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格拉斯哥守候他,这是帕金死前说的。为什么在格拉斯哥呢?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一定打听出来,他要去因弗内斯。而如果他们怀疑因弗内斯是胡扯的话,应该就会想到他要到利物浦来,因为利物浦是到一个爱尔兰码头最近的连接站。
费伯极不喜欢仓促作出决定。
不管怎么说,他得下车。
他站起身,打开门,朝验票口走去。
他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比利・帕金的眼睛在死前那一闪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憎恨,不是恐惧,不是疼痛——尽管这些都有。那更像是……胜利。
费伯抬起眼,穿过验票口,恍然大悟。
在外面守候着的,是一个金发碧眼、戴着帽子穿着风衣的年轻人,正是那天他在莱斯特广场要跟德国派来的密使碰面时所发现的“尾巴”。
帕金临死之前,尽管感到极度痛苦和屈辱,但终于骗了费伯。陷阱其实就设在利物浦。
那个穿风衣的人一时还没认出人群中的费伯。费伯转身又返回车厢。坐定之后,立即拉开窗帘向外张望。
“尾巴”在人群中搜索着一张张面孔,没注意到返回车厢的人。
费伯盯视着乘客涌过验票口,月台上不再有人了。那个金发人向验票员急切地说着什么,验票员摇头否定。那人似乎还在坚持,过了一会儿才向视线外的什么人挥了下手。一名警官从暗处出来,和验票员说话。
月台上的警卫也凑了上去,后面还跟着一个穿西装的人,大概是个高级铁路职员。
火车司机和司炉离开了车头,向验票口走去。又是一番挥手摇头。
最后,所有火车上的人员都耸耸肩转开身,或向上翻翻眼珠,全是无能为力的表示。那个金发人和警官召集起警察们,坚定地跨上了月台。
他们要搜查车厢。
所有火车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全都消失在相反的方向,显然是趁这群疯子搜查挤得水泄不通的列车时去吃茶点了。这倒让费伯想出了一个主意。
他打开车门,向月台的相反方向跳出车。他依靠车厢挡住警察的视线,沿着铁轨,在枕木上磕磕绊绊,朝火车头跑去。
这当然不是好消息。从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意识到比利・帕金没有悠然下车那一刻起,就已经明白“针”又一次从他们指缝中漏掉了。布劳格斯想了好几种帕金没有露面的解释,但他知道没有一条能成立。
他竖起衣领,在寒气袭人的月台上踱着步。他想抓住“针”都快想得抓狂了:不光是为了登陆欧洲,也是为珀西瓦尔・高德里曼,为了那五位惨死的国民军,为了克里斯琴。
他看了一眼手表:四点。天就快亮了。布劳格斯一夜没有合眼,从昨晚吃罢早点还一直没吃过东西,但他始终靠精神力量支撑着。这个陷阱又失败了——他相当肯定已经失败了。这一局面耗掉他的精力,饥饿和疲惫攫住了他。
“长官!”一名警察探出一节车厢,向他挥手,“长官!”
布劳格斯朝他走去,跟着就跑了起来:“你发现什么了?”
“可能是你们的人——帕金。”
布劳格斯爬进车厢:“可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最好看一看。”那名警察打开两节车厢之间的门,用手电筒往里面照。
是帕金。布劳格斯可以从他那身查票员的制服上看出来。他在地板上蜷作一团。布劳格斯拿过那警察的电筒,在帕金的身旁跪下来,把他翻了个身。
他看到了帕金的面孔,立即转过脸去,说:“噢,老天爷。”
“我看这就是帕金吧?”警察说。
布劳格斯点点头。他十分缓慢地站起身,没有再看那尸体。“我们要盘问这两节车厢里的每位乘客,”他说,“把看到的听到任何不寻常动静的人扣下来进一步询问。这样做不一定对我们有多大帮助——凶手肯定在列车进站前就跳车了。”
布劳格斯又回到了月台上。全体搜索人员都已完成任务,聚在一起。他留下了六个人协助他盘问。
那位警官说:“这么说,你们的猎物已经跳车了。”
“几乎可以肯定,”布劳格斯表示同意,“你们已经查过了所有的厕所和空车了?”
“是的,而且连车顶上和车底下也没放过,还有车头和煤厢也查过了。”
一名乘客下了车,向布劳格斯和警长走来。他个头矮小,患有肺病,上气不接下气地喘得厉害。他说:“对不起。”
“怎么样,先生?”警长说。
那位乘客说:“我不清楚,你们是不是在找什么人?”
“你问这个干吗?”
“唔,如果你们是在找人,我在想,他是不是个高个子?”
警官说:“你问这个干吗?”
布劳格斯不耐烦地打断他:“不错,是个高个子。来吧,请讲。”
“嗯,就是一个高个子从车的另一边下去了。”
“什么时候?”
“列车进站后的一两分钟。他上了车,就从另一边下去了。他跳到了铁轨上。但他没有行李,这又是一宗怪事,所以我想——”
警官说:“混球。”
“他准是看出了有陷阱。”布劳格斯说,“可是怎么会呢?他并不认得我,而且你们的人也躲在视线之外。”
“有些情况让他起疑了。”
“于是他就跨过铁轨到了临近的月台,从那儿出去了。没人会看到他吗?”
警官耸了耸肩:“这么晚,周围没多少人走动。就算有人看到他,他可以说他不耐烦在验票口排长队。”
“你们没把其余的验票口监视起来?”
“我没想到这一点。”
“我也没想到。”
“好吧,我们可以把周围搜索一下,之后我们再检查城里的各处地方,当然,我们要监视码头——”
“好吧,请照办吧。”布劳格斯说。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样找不着费伯。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列车才启动。费伯左小腿痉挛,鼻孔里满是煤灰。他听到司机和司炉爬回驾驶室,听到他们片言只语的谈话,提到列车上发现了一具尸体。司炉铲煤时有一阵金属的咔嗒声,然后便是蒸汽的嘶嘶声,活塞一响,随着列车一抖和一股清烟,车便启动了。费伯换了个姿势,打了个憋了半天的喷嚏,感到好多了。
他在煤厢的后部,深深地埋在煤里,一个人要连续十分钟不停地用力铲煤,才会露出他。正如他预期的,警察对煤厢的搜索,不过是瞪眼看了好一会儿而已。
他不知道这会儿他能不能冒险钻出来。天该亮了,从铁路上方的桥上,会不会看到他呢?他想不会。现在他的皮肤已经相当黑了,加上身处黎明的昏光中,车速又快,他不过是昏暗的背景里的一抹黑影罢了。是的,他得抓住这个机会冒险一试。他缓慢而小心地从他的煤坟里一路爬出来。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冷冷的空气。煤是从煤厢前部的一个小洞铲出去的,之后,等煤堆的高度降至一定程度,司炉才会进到煤厢里来铲煤。费伯目前是安全的。
天光渐亮,他把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他从头到脚都沾满了煤末,就像一个矿工刚从煤井下出来。他得想法洗洗,换换衣服。
他探头从煤厢侧面望出去。列车还行驶在郊区,工厂、仓库和一排排又脏又小的房子从车站闪过。他得想好下一步的行动。
他原先计划在格拉斯哥下车,从那儿换乘另一列车到丹迪,再向东海岸,直抵阿伯丁。他现在依旧可以在格拉斯哥下车。当然,他不能在车站下车,但他可以在站前或站后跳车。不过,那样做存在着危险。列车肯定会在利物浦和格拉斯哥之间的小站停车,而费伯便可能在那些地方被发现。不成,他得尽快下车,另寻交通工具。
理想的地点该是在某个村镇之外的一段僻静的支路上。那地方必须僻静,因为他不能让人看见从煤厢上跳下;但又必须离住宅区不远,这样他才能偷到衣服和汽车。而且还应该在上坡地段,列车在这种情况下会放慢速度,便于他跳车。
目前车速大约是一小时四十英里。费伯仰卧在煤上等候着。他由于怕被发现,不能时时看着经过的乡野。他决定每当列车减速时向外窥视一下,其余时间就躺着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躺着并不舒服,还是昏昏欲睡。他改换了一下姿势,用双肘撑着头部,这样,万一真的睡着,双肘就会撑不住,让他一下惊醒。
列车加快了速度。在伦敦和利物浦之间,列车好像停得多,走得少。此时,列车喷着蒸汽,在田野上驰骋。天开始下雨,让他益发难受,冰冷的连绵细雨淋透他的衣服,似乎要在他的肌肤上结冰。他更有理由赶紧下车了,不然的话,没等到达格拉斯哥,他就会死于非命。
列车高速行驶了半小时之后,他禁不住想杀掉机组人员,让车停下来了。这时一个发自铁路讯号所的停车讯号救了他们的命。列车一刹车,猛地慢了下来,逐渐减速。费伯猜想,铁轨上大概有减速限制。他向外看去,四周都是田野。他看出了减速的原因——他们正接近一个岔道,信号要他们停驶。
列车停下不动,费伯待在煤厢里。五分钟之后,列车重新启动。费伯爬上车帮,在边上趴了一会儿,便跳了下去。
他落到路基上,面朝下伏在蔓生的苇草上。当不再听到列车的响动时,他便站起身来。附近唯一的文明标志是那个铁路讯号箱和一座负责操控铁路讯号的两层木楼,楼上是装有大窗的控制室,底层有扇门,楼梯在屋外;另一侧是一条通向远方的煤渣路。
费伯兜了个大圈,从没有窗户的房屋后接近那栋木屋。他进入底层的门,找到了他所期望的一切:一间厕所,里面有脸盆,钩子上挂着一件外衣。
他脱下湿透的衣服,洗了手和脸,用一条湿毛巾使劲擦遍周身。装底片的小圆盒仍然牢牢系在胸前。他重新穿上衣服,但用讯号员的大衣换下了他那件湿透了的夹克。
现在他需要的只是交通工具了。讯号员总得有辆自行车,才能来这儿上班吧?费伯走出屋子,在小屋的另一侧找到一辆锁在篱笆上的自行车。他用锥形匕首猛撬开小小的车锁,推着车从房子后走到房子的视线之外,然后再推上煤渣路,跨上车,骑走了。
16
高德里曼从家里带来一张小行军床,放在他的办公室里。他穿着衬衫和裤子躺在上面,想睡又睡不着。自从大学毕业考以来,他已经四十年没失眠过了。
他深知当年的他完全是另一个人:不仅年轻,而且没那么多……那么多分心的事。他曾经开朗、进取、雄心勃勃,一心想进入政界。他当时并不勤奋,所以会为考试而紧张是不奇怪的。
那时候他热衷于迥然不同的两件事情,那就是辩论和舞会。他在牛津大学俱乐部以能言善辩著称,而《闲谈者》杂志则刊登过他和初入社交界的少女跳华尔兹的照片。他不是个爱寻芳猎艳的人,只与自己钟情的女子柔情缱绻,这倒不是因为他笃信什么高尚的准则,而是由于他本性如此。
因此,他在结识埃莉诺之前始终保持童身。埃莉诺不是社交界的名媛,而是一位温文尔雅、才华横溢的数学系毕业生。她父亲在做了四十年煤矿工人之后死于肺病。年轻的高德里曼带她回家与家人见面。他父亲是郡代表,他家的房子在埃莉诺眼中不啻是座大宅邸,然而她举止自然,落落大方。高德里曼的母亲对她表现出失态的倨傲,但她不卑不亢地应付自如,这使高德里曼对她更加钟爱有加。
他取得了硕士学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一所公学中任教,并三次参加补缺选举。他们夫妻在发现不能生育子女时都很失望,但他们倾心相爱,仍然感到生活幸福。她的早亡让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从那时起,高德里曼便终止了对现实世界的兴趣,退隐到中世纪去了。
丧妻的共同遭遇把他和布格劳斯拉到一起。战争把高德里曼带回到生活之中,当年推动他成为演说家、教师和自由党候选人的活力、进取心和热情,现在又在他身上复苏了。高德里曼希望,在布劳格斯的生活中也能有种东西,把他从苦楚和沉溺中解救出来。
当高德里曼正想着他的时候,布劳格斯从利物浦打来了电话,说:“针”漏网了,帕金死了。
高德里曼坐在行军床边接电话,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我要是派你上火车去就好了。”他咕哝着说。
“谢谢你啊!”布劳格斯说。
“只因为他不认识你的长相。”
“我想他可能认识,”布劳格斯争辩说,“我们怀疑他识破了陷阱——而在他下车时能够看见的唯一面孔便是我的。”
“可是他在哪儿见过你呢?噢!不!……不会是在莱斯特广场吧?”
“我想不透,不过嘛……我们总好像低估了他。”
“他要是我们这边的人就好了。”高德里曼咕哝着,“你把码头都监视起来了吗?”
“监视了。”
“他不会用那个码头的,当然——那样太明显了。他更可能的做法是偷一艘船。另外,他可能还要去因弗内斯。”
“我已经提醒那里的警察了。”
“好极了。不过,依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别对他的目的地作什么估计。我们应该思路再开阔一些。”
“同意。”高德里曼拿着电话站起身,开始在地毯上踱步,“还有,别假定从火车另一侧下车的那人一定就是他。搜捕他的时候,不要排除他在利物浦车站站前或站后下车的可能。”高德里曼的头脑又开动起来,理出各种假定和可能。“我要和警察局长讲话。”
“他就在这儿。”
一阵静默之后,传来另一个声音:“我是警察局长安东尼。”
高德里曼说:“我们那个目标已经在你们地区的某处地方下了火车,你同意我这看法吗?”
“看来是这样,同意。”
“好的。现在,他第一需要的是交通工具——因此,我需要你把利物浦周围一百英里以内在接下来二十四小时中所有被盗的汽车、船只、自行车或驴子的详情弄清,随时向我报告。不过,我也要你把有关这方面的消息知会布劳格斯,并和他密切配合,追踪线索。”
“是的,长官。”
“对其他各种亡命之徒可能会犯下的违法勾当也要保持警惕——像偷窃食品或衣服、无缘无故的人身袭击、伪造证件等等。”
“明白。”
“现在,安东尼先生,这个人绝不仅仅是个普通的杀人犯,你明白了吧?”
“你们一介入,长官,我想我就明白了。不过,我不了解详情。”
“那倒不必。我所能告诉你的只是:本案的案情关乎国家安全,而且严重到首相每小时都要和我这间办公室联系一次的程度。”
“我懂了。呃,等一等,布劳格斯先生还有话说,长官。”
布劳格斯的声音又回到电话里:“你想起来你是怎么认识那张脸的了吗?”
“噢,想起来了——不过依我看,没什么价值。我是在坎伯雷大教堂和他偶然相遇的,我们还谈论过建筑上的事。我记得,他发表了一番颇有见地的观点。他给我的印象是,他十分聪明。”
“我们早就知道他十分聪明。”
“可惜太聪明了。”
安东尼局长是中产阶级的中坚,说话带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利物浦口音。他不清楚:是该对军情五处对他的颐指气使恼火呢,还是要为有机会在他的责任区内挽救英格兰而激动。
布劳格斯深知这人的内心斗争——他和地方警察合作时这是常有的事——而且他也熟谙如何利用这种心理完成自己的任务。他说:“我对你的协助感激不尽,局长。你们的成绩,白厅是不会轻描淡写的。”
“我们只是尽责罢了。”安东尼说。他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称呼布劳格斯“长官”。
“不过,在虚应故事和积极帮忙之间还是大有区别的。”
“是啊。看来,在我们重新嗅到那人的气味之前,还有几个小时的空当。你想打个盹吗?”
“想啊。”布劳格斯感激不尽地说,“如果你们的哪个屋角里有把椅子的话……”
“就躺在这儿吧,”安东尼指着他的办公桌说。”我到下面的行动指挥室去。一有情况我就叫醒你。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吧。”
安东尼出去了,布劳格斯走到一把扶手椅那儿,往后一坐,便闭上了眼睛。他立刻看到了高德里曼的面孔,如同投到他眼皮内侧的电影似的,高德里曼说:“哀伤总该有个结束……我不希望你犯同样的错误。”布劳格斯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希望这场战争结束,因为那样一来,他就得面对高德里曼提出的问题了。战争使得生活简单化,战争使他知道为什么要恨敌人,也知道该做些什么来复仇。以后呢……关于另一个女人的想法似乎不忠,不仅对克里斯琴不忠,而且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方式,对英格兰不忠。
他打了个呵欠,往座位上又靠了靠,他的思路由于睡意袭来而模糊起来。假如克里斯琴死于战前,他会对再婚抱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一向敬爱她,这是不消说的,但自从她驾驶救护车以来,他对她的尊敬就成了近乎敬畏的钦佩,而喜爱也成了爱恋,于是他俩之间就有了别的恋人所没有的感情。如今,时隔一年多,布劳格斯已经不难找到另一位他敬爱和喜欢的女性了,不过他知道这样的恋情已经满足不了他。一桩普通的婚姻、一个平常的女人,会始终提醒着他:他拥有过最好的。
他在椅子里动弹了一下,想摆脱这些思绪,以便入睡。高德里曼说过,英格兰遍地都是英雄。但如果“针”跑掉了,英格兰可就到处是奴隶了。当务之急是……
有人摇动他。他睡得很深沉,梦见他和“针”同处一室,但又看不见对方,因为“针”用锥形匕首捅瞎了他的眼睛。他醒来之后,依然觉得眼睛瞎了,因为他还看不见谁摇他,后来他才明白自己还闭着眼呢。他睁开眼,看到安东尼局长那穿着警服的高大身躯正俯身对着他。
布劳格斯直起上身,揉了揉眼睛。”发现什么了吗?”他问。
“多着呢。”安东尼说,“问题是,不知哪个有用。这是你的早点。”他把一杯茶和一块饼放在办公桌上,绕过去坐到桌对面。
布劳格斯离开那把扶手椅,拉过一把硬椅,放在桌旁。他啜饮着茶。茶很淡,饼香甜可口。“让咱们来研究一下。”他说。
安东尼递给他一叠有五六页的纸。
布劳格斯说:“你不会说,在你的辖区只有这么些犯罪事件吧——”
“当然不止,”安东尼说,“我们没把那些酗酒闹事、家庭纠纷、违反灯火管制、违规开车或者那些已经逮住罪犯的案件摆进来。”
“对不起。”布劳格斯说,“我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给我点时间先读读这些记录。”
有三宗入屋行窃案。其中有两宗损失了值钱的东西——一宗是珠宝,另一宗是毛皮。
布劳格斯说:“他要是偷值钱的东西,也只是为了转移我们的视线。请你把作案地点标在地图上好吗?也许能显出点什么。”他把那两页报告还给安东尼。第三宗是才报上来的,没写出详情。
曼彻斯特的一处食品办公室被偷走几百册配给证。布劳格斯说:“他不需要配给证——他需要的是食物。”他把那份记录放到一边。在普雷斯顿郊外有一件自行车盗窃案,还有一件是伯克里德的强奸案。“我认为他不会是一名强奸犯。不过还是把案发、地点标一标吧。”布劳格斯告诉安东尼。
自行车盗窃案和第三件入屋行窃案的作案地点相距很近。布劳格斯说:“自行车失窃的讯号所——是在铁路干线上吗?”
“是的,我想是的。”安东尼说。
“假如费伯躲在那辆列车上,而我们没有找到他。那个信号所是不是列车离开利物浦之后所停的第一个地方呢?”
“可能是。”
布劳格斯看着那张纸页。“一件大衣失窃,留下了一件湿夹克。”
安东尼耸耸肩:“这可能表示些什么。”
“没有汽车失窃吗?”布劳格斯怀疑地问。
“也没有丢船,没有丢驴。”安东尼回答说,“这年头,我们没有多少汽车盗窃案。汽车容易到手——人们要偷的是汽油。”
“我敢肯定,他会在利物浦偷汽车的,”布劳格斯说;他沮丧地用拳头捶了一下膝盖,“不消说,自行车对他没多大用处。”
“反正,我认为我们得跟踪这条线索,”安东尼迫切地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好吧。不过同时,再查证一下那些失窃案,看看有没有丢失食品和衣服——失主可能起初没注意到。把费伯的相片也给那个遭强奸的受害者看一看。继续察看所有的犯罪活动。你能给我安排交通工具去普雷斯顿吗?”
“我给你弄辆汽车吧。”安东尼说。
“第三件窃案的详情什么时候可以了解到?”
“这会儿他们可能正询问着呢。”安东尼说,“你抵达讯号箱的时候,我就会了解到全貌了。”
“别让他们拖拖拉拉的。”布劳格斯去拿他的外衣,“我一到普雷斯顿就和你联络,看看他们进行得怎样。”
“安东尼吗?我是布劳格斯。我在信号所。”
“别在那儿耽搁时间。第三件窃案就是你们找的那个人干的。”
“真的?”
“除非有两个家伙拿着同样的锥形匕首跑来跑去吓唬人。”
“失主是什么人?”
“孤零零地住在一座小房子里的两位老太太。”
“噢,天啊!死了吗?”
“除非因为激动过度而死。”
“什么意思?”
“赶快到那儿去吧。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立刻上路。”
那种小房子通常都是两位老太太单独居住的。房子是小型的方块建筑,年代已经很久了。门边长着野玫瑰丛,是由上千壶喝过的茶叶灌溉出来的。小小的前院花园中,一排排蔬菜嫩苗被畦分开来种得整整齐齐。铅框窗户里挂着粉白色相间的窗帘,门吱嘎作响。前门油漆得很认真,但出自业余漆匠之手,门环是用一块马蹄铁做的。
布劳格斯敲响门,回答他的是一位手持滑膛枪的八十多岁老太太。
他说:“早安,我是警察局来的。”
“不,你不是。”她说,“他们已经来过了。现在趁着我还没轰掉你的脑袋,赶快走开。”
布劳格斯打量着她。她不足五英尺高,一张满布皱纹的苍白面孔后面,浓密的白发梳成一个髻;手指像火柴一样纤细,但枪却握得坚定有力;围裙口袋里塞满晒衣夹子。布劳格斯低头看她的脚,她穿的是一双男人的工作靴。
他说:“今天上午你见到的警察是本地的。我是苏格兰场的。”
“我怎么能知道呢?”她说。
布劳格斯转身叫他那位警察司机。那警察走下汽车,来到大门口。布劳格斯对那位老太太说:“这身警服可以让你相信了吧?”
“好吧。”她说着,站到一边,让他进门。
他走下台阶,进入一间地面铺砖、顶棚低矮的房间。房里挤满了陈旧、笨重的家具,上面都摆着瓷器和玻璃饰物。壁炉烧着小煤火,空气中是薰衣草和猫腥味。
另一位老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两只猫从她膝头上跳下。她说:“喂,我是埃玛・巴顿,我妹妹叫杰西。别去理睬那支滑膛枪——里面没有装子弹。杰西喜欢演戏。你请坐好吧?你年纪轻轻,不像个警察。我没想到苏格兰场会对我们这次小小的遭抢感兴趣。你是今天一早从伦敦来的吗?杰西,给这孩子倒一杯茶。”
布劳格斯坐下。“如果我们对那抢劫犯的身份没弄错的话,他是个逃犯。”他说。
“我怎么跟你说的!”杰西说,“我们差点被宰了,血腥的屠杀!”
“别傻了。”埃玛说。她转向布劳格斯:“他是个多好的人啊。”
“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吧。”布劳格斯说。
“噢,我刚好到后面去了,”埃玛开始讲,“我到鸡窝去,想拿几个鸡蛋。杰西在厨房——”
“他突然出现,让我吃了一惊。”杰西打断说,“我来不及去取枪了。”
“你看牛仔片看太多了。”埃玛责备说。
“总比你那些爱情片强——总是眼泪和轻吻——”
布劳格斯从他的皮夹中取出费伯的相片。“是这个人吗?”
杰西仔细看了看:“就是他。”
“你们可真机灵!”埃玛惊异了。
“我们要是机灵,早就抓住他了。”布劳格斯问,“他做了些什么?”杰西说:“他把刀子举到我的喉头,说:‘要是动一下,我就割开你的肚皮。’他会说到做到的。”
“噢,杰西,你告诉我他说的是:‘照我说的去做,就不伤害你。’”
“还不是一样意思,埃玛!”
布劳格斯说:“他想要什么?”
“食物、洗澡、干衣服和一辆汽车。唉,当然啦,我们给了他鸡蛋。我们找到了几件杰西亡夫诺曼的衣服——”
“你能描述一下吗?”
“能。蓝色的旧外套、蓝色的工作裤、花格衬衫。他还开走了可怜的诺曼的汽车。我真不知道,没了汽车,我们怎么去看电影呢。你明白吗——看电影是我们唯一的嗜好。”
“什么样子的汽车?”
“一辆‘莫里斯’。诺曼一九二四年买的。那辆小车对我们可有用呢。”
杰西说:“不过,他可没洗成他的热水澡!”
“是啊,”埃玛说,“我不得不向他解释,两位独居的女士很难让一个男人在她们的厨房里洗澡……”她脸红了。
杰西说:“你就宁愿让人割了喉咙,也不肯看一个男人只穿着连裤内衣,对吧,大傻瓜?”
布劳格斯说:“你们不让他洗澡,他是怎么说的?”
“他哈哈大笑,”埃玛说,“不过我想他了解我们的处境。”
布劳格斯忍俊不禁,露出了微笑:“我看,你们很勇敢。”
“我不知道什么叫勇敢。我说真的。”
“这么说,他穿着工作裤和蓝夹克,开着一辆一九二四年的莫里斯汽车走的。当时是几点?”
“大概是九点半吧。”
布劳格斯随手抚摸着那只红色花纹的猫,猫眨眨眼,咪地叫了一声。“车里的油多吗?”
“两加仑吧——不过他拿走了我的供油证。”
布劳格斯闪过一个念头:“你们两个独身女人怎么会有汽油配额呢?”
“是农用的。”埃玛分辩说,脸又红了。
杰西怒气冲冲:“何况我们孤苦无依,年纪又大。我们当然有资格。”
“我们总是在去看电影的同时去谷物店,”杰西补充说,“我们不浪费汽油。”
布劳格斯微笑着,举起一只手:“好吧,别担心——反正配额的事不归我管。那辆汽车能跑多快?”
埃玛说:“我们从没超过每小时三十英里。”
布劳格斯看了一眼手表:“即使照这个速度,现在他也驶出七十五英里之外了。”他站起身。“我得把详情打电话报告利物浦。你们没有电话吧,嗯?”
“没有。”
“那辆莫里斯什么样式?”
“是‘考莱’型。诺曼管它叫‘牛鼻子’。”
“颜色呢?”
“灰的。”
“牌照号码?”
“MLN29。”
布劳格斯一一写下。
埃玛说:“你看,我们还能找回我们的车吗?”
“我想能吧——不过可能不会完好无损的了。开偷来的车一般是不会太小心的。”他向门口走去。
“我希望你们能抓到他。”埃玛在后面叫道。
杰西送他出门。她手中仍然握着那支枪,在门口拉住布劳格斯的衣袖,用舞台上那种耳语的样子说:“告诉我——他是什么人?逃犯?杀人凶手?强奸犯?”
布劳格斯低头看着她。她那小小的绿眼睛激动得发亮。他无论说什么,她都会信的。他弯下腰,对着她耳朵轻声说:“别告诉别人,他是个德国间谍。”
17
费伯在刚过正午的时候驶过了萨尔克桥,进入了苏格兰境内。他走过萨尔克征税所,那座低矮的建筑门口有个牌子,说明它是苏格兰的第一座房屋,门上方还有一块匾额,记载了一些有关婚姻的传说,他读不懂。又向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进入格里特纳村,他才明白,这里原来是私奔者结婚的地方。
路面由于清早的雨水还是湿漉漉的,但正在阳光下迅速蒸发。路牌和地名标志已重新竖了起来。费伯快速驶过一连串低地小村庄,开阔的村庄景色赏心悦目,绿色的沼泽在阳光下粼粼泛光。
他曾在卡莱尔停下来加过油。加油的是个中年妇女,身穿一件满是油污的围裙,她没问任何令人为难的问题。在把油箱灌满后,费伯又把可以固定在右方脚踏板上的后备油桶加满。
他很满意这辆双人座小车。尽管车子已老旧,仍能一小时跑上五十英里。他在苏格兰山地上坡下山,车子的四汽缸、1548CC侧阀引擎依旧能不倦地顺利运转。皮面厚垫的座位很舒服。他按响球形喇叭,驱赶前方一只走散的绵羊。
他穿过小镇洛克比,驶过跨越安南河的约翰斯通桥,开始向比托克峰爬行。他发现自己使用三挡的次数已愈来愈多。
他早已打定主意,不经爱丁堡的海滨公路——那是通往阿伯丁的最短线路。苏格兰大部分东海岸、沃什湾的两侧,以及沿岸十英里宽的一个狭长地带都是禁区,禁止游客入内。当然,当局无法严格警戒如此绵长的范围,不过,要是能不进入禁区,费伯就完全不用冒被人拦下来盘查的险。
但他终归是要进入那一地区的,于是,他开始动起脑筋,思考遇到盘查时该如何回答。由于汽车配给越来越严,这两年实际上已经没有私人驾车出游这回事了。而必须因公驾车外出的人,要是出于个人目的,超出必要地段哪怕只有几码,也极可能会受到起诉。费伯就曾读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著名的乐队指挥,由于用了供农业用的汽油把几个演员从剧场送到萨伏伊旅馆而遭拘禁。政府用无止无休的宣传告诉人们:一架兰开斯特式轰炸机需要两千加仑汽油才能飞到鲁尔<small>[24]</small>。费伯平时倒巴不得浪费汽油,免得用来轰炸他的家乡;但此时他胸前系有情报,如果被拦住并因违反供油规定而坐牢的话,真是难以容忍的嘲讽。
不过想不被拦下谈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军事车辆,但他又没有军方的证明文件。他不能诈称自己是在运输必需的军用物资,因为车上没有装东西。他皱起了眉头思索:这年头谁有必要驾车外出呢?休假的海员、执行公务的官员、罕见的度假人、熟练的技师……有了,他要把自己说成是工程师,一位类似高温变速箱机油这种深奥领域的专家,正前往因弗内斯的一家工厂去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如果问他是哪家工厂,就说是保密的(他编造的目的地必须与他要去的真正地点相距甚远,这样,盘问他的人就绝不会知道有没有那样的工厂了)。他没把握一个顾问工程师会不会穿他从那两位老太太那儿偷来的这种工作裤——不过在战时,什么都是可能的。
在盘算好这一切之后,他感到成竹在胸。不过,那些专门搜捕间谍亨利・费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们有他的照片——
他们已经知道了他的长相。他的长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们就会知道他驾驶的这辆车的样子。他们既不清楚他驶向何方,就不大会设置路障;但他敢说,这片土地上的每个警察此时都在搜寻这辆牌照号码为MLN29的灰色考莱型莫里斯牌汽车。
如果他在野外被发现,是不会立刻被抓到的,因为乡村警察只有自行车,没有汽车。但是警察会用电话报告警察局,几分钟之内就会有警车追捕他。他决定,如果遇上一个警察,他就把这辆车扔到沟里,另偷一辆,并离开原定的路线。不过,在人烟稀少的苏格兰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达阿伯丁以前不会遇到半个乡村警察。但城镇就不同了——在那儿他极有可能会被警车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车子老旧,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驾车能手。他唯一的机会只有跳车,指望消失在人群里或是后街中。他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在进入一座大城镇之后,把现在这辆车扔掉,另偷一辆。这样做的问题是:他会在方圆一英里之内留下踪迹,使军情五处的人便于追查。也许最好的方法是采取折中之道:他要驶进城镇,但只走后街。他看了下手表。他可以在黄昏时分抵达格拉斯哥,之后便可借夜色作掩护了。
虽然,这也不令人完全满意,但想要绝对安全,唯一的方法只有不做间谍。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时,天开始下雨了。费伯停下车,出去把帆布车篷撑起。空气热得闷人。费伯抬头看天。天空很快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立刻就来。
他继续驾车前行,发现了这辆小车的一些毛病。风和雨从帆布车篷的好几处缝隙中漏进来,小小的雨刷只刮掉挡风玻璃上半部的雨水,只有一条隧道似的窄缝,露出前面的道路。随着山路益发崎岖,引擎开始发出微弱的吱嘎声。不过,就一辆被人拼命驱使了的二十年老车来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阵雨停息了。威胁人的暴风雨还没有到来,但天空依旧昏黑,预示着风雨欲来。
费伯穿越了克劳福德、阿平顿和莱斯马哈哥。
半小时之后,他来到格拉斯哥郊外。他一进入市区,立即掉头向北,离开大街,希望能绕过城里。他沿着一系列的小路,穿过几条要道,进入城东郊,直抵刊播诺德路,从那里他再向东拐,加速驶出城市。
行程比他预期的要快。他的运气不错。
他驶上了A80号公路,越过工厂、矿山和农场。又有一些苏格兰的地名在他的意识中闪进闪出:米勒斯顿、斯特普斯、穆尔赫德、莫林斯本、坎道拉特。
他的好运气在坎伯诺德和斯特林之间用尽了。
他正在一条笔直的公路上加速行驶,那一段稍稍有点下坡,两侧是开阔的田野。在车速计指到时速四十五英里时,引擎突然发出一阵巨响,接着是如同一条大铁链拖过滚动的齿轮时发出沉重的杂音。他把车速减慢到二十英里,但那杂音并没有明显降低。显然,某个重要的大机件坏了。费伯侧耳倾听。不是变速器的滚珠轴承破裂,就是连杆顶端穿洞了。不会是化油器堵塞或是火星塞脏污之类的小毛病;不进厂修理是无能为力了。
他停下车,打开引擎盖,向下看。简直到处都是油,别的毛病倒看不出。他重新坐到方向盘后,又驾车前进了。动力大大不足,但汽车还能走。
又走了三英里,散热器开始冒出蒸汽。费伯意识到,用不了多久,这辆车就会彻底开不动了。他寻找着一处可以把汽车弃置的地方。
他发现了一条从主要公路上岔出去的泥泞小路,大概是通向一家农场的。离公路一百码的地方,小路在一丛黑刺莓的背后弯过去。费伯把车停在树丛旁,熄灭了引擎。冒出的嘶嘶蒸汽渐渐消失了。他走出来,锁上车门。他对埃玛和杰西感到一丝歉意,在战争结束前,她们恐怕难以修复这辆车了。
他走回到主要公路上。从路上看不到那辆汽车。那辆被抛弃的汽车可能要一天甚至两天才会引起怀疑。不过,费伯想,到那时他可能已经在柏林了。
他开始步行。他迟早会走进一座城镇,再偷上一辆车。他干得挺漂亮:他离开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到潜艇抵达接他的地方时间明天下午六点,还有整整一天。
太阳早已落下去了,这时,黑暗一下子降临,费伯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所幸,公路中间有条白漆线(这是灯火管制施行后的一项新发明),他勉强能够沿这条白线前进。由于黑夜中万籁寂静,他可以听见身后远远的地方正有一辆车向他驶来。
于是费伯就离开公路几码,卧倒下去,不让车上的人看见,直到车开过去。那是辆大汽车,费伯猜是沃克斯霍尔十型,车子开得很快。他等车开过去,爬起来,继续前进。二十分钟之后,他又看到了那辆车,在路边抛锚了。他要是来得及的话,在注意到那辆车时,就会绕道而行;但车灯灭了,引擎熄了,他在黑暗之中差一点撞到了车上。
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办,一支手电筒从引擎盖下向他照来,一个声音说:“有人吗?”
费伯走到光束之中,说:“出麻烦了?”
“是啊。”
电筒光垂下了,费伯走近时,就从反光中看到了那是个中年人,脸上留着胡子。那人的另一只手握着一支大扳手,样子很犹豫,似乎没把握该怎么动手。
费伯看了看引擎:“什么毛病?”
“没了动力。”那人说,口音很重,“一分钟前还跑得蛮顺的,后来就开始一喘一喘的了。我对机器不大在行。”他又把电筒照向费伯。“你呢?”他抱着希望地问。
“也不怎么行,”费伯说,“不过让我看看电路,要是什么电线松了,大概我还看得出来。”他接过手电筒,向下伸进引擎里,把脱落的电线又插到汽缸盖上。”现在试一下。”
那人坐进汽车,发动了引擎。“真棒!”他压倒机器声高叫着,“你简直是天才!上车吧。”
费伯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这也许是军情五处精心设下的圈套。但他随即放弃了这种猜疑:就算他们知道了他在哪里,何必用这种软办法呢?他们完全可以派出二十名警察和两辆武装警车来抓他嘛。
他上了车。
那司机启动车辆,连续换挡,车子很快就加上速度,飞速行驶了。费伯让自己坐得舒服些。司机说:“我叫查理德・波特。”
费伯迅速想起自己皮夹里的身份证:“我是詹姆斯・贝克尔。”
“你好。在那边的路上,我准是驶过你身边了——没看见你。”
费伯明白这人是在道歉,没有让他搭便车。“没什么,”费伯说,“我当时大概离开了公路,走到树丛后面去方便了。我倒是听见有辆汽车开过去了。”
“从很远的地方来吗?”波特说着,递过来一支烟。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吸烟。”费伯说,“对,我从伦敦来。”
“一路都在搭便车吗?”
“不是,我的车在爱丁堡报销了。很明显需要换个零件,但店里没有,所以我只好把它留在修理站了。”
“倒霉。喂,我要去阿伯丁,我可以把你带到沿路的任何地方。”
费伯飞快地动着脑筋。这可真走运。他闭上眼睛,想着苏格兰的地图。“太棒了,”他说,“我要去班夫,能搭到阿伯丁已经蛮不错了。我本想走高速路,因为我没领通行证——阿伯丁是禁区吗?”
“只有港口是。”波特说,“反正,你坐在我车里是用不着担那份心的——我是管治安的,又是侦防委员会成员。怎么样?”
费伯在暗中笑了。今天一天算交了好运。“谢谢你。”他说。他决定改换一个话题。“是全职的吗?我指的是当地方治安官。”
波特用火柴点燃雪茄,喷了一口。“不全是。要知道,我已经半退休了。我原来是律师,不过后来因为心脏不好退了下来。”
“啊。”费伯竭力在口气里加进同情。
“希望你不介意我吸烟。”波特挥着粗大的雪茄。
“一点也不。”
“你到班夫去干吗?”
“我是工程师。一座工厂里出了点问题……实际上,那工作是保密的。”
波特举起一只手:“别再说了,我懂。”
两人一时都没开口。车子闪过好几个镇子。波特显然对这条路了若指掌,居然在灯火管制中还把车开得飞快。一英里又一英里的路程被这辆大汽车吞掉了。那平稳的行驶催人入眠,费伯咽下一个呵欠。
“你一定累了,”波特说,“别客气,打个盹吧。”
“谢谢,”费伯说,“我睡了。”他合上了眼睛。
汽车的行驶一如火车的晃动。费伯又做起他那到站的噩梦来。不过这次稍有不同,没有在餐车上吃饭和跟同车的乘客谈论政治的部分。他出于某种不明的理由,被迫乘煤厢旅行,坐在他的装无线电的皮箱上,背靠着硬硬的铁箱板。列车抵达滑铁卢车站时,每个人都手拿一张费伯在参加长跑比赛时的照片,大家都互相对看,对照着他们看见的面孔和手中的照片。在验票口,验票员扳住他的肩膀说:“你就是照片上的人,是吧?”费伯目瞪口呆,死盯着验票员手中的照片,回想着当年自己在赛跑中奋力奔跑的情形。天啊,他当时是怎样个跑法啊——他过早加速,比预定的提前四分之一英里就开始全速冲刺,结果最后五百公尺简直都想死了——而现在他可能真的要死了,就因为验票员手里的那张照片……验票员正在说:“醒来!醒来!”突然费伯又回到了理查德・波特的大汽车里来了,原来是波特在叫醒他。
他的右手正在伸向装着锥形匕首的左衣袖的中途,刹那间他记起,对波特来说,詹姆斯・贝克尔只不过是个搭便车的人。于是他就垂下了手,放松了神经。
“你惊醒的样子像个士兵。”波特开心地说,“到阿伯丁了。”
费伯注意到他把“士兵”的音读得很怪,又想起波特是地方治安官,又是警察局的成员。他在晨曦的微光中看着那人:波特有一张红脸膛和灰白的胡子,他那件驼色大衣看来很昂贵。费伯猜想,他在这镇上有钱又有势。要是他失踪了,会立刻引起注意。费伯决定不杀他。
费伯说:“早安。”
他从窗外看着阿伯丁这座花岗岩城。他们沿两边都是店铺的主要大街缓慢行驶。街上有些上早班的工人,都目的明确地向一个方向走去:费伯推测他们是渔民。这地方看来寒冷多风。
波特说:“你想不想先刮刮脸,吃点早饭,然后再上路呢?欢迎你到我家来。”
“你真是个好人——”
“别客气。要不是你,我还得待在A80号公路的斯特林,等着修车站开门呢。”
“——不过,我不去了,谢谢你。我想继续赶路。”
波特没有坚持,费伯觉得对方好像因邀请受到谢绝,松了口气。波特说:“既然这样,我就把你送到乔治街——那是A96号公路的起点,那是去班夫的直路。”不久他就把车停在一个街角。“到了。”
费伯打开车门:“谢谢你让我搭车。”
“应该的。”波特伸出手来,“祝你顺利!”
费伯下了车,关上门,汽车开走了。他心想,他不必害怕波特,这人会回家去睡上一天,到他知道自己帮助的是一个逃犯时,已经为时太晚,无能为力了。
他目送汽车驶出视野,然后横穿街道,进入了市场街。很快他就来到码头上,并且用鼻子嗅着,抵达了鱼市。身处人人都和他一样穿着工装的喧闹充耳、鱼腥刺鼻的市场里,他感到一种不受人注目的安全感。
空气中飘散着鲜鱼气味和愉快的粗话。他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杯又热又浓的茶和一个夹着厚厚白起司的大面包。
他坐到一个木桶上又吃又喝,今天晚上该偷一艘船了。要等上一整天真让人心烦,但他现在已成功在望,不用冒在光天化日之下偷一艘船的险了。
他吃完早饭,站起身来,还要再过两小时,城市的其余部分才会活跃起来,他要利用这段时间找一个理想的藏身之地。
他在码头和港口兜了一圈。安全措施很马虎,他注意到有好几处地方可以溜过检查哨。他一直走到沙滩上,沿两英里长的沙地向前走去。在另一端的敦河河口,泊着两艘游艇。这很合费伯的需要,不过很可能没有汽油。
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旭日。空气变得闷热,雷声又响了起来。有几个兴致颇高的度假人从海滨旅馆里出来,呆呆地坐在海滩上,等候着阳光。费伯怀疑他们今天能不能晒得到太阳。
海滩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警察会检查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但不会进行全市大搜捕。他们也许会查几处旅馆和客店,却不大可能盘查海滩上的每一个人。他决定在码头的一把椅子上度过这一天。
他从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租了一把椅子。他脱下外套,又把衬衫拉出来,罩在工作裤外面。
他会在警察还没有到他坐的地方就发现。他有足够的时间离开沙滩,消失在街道中。
他读起报纸。报上得意地宣布,盟军在意大利发动了新攻势。费伯表示怀疑。安齐奥早已成为一片废墟。报纸印得很糟,也没有照片。他还读到,警察正在搜捕一个叫亨利・费伯的人,是在伦敦用一把锥形匕首杀过两个人的凶手……
一个穿泳装的女人走过,使劲盯着费伯。他的心跳停了一下。随后他明白过来,她在卖弄风情。他一时禁不住想和她搭讪。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他咬了一咬牙,忍耐,再忍耐,明天他就到家了。
那是一艘小渔船,有五六十英尺长,横梁很宽,装有舱内发动机。一根粗大的天线表明有个大功率的无线电台。大部分甲板是由下面的小船舱的顶盖充当的。驾驶舱在船尾,只能容下两个人站在仪表板和控制设备前。船的油漆还很新。
港里另外两艘小船也可以用,费伯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渔船上的水手把船拴好,加满油,然后回家去了。
他等了几分钟,看他们走远,然后走到港边,跳上船去。船名叫“玛丽Ⅱ号”。
他发现舵轮锁着链子。他坐到小驾驶舱的地板上,这样别人就看不见了,他花了十分钟撬锁。由于阴云密布,天早早就黑了。
他把舵轮松开,提起小铁锚,然后跳回到码头上,解开缆绳。他回到驾驶舱,启动柴油引擎,拉下发动杆。马达响了两声,又熄火了。他又发动了一下。这一次,马达吼叫着转动了。他把船驶出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