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老爹对这些都不知情。他把唐·莱利看作是完美丈夫的典范:帅气、聪明、成功,而且又是执法人员。

朱迪说:“唐今天还叫我出去吃饭,庆祝一下,我估计要爽约了。”

“我估计我比你更了解你该跟谁结婚。”老爹说着,苦笑了一下,站了起来,“我得走了,今晚得去搞突击。”

她不喜欢他晚上工作。“你吃过了吗?”她担心地问,“你走之前,我给你煮几个鸡蛋好不好?”

“不了,谢谢,宝贝。我待会儿会去买个汉堡。”他套上一件皮夹克,亲了亲她的脸颊,“我爱你。”

“拜。”

门刚砰的一声关上,电话铃声就响了。是唐打来的。“我在玛莎餐厅订了个位。”他说。

朱迪叹了口气。玛莎餐厅非常高档。“唐,我不想让你失望,但是我真的不想去了。”

“真的吗?可是我今天就差没把妹妹献给餐厅领班了,才订到这个位子。”

“我实在没心情庆祝。今天在局里碰到了坏事。”她把莱斯特兰奇得癌症的消息,还有金凯德交给她一个白痴任务的事情告诉了他,“所以我要辞职了。”

唐震惊了:“真不敢相信!你那么喜欢FBI。”

“以前是很喜欢。”

“太糟糕了!”

“没那么糟糕。不管怎么说,我也是时候赚点钱了。你知道我在法学院好歹也是个风云人物。现在这些赚大钱的人当中,有些人当初还没有我成绩好呢。”

“那当然,帮助杀人犯逍遥法外,然后在此基础上写一本书,赚一百万美元……这是你吗?我是在跟朱迪·马多克斯说话吗?喂?”

“我不知道,唐。但是我现在心里很乱,所以不想出来。”

电话那边沉吟了片刻。朱迪知道唐正在向冰冷的现实妥协。过了一会儿,他说:“好吧,但是你得补偿我一下。明天一起出来怎么样?”

朱迪已经没有力气拒他于千里之外了。“可以啊。”她说。

“谢谢。”

她挂了电话。

她打开电视,看了看冰箱里面,想着该做什么晚饭。但是她一点也不饿。她拿出一罐啤酒,打开了它。她盯着电视看了三四分钟,才意识到原来她看的是西班牙语节目。她又觉得不想喝啤酒了,于是关掉电视,把啤酒倒进了水槽里。

她想着去埃弗顿酒吧,那是FBI特工常去的地方。她喜欢去那里过夜生活,喝啤酒,吃汉堡,分享战争年代的故事。但是现在,她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变得不受欢迎,特别是如果金凯德也在那里。她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是个圈外人了。

她决定写简历。她打算去办公室,用自己的电脑写。出去做点事情总比窝在家里闷出病来要好。

她拿起枪,然后犹豫了,特工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当值的,身上必须随时带上武器,除非是在法庭、监狱,或办公室里。但是如果我以后不做特工了,我就不需要带武器。紧接着,她改变了主意:管他呢,万一路上看到有人抢劫,我要是因为把武器放在家里了,不得不坐视不管,那岂不是很愚蠢吗?

这是FBI的标配武器——西格-绍尔P228手枪。这把手枪里一般能装十三发九毫米子弹,但是朱迪总是拉动枪栓,将第一发弹放入枪膛,然后取下弹夹,将弹夹重新装填,这样就可以装十四发子弹。她还有一把雷明登870型五发散弹枪。和所有特工一样,她每个月接受一次枪械训练,训练场地一般在圣里达的靶场。她每年接受四次枪法测试。这种检定课程从来难不倒她,她眼光很准,手很稳,反应也很快。

和大多数特工一样,她只有在训练的时候才开过枪。

FBI特工是调查员。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薪水优厚,不是用来打硬仗的。有些人在局里待了二十五年,却从来没有参加过枪战,甚至没有跟人格斗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们必须时刻准备着。

朱迪把她的武器放在一只背包里。她穿着奥黛,一种传统的越南服装,类似于长裙,衣领是立起来的,裙子的两侧高开叉,下半身一般要配上一条喇叭筒的长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休闲装束,原因不仅仅在于穿着舒服,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她穿这种衣服很好看:白色的布料能够衬托她的披肩黑发和蜜色皮肤,修身的剪裁能够彰显出她的姣好身形。她一般不会把这身衣服穿到办公室,但是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况且她也辞职了。

朱迪出了门。她的雪佛兰蒙特卡罗就停在路边。这是FBI用车,没了它也不会觉得可惜。等她做了辩护律师,她可以配一辆更豪华的汽车——说不定可以配个欧洲品牌的小跑车,比如保时捷或者名爵。

她父亲住的地方在里士满区。这并不是非常高端的社区,但是正直的警察一向富不起来。朱迪沿着基尔高速公路往闹市区开。高峰期已过,路上车辆不多,所以她短短几分钟就开到了联邦大厦。她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乘电梯到了十二楼。

在这快要离开调查局的关头,眼前的办公室突然变得温馨起来,这让她感到不舍。灰色的地毯、编号分明的房间、办公桌、文件夹、电脑,所有的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有势力、有资源的组织机构,职员自信满满、勤于奉献。有些人在加晚班。她走进亚洲团伙犯罪专案组的办公室。房间里空无一人。她打开灯,坐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启动了电脑。

当她琢磨着怎样写简历时,大脑里一片空白。

在就职于FBI之前,她的人生经历没什么好写的,只有教育经历,毕业后在美国互惠保险公司的法律部浑浑噩噩地待了两年。她需要清清楚楚地把她在调查局十年的工作经历写出来,以展示她有多么成功,取得了多大进步。但是她的脑海里并没有浮现出条理清晰的叙事脉络,而是一些杂乱无章的记忆片段:那个连环强奸犯在被告席上感谢她,因为她把他送进了监狱,这样他就不会再危害社会了;有一家叫作圣经投资的公司卷走了几十个老年寡妇的积蓄;有一次她一个人在房间里跟一名持枪歹徒对峙,歹徒绑架了两个小孩,她说服他放下了武器……

她不能把这些事迹拿出来给布鲁克斯-菲尔丁的人看。他们想要的是佩里·梅森【11】 ,而不是怀亚特·厄普【12】 。

她决定先写正式的辞职信。

她把日期插入到页面最后,然后输入:“代理特工主管敬启。”

她在正文中写道:“亲爱的布莱恩:我写这封信是为了确认我的辞职。”

写出这样的话,让她很难受。

她已经为FBI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在她这个年纪,其他女人要么已经结婚生子,要么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要么出版了自己的小说,要么已经环游了世界。她一直致力于让自己成为出色的特工。现在她要把这一切都抛开了。想到这里,她眼里涌出了泪水。我到底是有多傻啊,竟然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对着一台破电脑哭。

这时候,西蒙·斯派洛走了进来。

他是个肌肉男,留着利落的短发和络腮胡,比朱迪大一两岁。和她一样,他也没穿正装,而是穿着棕褐色的斜纹棉布裤和短袖运动衫。他拿过语言学博士学位,在位于弗吉尼亚州匡蒂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行为科学组里待了五年。他的专长是威胁分析。

他喜欢朱迪,朱迪也喜欢他。他跟男同事在一起的时候,会谈论男人的话题,比如足球、枪械、汽车,但是跟朱迪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会留意并谈论她的着装和首饰,就像闺蜜一样。

他手里拿着个文件夹。“你那起地震威胁案简直是太绝了。”他说着,眼里放射出殷切的光芒。

她擤了擤鼻子。他肯定已经注意到她情绪低落了,但是他巧妙地装作没有发现。

他接着说道:“我本来打算把这个放到你办公桌上的,但是正好碰到你了,真是太好了。”

他显然是加班加点到了很晚,才把报告完成的。朱迪不想告诉他自己已经辞职,以免给他泼冷水。“随便坐。”她说着,稳定了一下情绪。

“恭喜你,今天打赢了官司!”

“谢谢。”

“你肯定开心死了。”

“本来是很开心的。但是紧接着就跟布莱恩·金凯德吵了一架。”

“噢,他啊。”西蒙拍了拍手,对他们的老板表示不屑,“你要是好好道歉的话,他想不原谅你也不行。他没了你不行,你太优秀了。”

他这么说也在她意料之中。西蒙一般比较同情人。感觉他好像已经知道她跟金凯德发飙的事情了,但是既然已经听说了,就应该知道她辞职了才对,为什么还要把报告给她呢?

她觉得好奇,于是说:“跟我讲讲你是怎么分析的吧。”

“我有一段时间也摸不着头脑。”他把网络公告板上的威胁信复印件递给了她。“匡蒂科那边也很疑惑。”他补充道。一般遇到这种情况,他肯定会首先咨询行为科学组,朱迪了解他的行事方式。

她看过这封威胁信:马特·彼得斯之前给她的文件夹里有。她又看了一遍。

5月1日

州长敬启

嗨!

你说你在乎污染,在乎环境,但是半点行动也没有;所以我们要逼你行动。

消费主义社会正在荼毒地球,因为你们太贪婪了,你们必须马上住手!

我们是“伊甸之锤”,绿色加州运动的激进派分支。

我们要求你马上停止建设核电厂。叫停所有新的核电厂项目!要不然!

你问我要不然怎么着?

要不然我们就会在距今刚好四个星期以后制造一场地震。

注意了!我们是认真的!

——伊甸之锤

她从这封信上看不出什么机巧,但是她知道,西蒙会挖掘每一个单词、每一个标点符号,从中寻找意义。

“你是怎么看的?”他问。

她想了一分钟:“我觉得写这封信的就是个神经质的年轻学生,头发油油的,穿着洗白了的枪炮玫瑰乐队T恤,坐在电脑前,幻想自己可以让全世界的人臣服,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世人眼里算是哪根葱。”

“怎么说呢,你这观点错得太离谱了。”西蒙微笑着说,“写信的就是个四十几岁的男人,没受过什么教育,薪水很低。”

朱迪摇了摇头,一脸稀奇的表情。西蒙总是能从她看不见的地方找出证据,得出让她震惊的结论。“你怎么知道?”

“从他的措辞和句子结构当中就可以看出来。你看看这句问候语。有教养的人都不会在信件的开头写‘嗨”,而是会写‘亲爱的先生’。大学毕业生写信一般会尽量避免使用口语色彩过重的语句。”

朱迪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你要找的是一个四十五岁的蓝领。这听起来挺简单的嘛,你怎么会摸不着头脑呢?”

“它反映的东西有矛盾。除了我刚才说的那两点,这封信里的其他要素显示,写信的是个年轻的中产女子。单词的拼写是完美的。第一句话当中有个分号,这说明写信的人多少受过教育。而且感叹号很多,说明写信的是个女的——抱歉哈,朱迪,不过这是事实。”

“你怎么知道她是年轻人?”

“年纪大的人在写‘州长’这类专有名词的时候,喜欢将首字母大写,在写‘分支’这类复合词的时候,喜欢在中间加分隔号。还有,她会用电脑,会上网,就说明年纪不大,而且受过教育。”

她仔细观察着西蒙。他是不是在故意吊她的胃口,好让她不要辞职?如果是这样,那是徒劳的。一旦她做了决定,就不喜欢改变主意。但是她被西蒙提出的疑点深深吸引住了。“你是想说写信的人有人格分裂?”

“不是,比这简单。这是两个人写的:男人口授,女人打字。”

“聪明!”朱迪脑海中已经开始浮现出两个幕后黑手的形象。就像一条循着嗅迹追猎的狗一样,她变得神经紧绷,高度警觉,对追猎的期待已开始在血管里涌动。我能嗅到这些人的踪迹,我想知道他们在哪儿,我肯定可以抓到他们。

但是我已经辞职了。

“我问自己,为什么他要口述。”西蒙说,“如果他是公司高管,这样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他们习惯于使唤秘书。但是这个人只是平头百姓。”

西蒙若无其事地说,仿佛这只是个毫无根据的臆测,但是朱迪知道,他的直觉往往很准。“有什么猜测吗?”

“我在想他是不是文盲。”

“他可能只是想偷懒。”

“是啊。”西蒙耸了耸肩,“这只是我的直觉。”

“好吧,”朱迪说,“也就是说,有个心地善良的大学女孩不知什么原因,被一个街头小混混奴役了。这就好比小红帽和大灰狼。她可能有危险,但是还有别人吗?这起地震威胁看起来就是天方夜谭。”

西蒙摇了摇头:“我觉得,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起威胁。”

朱迪无法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为什么?”

“你知道的,我们是根据动机、意图和目标选择来分析一起威胁的。”

朱迪点了点头,这是基本常识。

“动机分为情感型和务实型。换句话说,歹徒发出威胁,到底只是想让自己感觉良好,还是因为他想达到什么目的?”

朱迪觉得答案很明显:“从表面上看,这些人的动机很清楚。他们想要州长叫停电厂建设。”

“对。这就意味着,他们并不是真的想害人。他们希望单凭威胁就能达到目的。”

“但是情感型的歹徒想要杀人。”

“完全正确。接下来,意图分为政治意图、犯罪意图和疯狂意图。”

“这个案子的话,应该是政治意图,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

“对的,政治意图可能只是疯狂意图的表象,但是我不觉得他们是疯子,你觉得呢?”

朱迪知道他想说什么:“你是想告诉我,这些人是理智的吗?但是威胁要制造地震,这哪是正常人干的事情嘛!”

“这个问题我一会儿再跟你讨论,好吧?最后,目标选择要么是随机的,要么是具体的。要杀总统就是具体的;带着机关枪在迪士尼乐园疯狂扫射,那就是随机的。我们暂且先认为地震是可以制造出来的,这样一来就会无差别地杀掉很多人,所以说他们的目标选择是随机的。”

朱迪往前探了探身子:“好吧,也就是说,写信的人有务实型动机、政治意图和随机的目标选择,这又能说明什么?”

“教科书上说,发出威胁的人要么想讨价还价,要么想要提高公众知名度。我觉得他们想要讨价还价。如果他们想要提高公众知名度,那就不会把威胁信放在不引人注意的网络公告板上了——他们会上电视,或者上报纸。但是他们没有。所以我觉得,他们只是想跟州长对话。”

“他们要是以为州长真的会看信,那就太天真了。”

“是啊,这些人表现出很奇怪的矛盾特点,一方面很聪明,另一方面又很无知。”

“但是他们是认真的。”

“对,而且我这么想,还有一个原因。他们提出的要求是叫停所有新电厂。这不是单纯找借口会用的理由。它太务实了。如果只是想提高知名度,那就会提出一个更加哗众取宠的条件,比如要求比弗利山庄【13】 全境禁止安装空调。”

“那他们是些什么人?”

“我们也不知道,一般的恐怖分子会采取变本加厉的行动模式。他们一开始会打电话,或者发匿名信;接着就把信息发给报社和电视台;然后开始在政府大楼周围游逛,做白日梦。等到他们把廉价小手枪藏在塑料购物袋里,提着袋子来白宫参观的时候,我们的FBI电脑里就会有很多关于他们的情报了。但是这起案子不一样。我们把这封威胁信的语言学特征跟匡蒂科数据库里的所有威胁记录进行了比对,但是没有找到匹配的。这些人是前所未见的。”

“也就是说,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

“我们知道得不少。他们住在加州,这是很显然的。”

“你怎么知道?”

“这封信是发给‘州长’的,如果他们住在别的州,就会把收信人写成‘加州州长’。”

“还有呢?”

“他们是美国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其中有少数民族,他们的遣词造句看不出黑人、亚洲人或者拉美人的特色。”

“你还漏掉了一点。”朱迪告诉他。

“什么?”

“他们是疯子。”

他摇了摇头。

朱迪说:“西蒙,拜托!他们觉得他们可以制造地震,怎么可能是精神正常的人嘛!”

他不肯退缩:“我对地震学一窍不通,但是我懂心理学。而且我不是很愿意相信这些人脑子有问题。他们精神正常,不是在开玩笑,而且也有明确的目标,这就意味着他们很危险。”

“我不信。”

他站了起来:“我累了,想出去喝杯啤酒不?”

“今晚就算了,西蒙——不过谢谢。还有,谢谢你专门写了报告。你是最厉害的。”

“那是当然,干了这么久嘛。”

朱迪把脚搭在桌子上,看了看她的鞋。她现在可以肯定,西蒙这样做是不想让她辞职。金凯德可能觉得这是个垃圾案子,但是西蒙的分析指出,伊甸之锤可能真的是个威胁,这个组织真的需要追踪锁定,一举捣毁。

这样一来,她在FBI的事业就不一定会就此终结。这种案子原本是他们故意拿来羞辱她的,但是她可以借此机会来打一场胜仗,一方面彰显自己的英明,另一方面也能达到羞辱金凯德的目的。这样的结局无疑很有诱惑力。

她把脚放下来,看了看电脑屏幕。由于长时间没动键盘,屏幕上已经开始出现屏保,那是她七岁时的照片,照片里的她牙齿还有缝隙,额前的头发用塑料发卡固定到了脑后,她坐在父亲的膝盖上。父亲那时候还是个巡逻警官,穿着旧金山警察的制服。她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正试着往自己的头上戴。这张照片是她母亲拍摄的。

她想象着自己在布鲁克斯-菲尔丁工作的情形,开着保时捷,走进法庭,为冯氏兄弟这样的人辩护。

她按了按空格键,屏保消失了。屏幕上出现了她先头写下的话:“亲爱的布莱恩:我写这封信是为了确认我的辞职。”她的手在键盘上悬着。过了好一阵子,她开口说话了。“噢,真是的。”她说。接着,她删除了这句话,改写道:“我想为我的粗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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