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51章
她身体的再生和自愈能力远超普通人,怎么会在吉雅赛音他们找到她之后突然失去意识呢?
林可叮觉得奇怪,但怕吉雅赛音担心,也就一个字没提。
吉雅赛音先盯着林可叮把麦乳精喝了,放下搪瓷缸,拿起枕边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帮她扇风和驱赶大头苍蝇,“白狼王发了狠,把人吃得连骨头都没剩。”
林可叮不意外,“那也算便宜他了,在草原作威作福,最后还能行天葬,魂升长生天。”
吉雅赛音说,“草原人行天葬,一般来说,三天就能见分明,躯壳被狼啃食干净,只剩骸骨,就可以魂归长生天,像范光辉这种情况,一块骨头都没留下,那是长生天对他生前作恶多端的惩罚,自然升不上长天生。”
“人在做,天在看。”林可叮一点不同情范光辉。
吉雅赛音再同意不过了,“做人最重要的还是良心。”
“白狼王呢?他把狼崽子们带走了吗?”范光辉恶有恶报,人没了,但万参谋还知道狼洞的位置,林可叮担心他再进山掏狼崽。
“放心吧,都带走了,”吉雅赛音回想道,“你阿布还帮白狼王处理了枪伤,托我们小乖宝的福,额木格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人狼和谐相处。”
林可叮黑溜溜的眼珠子一转,表示也想看。
果然梦和现实都是相反的,阿布没有和白狼王互相残杀,林可叮太高兴了。
林可叮请假在家休息了三天,期间调查小组来问过好几次话,吉雅赛音提前跟她交代过,每个关键点说得滴水不漏,而万参谋那边有林华国和巴图尔张罗,第四天全场就通报了此次事件的处理结果。
为避免造成恐慌,只对外宣称范光辉是进山打狼意外坠崖身亡,为此,打狼运动也即刻终止,全场劳力投回接羔工作,加快进程完成,才好搬迁新草场。
另一份任命下达到场,巴图尔被提为满都拉图第一大队队长,代替范光辉之职负责该大队的生产和革命。
翌日,第一大队所有人齐聚在吉雅赛音家附近的草甸上,正如范光辉上任那天,不同的是上一次怨声载道,今天男女老少欢欣鼓舞。
家家户户自备吃食奶茶,围坐成一圈载歌载舞,恭喜巴图尔升职,庆祝第一大队终于不是再由汉人瞎指挥了。
一群人敬酒,巴图尔酒量再好也上头,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一路摇晃地来找林可叮,将手架在她腋下,想要抱起来举高高。
吉雅赛音拦住他,一个头两个大,提醒道:“哎呦,小乖宝马上就十一岁,你还当她小奶娃呢。”
巴图尔闻言,往后退一步,半眯着眼睛打量林可叮,嘿嘿一笑:“我就说怎么抱不动了,原来闺女都长成大姑娘了。”
看人脚下踉跄,一副随时可能栽地的样子,林可叮忙上去扶住巴图尔,“再大的姑娘也是阿布的闺女。”
巴图尔太感动了,吸了吸鼻子后,醉酒的脑袋想到一出是一出,拉着林可叮说:“闺女,你知道我那天多害怕吗?”
吉雅赛音和林静秋脸色一变,生怕巴图尔酒后说胡话,连忙一人一边将巴图尔拖到自家的地毡上。
“人这么多,小点声啊。”林静秋叮嘱道。
巴图尔拍着胸脯,扯着大嗓门,“放心,媳妇,我保证……唔唔唔……”
林静秋捂住巴图尔的嘴巴,“行不行啊你?”
巴图尔扒开她的手,嘿嘿地笑:“男人不能说不行,我行不行你还……”
林静秋瞪他一眼。
巴图尔立马闭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嘘——”
随即将林可叮招到身边,声如蚊呐地问她:“刚刚,阿布说到哪儿了?”
林可叮给巴图尔倒了一碗热奶茶,“阿布说那天很害怕。”
巴图尔接过木碗,还当白酒一样,举过头顶后,一口闷了,用手背擦完嘴,“毫不夸张,阿布快吓尿了,你说你这孩子……”
说到一半,巴图尔捧过林可叮的脸转向自己,眼眶越来越红地看着她,“怎么这么乖啊,知道阿布要对付那牛瘪犊子,居然偷偷地先阿布一步出手,只是,你如果有个三长两短,阿布怎么跟你额木格和额吉交代……”
巴图尔一把将林可叮搂在怀里,死死地抱住,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哭得浑身颤抖,“到时候阿布也活不了了。”
林可叮眼睛跟着变红,小手轻抚着巴图尔的后背,安慰道:“阿布,你知道的啊,我不会有事。”
巴图尔有点生气,松开林可叮,抓住她的肩膀,“林可叮!”
“嗯?!”林可叮抬起头。
这是阿布第一次叫她的全名。
“做人决不能存侥幸心理知道吗?万一哪天你不特殊了怎么办?”哪怕只是假设一问,巴图尔也肉眼可见地变得紧张起来,再次失去林可叮,他们一大家子都无法承受。
“对不起,阿布,我知道错了。”林可埋下头,委屈巴巴。
巴图尔心疼坏了,再次将林可叮搂进怀里,“闺女,阿布没有真的怪你的意思,只是害怕,太害怕了。”
林可叮点点头,沉默片刻后,“我知道,跟我看到阿布擦猎枪一样害怕。”
巴图尔微微一怔,心里满是愧疚,“阿布也知道错了。”
“这样的话,我们就抵消了好吗?”林可叮仰起小脑袋,笑得眉眼弯弯。
“你呀~”巴图尔拿她没有办法地摇摇头,跟着笑了,“以后我们都好好的,一家子都好好的。”
林可叮再点点小脑袋,“阿布,有个问题困扰我好几天了,万参谋那天怎么突然就晕过去了?”
巴图尔贼笑一声,“让我一棍子敲晕了。”
林可叮竖起大拇指,“他没看到我中枪吗?”
“看没看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上没伤,范光辉又没了,没人给他作证,而且调查小组在现场找到的带血弹壳,他们推断万参谋射击狼的时候,可能不小心误伤到了范光辉,他更怕你指认他打死范光辉在先,所以一个字不敢多提。”巴图尔抱着林可叮,看着草地上有说有笑的所有人,“不管怎么说,这件事也算彻底翻篇了,一切都在慢慢变好起来。”
*
“啊……啊……水兵爱大海,骑兵爱草原,要问我飞行员爱什么,我爱祖国的蓝天……”
十月底的天已经很冷,昨夜里又下了雨,一大清早起床的各家主妇们,冻得边做饭边跺脚,和广播里放的歌一个频率,到了副歌部分再跟着哼唱。
肉联厂家属院西边的徐家最先做好早饭,徐秀珍从后院的厨房穿过卧室和堂屋出来,来到前院,踩在小板凳上,扒着院墙探着脖子冲隔壁喊:“袁婶子,中午珊珊回来,你给她说一声,让她换首歌放呗。”
袁李氏还没起床,坐在自家堂屋的炕上,推开窗户回了句:“哎呀,人民广播电台的文艺节目哪能说换就换,都要站里领导开会通过才行。”
徐秀珍撇嘴:“不是吧?上周末我就随口跟可叮提了一嘴,说《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这首歌好听,周一午间的文艺节目就把歌换上去了,她怎么不用领导开大会审批?”
袁李氏没好气地吼一声:“你问我有什么用,我家又不开广播站。”
“袁婶子,我没别的意思,就是一首歌听了一个月,耳朵起茧了,想说换换口味。”
“不爱听就别听,捂不住嘴,还捂不住耳朵?”袁李氏啪一声重重地关上窗户。
徐秀珍吓一大跳,差点没从小板凳上摔下去,无语地嘟哝道:“这小老太太脾气咋这么大?跟炮仗似的,说两句就炸,怪不得养的孙女也牙尖嘴利,脾气泼辣,二十出头还没相到婆家。”
嘎吱一声,一院之隔的林家门从里面推开,徐秀珍扒回院墙,脖子伸得更长,见到来人,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地招呼道:“可叮,给你阿布送饭去啊?”
林可叮围了一条大红色的毛线围脖,一出暖和的堂屋,冷风扑面而来,她一边往上拉了拉围巾一边笑盈盈地回话:“是啊,婶子。”
围巾挡住口鼻,带着很重的鼻音,声线仍是温软好听,让人听了心情愉悦。
难怪都说林可叮属于老天爷赏饭吃。
而李珊珊全靠家里走动,高中没毕业,十六岁接了她妈在肉联厂养猪的班,干了不到一年,嫌太累,要死要活地要换工作,最后托她嫁到边防军属大院的姑妈,才进到厂办公室,活儿轻松,工资还高,家里人以为她这回总能消停了吧。
谁想也只过了一年,就又闹着要考人民广播电台,结果连续考了两年也没被选上,反倒是林可叮高中一毕业第一次参考就成功上岸。
这可把李珊珊急坏了,先斩后奏,直接把工作辞了,他爹他妈差点没给气厥过去,没办法,只能再去求嫁给军官的妹妹,李丽。
林可叮和李珊珊一前一后进了旗里人民广播电台的播音组,她们组上一共六人,三男三女,男女搭档播音。
当时不光肉联厂家属院的电线杆上,旗里的大街小巷都安了大喇叭广播,每天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播音,主要内容包括广播体操、天气预报、新闻报纸摘要等等,以及最受广大民众喜欢的文艺节目,比如流行歌曲播放和电影片段赏析。
林可叮负责午间播音,十一点到下午两点,每天十点半骑车从家里出发,路上要花十五分钟,播音结束回到家不到三点,每周末和搭档有一次轮休。
林可叮太满意播音员的这个工作时间,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还有大把的时间陪额木格。
而李珊珊负责的是早间播音,六点到九点,她每天五点就要起床,走三四十分的路去人民广播电台,下班回到家差不多快十一点了,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开始做一家人的午饭。
为此,李珊珊找了林可叮好几次,想要和她换,林可叮一直没答应,李珊珊怀恨在心,让本就不好的两家关系雪上加霜。
别人家的关系,徐秀珍不掺和,就李珊珊和林可叮两个女娃子,反正她更喜欢林可叮。
哪怕李珊珊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
而林可叮一家三年前才搬来肉联厂。
“快去吧,你阿布该等急了,”徐秀珍裹紧身上的棉袄,冲林可叮挥挥手,“下雨了,这天可真冷啊,路上也滑,你可要小心些,别摔跤了。”
林可叮的瓜子脸被围巾挡去一大半,只露出一双盛满笑意的杏仁眼,“婶子也快进屋吧。”
招呼完,抱着保温盅,出了自家院子,沿着家属区的小巷子,往大门口跑。
明明穿的都是碎花袄子,就是要比别的小姑娘好看,徐秀珍忍不住多瞅了两眼,直到屋里等着她吃早饭的丈夫催了好几遍。
徐秀珍才搓着手往回走,推门进去,杜强让她赶紧把门关上,边盛小米粥边念道:“是不是要下雪了?这么冷。”
“冷啥冷?可叮还给她阿布送早饭呢。”徐秀珍看了一眼墙上的老式挂钟,“都这个点了,还不快吃了上班去。”
“这不等你嘛,”杜强给媳妇剥了一个鸡蛋,自己啃昨天吃剩下的白馒头,越嚼越寡淡,往嘴里夹了一筷油辣子咸菜,“也不知道谁家一大早就吃肉,太香了。”
“还能谁家?肯定是林家呗,吉婶子最疼可叮了,可叮中午不能在家吃饭,就每天一早做好,让她带去单位吃。”徐秀珍一说起林可叮,脸上的笑就下不去了。
“你说你咋就这么喜欢别人家的闺女。”杜强想不通。
“不是喜欢别人家的闺女,是喜欢林可叮,”徐秀珍两口一个鸡蛋,“你是不知道,自从林家搬来后,找我说媒的人多了多少。”
第52章第52章
“不是,林可叮和你说媒有啥关系?”杜强就着油辣子咸菜将剩下的小米粥三下五除二喝个底朝天,墙上的老实挂钟马上就八点了,他是该抓紧时间去厂里接班了。
“小姑娘模样俊,脾气也不错,最重要的是脑袋瓜聪明,高中毕业考了旗里第一名,一搬过来,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徐秀珍话没说完,就被丈夫打断,“模样好受欢迎,我能理解,怎么聪不聪明也算进去了?这年头读书厉害又不能当饭吃了。”
徐秀珍翻了个白眼,“说你庸俗,你还不认,妈聪明生的娃也聪明,你们那边没这说法?谁家不想子孙脑袋顶呱呱?”
正在套军大衣的杜强听到某句话,赶时间,手上动作虽然没停,但脖子转了个方向,死盯了徐秀珍一眼。
徐秀珍没好气伸脚踹过去,“你儿子例外,他蠢肯定随你。”
杜强讪笑地点头,“对,你说得对,随我。”
徐秀珍一哄就好,继续刚刚的话题,“那会儿可叮才多大,三年前找上门的那些等不及,我就跟他们说别家姑娘,一去二来,成了不少对呢,所以说,可叮简直就是我的活招牌,我能不喜欢她吗。”
杜强戴上雷……锋帽,往门口走,正好从徐秀珍身后过,他帮她捏两下肩膀,“活字招牌归活字招牌,我们徐大媒婆也辛苦了,慢慢吃,我先去上班了。”
“等一下,我还没说完呢,”徐秀珍说得正兴头上,拽着杜强继续唠,“不是我黄婆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徐大媒婆……徐大媒人的名号总算是打出去了,现在不光是肉联厂家属院的七大姑八大婆找我,就连隔着两条街的军属大院也有不少人托我说媒,上个月我去他们大院吃酒,你猜我碰到了谁?”
杜强一个劲地看墙上的时间,“我哪能知道,你说。”
“简老首长,”徐秀珍抬起下巴,冲丈夫扬了扬,“虽说退休了,但老爷子带出来的学生,哪个不在部队有一官半职,还有个在琼州岛当大官的儿子,听说孙子年前也升了职……”
“他找你干嘛?娶小媳妇?”半天说不到重点,杜强着急啊。
徐秀珍拍他一下,“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不正经,简老首长是想托我给他孙子介绍小姑娘,当时万参谋和李丽也在,一听这话,两人直冲我笑,席上也热情得很,换平时,他俩正眼都不给我。”
“他俩家里都有闺女?”杜强听着听着来了兴趣,索性挨着徐秀珍坐回饭桌。
“万参谋有个闺女,万琴琴,马上就十九了,李丽家没闺女。”徐秀珍说。
“她没闺女,跟你套啥近乎?”杜强是肉联厂的老杀猪匠了,一天到晚忙着杀猪,要不是家里有个媒婆,时不时和他聊东家闺女西家儿子,他连邻居家的是闺女还是儿子都不知道。
徐秀珍就知道会这样,“李丽是隔壁袁婶子的闺女,也就是李珊珊的姑妈,她在帮李珊珊张罗呢。”
“这样啊,”杜强将万家和李家的情况一对比,“换我是简老首长,肯定选万琴琴,至少门当户对。”
“门当户什么对?万家能跟简家比?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万参谋把闺女嫁过去,就是想攀简家的高枝,”徐秀珍撇嘴,“李家更不用说了,李珊珊要能嫁进简家,毫不夸张,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
“唉,要是咱家有闺女就好了。”就算不一定成,也能有个希望,杜强心想。
“女肖父,”徐秀珍看丈夫一眼,嫌弃之意溢于言表,“你个杀猪匠生的闺女,别说万琴琴了,就是李珊珊都争不过。”
杜强这就不同意了,反驳道:“杀猪匠怎么了?林可叮她妈,林静秋也是杀猪匠,她闺女不就处处比李珊珊强嘛。”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一语点醒梦中人,徐秀珍高兴地拍杜强两下,“这周末可叮就十八了,简老首长那孙子过两天也回来了,不正好赶上这趟,真的太好了,你咋不早提这茬啊?害我琢磨了好几天,头皮都给挠破了……斯——都几点了,你怎么还没走?不上班赚钱了?”
徐秀珍心情好,没踹丈夫,推着他出门,顺道抓了把糖给他,叮嘱道:“进厂前,先去跟可叮和巴图尔打声招呼。”
*
内蒙第一肉联厂建于五十年代初,是西北地区最大的肉联加工厂,这些年国家管控得严,不允许任何私人屠宰生猪,老百姓必须经过统购统销才能吃到猪肉。
从三年前开始,大北边的生猪都要送往内蒙,再从第一肉联厂分销至整个西北,每到月底,天蒙蒙亮,运送生猪的车辆就满满当当地挤在厂大门前,排成长队,一眼望不到头。
快到上班点,工人们急匆匆经过,只闻生猪哼唧,不见司机下车,太冷了,都窝在驾驶座上休息呐,不由羡慕。
六七十年代有一句顺口溜:一有权,二有钱,三有听珍器,四有方向盘。
可见当时的司机有多牛,夸张到“方向盘一转,绘个县长不干”。
“借过一下!”林可叮抱着保温盅,侧着身子穿梭于人群中,和冻手冻脚行走缓慢的工人们比起来,显得格外的俏皮灵动。
很快到了一辆货车前,林可叮踮脚敲敲车窗,下一秒,车门就从里面打开,巴图尔探出大半个身子,边伸手拉闺女一把边嘟嘟囔囔念叨:“这么冷的天,不是说好别送饭了吗?快上来!”
这时,有人经过多看两眼,“巴图尔,你命可真好啊,闺女这么懂事孝顺。”
巴图尔嘴角咧到耳根,和对方开玩笑:“抓紧再生一个。”
关上车门,巴图尔脱下自己的皮袍,往林可叮身上一裹,“暖和些没?”
“阿布,我不冷。”林可叮把皮袍还回去,“你这一冷一热才最容易生病了。”
“没事儿,阿布身体好着呢。”巴图尔笑哈哈。
“不行!”林可叮加重语气,神色也严肃了两分,“这月底了,货车队最忙,万一生病,出门跑车多危险,阿布,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可是要生气了。”
巴图尔立马规矩了,老实地把皮袍穿好,“你呀,真是越来越像你额吉了。”
林可叮凶完巴图尔,就给一颗甜枣吃,眉眼弯弯地靠过去,“我是额吉和阿布的闺女,当然像你们了。”
巴图尔摸摸她的头,拿过保温盅,打开,香喷喷的羊肉面片汤,热气腾腾,巴图尔出门两天,就馋这口,迫不及待地往嘴里舀了一勺,一下肚,感觉整个人活过来了。
“闺女吃过没有?”巴图尔问。
“吃过了。”林可叮从棉袄里兜拿出两个水煮蛋给巴图尔,剥了壳递过去,“阿布,吃鸡蛋,还热和着呢。”
巴图尔感动又心疼,“额木格给你煮的鸡蛋,你自个儿吃就好了。”
“我的那份,已经吃了,这两个鸡蛋是额木格特意给您煮的。”林可叮直接喂进巴图尔嘴里,“阿布,我们搬来旗里三年了,生活条件慢慢好起来,鸡蛋我们吃得起了。”
巴图尔腾出一只手,接过闺女手里的煮鸡蛋,扭头看向车窗外面,悠悠地感叹一句:“都三年了,好快啊。”
当年巴图尔接手范光辉的工作后,以为满都拉图终于可以回到从前,不再受汉人的瞎指挥,谁想现实比理想残酷得多。
场部根本不给巴图尔机会,只会一沓沓文件地下达,驱走了一支基建队,迎来了另一批民工,仓库、毡房、井台……人工的痕迹遍布草原,之后甚至划出耕地种庄稼,游牧民生活不复从前,陆续住进了固定的土建房,变成了半农半牧。
已然不是吉雅赛音他们想要的草原生活,一大家子商议再三,决定举家搬到旗里,让那些美好记忆永远封存。
而草原的打狼运动也一年比一年高涨,到他们离开草原那会儿,额善已经看不到一只野狼,要么惨死在猎枪之下,要么迁居到了边境外。
林可叮唯一的遗憾就是,在狼群离开的时候,她没能好好地和白狼王道别,只在夜里听到了一声声熟悉的狼嚎。
狼的寿命只有十二年到十六年,她穿来这个世界已经十三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白狼王最后一面。
为此,林可叮每年都会回草原一次,碰碰运气。
三年前,他们先在家属院住过一段时间,期间受尽李丽冷嘲热讽,好在林静秋赶上肉联厂扩招,因为杀羊有经验,很顺利地就应聘上了杀猪匠,当时肉联厂有规定,双职工才能分到房子,巴图尔就没日没夜地练车,终于拿到驾驶证,进到厂里的货车队。
过了试用期转正后,房子也就分了下来,两口子把吉雅赛音从草原接到旗里,一家子终于团聚。
过了一年,格日乐和林可叮高中毕业,格日乐通过海军征兵考核,直接去了琼州岛边岸部队,和林一杨一块。
两人一开始的津贴并不高,一个月也就三十来块,跟当时的普通工人差不多。
但格日乐每个月都会留出一大半,攒个小半年往家里寄,说孝敬妹妹的,让她别省着,随便花。
林可叮高中一毕业,考上了人民广播电台,自己有工资,怎么可能花她小哥的钱,所以每一笔她都存了起来,留给她小哥以后娶媳妇用。
现在一家除了吉雅赛音,其他人都在赚钱,日子可不是越过越好了。
巴图尔吃完饭,林可叮提好保温盅,一推开车门,迎上隔壁邻居的杜强大叔,她以为对方找自己阿布,礼貌地打了声招呼就要走。
杜强叫住她,开门见山:“小林,你婶子让我问问你,有对象了吗?”
第53章第53章
“啥对象?”巴图尔紧张死了,顾不得外面冷不冷,跳下车,刨根问底:“闺女,你有对象了?怎么没跟阿布说啊?那小子姓啥名谁?家住哪里?家里有几口人?……”
林可叮抱着保温盅,笑盈盈地打断巴图尔,“阿布,我没对象呢。”
巴图尔大舒一口气,拍着胸脯道:“吓死我了。”
“没对象啊,太好了!”杜强抓出兜里的奶糖,一分为二,一半给林可叮,一半给巴图尔,“你婶子想说介绍……”
不等对方说话,巴图尔将奶糖推回去,连带林可叮那一份,严词拒绝:“小叮当还小,不着急找对象。”
“巴老弟,你三年前就说的这话,那个时候小林才十五六岁,确实不到年纪,但这会儿不一样了,马上就十八了,大姑娘了。”做了三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杜强能不知道巴图尔多疼自己闺女,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苦口婆心劝道:“女大当嫁,巴老弟,都三年了,还没想明白啊。”
“十八怎么了?八十也是我闺女,我说不急就不急。”巴图尔眼眶微微泛红,看着已经长成大姑娘的林可叮,恍如隔世,他巴掌大的闺女怎么一眨眼就长大了。
道理都懂,就是舍不得。
想让闺女在身边多待两年。
“多谢杜大叔和徐婶子好意,我才参加工作,还不着急考虑个人问题。”林可叮婉拒道,不光巴图尔舍不得,她也不想跟家里人分开。
杜强还想说什么,巴图尔催他,“时间不早了,快去换班吧,别让我媳妇等久了。”
一到月底,货车队和杀猪组就最忙,经常连轴加班,林静秋已经连着上了一周的早班,每天凌晨两点就到屠宰场,早上八点半才交班。
送完饭回家,林可叮一进堂屋,吉雅赛音就把人拉到火盆前,“小乖宝,渴了没?饿了没?冷不冷啊?”
“不渴不饿,也不冷,”林可叮一一回答完,拉着吉雅赛音一块坐下烤火,看到她额木格跟枯树枝一样的手,她立马去拿了一盒雪花膏回来,丝毫不心疼地抠出一大块,涂抹到吉雅赛音的手背手心,每一根手指缝也不放过,“额木格,不是说好了吗?只要洗手就擦雪花膏。”
吉雅赛音笑呵呵地看着林可叮,满目宠爱,“都一把年纪了,没这么多讲究了。”
小老太舍不得擦雪花膏,是要留给她用,这些林可叮能不知道,“额木格,我每个月工资四十块呢,雪花膏还是买得起的,您就放心地用好不好?不然我要生气哦。”
吉雅赛音看她故作生气地腮帮子微微鼓起来,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拿她没办法地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好,都听小乖宝的。”
从草原搬过来后,吉雅赛音不能进山打猎,却也没闲下来,每天忙里忙外,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让他们一回家就有热饭热菜吃,甚至学会种菜种花,整个家属院就数他们家的小院经营得最好,一年四季花草不败蔬菜不断。
“这个周末就是小乖宝的十八岁生日了,我和你阿布额吉都商量好了,准备在和平饭店给你摆两桌。”刚搬来时,吉雅赛音并不习惯,但也没想过回去,因为她答应过小乖宝,她在哪里她就跟到哪里。
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就该整整齐齐。
“是不是太隆重了?”林可叮往年过生日,巴图尔都会请吃饭,但没想到今年会去和平饭店,他们旗里最好的饭店。
“十八岁的生日,过了后,小乖宝就是真正的大人了,”吉雅赛音抚着林可叮的额角,“是该好好地办一场,到时候你大哥和嫂子都会来。”
一听这话,林可叮眼睛欢喜地亮了,“我好久没见到大哥和嫂子了,不是说他们今年就能调到旗里公安局吗?”
“应该快了,”吉雅赛音笑眯眯道,“到那时我们一大家子才算真正地齐乎了。”
祖孙俩说话间,林静秋下班回来了,吉雅赛音去厨房把热在炉上的早饭给儿媳妇端来,娘儿仨又闲聊了一会儿,林可叮准备去上班,吉雅赛音从抽屉里拿出一双新手套给她。
“百货商场买的兔毛手套,比不上自己做的兔皮手套,”吉雅赛音仔细地帮林可叮戴好,千叮咛万嘱咐,“但也比不戴得强,尤其是骑车多冷,一定要记得戴,不然你这手冻坏了就麻烦了。”
“还有帽子。”林静秋给林可叮取来和她围巾一套的毛线帽,戴上后,将她脖子上的围巾往上拉,只露出一双眼睛,还是不放心,恨不得把人裹进麻袋里。
林可叮哭笑不得,“就是骑个车,又不是下冰窖,额木格,额吉,你们这也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一点不夸张。”吉雅赛音将林可叮的围巾系好,免得她骑车途中散开冻坏脖子。
“你额木格说得没错,”林静秋仔细检查一遍,连一根头发丝也不放过,都要塞进帽子和围巾里,“从那事后,你就不像小时候了。”
“多好,”林可叮脑袋一歪,毛线帽顶的小毛球滚落一边,冲着吉雅赛音和林静秋甜甜笑道,“我一直以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穿来草原后的那几年里,林可叮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普通人。
没想到最后是范光辉成全了她,在她中枪后,再生和自愈能力居然恢复正常了。
再也不用怕被人发现小秘密,揭发她是怪物,一把火烧死她。
“小心些,别受伤了。”吉雅赛音送林可叮出门,还在叮嘱。
自愈能力超乎常人的时候,吉雅赛音担心孙女被发现,后来消失了,她又怕孙女受伤留疤。
林静秋安慰婆婆,“小叮当说得也没错,还是正常人好些,尤其是小姑娘家家越来越大,再过些年嫁人了,怀孕去医院生孩,要是跟以前一样,医生护士都能吓死了。”
儿媳妇这一提,吉雅赛音顿时泪眼婆娑,“小乖宝都十八岁了,怎么过得这么快,我可真舍不得她嫁人啊。”
“刚回来碰到隔壁徐秀珍,她还跟我说这事儿呢,让我们也该考虑考虑了,”林静秋关上门,搀着婆婆坐回火盆前,“她直接想介绍小叮当和简文笙认识。”
“简文笙?这个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吉雅赛音问。
“我哥隔壁家那老爷子的孙子。”
吉雅赛音想起来,“就他爹隔两年给他娶个年轻后妈,隔两年给他添一同父异母的弟弟?”
“那是八年前的事儿了,自从简文笙去了琼州岛,简战荣就没再娶过了,不过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是有三个的。”
“加上他,四兄弟,都不是一个妈,这家庭关系太复杂了,我担心小乖宝心思单纯应付不过来,我看还是算了吧。”吉雅赛音对简文笙没意见,只是更想林可叮找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安稳稳地好过小日子就行。
林静秋也这么想,“我已经拒绝对方了。”
“小徐跟简家提这事儿没有?”林华国和简文笙的爷爷关系好,林可叮十八岁生日宴,简老爷子肯定会来,吉雅赛音怕到时候碰面尴尬。
“没呢,说是先问问我们的想法,”林静秋说,“周末一块吃饭,就当没发生。”
“好,”吉雅赛音看向墙上的挂历,“格日乐和小橙子是不是周六就回来了?”
林静秋点点头,“这会儿在火车上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格日乐他们去部队也两年了,也不知道性子有没有稳重些。”
吉雅赛音不抱希望,“别闯祸就行。”
*
“老规矩,抓嘎拉哈,输了的喝水,两小时内不准上厕所!”格日乐打水回来,眼角泛红,明显亢奋过头。
林一杨躺在下铺打盹呢,听到格日乐说话,睁开眼瞅他手里的军水壶,“玩就玩,一壶水嘛,十七八岁肾正好,我还憋不了两小时?”
“唉,不是一壶水,是一盆水!”格日乐将水壶丢自己铺位上,从身后端出一个洗脸瓷盆,是他刚从乘务员那边借来的。
“不是吧!格日乐!”林一杨坐起来,脖子伸得老长,好大一瓷盆不说,还装得满满当当,而且开水,冒烟呢,“你烫过年猪!”
“又没让你马上喝,不还得玩好久嘛,”格日乐将瓷盆从过道上端进他们睡的卧铺隔间,转身大马金刀地坐到林一杨对面,挑着眉说,“还是说你打算不战而降?现在就喝。”
“想得美,谁输谁赢还不一定。”林一杨脱了身上的军大衣,拿出气势来。
格日乐从行囊最里面的包里拿出嘎拉哈,“我看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半个小时后,决出胜负,格日乐伸出一只手,对林一杨做出邀请的动作。
林一杨愿赌服输,端起洗脸盆开喝,格日乐这个臭不要脸的,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位上监督他:“唉,别漏啊,漏一滴罚一壶。”
林一杨赶紧把嘴巴贴紧一些,咕噜咕噜,一滴不敢漏地喝了大半盆,感觉肚子已经成水库了,停下来歇会儿,格日乐催他,林一杨气得要死,抄起床边的一只鞋怒砸过去。
格日乐侧头躲开的同时,精准地抓住那只皮鞋,看了眼,“啧~擦这么亮,回去吃酒还是结婚?”
“亮什么亮?我穿的又不是皮鞋……”话说一半,林一杨停下来,瞧完自己又瞧格日乐的脚,他们谁也没脱鞋子。
而这个隔间不是只有他们两人吗?
他脚边还有一只擦得锃亮的黑皮鞋,是谁的?
第54章第54章
格日乐吸吸鼻子,这熟悉的味道!
在心里骂了声娘,一惊一乍地从下铺弹起。
太激动,脑袋狠狠地撞了一下,他也顾不得疼,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扒着上铺的床栏,脖子伸得老长地瞅了眼。
男人正仰躺着睡觉,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膝盖上,因为太长,微微弯曲,显得有些憋屈,两只手交叉地枕在脑后,脸上盖一顶白色的海军帽,帽檐上的五角星闪闪发亮。
他的脸很小,海军帽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如此,格日乐还是一眼认出简文笙。
遥想两年前,格日乐通过考核,去到琼州岛海军新兵训练营,在那里他见到了作为教官的简文笙。
虽然不熟络,但十年前也算打过两次照面,加上大舅舅和他爷爷的关系,按辈分,简文笙还得随林一杨叫他一声表叔。
格日乐就天真地以为简文笙多少会关照他和林一杨,谁想这货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就像看他们不顺眼似的,尤其是对他,毫不夸张地说是有意为难,每天往死里操练他。
而格日乐也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不蒸馒头争口气,处处跟简文笙较劲,他喊他往东,他绝对往西。
从那时起,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简团您睡着了吗?”林一杨和格日乐不同,他对简文笙只有崇拜,遥想第一天新兵训练完,他们所有人都累垮了,东倒西歪瘫在地上,简文笙训斥没有当兵样子,便有人不服气叫板,说他站着说话不腰疼。
简文笙二话不说,两个小时完成了他们一天的训练量,结束后军姿依旧站得笔挺标准,大气不带喘一下。
当时林一杨看简文笙都在发光,在那之前,“英雄”对他来说只是两个字,简文笙是他心目中的第一个英雄。
格日乐最瞧不得林一杨每次见到简文笙那狗腿样,哪怕对方放个屁,他都会毫无底线地捧场,说香死了。
格日乐不知道说了林一杨多少回,那天简文笙明明就是臭显摆,给他们新兵蛋子立官威。
偏偏林一杨入了魔,一个字听不进去。
格日乐把简文笙的臭鞋子扔向林一杨。
林一杨眼疾手快,两只手恭敬地接住后,闻了一下,虽然没说话,但看他享受的表情,格日乐白眼翻到了后脑勺。
“简团您不是出任务去了吗?怎么也在火车上?广州首发站也没看到你啊?难道是刚刚我打盹……”林一杨絮絮叨叨和简文笙攀谈,要不是小时候认识,两家就住在隔壁,他恨不得把人族谱问出来。
简文笙不嫌吵,格日乐脑袋嗡嗡,像隔间里飞进来了一只大头苍蝇,实在忍不了,插话:“赶紧把剩下的水喝了。”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林一杨感觉肚子要爆炸了,抱起简文笙的一只皮鞋,跑得比兔子还快,“回来再喝。”
“林一杨,说好两小时不能上厕所!”格日乐来不及拦人,朝他大喊,林一杨装作没听见,百米冲刺地溜了。
“再过两天十八了,还是这么幼稚。”低沉沙哑的男声从头顶的上铺飘下来,格日乐嘴角抽搐了两下,不服气地回了一句:“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呵~”短暂的一声嗤笑后,简文笙再无动静。
格日乐有种一拳揍在棉花里的无力感,他又站起身和简文笙强调道:“我不幼稚,你才幼稚!你全家都幼稚!”
简文笙稳如泰山,没搭理他。
“还装睡!”格日乐拿走盖在简文笙脸上的海军帽,其实他一开始就想揭开这顶帽子了。
从小到大,格日乐并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也可能是因为所有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好看,便习以为常了。
哪怕后面入了海军,他还是他们那批新兵里最好看的一个,虽然在草原上晒得黑了点,但五官随了他阿布,长得极其周正。
然而,简文笙比他长得还要周正,一身正气,人人都说他是天生当军人的料子,最让格日乐接受不了的一点,他在草原上晒太阳,简文笙在海上晒太阳,紫外线都强,凭什么那张脸比他白那么多嫩那么多。
还一点不娘。
一米八五的大个子,不光身高还腿长,宽肩窄腰,穿衣服显瘦,脱完后一身腱子肉,比草原上最擅跑的黄羊肉更线条分明。
格日乐不是盲目攀比之人,但对简文笙就是不服气,于是,这两年一直在偷偷地擦雪花膏。
皮肤终于养回来一些,加上他留在了边岸部队,不像林一杨和简文笙在海上部队,时常出任务漂在海上。
林一杨这两年就晒黑了好多,每次碰面,他像小时候那样飞奔地扑向他,格日乐都仿佛看见了一只大黑耗子。
简文笙出海比林一杨还要勤,肯定更是一只特大黑耗子。
格日乐带着几分期许,在看到简文笙的脸后,眼里顿时没了光,这老小子怎么还这么白?
“哇塞!好久不见,简团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帅!”林一杨上完厕所回来,看到简文笙脸上没再盖海军帽,立马凑上去拍马屁。
简文笙懒洋洋地转过脸,扫向他们两个的脸,嘴角带着淡淡的弧线,“你们变了不少,都黑成耗子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格日乐咬紧后槽牙,林一杨有句话没说错,简文笙一点没变,但不是帅气,而是嘴还是那么欠!
不然就他这条件,也不能到这把年纪也没个对象。
简文笙在海岛军属大院可是香饽饽,最受东家嫂子西家婶子欢迎,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跟他介绍对象。
组织也有意撮合,直接下指令,简文笙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和小姑娘相看,一个两个三四个……最后一个没成,听说就是叫他那张嘴给活活气跑了。
被人说黑了,林一杨也不生气,还傻呵呵直乐,格日乐一副兄弟你没毛病的表情,“他说你黑。”
林一杨摸摸自己的脸,不可否认:“我是黑啊,你每次不也说我像大黑耗子吗?还拿你的雪花膏给我……”
格日乐要脸,捂住林一杨的嘴。
简文笙半眯着眼睛,审视地再在格日乐的脸扫了一圈,嘴角的弧线越来越深,意味不明。
格日乐厚脸皮惯了,也抵不住地被他盯得眼红脖子粗,岔开话题:“简团,你怎么在这?”
林一杨扒开格日乐的手,“是啊,简团您不是有任务吗?”
“提前完成了,组织批了长假,回家休息。”简文笙拿回自己海军帽,重新盖脸上,为赶时间,他已经三天三夜没睡过了。
格日乐眉眼一动,贼笑道:“组织批假,不是让回去休息吧?”
“那是干啥?”林一杨接话。
“相亲,”格日乐挑眉,说话阴阳怪气,“家属院的小姑娘,都相看完了,只能往别处找了。”
林一杨赞同地点头,“别说,我们大院还真有好几个姐姐和简团登对着呢。”
“你说万琴琴姐姐吗?”格日乐三年前寄住在大舅舅家,对他们大院的万琴琴印象最深,一家子娇宠过头,性子养得飞扬跋扈,对谁都趾高气扬,觉得所有人都该围着她转,要是两人成了,简文笙老小子以后就有得受了,光是想想,格日乐都浑身舒爽,“她是你们大院之花,简团是你们大院之光,男才女貌,天生一对。”
“万琴琴长得是不错,就是脾气……”林一杨话没说完,又被格日乐捂住嘴,他莫名其妙地扒开,“格日乐,你干嘛呀?”
格日乐冲他挤眼睛,林一杨不明所以,“咋了?眼睛进东西了?”
格日乐:“……”
“万琴琴还是算了,从小看着长大。”简文笙冷不丁接了一句。
林一杨不由地瞪大眼睛,要知道在团里的时候,每次有人问及简文笙的个人问题,他都是一副爱搭不理样。
今天居然回应了!
看来是想通了,真要回去相亲了。
林一杨比简文笙和格日乐还激动,“简团有心仪的对象了?是谁呀?我认识吗?”
简文笙沉默片刻后,回答:“没有。”
林一杨有些失落,更着急,“要不我跟您介绍一位?我家妹妹怎么样?”
“你啥时候有个妹妹了?你妈又给你添了一个?”格日乐还没反应,所以笑得可开心了,打趣道,“表哥表嫂还挺能折腾啊。”
“哦,不是妹妹,”林一杨看格日乐一眼,随即改口:“是表姨。”
表姨?!
格日乐:“???!!!”
那不是他妹妹吗?
格日乐别说笑,天都塌了,林一杨居然要把小叮当介绍给简文笙?!
格日乐箍住林一杨的脖子,往后拽,“疯了你!我妹才多大,你打她主意?回去我就告诉大舅舅,看他打不打死你!”
“啥叫我打她主意?格日乐,你别乱冤枉人,我是把她介绍给简团,还有,小叮当不小了,马上就十八了。”林一杨多少有些无语,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可叮才八岁,他就把她卖了,他有这么丧心病狂吗?
再过两天,林可叮就成年了,他给她介绍好对象,格日乐作为哥哥该感谢他才对。
这年头,四条腿的蛤蟆遍地是,两条腿的好男人不好找。
简文笙自己摘下脸上的海军帽,问厮打成一团的格日乐和林一杨,“你们说的林可叮?”
林一杨满心欢喜,“是呀,简团,原来你还记得小叮当啊。”
格日乐如五雷轰顶,看简文笙的样子,似乎对他妹妹很有兴趣,着急:“不是,小叮当比万琴琴还小,也是你从小看着长大,你对万琴琴下不了手,对小叮当就下得了手?”
第55章第55章
周六,人民广播电台。
林可叮跟往常一样骑车上班,锁好自行车从车棚出来,就看到平时这个点早就下班回家的李珊珊,专门等她地站在播音室大门前的台阶上。
李珊珊的视线在林可叮戴的兔毛手套上多停了两秒后,将手背到身后,取下自己已经戴了两年的旧手套。
“可叮,吉婶子对你可真好啊。”李珊珊边搭话边将旧手套揣进兜里,她以为林可叮没看到,“上周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了这双兔毛手套,可贵了呢,是吉婶子提前送你的生日礼物吗?”
“不是,”林可叮倒不是显摆,只是有一说一,“额木格看我骑车冷,买了这双手套给我。”
“真好,不像我……”李珊珊故意在林可叮面前跺脚搓手,“每天上下班走路不说,连一双手套都没有。”
林可叮直接伸手从她兜里拿出手套,“这不是吗?还暖和着呢,刚戴过吧?”
李珊珊尴尬得脚指头都扣紧了,讪笑道:“我这手套戴两年多了,一点不暖和了,我奶又舍不得给我买新的……”
林可叮打断她,“不暖和,那扔了好了。”
不光嘴上说说,林可叮甩手扔老远,看得李珊珊肉痛死了,她这手套虽然旧是旧了点,却也是狐皮手套,当初花了她半个月工资呢。
“袁婶子不给你买,姗姗姐,你有工资,可以自己买。”袁李氏重男轻女,喜欢孙子多于孙女,但李珊珊的父母对他们姐弟俩一视同仁。
李珊珊工作后,袁李氏让她工资全部上交,说要存起来给他弟弟长大后娶媳妇,李父李母不同意,袁李氏为此闹得大院人尽皆知,最后各退让一步,李珊珊每个月需要上交生活费。
李珊珊在家过得不如林可叮,却也没那么不堪,至少父母还是在意她,然而一直跟林可叮卖惨,就是想从她这里捞好处,这点小心思,林可叮看得透透的。
“可叮,我刚让事儿耽搁了,现在走回去做饭肯定晚了,到时候我奶又得说我,要不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吧?”李珊珊满眼可怜和期许。
“你骑走了,我下班怎么回去?”林可叮问。
“你天天骑车上下班,偶尔走一回路,就当锻炼身体呗。”李珊珊在心里骂林可叮矫情。
车钥匙还没来得及放兜里,林可叮拿在手里转了一圈,冲李珊珊笑得眉眼弯弯,“我身体挺好,不用锻炼了,姗姗姐自己锻炼吧。”
电台招聘通知书一发到家里,巴图尔就去供销社给她买了这辆自行车,就是不想她太辛苦。
阿布的心意,林可叮才不会辜负,更不会用此做慈善,本来她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再说。
见人坚决,李珊珊退而其次,老生常谈地提起换岗的话题:“可叮,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老人家呢?我奶年纪大了,早上要人照顾,我上早班的话,五点钟就起床出门,十一点才能赶回去做饭……”
“谁家还没个老人,”林可叮直接截过话头,“再说了,你进电台前就没想过这些问题吗?还是觉得所有人都该为你让步?不好意思,我还是那句话,不换。”
林可叮才不信李珊珊和袁李氏情比金坚,“你要实在惦记袁奶奶,我给你出个主意,赶紧换个工作吧,姗姗姐这么优秀,肯定能找到比播音员更好的工作。”
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林一杨顺嘴一问,“对了,小叮当,你马上就十八了,处对象没有?”
“什么对象?”巴图尔紧张地护在林可叮前面,横眉怒对质问林一杨,“臭小子主意打我闺女身上了?信不信我告诉你爷爷,看他打不打死你!”
林一杨嘴角抽了抽,不愧是亲生父子,说话都一模一样,“姑爷,小叮当是我表姨,我能打什么主意,我就想说介绍……”
“阿布,妹妹,我好饿,我们赶紧回家吧!”格日乐拉着林可叮往外走,林一杨还想追上去,被吼:“都到旗里了,还跟着我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小哥,”林可叮眼观鼻鼻观心,藏不住事地直接问:“小橙子要跟我说什么?你这么紧张干嘛?”
格日乐也不瞒她,“他想给你介绍对象,就是简爷爷的那个孙子。”
“简文笙是吧?”巴图尔眉头一皱,怎么又是这小子?前有徐秀珍说媒,后有林一杨撮合。
“我不喜欢他。”格日乐先表态。
“我也不喜欢……等一下,给你妹妹介绍对象,又不是给你介绍,你喜不喜欢个什么劲儿,他得罪了你?”巴图尔觉得不正常。
“那可得大罪了。”路上格日乐将简文笙的罪行一一罗列出来,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跟吉雅赛音和林静秋重复了一遍,最后总结陈词:“是吧?这人品行有问题。”
第56章第56章
“额木格说句公道话,小简其实是为你好,”吉雅赛音就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人,“你入了部队,就是国家的人,人民的子弟兵,保家卫国,随时待命,不尽快把身体素质提升上去,难道临阵磨枪吗?对国家不负责,也会把你害了。”
林静秋表示同意,“你们那批新兵不少人吧?小简为什么只逮你加紧训练,他不是对你有意见,故意为难,他是偏向你,不然你也不能这么短时间就升了排长。”
两人一番话,格日乐犹如醍醐灌顶,原来简文笙对他用心良苦,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格日乐转过身,双手合一,对着东边拜了拜,“感谢长生天,赐我忘年交,以后简文笙就是我拜把子兄弟了。”
林可叮被他逗笑,“小哥,文笙哥哥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吧?怎么在你这就成忘年交了?”
格日乐端起木碗,咕噜咕噜干了大半碗奶茶,去琼州岛两年,他实在太想家里的吃食了,吸吸鼻子,有点想哭,“组织催他解决个人问题催得紧,我琢磨着老简快有三十了,倒是长得挺年轻,像二十出头。”
巴图尔一到家就进厨房忙活了,给格日乐做手把肉,吉雅赛音陪孙子聊了会儿也去了厨房,留下林静秋:“哪有三十,小简本来就二十出头,我记得好像比你们大五岁。”
格日乐有些意外,“大五岁,就是二十三,也不大啊,组织催这么急干嘛?”
“听说小简年初升职了?”徐秀珍想给林可叮做媒,不得把对方的本事,跟林静秋强调好几遍。
“升了林一杨他们团的团长,”格日乐后知后觉,“难怪林一杨总跟我摆谈,他们简团多了不起,是琼州岛最年轻的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