生在狄更斯逝世那年,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①出生那年,普鲁士人打败法国人那年。换个角度来看,是莫罕达斯·甘地出生一年后。他年轻的时候可能认识可以忆及十九世纪初期的人;他可能活在那些刚经历了印度叛乱②的人中间。如今在两次破坏性的战争之后,在甘地和尼赫鲁之后,他在伦敦维多利亚时代建的一栋大宅子里终了人生。如今这栋逃过战火的楼房对住户来说太大;黑暗房间里的老人对现在的住户而言是陌生人。这栋楼房引来一批新住户——我、其他亚洲人、安吉拉和其他地中海人,这些人仍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后来我又见过这个老人。那次他拖着脚在楼梯上走,脸上有一种古怪又有点好笑的不安。这一定是他脸上的肌肉长期维持某种状态而导致的;仿佛他的脸随着年龄轻微地抽动。他没认出我来,脸上保持着笑容。他专注于台阶,他要走很长一段路到大厅,然后到街上。那是夏季,八月末,但是他穿着大衣。大衣是深蓝色的,看上去很重,也许是以前定做的。他个子高,用来保暖的外套仿佛压得肩膀不堪重负。他拄着拐杖,身上的气味萦绕着他。我觉得他是要出门去散会儿步,这需要他准备很久。
有人来探望他吗?他的收入从哪儿来?我从未问起过。牛津大学第一学期结束后,我在圣诞节期间回到这里,也从未问起这个老人。安吉拉从没说起他。之后我从未见过他。我觉得在我那次看见他穿着厚重的蓝外套下楼梯后的这段时间,差不多十二周,他在某天死去了。我需要寻找过去,而这个人是一条线索,对我而言如此珍贵。但是我没有问起这个老人。
<u>①</u>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1870-1945),英国诗人、作家和翻译家,曾是英国文豪王尔德的恋人。
<u>②</u>指1857年到1858年在印度北部和中部,英属东印度公司服役的印度士兵发动的反对英国统治的民族起义,英国人则称其为印军哗变或印度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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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不光是我当时太稚嫩,不知道该写什么。主要还是因为我所受的教育(其中最有“文化”、最美好的一部分)赋予我一个想法:作家是拥有细腻情感的人,记录或者展现内心的成长变化。于是,虽然看似荒唐,我在特立尼达岛被传输了十九世纪末美学运动和布鲁姆斯伯里①的观念,从帝国、财富和帝国安全中滋生的观念。成为那种我理解中的作家,我需要虚伪,需要假装自己是别人,是另一种背景孕育的人。通过把出身于殖民地的印度人的自我隐藏在写作者的人格之下,我损害了素材也损害了自我。
为了提出问题,为了让真正的创作好奇心保持活跃(创造力,而不是对过耳即忘的绯闻那种心不在焉的好奇心),有必要梳理一下我已经掌握的知识。一九五○年,我的知识仍无章法可循。因为我对作家的有限理解,我觉得所见的一切都理所应当。我觉得自己早就知道,像个聪明的学生。我觉得身为作家,我只需要找到读过的和已知的。很快,写完《狂欢夜》以及哈丁夫妇和安吉拉之后,就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了,我只好停下。
有的东西很耐用。我带着泛美航空的小笔记本——特立尼达五分店里的廉价货,廉价的带横线的纸夹在一个夹子里,内页夹着信封。我一直带着这个小笔记本,还有那支不可擦铅笔。但第一天过后,纸页上没有记录真正的兴奋事,而是记下了鸡毛蒜皮的小事,虚假的事;可以说本子上什么都没记下;后来被放到一边。铅笔幸存下来,一直在用。写作工具,无论是钢笔还是铅笔,那时候都没有丢弃。那支遇水颜色变亮的不可擦铅笔越来越短,在文学任务之外还用了很久。我用它写信,在书的扉页上写自己的名字。我买了很多《南风》之类的和英国“文化”相关的书,要么是我在特立尼达时就读到过的,要么是老师向那个要去英国当作家的男孩推荐的。
从特立尼达到纽约的长途航班上开始的那种人和作家的分离,最后变得彻底。人和作家都缩小了——多年的准备好像在几周内变得无用。接着,非常缓慢地,人和作家又走到一起。将近五年后——我从牛津大学毕业一年后,当时安吉拉和伯爵府早已淡出我的视野——我才得以摆脱抽象教育带给我的幻想。我一直渴求找到自己作为一个作家需要的素材,五年后突然有一天,我豁然开朗。
我简单而迅速地写下记忆中最平常的事物。我写西班牙港的街道——在那里我度过了部分童年时光,那段岁月我带着对自己家庭生活和居所的安全感与距离感,曾专注地研究过那条街道。在写作过程中,我迅速地理解了。带着这样的理解、这样的自我认同(之前如此艰难,后来变得如此轻易),我的好奇心飞快成长。我做了其他工作,通过这种具体的方式,它轻易地降临,因为它本就唾手可得。我对自己有了明确的认识,我的主题不再是感性或者内心的成长变化,而是我自己的世界,是我置身其中的世界:在我还不知道的时候,我的主题就已经悄然降临,那时我离家两周,来到伯爵府的寄宿房,发现自己在一栋过大的楼房里,身处战后流亡的欧洲人之中。
直到那次顿悟后,我才知道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普通人还是作家——两者其实是一样的。简单地说,我是滑稽的还是一本正经的?对于同一个素材,有那么多语调和态度去表现。在思想的浓雾中,我想起了那条街道。突然,几天之内,素材、语调和写作技巧连在了一起,开始齐头并进。
我终于及时获得了第一个灵感。一九五六年,离家六年后,我可以回去了。六年!这符合人们对漂洋过海的旅行的时间想象。出国的确是道别。在特立尼达机场的大家庭送别,虽然很多方面都很传统,但的确暗示了我将展开的旅程的性质。在英国待六年!
如今我频繁出行,旅行变得稀松平常。然而每次回家之旅、每次返英之旅,都在修正上一次的旅行,一个回应覆盖另一个回应。
一九五六年,我直接从英国出发乘汽船回去,为的是体验天气的缓慢变化。我惊喜地意识到起风时没必要戒备,因为风和煦温暖。我体验着船上生活的日常和印刷奢华的菜单,看着工作人员从暖和的黑制服换成了单薄一点的白制服。在大西洋上漂了十三天后,我在清晨的寂静中醒来。十三天来汽船引擎的轰鸣声日夜不绝于耳,此刻四下里一片寂静。
我们停在了巴巴多斯。每个舷窗都框起一幅美艳惊人的图景:蓝天白云,植被郁郁葱葱。这是我第一次回家途中的第一次停留,我暂时像个游客那样欣赏着通过广告宣传被期待的美景。这情况正如孩提时我被教着画下我们岛屿和当地景致并上色,正如西班牙港弗雷迪克街和海事广场的黑白混血小贩卖假古董,正如骑楼地板下方的人行道上摆摊的人为下了摩尔·麦考马克号游船、在镇上逛上一个小时的游客画当地的景色。
我不相信以这种方式观察到的东西。我觉得这是美国杂志中的广告宣传惯用的方式。的确,当和美丽的舷窗图景无关的我们上岸时,这座岛向我展示了它自己。巴巴多斯岛是平坦的,由于甘蔗田和人群而显得破败。虽然人们在这座岛屿上生活、耕种了数百年,这里仍道路狭窄,木房子非常小,仿佛轻轻地坐在平坦的地面上,显得脆弱。岛上到处都是小孩子。
孩子们是黑肤色。不是特立尼达岛上的那种混血肤色;巴巴多斯没有印度人或亚洲人。但在英国待了六年之后,在海上漂了十三天之后,突然遇见这样的巴巴多斯,我觉得眼前的与其说是风景,不如说是清楚地看见了自己和本以为已经埋葬的过去。过去的渺小,渺小的羞耻:它们不是身为作家的我可以轻易承认的。它们是写《狂欢夜》《安吉拉》和《伦敦生活》的作家以为永远抛在了脑后的事物。我很高兴早晨(与人合搭一辆出租车)的游览结束,我得以回到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