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让他把头枕在她丰腴的手臂上,说:“我有个朋友说印度人是会这样。因为包办婚姻。他们没有感觉到自己必须费点心思。我爸爸说他爸爸曾告诉过他:‘要先满足女人,然后再想你自己。’我看没人告诉过你这些。”
威利想到他父亲,怀着从没有过的同情。
他说:“琼,让我再试一次。”
他又试了一次。这一回持续得久些,但琼一句话也没说。然后,就跟前一次一样,那一刻过去了。厕所在黑漆漆的走廊尽头。布满灰尘的蛛网覆盖着高处生锈的水箱,像块什么料子似的挂在头顶的小窗上。琼回来之后开始细心地穿衣服。威利没有看她。他们走下楼去,一言不发。一扇门开了,一个老妇人盯着他们看。一小时之前,威利或许会在意;现在不会了。在楼梯平台上,他们看见一个瘦小的黑人,脸庞隐藏在宽边牙买加帽下面。他下身穿的是佐特套装的裤子——脚踝收窄,腿部宽松一一料子非常薄,适合在温暖的地区穿。他久久地看着他们。他们走过凋敝的街道——万籁俱寂,黑黢黢的大窗户里装了松松垮垮的窗帘和简易百叶窗——回到商店的灯光和来往的人流中,又是伦敦了。这会儿没有出租车了。有一班公交车琼可以坐——她说要去大理石拱门,那儿有车去一个叫克里考伍德的地方。威利可以坐另一班公交车。回学校的路上,他想着琼正在往家里赶,那是一个他无法想象的地方,又想到珀西,他开始后悔。但没多久,他就把悔意踢开了。他发现自己到底还是得意的。这个下午他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事。他已经变了。钱的事情,他之后才会担心。
再次见到珀西的时候,他问他:“琼家里人是什么样?”
“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他们。我认为她不喜欢他们。”
后来他去学院图书馆,看到一本塘鹅平装版《性生理学》。他前后翻了翻,但还是因为书名太科学而搁下了。这本战时出版的平装小书装订得非常结实,金属书钉都已生锈,有时很难看清行首的几个字。他不得不掰住书缝,把书转向不同的角度。最后他找到了想看的东西。书里说男人平均能持续十到十五分钟。这可真糟糕。接下去一两行更糟。他读到某些“性爱强人”能轻轻松松持续半个小时。那轻浮的、幸灾乐祸似的语言仿佛重重一击。他没想到一本严肃的塘鹅版图书会这样措辞。他不愿相信刚才读到的那些话,也不愿再读下去。
他再次见到珀西的时候,就问他:“珀西,你怎么学会做爱的?”
珀西说:“你得慢慢来。我们都是慢慢来的。先找小女孩练习。别这么一脸惊讶,小威利。我敢肯定,你那个大家族里发生的事情,你不是件件都知道。威利,你的问题是太规矩。人家看向你,却看不见你。”
“你比我还规矩。总是穿着套装和漂亮衬衫。”
“我让女人紧张。她们怕我。威利,你就得这么办。做爱是桩野蛮的事情。你得野蛮才行。”
“琼怕你吗?”
“她怕得要死。你问她。”
威利觉得应该把发生的事情告诉珀西。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突然想起一部老电影里的某个场景,差点脱口而出:“珀西,我和琼相爱了。”可他不喜欢这句话,这句话也不愿意从他嘴里出来。
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他很庆幸自己没说出来。一个星期六晚上,热衷社交的珀西带他去诺丁山参加聚会。威利一个人也不认识,就黏着珀西。过了一会儿,琼进来了。又过了一会儿,珀西对威利说:“这聚会无聊透顶。我和琼要回学校做爱。”
威利看着琼,问:“真的吗?”
琼以她一贯的直截了当答道:“没错,威利。”
要是有谁问起,威利会说珀西是在教导他什么是英国式生活。其实,虽然不知道自己接近的是什么,但他的确是通过珀西融入了五十年代末伦敦独有的过渡性的波西米亚移民生活。这几乎未触及传统的苏活区波西米亚世界。这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世界。从加勒比地区——然后是非洲的白人殖民地,再下来是亚洲——来的移民刚到不久。他们还都是从异国来的陌生人;也有英国人——既有上层的也有下层的,喜欢社交冒险,时不时希望摆脱自己的祖国;还有些人和殖民地有关系,希望能在伦敦把殖民地的社会准则翻个个儿——这些英国人想寻找更时髦、更亲切的新移民。他们相聚在诺丁山这个中立地带,相聚在几个社会阶层混杂的广场上灯光昏暗的公寓内(离那天晚上威利和琼去的地方不远);他们在一起欢快而活跃。不过这些移民大多没有正当工作或固定住所。他们中有些人的确濒临绝境,这使他们的快乐更加浓烈。
有一个男人把威利吓住了。此人瘦小英俊。是白人,或者说看着像白人。他说他从殖民地来,说话有口音。远望似乎无可挑剔,近看却差强人意。衬衫领子是脏的,外套破了,皮肤太油,牙齿又黑又烂,呼吸声粗重。第一回遇见威利,他就跟他说起自己的经历。他出身于一个不错的殖民地家庭,战前被父亲送来伦敦接受教育,为融入英国社会做准备。他有一位英国教师。一天,为了教他,那位教师问道:“如果你出去吃饭,选饭店的话,是选利兹还是伯克利?”这个殖民地来的年轻人答道:“利兹。”教师摇摇头说:“错。不过这错误很多人都会犯。伯克利的菜品更好。记住了。”战后他家里起了纷争,这种日子到头了。他根据这些经历写了一点东西,或者正在写,他想念几段给威利听。威利去了他的住处,就在不远的一栋出租屋里。他听了一章,描述的是看精神病医生的经过。精神病医生讲了些什么,没写几句,却写了许多窗外的景致,以及篱笆上的一只猫的滑稽动作。威利听着听着就觉得精神病医生的房间就像是他们待的这一间。最后,那位作家问威利有何高见,威利说:“我想知道更多病人的情况,还有医生的情况。”作家气坏了。他的黑眼睛一闪,露出一口被香烟熏黑的细小牙齿,对威利咆哮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物,从哪儿来,自以为有什么天赋。可是有个非常有名的人曾说我开启了写作的新维度。”威利逃出屋子,那人还在暴跳如雷。可是再次见面的时候,那人却和和气气的。他说:“原谅我,老兄。全是因为那间屋子。我恨死它了。我觉得它就是个棺材。和我以前住惯了的完全不一样。我要搬家了。请原谅我。请过来帮我搬家。好让我知道你不怪罪我了。”威利于是去了那栋出租屋,敲了敲作家的房门。一个中年妇女从边门出来,说:“就是你吧。他昨天走的时候说会派人来拿他的行李。你把他的箱子拿走吧。不过你得替他付清房租。我给你看记录。欠了二十个星期的。一共是六十六英镑十五先令。”威利又逃走了。之后他再跟着珀西参加聚会的时候,会特意寻找那个留胡子的矮个男人。不久他又看到他了,那人小口地啜着酒杯里的白葡萄酒朝他走来,一张嘴喷出一股大蒜香肠味儿:“对不起,老兄。不过我们南非人常说你们印度人有钱,所以我想你或许愿意帮个忙。”
一天晚上来了一个男人,看上去和平常在聚会上见到的波西米亚人很不一样。他带来一瓶香槟,进门时交给了珀西。他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矮小,一身灰色格子套装,讲究的程度和珀西不相上下,外套翻领是手工缝制的,衣料软软地贴在胳膊上。珀西把这个陌生人介绍给威利,撇下他们俩走了。
威利不爱喝酒,但现在他已经知道如何应对这种场合了,于是说:“香槟。”
陌生人的声音异乎寻常地柔和,以一种不甚专业的口气说道:“是冰冻的。从利兹带来的。他们总是给我留一瓶。”
威利不知道那人是不是在开玩笑。但他的眼神冷漠平静,于是威利想,他没必要判断这话的真假。可怎么又是利兹!看来他们可真在乎这个。对威利来说——在他老家所谓宾馆等同于最廉价的茶室或餐厅——这真是属于伦敦的一种古怪的奢侈观念:不是饮料,不是服务,而是大饭店,似乎高人一等的价格就意味着高人一等的神宠。
陌生人不打算跟威利聊天,威利觉得自己应该主动点。
他问:“你在伦敦工作吗?”
陌生人说:“我就在这儿工作。我是个开发商。就开发这片。眼下这里是垃圾场。二十年后会大不相同。我愿意等待。这里全是些受保护的老房客,他们住在这样的大房子里根本不出一分钱,而这儿几乎就在伦敦市中心。他们的的确确想住到外面去。去绿树成荫的郊区,或是住漂亮的乡下小别墅。我帮他们实现。我把这儿的房产买下来,给房客另找住处。有些人愿意,有些人不愿意。然后我会破坏他们周围的地方。以前我还会让珀西把他的那些黑鬼找来。”他声音柔和,毫无恶意,纯粹是描述的口吻,威利信了。
威利说:“珀西吗?”
“伦敦老地主了。难道你不知道?他没跟你说过?”
那天晚上迟些时候,珀西对威利说:“看来那老家伙为难你了。”
“他说你是地主。”
“有许多事我不得不做,小威利。他们要找西印度群岛来的人到这儿开公交车。可是住宿有问题。大家都不肯把房子租给黑人。我没必要告诉你这些。所以有一两个岛国的政府就鼓励像我这样的人把房产买下来,再租给西印度人。一开始就是这么回事。别想得太夸张。我买的那些房子都住满了人,花了大概一千五百英镑。有一处花了一千七百五十英镑。以前我把空房租给小伙子。每个星期五晚上去收房租。再也没有比巴巴多斯小伙子更好的人了。他们很感激我。每到星期五晚上,你就看见他们一个个从伦敦公交公司下了班,洗得干干净净地跪在自己小房间的床边祷告。一边放着《圣经》,翻到《利未记》,一边放着租金记录簿,簿子合着,夹着纸条。看纸条就清楚了。那个老家伙听说过我,想收购我手上的全部房产。我不能拒绝他。这儿是他的地盘。他给我介绍了夜总会的工作。他答应给我一份。我去向他索要我那份的时候,他却说我讨人厌。我明白他的意思,就申请了学院的奖学金。但他仍旧想跟我做朋友,而跟他交朋友对我有好处。可是这事儿让我烦恼,威利。他要我再回头为他干活。这事儿让我烦恼。”
威利想:“好一座古怪的城市!那天我去看演讲角,遇到克里希纳·梅农一边走一边思考他有关苏伊士运河危机的演讲,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就在离那儿很近的地方,一边有那么一家夜总会,有德本汉姆香水柜台,另一边则是珀西的老地盘和那个老头的地盘。”
正是在其中一次波西米亚聚会上,威利遇到一个胖乎乎的留胡子的年轻人。他自称在英国广播公司上班,负责剪辑或制作几档海外节目。他刚入这一行不久,虽然个性还算谦虚,但认为自己的工作很重要。他骨子里是个官僚,墨守成规,但为了向自己的工作表达敬意,他觉得在诺丁山这样的地方自己应尝试一点波西米亚风,并关照关照威利这样的人:将出人意料的人物提携出黑暗,引入无线电波的光辉之中。
他对威利说:“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对你越来越感兴趣。”
威利一直在卖力地讲述他的家族史。
制作人说:“我们这里的人不太了解你们那种基督教团体。如此古老,如此悠久,与印度其他地方如此隔绝——从你所说的这些来看。听众会觉得很有意思。你给我们写一篇广播稿好不好?很合适放在我们的一档英联邦节目中播出。五分钟。六百五十个单词。大概就是企鹅版图书一页半的篇幅。不涉及义理之争。用的话,五基尼。”
此前还从来没有人——除了发奖学金的人——给过威利钱。那制作人刚把这想法和角度告诉威利,那篇五分钟的广播稿就浮现在他脑海中。以家族故事的形式来讲述印度次大陆的信仰起源(有些东西他得查查百科全书);与印度其他地区的隔绝感;对印度其他宗教的无知;英国占领时期家族作为社会改革的推动者、具有基督教良知的人、工人权利的捍卫者所做的工作(向公众演讲时戴红色领巾的造反派亲戚的故事一到两个);作者在教会学校读书的经历,他所意识到的旧基督教团体与新基督徒、低等阶层、新皈依者、充满怨恨的受压迫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作者的艰辛经历,但这一经历最终使他从中受益,不仅理解并接受了新基督徒,更理解并接受了基督教之外的更宽广的印度世界,他的祖先游离其外的印度世界。
不到两个钟头,他就写完了。他仿佛回到了教会学校:知道别人指望他写些什么。一个星期后,威利收到了制作人寄来的录用函。英国广播公司的信纸窄小轻薄,制作人的签名非常小。他好像是个喜欢将自己隐藏在公司大名之下的人。三个星期后,威利被叫去录音。他搭地铁到霍尔本,再沿金斯街步行到布什大厦。走过长长的街道,望着布什大厦远远矗立在壮丽街景的尽头,威利头一次感受到伦敦的强大和富有。这种感觉,他刚到伦敦时曾寻找过却没有找到,然后,在他来往于学校和诺丁山之间时被遗忘了。
他喜欢录音棚里的工作场景,红灯和绿灯,隔音室里的制作人和录音总监。他的录音是一档杂志类节目的一部分。节目录在唱片上,他和其他参加录音的人必须坐等整个节目走两遍。制作人非常挑剔,对每个人都提出不少意见。威利仔细听着,把什么都记在心里。别去听你自己的声音;尽量关注你说的内容;从喉咙后面发声;不要让声音在句尾变轻。最后,制作人对威利说:“你有天赋。”
四个星期后,他受邀参观一位来自西非的青年艺术家的雕刻展。雕刻家个子矮小,穿戴着绣了花纹的肮脏的非洲帽子和长袍,威利到那儿时,展厅里只有他一个人。威利冒充记者,很紧张,可那个非洲人却侃侃而谈。他说他看着一块木头脑海中就会浮现他将用它雕刻的形象。他带着威利参观展览,厚重的非洲长袍拍打着他的大腿。他精确地告诉威利每一块木头花了他多少钱。威利根据这些写了一篇广播稿。
两个星期后,制作人派他去参加一个文学午餐会,嘉宾是一位美国女主持人兼随笔作家。她演讲的主题是如何安排晚餐会以及如何对付讨人厌的人。讨人厌的人必须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女主持说;火必须用火来对付。威利的稿子一挥而就。
他发现自己颇有几分受欢迎。一天下午录完音,他在南安普顿街的一家商行分期付款买了一台打字机。他贷了二十四英镑,签下一份长长的协议(和珀西那些西印度群岛来的有房租记录簿的房客一样),拿到一本小账册(硬封面,仿佛要长期使用似的),用来记录每周必须偿付的款项。
有了打字机,他写起来更加容易。他开始领会到广播节目的内容不能太满。他知道了五分钟节目需要多少素材——通常三到四个要点就够了——他不会浪费时间去寻找用不上的素材。他结识了不少制作人、录音总监和供稿人。有些供稿人是专职做这个的。他们住在郊外,搭火车进城,拎着大公文包,里面装满了为其他节目准备的小稿件及另外一些小稿件的提纲。他们都是大忙人,提前几个星期、几个月就开始筹划稿件,他们不喜欢干坐着等一期半个钟头的杂志类节目走上两遍。他们显得厌倦了别人的稿件,而威利也学会了显得厌倦了他们的稿件。
但是,他被罗杰迷住了。罗杰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威利听他讲完了一段妙趣横生的故事,讲述他为政府的法律援助计划工作,帮助那些付不起律师费的穷人打官司的经历。罗杰要对付的穷人都是些怨天尤人、狡诈滑头的家伙,对法律无比热衷。故事的开头和结尾都讲到一个替人干活的胖老太太,她跑到罗杰的办公室,说:“你是穷人的律师吧?”第一次,罗杰很热心。第二次,他叹了口气说:“没错,我是。”
录音的时候以及录完音之后,威利都将自己的敬佩之情表现得很明显,于是罗杰带他去了英国广播公司俱乐部。坐下之后,罗杰说:“其实我不是会员。不过这儿很方便。”
罗杰问起威利的情况,威利告诉他自己在教育学院念书。
罗杰说:“这么说来你要当教师?”
威利说:“也不是。”这是真的。他从来没想过要去教书。一个词跃入他的脑海:“我在混时间。”
罗杰说:“我也一样。”
他们成了朋友。罗杰很高,经常穿一身深色的双排扣西装。他的礼貌、风度、言谈(轻而易举地转为一种古怪的正式语体,用完整而平衡的句子为威利制造出机智的效果),所有这些都是他的家庭、中学、大学、朋友和职业给予他的。但威利认为它们是罗杰独有的东西。
一天,他看见罗杰裤子上扣着背带。他很惊讶,便问罗杰。罗杰答道:“我没有腰,没有臀。不像你,威利。缺了背带,我的裤子就直接滑下去了。”
他们大概一星期见一次。有时候他们在法院吃饭,罗杰喜欢那里的布丁。有时候他们会去看戏。罗杰为一份地方报纸写一个每周一期的专栏,叫“伦敦书简”,他想写哪出戏,就能拿到那出戏的票。有时候他们去看一栋很小的房子的翻修工程,那房子很矮,正面平直,是罗杰买的,就在大理石拱门附近的一条陋巷里。罗杰说起为什么要买这房子时说:“我有一小笔资本。四千英镑不到。我想最好用它在伦敦置点产业。”罗杰强调自己没有多少财产,说那栋房子再小不过了,可威利还是很惊异,不仅是因为那四千英镑,还因为罗杰这么有胆识,因为他用的那些词:“资本”、“产业”。就像他那次沿着金斯街步行到布什大厦去录那一期关于印度基督徒的节目,当时他第一次体会到战前英国的富有和强大,由于同罗杰的友谊,他渐渐觉得自己正在窥探那一扇扇光秃秃的大门背后,他开始了解英国这个概念,对于教育学院的学生和诺丁山波西米亚移民世界中那些追求感观刺激的人来说,这个概念遥不可及。
一天,珀西·卡托用夸张的牙买加口音对他说:“怎么回事,小威利?好像外面有人勾住你了,叫你连老朋友珀西都忘了。”然后他又用正常的声音说:“琼老是问起你。”
威利想起她带他去的那间屋子。毫无疑问,她和珀西经常在那里幽会。他想起那间厕所,想起那个好奇地看着他们的黑人,刚从群岛上来,还戴着牙买加宽边帽,穿着离家时的热带佐特裤。现在他隔着一段距离回望这些。和罗杰在一起的时候,这些更像是一个秘密。
罗杰说:“我还是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你有家族生意吗?你是不是个有钱的大闲人?”
威利已经学会如何在遇到尴尬话题时板起面孔,绕开尴尬。他说:“我想写作。”他撒谎了。这念头是刚刚才冒出来的,因为罗杰让他尴尬,他不得不飞速思考,还因为从罗杰说过的许多话里可以看出他阅读面很广,也非常喜爱那些当代英国文学大师,比如奥威尔、沃、鲍威尔、康纳利。
罗杰看上去很失望。
威利说:“我拿几篇我写的东西给你看,好不好?”
他把自己在教会学校里写的几个故事打出来。一天晚上,他带着它们去了罗杰的办公室。他们走进一家酒吧,罗杰隔着桌子坐在威利对面,读完了那些故事。威利从没见过罗杰如此严肃。他想:“这就是律师。”他担心起来。现在他已经不怎么在乎那些故事了,毕竟是些旧玩意儿。他是不想失去罗杰的友谊。
最后,罗杰开口了:“我知道那位与你同名的大作家,也是你们家族的朋友,他说过故事应当有开头、中间和结尾。但实际上,如果你仔细想过,生活并不是这样。生活从来没有一个齐整的开头,也没有一个干净的结尾。生活永远在继续。你应该从中间开始,在中间结束,整个儿都该这样。这个关于婆罗门、财宝和孩童献祭的故事完全可以从部落头人去婆罗门隐居处见他写起。开始时他威胁恐吓,结束时他低声下气,而当他离开时,我们应当能看出他正在盘算一场骇人的谋杀。你读过海明威吗?你该读读他的早期作品。有一篇叫《杀手》。不过几页,几乎全是对话。晚上两个男人走进空荡荡的廉价咖啡馆,等一个老骗子。有人雇了他们杀他。就这些。好莱坞根据这个短篇拍了一部大片,但小说本身更好看。我知道这些故事都是你在学校里写的。而你自己很满意。作为律师,我觉得有一点很有意思,你不想写真实的事。我花了许多时间听狡诈的角色们如何交锋,这些故事让我感觉作者有秘密。他在隐瞒。”
威利很羞愧。他脸上发烧。他觉得眼泪涌了出来。他伸出手取回那些故事,同时站了起来。
罗杰说:“有些事情说清楚比较好。”
威利走出酒吧,心想:“我再也不见罗杰了。我不该把这些旧东西给他看。他说得没错。真是糟透了。”
威利为这段友谊感到痛心,他想起了琼和诺丁山的那个房间。他努力不去想这些,但几天后他还是去找她了。他搭地铁到邦德街。正是午饭时间。穿过马路去德本汉姆商店的时候,他看见琼和另一个女孩从对面走来。她没看见他。她低着头,正在喋喋不休。完全不像他记忆中那个性感、沉默、香喷喷的女孩。就连她的样貌也变了。见她这副模样,和别的女孩在一起,那么平庸,毫无性感可言,甚至脸上的皮肤都比以前松了,威利不想和她打招呼。他们几乎是擦肩而过。她没看见他。他听见她叽里咕噜地说个不停。他想:“她在克里考伍德就是这样。她和任何人相处久了都会变成这样。”
他觉得如释重负。而同时他也觉得被抛弃了。就像在老家的时候——现在想来似乎已经是很久以前了——他开始憎恨教会学校,不再梦想着当传教士,当大人物,周游世界。
几天后,他去了趟书店,花两先令六便士买了一本企鹅版海明威早期小说集。他站在书店里读了《杀手》的前四页。他喜欢那种含混的背景和整体的神秘感,他觉得对话很有节奏。节奏感在后面几页不那么强了,神秘感也淡了;但威利开始觉得他应该按照罗杰的建议重写《一生的牺牲》。
就像他设想的那样,整个故事几乎全是对话。一切都包含在对话中。背景和人物都不作清楚交代。这就化解了许多难题。他只开了个头,故事就自然而然往下走。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现在它离威利很遥远,但却包含了更多他的情感。他把题目改成《牺牲》。
罗杰提到过电影《杀手》。威利没看过。他想知道电影是如何改编的。他随意尝试了一下。心里有了这个念头,几天之后他又想到或许可以改写好莱坞电影里的某些场景,甚至某些瞬间,就用《牺牲》的手法和《牺牲》的含混背景。他特别想到了卡格尼的警匪片和亨弗莱·鲍嘉主演的《夜困摩天岭》。他在教会学校里最早完成的作文中有一篇就像那样。他写了一个男人(没有交代国籍或所属团体)为了某个没有交代的原因在一个不明确的地方等待某人,一边等一边抽烟(多次写到香烟和火柴),同时留心汽车、房门的动静和脚步声。最后(这篇作文只有一页)那个人到了,等待的男人已是满腔怒火。就那么收场了,因为他写不出故事来。他想不出之前发生过什么,之后又会发生什么。而现在,有了卡格尼和鲍嘉出演的电影中的一些场景,就没那么困难了。
他很快就有了故事,一个星期写了六篇。他根据《夜困摩天岭》写出三篇,并且认为从中还可以衍生出三四篇。他将电影里的角色改头换面,放在不同的故事里,于是卡格尼和鲍嘉原先塑造的角色变成了两三个不同的人物。所有的故事共享同一个含混的背景,即《牺牲》的背景。而他写着写着,含混的背景渐渐清晰起来,开始出现一些标记:一座带穹顶和角楼的宫殿,嵌有一排排空洞窗户的三层秘书处办公楼,道路边沿刷成白色的似乎什么也不会发生的神秘军营,有庭院和商店的大学,在特定的日子里会有很多人盛装前往的两座古老庙宇,一个市场,屋舍等级鲜明的村落,一位不可信赖的圣人的隐居处,一位雕刻匠,以及城外气味浓重的制革厂及其与世隔绝的工人。令威利惊讶的是,这些他从未经历过的借来的故事,这些他从未见过的人物,比他在学校里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写下的寓言更容易让他感觉真实。他开始理解莎士比亚是如何写作的——这正是他们在学院里的论文题目——运用借来的背景和借来的情节,而从来不直接写他自身或周遭的故事。
六篇故事不过四十页。最初的冲动已经消失,他需要鼓励,他想到了罗杰。他写了一封信,罗杰立刻回复了,请他去下华都街的维克托之家餐厅吃午饭。威利提前到了那儿,罗杰也是。罗杰说:“你看见窗上的牌子了吗?Le patron mange içi.‘店主也在这里吃饭。’常有文学界的人来这儿。”罗杰压低声音说:“对面那个人就是V.S.普里切特。”威利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那个壮实的中年人慈眉善目,生就一张线条分明、喜感十足的面孔,带着几分心不在焉的幽默神态。罗杰说:“《新政治家》的重要评论就是他写的。”威利在学校图书馆见过这本杂志,也知道有些同学每个星期五早上都会抢这本杂志看。不过威利还没有想过要看这类杂志。对他来说,《新政治家》很神秘,充斥着他无法理解的英国事件和典故。
罗杰说:“我女朋友要来。她叫珀迪塔。她甚至可能成为我的未婚妻。”
威利感到这奇怪的措辞背后有蹊跷。她身材颀长,但不漂亮,不出众,姿态微微有些别扭。她的妆容和琼不同,她用了什么东西使苍白的肤色闪耀着光泽。她摘下白色条纹手套,啪地丢在餐厅的小桌上,那一连串动作显示的时髦派头使得威利开始重新审视她的脸庞。然后威利很快就明白了——根据珀迪塔的眼神和罗杰低下头又转开脸的表现——和他同桌的这两个人,彼此客客气气,对他也彬彬有礼,他们关系并不好,而他被请来吃午饭的原因是他们需要个缓冲区。
谈的主要是食物。也谈到威利。罗杰一如既往彬彬有礼,但有珀迪塔在一旁,他看上去了无生气,目光呆滞,脸色灰败,不再开朗,鼻梁上方显出一道垂直的皱纹。
他和威利一道走出维克托之家餐厅。罗杰说:“我厌倦她了。在她之后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我最终都会厌倦。女人的内心多么贫乏。这就是她们美貌背后的秘密。这是她们的重负。”
威利说:“她想怎么样?”
“她想要我办事。娶她、娶她、娶她。我一看她,就觉得耳边响起这两个字。”
威利说:“我写了点东西。我听取了你的建议。你想看看吗?”
“我们能冒这个险吗?”
“我希望你看看。”
那些故事装在他外套的胸袋里。他掏出来递给罗杰。三天后,罗杰寄来一封友好的信,等他们碰面的时候,罗杰说:“故事很独特。和海明威的完全不同。更像是克莱斯特的。单独一篇可能不会给人多深的印象,但好几篇放在一起就不同了。不祥的氛围整个儿营造出来了。我喜欢这样的背景。是印度又不是印度。你应该写下去。要是你能再写出一百页,我们就得考虑拿出去卖了。”
这时候,故事来得不那么快了,但还是会来,一星期一篇,一星期两篇。每当觉得材料枯竭,电影场景用完了,他就跑去看几部老电影或是外国片。他去汉普斯特德的人人剧院和牛津街的学园电影院。他一周之内在学园电影院看了三遍《高尔基的童年》。他哭了。他把银幕上看到的编织进自己的童年,又写了几个故事。
一天,罗杰说:“我的编辑最近要来伦敦。你知道我每周都给他写一篇通讯稿,介绍图书和戏剧。有时也写写文化名人的逸事。他每周付我十英镑。我猜他是来检查我的。他说想会会我的朋友。我答应为他举办一次伦敦知识分子的晚餐会,你一定要来,威利。这是我第一次在大理石拱门附近的房子里办聚会。我要把你当作文学新星推出去。普鲁斯特的作品里有一个喜欢社交的人物叫斯万。他有时候为了好玩,喜欢把不同的人聚到一起,用他的话来说,制造一捧社交‘花束’。我也想为我的编辑准备一份这样的礼物。到时候会有一个我在西非服兵役时结识的黑人过来。他父亲是西印度群岛人,参加‘回到非洲’运动,搬回西非住了。他叫马库斯,就是发起运动的那个骗子的名字。你会喜欢他的。他很有魅力,温文尔雅。他热衷于跨种族性爱,不知满足。我第一次在西非遇到他的时候,他聊的几乎全是性。我为了应付他,就说非洲女人很有吸引力。他回答说:‘要是你喜欢动物的话。’现在他正在接受外交培训,等他的国家独立了,他就去当外交官。对他来说,伦敦就是天堂。他有两个野心。第一是有一个看上去完全是白种人的孙儿。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一半了。他和五个白种女人生了五个混血儿。他认为现在他必须时刻盯着他的孩子们,确保他们不会让他失望。他希望自己老了之后能和这个白种孙儿一起去国王路散步。人们会盯着他们看,而那孩子会大声问他:‘他们在看什么,爷爷?’他的第二个野心是成为第一个在顾资银行开账户的黑人。那可是王室银行。”
威利说:“他们没有给黑人开过账户吗?”
“我不知道。我看他自己也不知道。”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去银行问问呢?找他们要张表格。”
“他认为他们可能会以一种不那么突兀的方式阻止他。他们会说表格发完了。他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况。他要肯定他们会接纳他之后才去顾资银行开账户。这事他要做得极其随意,而且得确保他是第一个在那儿开账户的黑人。这事很复杂,我不敢说我理解了。但你可以找他谈谈这事。他很直率。这是他的魅力的一部分。另外还会来一位年轻诗人,和他妻子一起来。你和他们相处不会有问题。他们似乎对什么都不以为然,而且会一言不发,诗人会等着给任何和他聊天的人泼冷水。所以你不必找话和他聊。其实他挺出名的。我的编辑见到他会很高兴。我曾经一时糊涂,在某期‘伦敦书简’中替这位诗人的一部作品写了一段好话,他不知怎么知道了。我就这样同他搭上了。”
威利说:“我了解沉默寡言的人。我父亲时常发誓缄口。我打算会会这位诗人。”
“那不会让你感到愉快的。他那些诗复杂矫情,乏味俗套,你有时候会觉得他写成那样是你的错。我就是这么以为的。你要是高兴就去会会他,但你千万不要以为必须在晚餐前做这事。我邀请诗人夫妇仅仅是为了达到‘花束’的效果。来一点点枯死的蕨类以衬托整体。你应该特别留意的是两个男人,我在牛津认识的。这两人都出身普通的中产阶级,总是追逐有钱的女人。其他事也做,但这才是他们的事业。非常有钱的女人。在牛津的时候才刚刚起步,之后他们越爬越高,追求的女人越来越有钱。现在他们判断女人是否有钱的标准已经非常非常高了。当然,他们俩是死敌。都认为对方是骗子。看看他们如何行动大有教益。两人在牛津的时候差不多同时发现,追求有钱女人,第一次征服非常重要,会激起其他有钱女人的兴趣,不然她们不会注意到一个中产阶级投机分子,此外,这还会把她们引入猎人的彀中。很快,那就会变成有钱女人之间的竞争,谁都想证明自己比别人更有钱。
“理查德其貌不扬,整日醉醺醺的,说话粗声大气,而且越来越肥,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会让女人着迷的男人。他穿着脏兮兮的粗花呢外套和邋遢的维耶勒法兰绒衬衫。他知道自己的市场,他的粗俗有一些是装出来的,是诱饵的一部分。他把自己打扮成贝托尔特·布莱希特——那个滥交成性、臭不可闻的德国左派剧作家。但理查德只是个卧室里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把他带进卧室,然后就停在了卧室。受他引诱的女人都知道这个。和他在一起她们觉得安全。在牛津那会儿就这样,现在还是如此。不同的是在牛津那会儿,只和有钱女人睡觉让他粗俗的灵魂兴奋不已,而现在他是从她们身上大捞外快。当然他也犯过错。我能想象卧室里不止一次发生过冲突。我能想象一个半裸的女人哭哭啼啼地说:‘我还以为你信仰马克思主义。’我能想象理查德一边飞快地穿上裤子一边说:‘我还以为你很有钱。’理查德如今混出版业,很有钱,升得很快。作为出版商,马克思主义让他更有吸引力。他越是从女人手里捞钱,就越是有女人争先恐后地来给他送钱。
“彼得的风格截然不同。出身更逊色,乡村房产经纪人,在牛津的时候他开始培养自己的英国绅士派头。牛津到处是在各种语言学校学英语的年轻的外国女人。其中一些很有钱。彼得本能地忽略大学女生,选择向那些女人下手。她们会以为他货真价实,而他比她们更为迅速地学会了如何分辨良莠,打了几次漂亮的胜仗。他应邀去过两三个富有的欧洲家庭,开始结识欧洲大陆的有钱人。他精心修饰,开始留半军队风格的发型,耳朵以上的头发打理得很伏贴,并且学着修饰他尖瘦的下巴。有一天午饭后,我们在低年级的公共休息室里喝着不怎么样的咖啡,他问我:‘你说男人穿什么最性感?’我目瞪口呆。这可不是公共休息室里经常讨论的话题。但由此可见彼得已经离房产经纪有多远了,可见他正往哪条路上走。最后他说:‘穿一件干干净净、熨得平平整整的白衬衫。’这是前一天晚上和他睡觉的法国女孩告诉他的。从此之后他就只穿白衬衫了。现在他穿非常昂贵的白衬衫,手工缝制,质地精良的双层或三层棉布,领子紧贴着颈部,恰到好处地从外套后领上方露出来。他喜欢以特定手法给衬衫上浆,好让领子仿佛上过一层蜡。他是学者,历史学家。他写过一本关于历史上的食物的小书——这个题目很重要,但其实只是本杂凑的文选——还常常谈论新书以及出版商预付的高额稿酬,但那只是为了炫耀。他的才智其实已经相当贫乏了——全消耗在女人身上了。为了满足她们,他养成了一种特殊的性品位。我只能这么表述。女人们一闲聊——威利,千万别忘了这个——有关彼得品位的传言就散布开了。如今这也是他的成功的一部分。他的学术兴趣总是能反映出他正在与什么样的女人交往。他已经是拉丁美洲专家了,现在他得了项大奖。一个哥伦比亚女人。哥伦比亚很穷,但她却和一笔荒唐的拉美财富有关,那些财富是四百年来印第安人的血肉铸造的。她将会和彼得一起来,理查德将忍受最最强烈的忌妒的折磨。他不会低头认输。他会有所行动,制造一些激烈的马克思主义的场景。我会做些安排,让你同那位女士聊一聊。那就是我们的社交花束。十个人的晚餐会。”
威利离开时在心里数着人数。他只数到九。他很好奇那第十个人会是谁。
过了几天,罗杰说:“我的编辑想住我家。我说房子很小,可他说他是在穷人家长大的,知道背贴背的房子是怎么回事。那房子只有一间半卧室。编辑是个大胖子,看来我得睡那半间了。要不就住宾馆。这可真奇怪。我办的晚餐会,我倒成了客人。”
到了那天,威利敲响小房子的门,等了一会儿。最后是珀迪塔开的门。威利一下子没认出她来。编辑已经来了。他很胖,戴着眼镜,衬衫快要绷裂了,威利觉得他是因为害羞,或是不愿意被人看见,才不想去住宾馆的。房子的大部分空间似乎都被他占据了,而这房子也的确是太小了,尽管设计师费了很多小心思。罗杰从地下室走上来,一脸受了压迫的表情,把威利介绍给编辑。
编辑坐着没动。他说他见过圣雄甘地,那是一九三一年,圣雄来英格兰参加圆桌会议。他没再提起别的有关圣雄的事(威利和他母亲以及他母亲的叔叔都瞧不起圣雄),也没提起圣雄的衣着和相貌;他只说见过他。后来马库斯——那个西印度群岛的西非人来了,他又用同样的口吻说他见过保罗·罗伯逊。
马库斯看上去自信、幽默,充满热情,他一开口,威利就被迷住了。威利说:“我听说你的计划了,你想要一个白皮肤的孙儿。”马库斯说:“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是重复一百五十年前在这儿司空见惯的事儿。十八世纪,英格兰有大约五十万黑人。他们全都消失了。消失在当地人之中。他们繁衍没了。黑人基因是隐性的。要是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一点,种族情绪就会大大减弱。这种情绪很多时候并未深入皮下,可以这么说。我告诉你一个故事。我在非洲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法国女人,阿尔萨斯人。过了一阵子,她想让我去见她家里人。我们一起到了欧洲,到了她的家乡。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同学。她们都很保守,她担心她们会有什么想法。我在那儿待了两个星期,把她们全操过了。我甚至操了她们两三个人的妈妈。可我的朋友却还是担心。”
诗人来了,编辑向他致敬,然后他们夫妻俩就阴沉着脸坐在小房间的一个角落里。
那个哥伦比亚女人比威利想得要老。她大概四十八九岁,名叫塞拉芬娜,苗条,纤弱,面带愁云。头发很黑,应该染过,皮肤很白,粉一直扑到发际。当她终于走到威利身边坐下时,她问道:“你喜欢女人吗?”威利犹豫了一下,她又说:“并非所有男人都喜欢女人。我知道。我直到二十六岁还是处女。我丈夫喜欢男人。哥伦比亚到处是西班牙和印第安混血小男孩,一块钱就能买一个。”威利说:“你二十六岁那年发生什么事了?”她说:“我把我的往事告诉你,但不是在告解。显然发生了一些事。”当珀迪塔和罗杰开始分派食物的时候,她说:“我喜欢男人。我认为他们有一种宇宙的力量。”威利说:“你是说精力?”她不耐烦地说:“我是说宇宙的力量。”威利看向彼得。彼得为这次晚餐会好好打扮过。他穿着看上去很昂贵的白衬衫,浆得如同打了蜡一般的领子笔挺地竖在颈后;修剪成半军队风格的金灰相间的头发平伏在两侧,抹了点发蜡,纹丝不乱;但他的眼神却黯淡疲惫,还有些茫然。
罗杰一边递食物,一边说:“塞拉芬娜,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好娈童的男人?”她答道:“我们是有钱的白人。”罗杰说:“这不能算原因。”她没理会,接着说:“我们家好几代都是有钱的白人。我们说古典西班牙语。我父亲就是这么一个英俊的白人男人。你们真应该见见他。我们在哥伦比亚很难找到合适的人结婚。”威利问:“哥伦比亚就没有其他白人吗?”塞拉芬娜说:“这个词在你们这儿很普通。在我们那儿却不是。我们在哥伦比亚是有钱的白人,说纯正的旧式西班牙语,比西班牙的西班牙人说的还要纯正。我们要找个丈夫很难。我们家的许多女孩都嫁给欧洲人了。我妹妹嫁给了阿根廷人。要从这么远的地方这么辛苦地找丈夫,难免会出错。”
出版商理查德在房间另一头嚷道:“我要说这就是个错误。离开哥伦比亚,住到偷来的印第安人的土地上。”
塞拉芬娜说:“我妹妹没有偷过任何土地。”
理查德说:“那片土地八十年前就被偷来给她预备下了。是罗卡将军和他手下那帮人干的。用铁路和雷明顿步枪对付印第安人的投石器。南美大草原就是这样赢来的,所有那些漂亮的农场也是。你妹妹不过是从老强盗那儿搬到新小偷那儿。我要说,感谢伊娃·庇隆,把这幢腐烂的大厦整个儿推倒。”
塞拉芬娜对威利说:“这个男人想挑起我的兴趣。这种事在哥伦比亚很常见。”
马库斯说:“我看很多人都不知道,十九世纪初始,布宜诺斯艾利斯和乌拉圭有许多黑人。他们消失在了当地人中间。他们繁衍没了。黑人是隐性的。没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理查德和马库斯隔着一屋子的人说话。马库斯说什么,理查德都借题发挥,语出惊人。塞拉芬娜对威利说:“他这种人,一旦和我单独相处就会设法勾引我。真无聊。他以为我是拉美人,容易上钩。”她不说话了。在整个过程中彼得都非常平静。威利无须继续倾听,于是闲闲地环顾房间,目光追随着珀迪塔和她那长长的上半身。他没觉得她有多美,但他记得她将条纹手套丢在维克托之家餐厅桌上的优雅姿态,同时又想起琼在诺丁山的那个房间里脱衣服的样子。珀迪塔察觉到他的目光,深深地回望着他。威利心中涌起难以名状的波纹。
罗杰和珀迪塔开始收拾盘子。马库斯热心地起身帮忙,身手麻利。咖啡和白兰地送了上来。
塞拉芬娜心不在焉地对威利说:“你忌妒吗?”她的思绪已经飘往威利不知道的地方。威利说:“还没有。我只是觉得有欲望。”她说:“听我说。我把彼得带回哥伦比亚,所有的女人都跑来围着他——这个下颌线条硬朗的英国绅士兼学者。一个月之后,他就忘记了我为他做的一切,和别人跑了。可他不了解这个国家,他犯了大错。他被那个女人耍了。她是混血儿,不名一文。一个星期之后他发现了,于是回到我身边,求我原谅。他跪在地板上,把脑袋搁在我腿上,哭得跟个小娃娃似的。我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你当她很有钱,当她是白人?’他说:‘是啊,是啊。’我原谅了他。但也许他应该受到惩罚。你认为呢?”
编辑在清喉咙,一次,两次。他在等着大家安静下来。塞拉芬娜从威利这边转开,也不再看理查德,她挺直身体,将目光投到编辑身上。他正坐在角落里,庞大沉重,身体从腰带上方溢出来,每一个衬衫扣子都绷着。
他说:“我猜在座的没有一位能够理解今晚的聚会对一个外省编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们每一位都给我带来远方世界的一线风景。我来自黑暗蛮荒的北方一个烟雾弥漫的老镇。如今没有多少人想了解我们。但在历史上我们也曾光彩过。我们的工厂的产品被运往世界各地,而我们的产品每到一地,就帮助当地向现代社会迈近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处于世界的中心。可是现在世界已经倾斜,我只有在遇到像在座各位这样的人物时,才能对世界前进的方向有所了解。所以今晚这个场合充满了讽刺意味。你们各位都过着光辉的生活。我读过有关你们中的某些人的报道,而今晚的所见所闻更证实了我读到的一切。我衷心地感谢各位对我这个生活毫无光辉可言的人的善意。但我们这些生活在黑暗角落里的人也有自己的灵魂。我们有自己的雄心,有自己的梦想,而生活却对我们施以残忍的诡计。‘在这被人遗忘的地方也许长眠着曾孕育天国之火的心灵。’我不敢奢望与诗人格雷匹敌,但我已用自己的方式描述了一颗这样的心灵。而现在,在我们分别之前——也许永远不会重逢——希望各位能够允许我奉上拙作。”
编辑从外套内袋里掏出几张叠起的新闻纸,在他制造的一片静默中,谁也不看,郑重地把纸抖开。
他说:“这是报纸的校样。这份东西已经准备了很久。也许会有一两处变动,不恰当的措辞会被改正,但总体来说是预备付印了。我死的那周,它将在我的报纸上刊出。各位会以为那是我的讣告。有的会深深吸气,有的会叹息。但死亡会降临在每个人头上,所以最好早做准备。撰写这篇文字并非出于虚荣。各位都很了解我,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这篇文字是出于悲伤,以及对昔日种种可能性的追悔,现在我邀请各位聆听一个外省人黯然的一生。”他开始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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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亚瑟·帕西法尔·萨默斯,在黑暗的一九四〇年十一月成为本报编辑(其死讯详见另页),一八九五年七月十七日出生于一个船舶装配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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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接一段,一条校样接一条校样,每条上印着窄窄一栏文字,他的故事渐渐展开:小屋,穷巷,父亲的失业,家人的亡故,十四岁辍学,辗转于各种各样的办公室做小文员,战争,因健康原因被拒入伍;最后,在战争即将结束之际,进入报社工作,在制作部当“校对助理”,其实是女人干的活儿,对着排字工大声读校样。念着念着,他的情绪激动起来。
诗人和他妻子冷眼旁观,面露鄙夷,似乎并不感到惊奇。彼得目光空洞。塞拉芬娜坐得笔挺,把侧脸对着理查德。马库斯心猿意马,一会儿想起这个,一会儿想起那个,不止一次提起不相干的话题,一听见自己的声音又立刻住口。可威利却听得入了迷。对他来说,编辑的故事闻所未闻。其中并没有多少抓得住的具体细节,然而他一边听一边努力想象编辑居住的小镇,进入编辑的生活。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想起了父亲;接着他开始思索自己。旁边的塞拉芬娜背过身去,僵硬地坐在那儿,不愿意说话,威利则身体前倾,聚精会神地听编辑读校样。
编辑注意到威利感兴趣,声音弱下去了。他开始哽咽起来。有一两次甚至是在啜泣。读到最后一段时,泪水从他脸颊上滑落,他看上去几乎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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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深刻的生活在他的心灵之中。但新闻工作的本质就是转瞬即逝,他没有留下任何纪念。爱情,那神圣的幻象,从没有碰触过他。不过他与英语痴缠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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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摘下雾气迷蒙的眼镜,左手捏着校样,湿润的眼睛盯着脚前面三四英尺的地方。一片死寂。
马库斯说:“写得真好。”
编辑一动不动,看着地板,任凭泪水滑落,屋里再次静默下来。聚会结束。人们相互道别时,都是轻声低语,仿佛是在病房里。诗人夫妇走了,就好像他们不曾来过。塞拉芬娜站起身,目光掠过理查德,视而不见,带着彼得走了。马库斯低声说:“我来帮你收拾,珀迪塔。”威利心中涌起浓重的忌妒,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但他和马库斯都没有被邀请留下。
罗杰在小房子的门口同他们道别,脸上的愁云已散去。他压低声音,俏皮地说:“他只是说要会会我在伦敦的朋友。我可不知道他想要的原来是听众。”
第二天,威利根据这位编辑的经历写了一篇故事。背景是他写过的那个半真半假的印度小镇,编辑被换成在他写的其他一些故事中出现过的那位圣人。此前,圣人都只表现出外在的一面:懒散,阴险,靠不幸的人生活,蜘蛛一般等在静修处。而现在,圣人却出人意料地展示出他的不幸:被囚禁在自己的生活方式中,渴望逃离静修处,向一个来自远方的将一去不返的过客讲述自己的故事。故事的氛围近似编辑讲述的那个故事。内容则近似他多年来从父亲口中听来的那个故事。
故事在威利笔下铺展开,令他自己都大吃一惊。它使他以全新的方式看待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又过了几天,他发现了许多可用于一种新类型的故事的素材。那些故事似乎在等着他;他很奇怪自己先前竟没有看见它们;他飞快地写了三四个星期。之后,写作将他引向困境,他无法面对的困境,于是他停了下来。
写作就这样终止了。再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来自电影的灵感一段时间之前就枯竭了。当灵感源源不断的时候,写作显得那么轻而易举,他甚至担心别人或许也在这么做:从《夜困摩天岭》、《白热》和《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中获得故事内容或情节。现在,当灵感枯竭的时候,他奇怪自己是如何写出那些东西的。他一共写了二十六篇。大约有一百八十页,他感到失望,写了这么久,这么多灵感,这么多激情,最终只是这么寥寥几页。
可罗杰却以为这些足够出一本书了,他觉得内容很完整。他说:“后面几篇更内敛,但我喜欢。我喜欢这本书发展和铺陈的方式。它比你以为的更加神秘,更富有感情,威利。非常好。但请不要以为它会让你出名。”
罗杰开始把这本书寄给他认识的出版人。每过两三个星期,它就会被退回来。
罗杰说:“我就怕这样。短篇小说要出版很难,而且印度也算不上好主题。只有那些曾经在印度住过、工作过的人才会读有关印度的东西,而且他们不会对你写的印度感兴趣。男人想看约翰·马斯特斯的《宝云尼车站》和《军号和老虎》,而女人想看鲁茂·戈登的《黑水仙》。我不愿意把它寄给理查德,可是看起来他是唯一一条出路了。”
威利说:“为什么你不愿意寄给理查德?”
“他很浑蛋。他没法儿不浑蛋。他会找到办法让你失望。那就是他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向来如此。他做坏事几乎就是为了好玩。要是他做你的书,肯定会用他的教条主义思路展现它,利用它来表达某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那会让他的马克思主义名声更响亮,对书却毫无帮助。但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
于是书到了理查德手里。他接受了。威利在学校收到一封用公司信纸写的信,请他约个时间过去他们那儿一趟。
理查德的公司位于布鲁斯伯里的一个黑色广场上。在威利眼中,那是一幢普通的伦敦建筑——正面直上直下,黑砖砌就。走上正门台阶,他发现原先看上去矮小的建筑似乎变得高大了。他站在正门前,看见这建筑真是宏伟精致。迈步进去,他看见黑色前墙后面高大明亮的房间一直远远地伸展到走廊尽头。
接待室里负责总机的那个女孩惊慌失措。机器里有个声音正在向她咆哮。威利听出来是理查德的声音。赤裸裸的威胁,把那细胳膊的女孩吓坏了。她大概以为自己在家里,而不是在公共场所,而那声音也许令她想起了父亲的恐吓和狂暴。威利想起了妹妹萨洛姬妮。那女孩过了一会儿才注意到威利,她花了几分钟才平静下来,开口和威利说话。
理查德的办公室在二楼,朝向广场。屋子很高很大,满墙都是书。
理查德领着威利走到高高的窗前,说:“这些房子一百五十年前曾经属于伦敦的富商。这片广场上的某栋房子很有可能就是《名利场》里奥斯本的房子。我们所在的这间屋子可能就是客厅。即便是现在,你看着窗外,仍然能够想象那时候的马车、男仆,以及其他。而今天,有一个场景已经难以想象,也已经被多数人遗忘,那就是萨克雷笔下的伦敦富商,坐在这样一间屋子里,要求他的儿子娶来自西印度圣基茨的黑种女继承人。我在这房子里工作了许多年,但并不曾想过这件事。是你的朋友马库斯提醒了我。那个想在顾资银行开户的人。他对我提起女继承人的时候,听上去就像是开玩笑,但我去查了查。那位女士的财产来自奴隶和甘蔗。那是西印度奴隶种植园的鼎盛时期。想想看。那时候,一位黑种女继承人在伦敦,她会有多抢手。当然,她可能嫁得很好,尽管萨克雷并没有告诉我们。而黑种基因是隐性的,隔了几代,她的孙子就可能是纯粹的英国上层人物了。我们需要一个西非裔的黑人移民来修正我们对于维多利亚经典的解读。”
他们从窗边走开,各自在大书桌两边坐下。理查德坐下来之后,看上去比威利记忆中的样子更加魁伟、笨重和粗鲁。
理查德说:“你也许有一天会让我们读到一部新的《呼啸山庄》。希斯克利夫有一半的印度血统,是从利物浦码头附近捡回来的。不过这些你都知道。”他扬起几页打印纸。“这是你那本书的合同。”
威利掏出钢笔。
理查德说:“你不看一看吗?”
威利糊涂了。他是想看看那份合同,但他觉得不该让理查德知道。想要当着理查德的面把合同从头到尾看一遍,几乎等于质疑理查德的信誉,那很不礼貌,威利做不出来。
理查德说:“这是我们的标准合同。国内销售你得百分之七点五,海外销售是百分之三点五。我们替你处理其他权利。当然,我们假定你希望这样。如果出售版权给美国人,你能获得百分之六十五。如果授权翻译,你将获得百分之六十,如果卖给电影公司,百分之五十,出平装书,百分之四十。现阶段你也许觉得这些权利都无关紧要。但你不应该放弃。难事儿由我们来替你摆平。我们本来就是做这些的。你什么也不用做,就等着收钱吧。”
合同一式两份。他在签第二份的时候,理查德从书桌抽屉里取出一个信封,放在他面前。
理查德说:“这是预付版税。五十英镑,都是五英镑的新钞票。你之前可曾一下子挣到过这么多钱?”
威利没有过。他写广播稿最多一次挣了十三基尼,那是为英国广播公司中小学节目写的十五分钟《雾都孤儿》导读。
他下楼来的时候,负责总机的那个女孩已经平静些了。但生活的不幸——困在折磨人的办公室和折磨人的家庭之间——依然写在脸上。威利更加无助和绝望地想起了远在家乡的妹妹萨洛姬妮。
罗杰想看看那份合同。威利很紧张。他觉得很难向罗杰解释自己为什么已经签好了。罗杰看合同的时候非常严肃,完全是律师的样子。最后,他稍稍犹豫了片刻,说:“我想最主要的事是让书出版。他怎么说那本书的?对于这些事情,他向来很聪明。”
威利说:“他根本没提那本书。就谈了几句马库斯和《名利场》。”
四五个星期之后,在理查德位于切尔西区的房子里有个聚会。威利提前到了。他没看见一个熟人,然后和一个矮矮胖胖的年轻人聊上了——此人戴着眼镜,头发凌乱,外套太小,毛衣很脏,外表很符合经典的波希米亚作家形象。他是个心理学家,写过一本书叫《你我心中的野兽》。客厅里就有几本,但没什么人注意。威利和他聊得很投入——两人都在利用对方躲避房间里的冷漠——竟没有看见罗杰走了进来。几乎就在看见罗杰的同时,他也看见了塞拉芬娜。她和理查德在一起,穿着一条花朵图案的粉色裙子,坐姿笔挺优雅,但不像在罗杰家的聚会上那样严肃。威利撇下心理学家,向她走去。她对他随和亲热,有一种和先前不同的神气,很有魅力。可她脑子里全是理查德。他们在谈——闪闪烁烁、断断续续——某个大胆的商业合作计划:先在阿根廷北部的胡胡伊省造纸,然后以比在欧美低廉的价格印平装书。现在可以用甘蔗渣来制造优质纸张。甘蔗渣是甘蔗榨糖后留下的残渣。塞拉芬娜在胡胡伊省拥有大片甘蔗地。甘蔗渣在那儿一文不值;它是废料,而甘蔗不用一年就能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