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 1    1981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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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想杀艾哈迈德·伊尔马兹的可是几个狠角色。他们都是流亡巴黎的土耳其学生,已经干掉了一个土耳其使馆的专员,还用燃烧弹将土耳其航空公司一名高级主管的房子付之一炬。之所以选择伊尔马兹作为下一个目标,一是因为他下重金支持军事独裁,二是因为他恰好就住在巴黎,行动方便。

伊尔马兹的家和办公室守卫森严,他的奔驰豪华轿车也是全副武装。然而,是男人都有弱点,几个学生都认为,这弱点往往就是性。在伊尔马兹身上,他们还真猜中了。几周随意的监视发现,每星期有两三个晚上,伊尔马兹都会开着仆人用以采购的雷诺旅行轿车出门,到第十五区一条小巷拜访一位年轻漂亮的土耳其女人——他的情人。

几个学生想趁着伊尔马兹跟女人上床时在雷诺车下装枚炸弹。

他们知道从哪儿弄炸药——去找佩佩·戈齐,科西嘉“教父”级人物梅美·戈齐的众多儿子之一。佩佩是个军火商,对买家来者不拒,不过他更喜欢政治性买主,原因正如他欣然承认的那样:“理想主义者出价更高。”土耳其学生实施的前两次暴行都有他的支持。

然而,汽车炸弹计划里却有一处小麻烦。通常,伊尔马兹都会独自驾车离开姑娘的住所,独自驾车离开——但也并非总是如此。有时,他会带她出去吃晚餐。一般是姑娘坐车,半小时后返回,大包小包拎着面包、水果、奶酪和红酒,显然是想准备一顿温馨的晚宴。偶尔伊尔马兹也会乘出租车回家,轿车留给姑娘用一两天。同所有恐怖分子一样,这些学生也追求浪漫,不愿冒令佳人殒命的风险。毕竟,她唯一的罪过只是爱上了一个配不上她的男人,而这罪也并非不可饶恕。

学生们以民主方式讨论了这个问题,投票决定,不选领导。不过,人群中有一个人还是凭借强大的人格力量成为主导。他叫拉赫米·乔斯贡,一个相貌英俊、满腔激情的年轻人。浓密的胡子,眼里闪烁着某种“心向荣耀”的光芒。尽管前两次行动问题频出,风险重重,但正是有了他的活力与决心,他们才成功地实施了行动。拉赫米建议找一位炸弹专家请教。

一开始,其他学生都不赞成这个想法。可又有谁可以信任?拉赫米提议埃利斯·塞勒。此人来自美国,自称是个诗人,实则以教英文为生。在越南当兵时,他学会了使用炸药。拉赫米认识他一年左右:两人曾同在一家名为“混乱”的革命性报刊做事,可惜后来刊物夭折。他们还一同组织了一场诗歌朗诵会,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募捐。埃利斯似乎能够理解拉赫米为土耳其遭受的境遇感到愤怒,也理解他对施暴者的痛恨。其他几个学生中有的也对埃利斯略有了解:有人见他参加过数次游行,还以为他是个研究生或者年轻的教授。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让一个非土耳其人掺和进来。然而拉赫米一再坚持,大家最终还是同意了。

埃利斯立马就想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说是在炸弹上装一个无线电操控的解除保险装置。到时,拉赫米坐在那姑娘公寓对面的某扇窗前,或者可以待在停在街边的车里,静观其变。他手里会拿着一台小型的无线电发射器,烟盒那么大——就是人们用来打开车库自动门的那种。如果伊尔马兹像往常一样独自上车,拉赫米就按下发射器的按钮。无线电信号将激活炸弹开关,炸弹启动,伊尔马兹一旦发动引擎就会引爆。如果是姑娘上了车,拉赫米便会手下留情,她大可毫不知情地安全离开。除非炸弹启动,否则会很安全,正如埃利斯所说:“不按按钮,就不会炸。”

拉赫米对这个主意很是赞赏,还问埃利斯是否愿意同佩佩·戈齐合作制造炸弹。

“好啊。”埃利斯说。

还有另一个麻烦。

拉赫米说:“我有个朋友想见你和佩佩。老实说,他非要见你们,否则这笔交易就得告吹。就是有这位朋友出钱,我们才有了炸药、汽车、贿款、枪支和一切。”

为什么要见我们?埃利斯和佩佩都很纳闷。

“他想确保炸弹会奏效,也想确信你们值得信任。”拉赫米不无歉意地说,“你只需把炸弹拿给他看看,向他解释其中原理,跟他握握手,让他看着你的眼睛。多亏有了他,整个计划才有了实现的可能,对于这样的一个人,这种要求难道过分吗?”

“反正我无所谓。”埃利斯说。

佩佩迟疑了。他只想把这笔钱赚到手。他总是惦记着钱,就像猪总惦记着槽子里的吃食。可他不喜欢见生面孔。

埃利斯给他讲道理:“听着,这些学生团体就像春天的含羞草,开得快,谢得也快。过不了多久,拉赫米估计也得炸个粉身碎骨。可你若跟他的‘朋友’搭上线,即使将来拉赫米送了命,你的生意也做得下去。”

“有道理。”佩佩说。虽说他不是什么聪明人,可如果掰开揉碎了讲,他还是能懂点做生意的道理。

埃利斯告诉拉赫米,佩佩同意见面。拉赫米做好安排,三人下周日碰头。

那天早上,埃利斯在简的床上睁开眼睛。醒得太过突然,他感到有些恐慌,仿佛噩梦初醒。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紧张的原因。

他瞥了一眼闹钟,时间还早。他将计划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如果一切顺利,一年多来的耐心和谨慎将在今日修成正果,他如果能活过今天,也就能与简分享这份喜悦了。

他转过头看着她,动作小心谨慎,免得弄醒她。他的心剧烈地跳动着,每次看她的脸都会如此。她仰面朝天躺着,坚挺的鼻子直指天花板,一头乌发散在枕头上,如同鸟儿舒展的羽翼。他端详着她宽阔的嘴形、饱满的双唇——它们曾无数次亲吻自己,那感觉是何等甜美甘醇。春日的阳光里,她的脸颊上映出一抹浓重的金色,他戏谑地称之为“胡子”。

见她如此酣然的睡态实在是难得的享受。她面部放松,恬静安详。平时她总是活力四射,时而欢笑,时而皱眉,时而做个鬼脸,时而面露惊讶,时而显出怀疑,时而又满面同情。她最常有的表情是一脸坏笑,仿佛一个淘气的男孩刚搞了一出邪恶的恶作剧一般。只有在熟睡或沉思时她才会这样,而这也是埃利斯最爱她的地方。此时的她毫无戒备,雕饰尽除,眉宇间透露着潜藏在肌肤下的慵懒诱惑,如同徐徐的烈火在地下燃烧。见她如此神态,他的手几乎总是忍不住想要触碰她。

一切都在他预料之外。刚到巴黎不久,初次见面时,简留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典型的活跃分子,与城里的年轻人与激进分子为伍,主持委员会,组织活动反对种族隔离,支持解除核武器,针对萨尔瓦多问题和水源污染组织抗议游行,为乍得的饥饿民众募捐,或是鼎力为一位青年才俊宣传电影。人们被她的美貌所吸引,为她的魅力所折服,受她热情感染。刚刚约会的那几次,埃利斯只是乐得欣赏一个漂亮姑娘对着一块牛排大快朵颐。然而之后——埃利斯从来都不知道究竟何以如此,他发现,就在这个性格刚烈的姑娘内心深处,也有着热情如火的成熟女性一面,而他,埃利斯,坠入了爱河。

他的目光在这间一居室的小公寓内随意游走,饶有兴致地留意着那些熟悉的私人物品——那些给屋子留下她个人印记的小物件:精美小灯乃中式瓷瓶所制,书架上摆满了经济学与世界贫困类的书籍,沙发既宽大又松软,令人可以沉醉其中;一张父亲的照片,上面是一位身着双排扣大衣的英俊男子,很可能是20世纪60年代初所拍摄;还有一座小小的银奖杯,那是1971年她骑着那匹名叫“蒲公英”的小马赢得的,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她13岁,埃利斯想,而我已经23岁。她在汉普郡的小马驹比赛上崭露头角时,我已经身在老挝,沿着胡志明小道埋设反步兵地雷了。

大约一年前,埃利斯第一次来到这间公寓。那时简刚从郊外搬到这里,屋里还没多少陈设:一间阁楼,厨房在凹室,一个小间里装着淋浴器,马桶就安在厅内。她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将这间污秽的阁楼改造成了温馨的小窝。简做翻译,将法语和俄语译成英文,收入十分可观。不过房租也不低——此处公寓位于圣米歇尔大道附近。所以她每买一件家具都会再三斟酌,耐心把钱积攒起来,只为买到最称心的那张红木桌、那副古董床架、那张塔布里兹地毯。她就是埃利斯父亲口中常说的那种“优雅女子”。您一定会喜欢她的,爸爸,埃利斯想,您肯定会为她着迷。

他侧过身,面对她躺着。翻身的动作将她弄醒,埃利斯知道会这样。她那双蓝色的大眼睛注视着天花板片刻,然后便转向埃利斯,笑着翻身倒入他的怀抱。“嗨。”她低语道,埃利斯给她一个吻。

他立刻兴奋起来。两人并肩躺了一阵,半睡半醒中偶尔亲吻彼此。简将一条腿搭在他的臀上,两人在无言中慵懒地做起爱来。

刚成为情侣时,两人日里夜间云雨不断,午后欢爱也是常有的事。埃利斯以为这种肉欲之欢不会长久,过不了几日,或者是一两个星期,新鲜感渐渐淡去,他们也会归于平凡,一周差不多有那么两三次。他错了。一年之后,两人依旧像新婚夫妇般如胶似漆。

她翻身将埃利斯压在身下,将全部的重量放在他身上,湿润的肌肤紧紧贴合着埃利斯的身体。埃利斯一面双手紧搂着她娇小的身躯,一面用力探索着她的体内。她能感到爱人高潮的到来,于是低下头,在激情到来的一刻深吻他。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温柔的低吟,埃利斯可以感受到对方周日清晨那温柔、持续而略有起伏的高潮。简依旧趴在他身上,依旧是半梦半醒。埃利斯轻抚她的秀发。

不一会儿,她略微动了一下,嘟囔道:“你知道今天是星期几吗?”

“星期天。”

“这星期轮到你做午饭了。”

“我没忘。”

“没忘就好。”她突然顿了一下,“你准备给我做什么?”

“牛排、土豆、荷兰豆、羊奶干酪、草莓再配上香缇莉奶油。”

她抬起头,笑道:“你每次都做这些!”

“不对,上次用的是四季豆。”

“而上上次你索性忘了这回事,结果咱们在外面吃的午餐。你就不能换点花样做么?”

“嘿,等等。当初说好的,咱们周日轮流做午饭,又没说每次一定要做不一样的。”

简再次倒在他身上,假装被打败。

埃利斯一直惦记着今日的任务,他需要简在毫不知情中助他一臂之力。是时候问问她了。“今天上午得跟拉赫米见面。”他说道。

“好吧。那我晚些时候去你那儿。”

“如果你不介意早点过去的话,有件事可能需要你帮忙。”

“什么事?”

“做午饭——不!不!开玩笑。我想让你帮我上演一出小阴谋。”

“往下说。”简说道。

“今天是拉赫米的生日,他的弟弟穆斯塔法进城来了,而拉赫米还不知道。”如果这次能成功,埃利斯想,以后我再也不会对你说谎。“我想在午餐派对时让穆斯塔法突然出现,给拉赫米一个惊喜。但我需要个同谋。”

“算我一个。”简说。她翻身离开埃利斯坐起来,双腿交叉着,一对乳房宛如两只苹果,圆润、柔滑而坚挺。长发的发尾时而撩拨着她的乳头。

“需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我得告诉穆斯塔法确切的地点,而拉赫米还没决定好在哪里吃午餐。所以,我得在最后的一刻将消息告诉穆斯塔法,若是到时打电话通知,拉赫米很可能就在我旁边。”

“怎么解决呢?”

“我会打给你,说一些无聊的废话。别的你都不用管,只要留心地址就行,然后打电话给穆斯塔法,将地址和路线告诉他。”埃利斯当初设想这番对话时,一切听起来都很顺畅,而如今却显得漏洞百出。

不过,简倒似乎没有起疑。“貌似不难。”她说。

“那就好。”埃利斯赶紧说,极力掩饰那份释然。

“那你打过电话之后,多久可以到家?”

“一个小时之内。我想等着看他被吓一跳,午餐时间会想办法脱身。”

简有些迟疑:“他们邀请了你,却把我撇在一边。”

埃利斯耸耸肩:“可能就是一群大男人,庆祝庆祝而已。”他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便笺,写下穆斯塔法的名字和电话。

简下了床,穿过房间进入淋浴间,打开门,拧开水龙头。她的情绪已经有所变化,脸上不再有笑容。埃利斯问:“你生什么气啊?”

“我没生气,”她说,“就是不太喜欢你那些朋友对待我的态度。”

“可你也了解土耳其人对小姑娘的看法。”

“没错,小姑娘!他们对那些受人尊敬的成熟女人毫不介意,却把我当作小姑娘!”

埃利斯叹了口气。“跟一群墨守成规的大男子主义者较真儿,这不像你的风格。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考虑了片刻,赤裸着身子站在淋浴器旁。她是如此动人,埃利斯甚至想再次与她做爱。简说道:“也许我想说的是,对于这样的地位我并不满意。我对你一心一意,这一点人所共知。我并没有同其他人睡觉,甚至不和别的男人约会,然而你对我却并不专心。我们不住在一起,很多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你人在何处、在做些什么,我们也没有见过彼此的父母……这些大家都知道,所以他们才把我看成妓女。”

“你说得也太夸张了。”

“你总是这么说。”她走进淋浴间,把门狠狠一甩。埃利斯从放着过夜用品的抽屉里拿出剃须刀,对着厨房的水槽开始刮胡子。两人之前也有过这样的争论,争得比这次还要凶。至于争论的根本所在,埃利斯一清二楚:简希望能与他一起生活。

埃利斯当然也希望如此。他希望能与简结婚,与她共度余生。可他必须等到此番任务结束,又不能对她明说,于是只能说些诸如“我还没准备好”以及“我还需要时间”之类的话,而这些含糊之词总是激怒她。在简看来,死心塌地爱一个男人达一年之久,却得不到任何承诺,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她这样想当然情有可原。可如果今天的计划进行顺利,一切便可以走上正轨。

刮完胡子,埃利斯用毛巾将剃须刀裹起来,放进抽屉,在简从淋浴间出来后走了进去。两个人居然没说话。他想,这样做太愚蠢了。

埃利斯淋浴期间,简煮了咖啡。他迅速穿上一条褪色的牛仔裤,套了一件黑色T恤衫,隔着那张红木小桌坐在简对面。简为他倒咖啡,然后说道:“我想跟你好好谈谈。”

“行,”他迅速说道,“午饭时间谈吧。”

“为什么现在不行?”

“我没时间。”

“难道拉赫米过生日比我们的关系还重要吗?”

“当然不是。”埃利斯听到自己语气中的恼怒。一个声音在警告他:温和一点,不然你可能会失去她。“可我已经答应了别人,既然答应了,就得信守承诺,这很重要。至于你我是现在谈还是迟点再说,又有什么要紧的?”他说。

简的表情突然凝固为一股倔强。埃利斯熟悉那个表情:每次简做出决定,而旁人又试图将其左右时,她便是这样一副神情。“现在就谈,这对我很重要。”

一时间,埃利斯很想将所有事情全部告诉她。然而这并不是他预想的方式。他没有时间,他脑子里惦记着其他事情,而他还没有准备好。晚点再谈会好些,到时两人都会轻松些,而自己也可以告诉她,巴黎的工作已经结束。于是他说:“你这是胡闹,我不喜欢被逼就范。晚点再谈吧,现在我得走了。”说着他站起身。

埃利斯向门口走去,简开口道:“让-皮埃尔想让我跟他一同去阿富汗。”

这个消息全然出乎意料,埃利斯定了定神才反应过来。“你说真的?”他一脸难以置信。

“真的。”

埃利斯知道,让-皮埃尔也爱着简。喜欢简的男人多着呢:这么有魅力的女人,这种情况也在所难免。然而,毕竟没几个够得上埃利斯的对手,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直到这一刻。埃利斯重新镇定下来,说道:“干吗要跟着个懦夫跑到战区去?”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简言辞激烈,“现在说的可是我的人生。”

埃利斯摇摇头,一脸难以置信:“你不能去阿富汗。”

“为什么不行?”

“因为你爱的是我。”

“那也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对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至少她没有说“不,我不爱你”。埃利斯看看表。这太荒谬了,再过几个小时,他就可以把简想知道的统统告诉她。“我不想这样。”他说,“这可是我们的未来,草率不得。”

“我不会一直等下去。”她说。

“我没有让你无休止地等下去,只希望你能再忍耐几个小时。”他摸摸她的脸颊,“就几个小时,我们还是不要争了。”

简站起身,用力吻了一下埃利斯。

他说道:“你不会去阿富汗,对吧?”

“我不知道。”简平静地说。

埃利斯努力带出一丝笑容:“至少午饭前不会去吧?”

她笑着点点头:“不会。”

他许久望着她,然后出了门。

香榭丽舍大道上熙熙攘攘,到处都是游客与晨练的当地人。温暖和煦的春日阳光下,这些人如同圈中的羊群挤来挤去。路边的咖啡店全部满座。埃利斯带着从便宜箱包店买来的背包,站在既定的地点附近,看上去像个一路搭便车游欧洲的美国人。

他真希望简没选在这天早上跟他摊牌,现在她肯定正生着闷气,到时见面肯定难免一通发火。

没办法,他也只能好生安慰,帮她顺顺气了。

他暂且将简的事情放在脑后,专注于眼前的行动任务。

至于拉赫米的这位“朋友”——也就是那个小型恐怖团伙的资金来源,他的身份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个热爱自由的土耳其富豪,出于政治或个人原因,决定诉诸暴力,以对抗军事独裁及其幕后支持者。真若如此,埃利斯倒会有几分失望了。

还有一种可能性,他就是波利斯。

波利斯在埃利斯活动的那些圈子里可是个传奇人物:不管是革命派学生当中,还是巴勒斯坦流放者之间,或是兼职政治学讲师、粗制极端主义报刊编辑、无政府主义者、亚美尼亚人或者激进素食主义者之中,此人都是赫赫有名。据说他是苏联人,为克格勃效力,愿意支持任何针对西方的左翼暴力行动。很多人怀疑“波利斯”其人是否真实存在,尤其是那些试图获取苏联资金支持而未果的人。然而埃利斯却时不时注意到,某个团体数月以来一直只是发发牢骚,抱怨连台复印机也买不起,突然间却对钱的事情讳莫如深,而且变得十分警觉。在此之后不久,便会有绑架、枪击或炸弹爆炸事件发生。

埃利斯认为,苏联人肯定在花钱支持诸如土耳其异见团体这样的组织:花钱少,风险小,还可以制造麻烦,机会难得。况且,美国也在中美洲地区注资支持绑架与杀人,苏联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比美国人做得更缜密。做这一行的,钱当然不会存在银行账户里,也不会用电汇,肯定有人带现款交易。由此推断,一定会有一个“波利斯”这样的人存在。

埃利斯很想会会这个波利斯。

10点30分,拉赫米准时从他身旁经过。他身着一件粉色“鳄鱼”牌T恤,褐色的长裤熨得十分平展,看上去有些烦躁。他急切地扫了埃利斯一眼,然后把头扭开。

埃利斯跟在他身后,两人之间保持着十几码的距离,这是事先商量好的。

前面的一家路边咖啡馆里坐着佩佩·戈齐。他身形健硕,略显肥大,一身黑色丝绸套装,仿佛刚刚做完弥撒归来——这种可能性很大。他膝头摆着一只大手提箱,站起身,差不多来到埃利斯身旁的位置,路人也看不出这两人究竟是不是一起的。

拉赫米朝前面凯旋门的方向走去。

埃利斯注视着佩佩走出自己的视线。科西嘉人有着强烈的自卫本能:他会趁旁人尚未留心时看看自己是否被人跟踪——一次是在过马路的时候,他可以一边等待红绿灯变化,一边自然而然地回头沿路张望;另一次是经过转角的商店,他可以利用斜角的玻璃观察身后的行人。

埃利斯很欣赏拉赫米,对佩佩却没什么好感。拉赫米为人诚挚,而且很讲原则,他干掉的那些人兴许真的是罪有应得。佩佩则完全不同。他干这个完全是为了钱,那副卑劣而愚蠢的德性,恐怕做正经买卖很难过活。

在凯旋门以东三个街区的地方,拉赫米拐上一条小巷。埃利斯与佩佩紧随其后。拉赫米将他们带过马路,进入兰卡斯特酒店。

原来这里就是约见地点。埃利斯本希望是在酒吧里或酒店餐厅进行——公共场所让他感到更安全些。

经历了街头的炎热,酒店的大理石门厅感觉格外凉爽。埃利斯打了个哆嗦。一个身着燕尾服的侍者斜眼瞅着他那条牛仔裤。在L形大厅远处的尽头,拉赫米进入一架小型电梯。看来地点是在酒店某个房间。那就去吧。埃利斯跟在拉赫米身后进了电梯,佩佩也挤了进去。随着电梯的攀升,埃利斯的神经也逐渐紧绷。他们在四楼下了电梯,拉赫米将他们带到41号房前,抬手敲门。

埃利斯竭力保持淡定自若。

门徐徐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