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惊声呼喊,时间仿佛静止了。
费利克斯认得这个声音。这声音如同一记重拳,击中了他。他被震惊摄住动弹不得。
他本该搜寻奥尔洛夫的位置,瞄准他,扣动扳机,接着再补上一枪,以免他不死,然后转身逃进灌木丛中……
可是他却寻找起发出喊声的人来,并看见了她的脸。那张面孔他惊人地熟悉,仿佛昨天刚刚见过,而非十九年前。她的双眼圆睁,眼神中写满惊惧,红色的小嘴张着。
莉迪娅。
他站在车门,围巾下的嘴巴惊得合不拢,枪口失了目标。他心想:我的莉迪娅……在这辆车上……
他正望着她,隐约觉得沃尔登有所动作,动作之缓慢令人难以察觉,他已来到他的左侧,近在咫尺。可费利克斯心里想的全是:她以前就是这副模样,明眸圆睁、朱唇微启,她赤身裸体躺在我身下,双腿盘在我的腰间,接着她开始发出欢愉的叫声…
接着他看到沃尔登抽出了剑——
看在上帝分上,他有把剑?
——剑刃在街灯下凛凛反光,向下劈去,费利克斯的动作太慢、太迟,剑刺进了他的右手,手枪掉在马路上,走火时发出砰的一声。
爆响声让人回过神来。
沃尔登抽回佩剑,向费利克斯心口猛刺。费利克斯侧身一躲,刀尖刺穿了他的大衣和夹克,刺中了他的肩膀。他条件反射似的向后一跳,佩剑退了出来。他感觉得到温热的鲜血在衬衣里向外涌。
他盯着马路,想寻找手枪,却没能找到。他再次抬起头,却看见沃尔登和奥尔洛夫同时都想从狭窄的马车门挤出去,结果撞在了一起。费利克斯的右臂软绵绵地挂在体侧。他意识到自己没了武器,束手无策。他甚至连掐死奥尔洛夫也做不到,因为他的右臂已经废了。他彻底失败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旧情人的声音。
经历了那么多,他痛苦地想,经历了那么多。
他心中充满了绝望,转身跑开了。
沃尔登吼道:“该死的歹徒!”
每跑一步,费利克斯的伤口都疼痛难忍。他听见身后有人在追自己,步伐轻快,不像是沃尔登——是奥尔洛夫在追他。头脑中的念头几乎要让他变得歇斯底里:奥尔洛夫在追我,而我在逃命!
他大步蹿下大路,钻进了灌木丛。他听到沃尔登喊:“亚历克斯,回来。他有把枪!”他们不知道我的枪掉在了地上,费利克斯心想。若是我手里还有枪,我现在就可以开枪打死奥尔洛夫。
他又跑了一段,然后停下脚步侧耳细听。他什么也听不见。奥尔洛夫放弃了追赶。
他倚在一棵树上,这场赛跑使他精疲力竭。他缓过气之后便脱下了外套和偷来的制服,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伤口。伤口疼痛难忍,他觉得这也许是好事,因为假如伤势严重,伤口便会麻木。他的肩膀缓缓地流血,一跳一跳地疼。他的手伤在虎口处,血流得很急。
他必须赶在沃尔登把这件事闹大之前离开公园。
他费劲地穿上外套,把制服外套丢在地上。他把右手紧紧地夹在左腋窝下,既能减轻痛感又能放缓出血的速度。他疲惫地向林荫路走去。
莉迪娅。
这是他这辈子第二次被她卷入灾难当中。第一次是在1895年,在圣彼得堡——
不。他决不允许自己去想她,至少现在不行。此时此刻他需要清醒的头脑。
见到自己的自行车还停在原处,被一棵大树的枝叶掩映着,他不由得松了口气。他推着自行车走过草坪,来到公园边上。沃尔登已经报警了吗?警察是否正在搜寻一个穿深色大衣的高个儿男子?他观察着林荫道上的情景。男仆们仍在来回奔忙,汽车引擎轰鸣不止,马车往来穿梭。自费利克斯爬上沃尔登府的马车之后,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二十分钟?在这段时间里,世界幡然改变。
他深吸一口气,推着自行车走上马路。每个人都在忙碌,没有人多看他一眼。他把右手放在大衣兜里,跨上了自行车。他一蹬地面,开始骑车,用左手掌控车把。
王宫周围到处都是警察。若是沃尔登迅速将他们调动起来,他们大可以封锁公园及其周边的马路。费利克斯向前面海军部拱门的方向张望,没看见任何路卡。
过了那扇拱门他便可以进入西区,他们也就无法再找到他。
他单手骑车渐渐熟练起来,于是骑得更快些。
骑到拱门跟前时,一辆汽车开到了他身边,与此同时,一名警察大步走到了他面前的马路上。费利克斯停下车正准备逃跑,未承想那位警察只是在指挥交通,给一扇大门里开出的另一辆汽车放行,想来车上坐的是位要员。汽车驶出大门时警察敬了个礼,接着便挥手示意其他车辆通过。
费利克斯骑车驶过拱门,来到特拉法加广场上。
你来迟一步,沃尔登,他满意地想。
此时已是午夜,但是西区的街道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街上遍布着警察,除了他以外没有人在骑自行车。费利克斯十分醒目,他考虑过是否应该抛下车子,步行回到卡姆登区,可他不确定自己能否走完这段路。此时的他很容易疲惫不堪。
他从特拉法加广场骑车上了圣马丁巷,然后离开主街,拐进了戏院区屋后的小巷。一家剧院的后台门忽然打开,照亮了一条黑暗的小巷,门里走出一大群高声谈笑的演员。再往前骑,他听见了呻吟声和叹息声,骑着车从在门口处做爱的一对男女身边经过。
他骑进布卢姆斯伯里区。这里更安静也更昏暗。他沿着高尔街向北,骑过古典风格的大学门庭,学校里空无一人。每踩一下车蹬,都要费很大力气,而他已经浑身酸痛。只剩下一两英里路了,他心想。
他从车上下来,穿过车来车往的尤斯顿路。汽车的头灯照得他头晕目眩,他的眼睛变得似乎很难对焦。
在尤斯顿地铁站外,他重新跨上自行车,开始骑车。他突然一阵晕眩,一盏街灯照得他眼前一黑。自行车的前轮一晃,撞上了路缘,费利克斯从车上摔了下来。
他躺在地上,头晕目眩,疲乏无力。他睁开双眼,看到一个警察正朝他走来,便挣扎着跪坐起身。
“你是不是喝酒了?”警察说。
“有点儿头晕。”费利克斯强撑着说。
警察抓住他的右臂,把他从地上拽起来。肩上的伤口一阵疼痛,使费利克斯清醒了过来。他仍坚持着把流血的右手放在衣兜里。
警察使劲闻了闻。“嗯,”他发现费利克斯身上没有酒味,态度变得柔和了许多,“你没事吧?”
“一会儿就好。”
“你是外国人,是不是?”
警察听出了他的口音。“法国人,”费利克斯说,“我在大使馆工作。”
警察的态度更彬彬有礼了:“你要叫出租车吗?”
“不用了,谢谢。我只剩下一小段路要赶。”
警察扶起自行车:“假如我是你,就推着车走回去。”
费利克斯从他手中接过自行车:“我会的。”
“很好,先生。晚安[1]。”
“晚安[2],警官。”费利克斯说着,费劲地挤出一个微笑。他用左手推着自行车,离开了警察。他心里想,等我走到下一条巷口就拐进去,坐下休息一会儿。他回头看了一眼,警察仍然望着他。尽管他非常想躺下来休息,但他不得不强迫自己继续往前走。走到下一条巷口就躺下,他心想。可当他来到下一条巷口时,他却又从巷口走了过去,心想:这条还不行,再往前一条。
他就这样回到了家。
等他在卡姆登区那幢高高的排屋面前站定,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他用蒙眬的视线端详门牌,想确保自己没有认错门。
他得先走下一段石头台阶,才能回到自己所住的位于地下室的房间。他把自行车停靠在锻铁栏杆上,打开了院子的小门。接着他想把自行车推下石阶,不承想这是个错误。自行车从他手中滑脱,咣当一声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他的女房东布丽吉特便披着披肩出现在临街的门口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高声问。
费利克斯呆坐在台阶上没有应答。他决定暂时坐着不动,恢复一下元气。
布丽吉特走下台阶,扶他站起身:“你喝多了。”她说道。她扶着他走下台阶,来到了地下室的门口。
“把钥匙给我。”她说。
费利克斯只好用左手去掏裤子的右侧口袋。他把钥匙交给布丽吉特,她打开了房门。两人走进了房间。她点灯时,费利克斯便呆立在小房间中央。
“我帮你把外套脱掉。”她说。
他由着她帮自己脱掉外套,她看到血迹时问他:“你打架了?”
费利克斯走开,在床垫上躺下。
布丽吉特说:“看你的样子好像打输了!”
“的确输了。”费利克斯说完便昏了过去。
一阵钻心的疼痛使他苏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看到布丽吉特正不知用什么东西在为他擦洗伤口,火辣辣地疼。“这只手需要缝合。”她说。
“明天。”费利克斯喘着粗气说。
她让他用杯子喝了口酒,杯子里是兑了杜松子酒的温水。她说:“我没有白兰地。”
他躺回去,任由她为自己包扎。
“我倒可以叫个医生过来,但我付不起钱。”
“明天。”
她站起身:“我明天一早就来看你。”
“谢谢。”
她离开了房间,费利克斯终于陷入了回忆:
从古至今,凡是能使人们扩大生产,甚至继续从事生产的一切事物,总是为极少数人占有。土地归少数人所有,这些人有权力阻止平民百姓在土地上耕耘。煤矿这个好几辈人劳动成果的象征,也归少数人所有。如今已经发展完备的蕾丝编织机是兰开夏郡三代纺织工人的智慧结晶,这些机器也同样归少数人所有;倘若制造第一台蕾丝编织机的织工的孙子声称自己有权发动这种编织机,他们只会受到叱责:“把手拿开!这可不是你的机器!”铁路归少数几个股东所有,这些人甚至连自己名下的铁路位于什么地方都不清楚,每年从中获得的收入却比中世纪的国王还要多。成千上万的工人在隧道挖掘工程中丧生,倘若这些丧生者的子女聚集起来——组成一个衣衫褴褛、饥肠辘辘的人群——前去向股东们讨要面包或工作,等待他们的将是刺刀和子弹。
费利克斯从克鲁泡特金写的小册子上抬起头。书店里空无一人。书店老板是位上了年纪的革命者,靠向富有的女子出售小说谋生,却在书店的里间存有一大批极具煽动性的读物。费利克斯在这里度过了许多时光。
那时他十九岁,因为逃学、违反纪律、留长发以及与虚无主义者过往甚密,即将被他就读的那所颇具名望的神学院开除。他饥肠辘辘、身无分文,眼看就要无家可归,然而生活却是那般美妙。除了思想,他什么也不在乎,他每天都在获取新知,诗歌、历史、心理学,尤为重要的是——政治。
之所以制定物权法,不是为了确保个人或社会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恰恰相反,制定这些法律是为了把一部分创造成果从生产者手中夺走。举个例子,当法律明确了某人对某幢房子拥有所有权时,它所明确的并不是这个人对于他亲手建造的农舍的所有权,也不是他在朋友帮助下建起的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没人会对他的权益产生争议!恰恰相反,法律要明确的是他对于一幢自己并没有亲手建造的房子拥有所有权。
他最初听到那些无政府主义的口号时觉得十分可笑:拥有即盗窃,政府即暴政,无政府即正义。令人惊讶的是,经过一番深入的思考之后,他发现这些观点不仅句句属实,甚至可谓显而易见。克鲁泡特金对于法律的观点令人无法否认。在费利克斯生长的村子里,阻止盗窃行为并不需要动用法律:假如一个农民偷了另一个农民的马匹、椅子,或者那人的妻子为他缝制的绣花外套,那么全村的人都不会放过那个偷拿别人财物的小偷,务必让他把东西归还原主。村里唯一的盗窃行为是房东收房租,而且警察居然还为这种盗窃行为撑腰。政府也是如此。农民在田间耕作时共享犁和耕牛,不需要任何人来告诉他们该如何分享这些物资,他们会自行商议决定。只有当他们为地主耕地时才需要强制实行规定。
我们不断地被人告知法律和刑罚带来的好处,但是说这些话的人可曾试过将法律和刑罚带来的好处与这些刑罚对人性的瓦解做个比较呢?在街头巷尾施行的那些骇人听闻的刑罚究竟会在人们心中唤起何等邪恶的种种激情,只要稍加计算便可得知!人类是地球上最残忍的动物。又是谁纵容并滋长了这种残忍的天性呢?莫不是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威的国王、法官和牧师。正因为他们,人们的血肉被一条条从身体上撕扯下,烧滚的沥青被倾倒在伤口之上,肢体脱臼,骨骼尽碎,活人被拦腰锯断。以及时发现“犯罪”为借口的“告发”行为既受到法官容许,又能从政府获得实实在在的报酬,这种行为如何急速促使道德败坏,只要粗略估计便可得知!我们的监狱从墙壁里渗透出恶行与腐败的毒汁,只要到那里走一趟,便可看见那些浸淫其中的人变成了什么样子。最后,再思考一下,腐败和道德败坏之所以得以在人类社会中长期存续,正是赖于服从的观念,也就是法律的本质所在;赖于责罚的观念;赖于统治者有权惩处平民的观念;赖于不可或缺的刽子手、狱警和告发者。总而言之,赖于一切法律与权势的象征。对此做过思考后,你便会确信无疑,靠严酷刑罚实施惩处的法律令人憎恶,应该被废止。
不隶属于任何政治组织的人,思想也就不像我们那般堕落,他们非常清楚,那些被称为“罪犯”的人只不过是倒霉而已;纠正的办法不是鞭打他,用铁链拴住他,或者杀死他,而是以兄弟般的关爱帮助他,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以正直之人的生活习惯熏陶他。
费利克斯隐约察觉到一位顾客走进了书店,站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但他正在全神贯注地阅读克鲁泡特金的著作。
不再有法律!不再有法官!自由、平等以及发自肺腑的同情心才是我们用以对抗某些人的反社会本能的唯一有效的壁垒。
那位顾客碰掉了一本书,打断了费利克斯的思绪。他从手中的小册子上移开目光,看到那本书落在了另一位顾客长裙旁边的地上,他自然地弯下身去帮她捡书。他把书递给她时,瞥见了她的脸。
他倒吸了一口气:“天啊,你简直是一位天使!”他坦率地说。
她一头金发,身形娇小,身上穿的淡灰色的皮草与她的双眼颜色相同,她整个人看上去是那样苍白、轻盈、柔美。他不禁想到,自己再也不会遇见比她更美丽的女子了,而他的想法没错。
她回望了他一眼,双颊泛起红晕,可是他并没有移开目光。不可思议的是,她似乎也在他的身上发现了某种迷人的气质。
过了一阵,他看了一眼她手中的书,原来是《安娜·卡列尼娜》。“多愁善感的垃圾文学。”他说。他真希望自己没有说出那句话,因为他的话打破了某种魔力。她接过书,转身离去。他这时才看见她还带着一名侍女,因为她把书交给侍女后便径自离开了书店,侍女则留下付钱。费利克斯透过窗子张望,看见那名女子登上了一辆马车。
他问书店老板那女子是谁。她的名字叫莉迪娅,老板告诉他,她是沙托夫伯爵的女儿。
他打听到了伯爵的住处,第二天,他在伯爵的宅院外转悠,希望能见她一面。她进出过两趟,都坐着马车,再后来便有一名车夫过来把费利克斯赶走了。他并不以为然,因为当她的马车最后一次从他身边经过时,她曾与他目光相接。
第二天他又来到了书店。他拿着巴枯宁[3]的《联邦主义、社会主义与反神学主义》一连读了好几个小时,却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每当有马车经过,他便向窗外张望。每当有顾客走进书店,他的心跳便乱了节拍。
她来时已是傍晚时分。
这一次她让侍女在门外等候。她含糊不清地向书店老板打了个招呼便走进了书店的里间——费利克斯所在的地方。他们四目相对,费利克斯心想:她爱我,不然她为什么要来?
他本想对她说些什么,话语却没有出口,而是用双臂抱住她,亲吻着她。她也如饥似渴地回吻他,朱唇轻启,拥抱着他,手指紧扣在他背上。
他们的幽会向来如此:每次见面他们都像一对即将撕打开战的动物,急不可待地扑向对方。
他们又在书店里幽会过两次,还有一次是在天黑之后,在沙托夫宅邸的花园里。在花园里幽会的那一次她只穿着睡衣。费利克斯把手伸到她的羊毛睡衣下面,摸遍了她全身,莽撞大胆地感受、探索、揉捏她的身体,仿佛她是个站街女一般,而她则不断地呻吟。
她出钱让他租了一个房间独住,从那以后她几乎每天都来与他幽会,这种交往竟持续了六个星期,着实令人惊讶。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傍晚时分。费利克斯裹着毛毯御寒,坐在桌前借着烛光阅读蒲鲁东的《什么是所有权》。听见她上楼的脚步声,他便脱掉了长裤。
她匆匆冲进房间,身穿一件带兜帽的棕色旧斗篷。她亲吻着他,吸吮他的嘴唇,轻咬他的下颌,在他腰间揉捏。
她转过身抖下斗篷。她在斗篷之下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晚礼服,想必要耗费几百卢布。“帮我解开,快。”她说。
费利克斯开始拆解长裙背后的钩扣。
“我要去英国大使馆出席招待会,我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点儿,拜托。”
慌乱之中,他把一只钩扣从布料上扯掉了:“该死,我把它扯坏了。”
“顾不得那些了!”
她褪下长裙,又扯下衬裙、宽松的内衣和内裤,身上只留下束身衣、长筒袜和鞋子。她投入他的怀抱,一边亲吻他,一边拉下了他的内裤。
她说:“哦,上帝啊,我真喜欢你这东西的味道。”
每当她说些下流话,总会挑逗得他愈发狂野。
她把乳房从束身衣上方解脱出来,说:“咬它们,用力地咬。我想要整个晚上都能感受到疼痛。”
过了一阵,她从他怀里挣脱,仰躺在床上。束身衣结束的地方,稀疏的金色毛发在她双腿间闪着潮湿的光亮。
她叉开双腿,举到空中,将自己向他敞开。他凝视了她一阵,然后扑倒在她身上。
她双手握住他的阴茎,如饥似渴地塞进了自己的身体。
她的鞋跟刮破了他的背上的皮肤,可他并不在乎。
“看着我,”她说,“看着我!”
他满眼爱意地望着她。
她脸上忽然漫上一阵恐慌。
她说:“看着我,我要高潮了!”
接着,她与他保持着四目相对,张开嘴,尖叫起来。
“你说,其他人也和我们一样吗?”她说。
“什么样?”
“下流样。”
他从她大腿上抬起头,狡黠地一笑,说:“只有幸运的人才会这样。”
她望着他的身体蜷缩在自己双腿之间。“你这样健壮、有力,你真完美,”她说,“看你的小腹多么平坦,屁股多么匀称,大腿多么健美而结实。”她伸出一根手指轻抚他的鼻梁,“你长了一张王子的脸。”
“我是个农民。”
“当你赤身裸体时就不是,”她忽然来了思考的兴致,“在遇见你之前,我的确对男人的身体有些兴趣,但仅此而已。而且我一向装出毫无兴趣的样子,即使对我自己也是如此。接着你出现了,我再也没法继续装下去了。”
他轻舔她的大腿内侧。
她一阵战栗:“你对别的女孩做过这样的事吗?”
“没有。”
“你过去也曾装出对这件事毫无兴趣的样子吗?”
“没有。”
“我想我其实猜到了,我也说不清是怎么猜到的。你的神情里有种东西,狂野而自由,像一只野兽——你从不服从任何人,你想做什么就去做。”
“此前我从没遇见过允许我这样做的女孩。”
“她们都愿意,真的。任何女孩都会愿意的。”
“为什么?”他颇为自负地问。
“因为你的面容那样冷酷,眼神却又那样柔和。”
“难道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你才允许我在书店里吻你?”
“我可没允许你吻我——我没办法呀。”
“吻过之后,你可以高喊救命啊。”
“到了那个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让你再吻我一次。”
“我准是猜中了你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次轮到她自负起来了:“我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表面上冷若冰霜,冰面之下却火辣滚烫。”
她咯咯笑起来:“我真是个好演员。圣彼得堡的每个人都认为我正派极了,人们把我奉为年轻姑娘的典范,就像安娜·卡列尼娜一样。如今我知道了自己实际上有多么放荡,就更要加倍地装出纯真的样子了。”
“你没法加倍装出纯真的样子。”
“我常常在想,会不会其实每个人都在假装正经。”她继续说道,“就说我父亲吧,要是他知道我在这里这副样子,他准会当场气死。可是他年轻时一定也曾有过同样的感受。你说不是吗?”
“我觉得这种事旁人无法猜测,”费利克斯说,“不过,要是我们的事真的被他发觉了,他会怎么办呢?”
“拿马鞭抽你。”
“那他也得捉得住我才行,”费利克斯猛然想起了什么事,“你多大了?”
“快十八岁了。”
“我的天啊,我可能会因为犯诱奸罪而坐牢呢。”
“那我就让父亲把你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