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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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跳”和“小不点儿”两只狗热烈地亲昵着。它们是一窝生的,却毫不相像:“跳跳”是一条棕色的小公狗,“小不点儿”则是一条黑色的小母狗。“跳跳”是典型的乡村狗,精瘦而多疑,而在城里长大的“小不点儿”则胖乎乎的,总是一副满足的样子。

自从凯瑞丝母亲去世的那天,格温达在羊毛商家凯瑞丝的卧室地板上那一窝杂种狗中挑出“跳跳”,已经过去十年了。自那以后,格温达和凯瑞丝就成了亲密的朋友。尽管她俩一年只能见两三次面,却无话不说。格温达觉得自己可以把一切秘密都告诉凯瑞丝,丝毫不必担心有任何信息会传到她父母或韦格利村的任何人耳中。她认为凯瑞丝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因为格温达根本不和王桥的其他女孩儿说话,绝无不慎泄密的危险。

格温达是在羊毛集市举办的那个星期的星期五来到王桥的。她的父亲乔比去了教堂前的集市,叫卖他在韦格利村附近的森林中诱捕的一些松鼠的皮。格温达则径直来到凯瑞丝家,两条狗也再度相会了。

像以往一样,她们谈起了男孩子。“梅尔辛的情绪很奇怪,”凯瑞丝说,“星期天时他还一切正常,还在教堂里吻了我——接着,到了星期一,他就连我的眼睛都不看了。”

“他一定是有什么事感到愧疚。”格温达立刻说道。

“可能跟伊丽莎白·克拉克有关。她总拿眼睛瞄着梅尔辛,尽管她是个冷漠的人,而且还比他大好几岁。”

“你和梅尔辛做过那事吗?”

“做什么事?”

“你知道……我小时候把那叫吭哧,因为大人们做那事时会发出那种声音。”

“哦,那事?没有,还没做过。”

“为什么还没有?”

“我不知道……”

“你不想吗?”

“想,但是……难道你不担心一辈子都听命于某个男人吗?”

格温达耸了耸肩。“我不喜欢那样,但是,另一方面,我也不用担心。”

“你怎么样?你做过那事吗?”

“恐怕算不上做过。好几年前,我答应了邻村的一个男孩儿,就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像喝过葡萄酒一样,有那么一种浑身热辣辣的感觉。就做了那么一次。不过,如果伍尔夫里克什么时候想做,我都会让他做的。”

“伍尔夫里克?我还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呢!”

“我知道。我是说,我们从小就认识,那会儿他老爱揪我的头发,然后跑开。后来有一天,就在圣诞节后不久,我在他走进教堂时看到了他。我发现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男人。嗯,不仅是个男人,而且是个真正的棒小伙儿。他头发上喷着香粉,脖子上围着一条深黄色的围巾,看上去真帅。”

“你爱上他了?”

格温达叹了口气。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她的感觉。那不仅仅是爱。她对他朝思暮想,真不知道假如没有他,她该怎么活。她曾经幻想过绑架他,把他关在密林深处的小茅屋中,那样他就没法逃跑了。

“好了,不用说了,你脸上的表情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凯瑞丝说道,“他爱你吗?”

格温达摇了摇头。“他简直都不搭理我。我巴望着他能做些事表明他知道我是谁,哪怕是揪揪我的头发。可他跟珀金的女儿安妮特恋爱上了。安妮特是条自私的母狗,可伍尔夫里克偏偏仰慕她。他俩的父亲都是村上最富的人。安妮特的父亲养鸡、卖鸡,而伍尔夫里克的父亲有五十亩地。”

“你说得简直没希望了。”

“我不知道。什么叫没希望?安妮特也许会死。伍尔夫里克也许会突然明白过来他一直是爱我的。我父亲也许会成为伯爵,命令他娶我。”

凯瑞丝微笑起来。“你说得对。爱永远不会没希望的。我倒挺想看看这男孩子的。”

格温达站起身来。“我正等着你说这话呢。那就去找找他吧。”

她们走出了屋子,两条狗紧随在她们的脚跟后。这星期头几天狂袭了这座城市的暴雨已变成了零星小雨,但主街上仍然泥泞不堪。因为羊毛集市在举行,泥浆中又夹杂着各种牲畜的粪便、腐烂的蔬菜,以及数以千计的来客留下的各种各样的垃圾。

她们踩着泥水,躲着泥坑走着,凯瑞丝问起了格温达家里的情况。

“奶牛死了,”格温达说道,“爸爸需要再买一头,但我不知道他哪里有钱买。他只有几张松鼠皮可卖。”

“今年一头奶牛要卖十二先令呢,”凯瑞丝关切地说道,“也就是一百四十四银便士。”凯瑞丝总是靠心算,她从博纳文图拉·卡罗利那里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她说这使得计算容易多了。

“过去的几个冬天,就是这头奶牛养活了我们,特别是那几个小孩子。”格温达太熟悉挨饿的滋味了。即使有那头奶牛产奶,妈妈还是有四个婴儿夭折了。难怪菲利蒙渴望做修士呢,她心想:每天都能吃饱,一顿不少,为此付出什么样的牺牲都值得。

凯瑞丝问:“你父亲会怎么办呢?”

“他会偷偷地做些什么的。偷一头奶牛可不容易——你没法把奶牛装进包里——但他肯定会施什么诡计的。”格温达嘴上说得很有信心,心里却没底。爸爸不诚实,但也不聪明。他会不择手段地再弄一头奶牛的,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手段,他都不会顾忌,但他也许会失败的。

她们穿过修道院的大门,走进了开阔的市场。经受了足足六天坏天气的折磨,商人们都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不堪。他们的货物都被雨淋湿了,但收获却很少。

格温达感到很尴尬。她和凯瑞丝几乎从未谈起过两家家境的巨大差异。格温达每次来,凯瑞丝都会悄悄地塞给她一件礼物让她带回家:或是一大块奶酪,或是一条熏鱼,或是一卷布,或是一罐蜂蜜。格温达会表示感谢——而且她总是发自内心地感激——但她也不会多说什么。当父亲怂恿她利用凯瑞丝的信任偷些什么时,她说要是那样的话她就没法再去了,而像现在这样,她一年有三四次都能给家里带回些东西。就连爸爸也觉得她说得有理。

格温达寻找着珀金卖鸡的摊位。安妮特很可能在那里,而无论安妮特在哪里,伍尔夫里克都不会离得太远。格温达猜得没错。她看到了肥胖而狡黠的珀金。他正点头哈腰、油腔滑调地逢迎着顾客们,而其他人要搭话,他都是三言两语就打发了。安妮特端着一盘鸡蛋,在一旁妖冶地微笑着。托盘顶住她的连衣裙,紧紧地绷起她的乳房。她那漂亮的头发有几缕从帽子里钻了出来,在她红润的脸颊和纤长的脖颈上飘荡着。伍尔夫里克跟在她的身旁,看上去像是一个迷了路的大天使误闯进了人间。

“那就是他,”格温达小声说道,“那个大个子——”

“我能看出他是哪个,”凯瑞丝说,“他可真是‘秀色可餐’呐。”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不过他年龄有点儿小,是吧?”

“他十六岁。我十八岁。安妮特也是十八岁。”

“不错。”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格温达说,“他太英俊了,我配不上他。”

“不——”

“英俊的男人永远不会爱上丑女人,是吧?”

“你并不丑——”

“我在镜子里看见过自己。”那是个可怕的回忆,格温达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当我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后,我大哭了一场。我的鼻子太大,两只眼睛离得太近。我长得像我父亲。”

凯瑞丝反驳道:“你有一双美丽的浅褐色眼睛。还有一头茂密的秀发。”

“可是我配不上伍尔夫里克。”

伍尔夫里克侧身对着格温达和凯瑞丝。他的侧影就像雕塑一样优美。她俩默默地欣赏了好一阵子——他转过身来,格温达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另一侧脸全然是另一番景象:青一块紫一块,一只眼睛还闭着。

格温达跑向了他。“你怎么了?”她惊叫道。

伍尔夫里克吓了一跳。“哦,你好,格温达。我跟人打了一架。”他半转过身去,显然有些难为情。

“跟谁打了一架?”

“伯爵的一个护卫。”

“你被打伤了!”

伍尔夫里克有些不耐烦了。“别担心。我没事。”

他当然不明白格温达为什么如此关切。他没准还以为她是在幸灾乐祸呢。于是凯瑞丝插话了。“哪个护卫?”她问道。

伍尔夫里克饶有兴趣地打量了她一番,从她的穿着上看出了她是个富家女子。“他叫拉尔夫·菲茨杰拉德。”

“噢——梅尔辛的弟弟!”凯瑞丝说,“他受伤了吗?”

“我打破了他的鼻子。”伍尔夫里克露出了骄傲之色。

“你挨罚了吗?”

“在仓库里关了一晚上。”

格温达痛苦地叫了一声:“你真可怜!”

“没什么。我哥哥护卫着我,没人敢再打我。”

“就算那样……”格温达吓坏了。在她看来,无论什么样的监禁,都是最可怕的刑罚。

安妮特打发了一个买主,加入了谈话。“哦,是你呀,格温达。”她冷冷地说道。伍尔夫里克也许没有意识到格温达的情感,安妮特可不同,她对待格温达的态度既有敌视也有蔑视。“伍尔夫里克打了一个调戏我的护卫,”她说道,掩饰不住内心的满足,“他就像一支歌谣里唱的骑士。”

格温达厉声说道:“我可不愿意他为了我的缘故把脸伤成那样。”

“幸运的是,那种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是吧?”安妮特得意地说道。

凯瑞丝说:“谁也说不清未来会怎样。”

安妮特被她的插话吓了一跳。她打量了凯瑞丝一番,显然很惊讶格温达的伙伴竟然穿着这么昂贵的衣服。

凯瑞丝抓住了格温达的胳膊。“很高兴认识你的韦格利乡亲,”她优雅地说了一句,“再见。”

她俩走开了。格温达咯咯笑着说:“你狠狠地镇住了安妮特。”

“她太讨厌了。就是她这种人败坏了女人的名声。”

“伍尔夫里克为她挨了揍,她还那么高兴!我恨不得挖了她的眼睛。”

凯瑞丝若有所思地说道:“他除了长相好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他强壮、傲慢、讲义气——就像那些愿意为别人打架的人。但他心眼很好,他会长年累月、不知疲倦地为他们家奔忙,直到累死。”

凯瑞丝一言不发。

格温达说:“你不大喜欢他,是吗?”

“照你说的,他简直有点儿呆。”

“如果你是我父亲养大的,你就不会认为一个为家庭奔忙的人是呆子了。”

“我明白。”凯瑞丝攥了攥格温达的胳膊,“我觉得他对你来说的确很可爱——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要帮你得到他。”

格温达没有想到。“你有什么办法?”

“跟我来。”

她们离开了集市,走到了城北头。凯瑞丝将格温达领到圣马可教区教堂附近的一条小巷中。“一个聪明的女人住在这里。”她说道。她俩将狗留在外面,俯身钻进了矮矮的门。

这间位于楼下的狭窄的单间房子被一张帘子隔成了两半。前面的半间里有一把椅子和一个凳子。格温达心想,炉子一定在后半间,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总爱在厨房里藏东西。屋子很干净。屋里有一股强烈的气味,像是草味,又有些酸,算不上芳香,却也不难闻。凯瑞丝喊道:“玛蒂,我来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撩开帘子走了进来。她长着灰白的头发,皮肤因为长年在屋子里而显得苍白。她一看来的是凯瑞丝,就笑了笑,然后又仔细地审视了格温达一番,说道:“我看你的朋友正处于热恋中——但那小伙子却不大搭理她。”

格温达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怎么知道的?”

玛蒂重重地坐在了椅子上。她身材矮胖,有点儿喘不上气。“来这里的人主要是因为三个原因:疾病、仇恨和情爱。你看上去很健康,你这么年轻,还结不下什么仇敌,所以你一定是恋爱了。但那小伙子肯定对你很冷淡,不然你也用不着来找我了。”

格温达瞟了一眼凯瑞丝。凯瑞丝显得很高兴,说:“我跟你说过,她可聪明了。”两个姑娘坐在了长凳上,满怀期望地看着那妇人。

玛蒂继续说道:“他住得离你很近。你们也许就是一个村的,但他家比你家要富。”

“一点不错。”格温达大为惊讶。玛蒂无疑是猜的,但她竟猜得这么准,简直是能未卜先知。

“他长得英俊吗?”

“非常英俊。”

“但是他爱上了村里最漂亮的姑娘。”

“如果你认为那种姑娘算是漂亮的话。”

“那姑娘家也比你家富。”

“是的。”

玛蒂点了点头。“这种事情太常见了。我能帮助你。不过你得明白,我跟幽灵世界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奇迹。”

格温达糊涂了。所有人都知道,死人的鬼魂掌控着活人的祸福。如果你让鬼魂高兴,他们就会把兔子引进你设的圈套,会让你生下健康的宝宝,会让阳光照在你即将成熟的庄稼上。而如果你做了什么惹他们生气的事,他们就会让你的苹果生虫,让你的奶牛产下畸形的小崽,让你的丈夫阳痿。就连修道院里的医生都说,向圣徒祈祷比求他们的医药管用。

玛蒂继续说道:“不要绝望。我可以卖给你一剂能带来爱的药。”

“我很抱歉,我没有钱。”

“我知道。但你的朋友凯瑞丝特别喜欢你。她想让你幸福。她来这里时,已经准备好为那剂药付钱了。不过,你必须正确地使用药。你能跟那男孩子单独待一小时吗?”

“我会想出办法来的。”

“把药放进他喝的水里。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欲火中烧。所以你必须单独和他在一起——如果他能看见其他女孩,他会转而迷上她的。因此一定要让他远离其他女人,而且你一定要对他非常甜蜜。他会认为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人的。要吻他,跟他说他很棒,而且——如果你想的话——跟他做爱。过一会儿后,他会睡着的。等他醒来时,他会记起他在你的怀抱中度过了他一生中最销魂的时光,他会渴望尽快再来一次的。”

“难道我不需要再来一剂药吗?”

“不需要。第二回,靠你的爱、你的欲望和你的温柔就足够了。女人能使任何男人感到极度快活,只要他给你机会。”

这正是格温达求之不得的,使得她心醉神迷。“我都等不及了。”

“那咱们现在就开始调药吧。”玛蒂从椅子上站起来。“你们可以到帘子里面来。”她说。格温达和凯瑞丝跟着她走了进去。“帘子只是给那些无知的人准备的。”

厨房的地板非常洁净,屋里有一个非常大的炉子,配备着很多蒸煮东西用的架子和钩子,远远比一个女人做饭所需要的多得多。屋里还有一张饱经烟熏火燎布满油渍污痕却擦得很干净的笨重桌子;一个排列着陶罐的架子;一个锁着的柜子,里面可能装着玛蒂的药中所需要的较珍贵的原料。墙上还挂着张大石板,上面潦草地刻着些字母和数字,大概是药方。“为什么你要把这些东西都藏在帘子后面?”格温达问道。

“一个男人如果制作药膏或药剂,他会被称为药师,而一个女人如果做同样的事情,就有被斥为女巫的危险。镇上有个女人叫疯子尼尔,到处喊叫说有鬼。托钵修士默多指控她是异端。尼尔是疯了,没错,但她并不害人。可默多还是坚持要求审判她。男人喜欢杀女人,默多就时不时地给他们找借口,事后向他们收钱,算作他们的施舍。这就是我总是跟人们说只有上帝能创造奇迹的原因。我并不能呼神弄鬼。我只能运用森林里的草药和我的观察力。”

玛蒂说话时,凯瑞丝在厨房里四处走动着,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她把一只搅拌用的碗和一个小瓶子放在桌上。玛蒂给了她一把钥匙,让她打开柜子。“放一勺蒸馏过的葡萄酒,再滴三滴罂粟汁,”玛蒂说,“咱们得小心别放过量,不然药力太强,他会太早就睡着的。”

格温达大为惊讶。“凯瑞丝,你要来配药吗?”

“我有时候给玛蒂帮忙。但什么也别跟彼得拉妮拉说,她会反对的。”

“就是火烧着了她的头发,我都不会告诉她的。”凯瑞丝的姑姑不喜欢格温达,出于同样的原因,她也不大可能喜欢玛蒂:她们都出身低贱,这一点是彼得拉妮拉非常在意的。

可是为什么凯瑞丝这个富家女竟愿意跑到一个偏僻小巷来,在一个女制药师的厨房里给她打下手呢?凯瑞丝配药时,格温达突然想起她的这个朋友一向对疾病和治疗感兴趣。凯瑞丝还是个小孩子时,就想做医生,她不知道只有修士才被准许学医。格温达记得她母亲去世后,她曾说过:“可是人为什么会得病呢?”塞西莉亚嬷嬷告诉她那是因为人有罪;埃德蒙则说谁也不真正知道原因。他俩的回答都没能让凯瑞丝满足。也许她现在在玛蒂的厨房里,也仍然是在寻找那个问题的答案呢。

凯瑞丝把药液倒进了一个小瓶子里,用塞子塞上,又用绳子把塞子系紧,在绳子的末端打了个死结。然后她把瓶子递给了格温达。

格温达将瓶子塞进了系在她腰带上的皮包里。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有什么办法让伍尔夫里克单独和她待一个钟头。她刚才不假思索地说自己会想办法,但现在药已经到手了,她却发现自己可能毫无办法。单是和伍尔夫里克说几句话,他都会显得不耐烦。他希望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和安妮特在一起。格温达到底能找出什么需要和他单独在一起的理由呢?“我想带你去一个能掏野鸭蛋的地方。”但为什么她要带伍尔夫里克去,而不是带自己的父亲去?伍尔夫里克有些天真幼稚,却不傻:他一定会明白她别有用心的。

凯瑞丝给了玛蒂十二个银便士——相当于格温达爸爸两个月的佣金。格温达说:“谢谢你,凯瑞丝。我希望你能参加我的婚礼。”

凯瑞丝大笑起来。“这正是我所希望的——要有信心!”

她们告别了玛蒂,又回到羊毛集市。格温达决定先看看伍尔夫里克住在哪里。他们家很富,不会装穷,因而不会免费借宿修道院。他们也许住在某个旅馆里。她可以装作不经意地向他,或者向他的兄弟,打听旅馆价格等问题,仿佛她想知道镇上的众多旅馆中哪家最好似的。

一名修士从她身旁走过,格温达突然有些愧疚地意识到,她都没想着去看看她哥哥菲利蒙。爸爸不会去看他,因为父子反目已经多年了,但格温达仍然爱他。她知道哥哥阴险狡诈、心术不正,但他仍然呵护妹妹。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多饥饿的严冬。她决定,待她找到伍尔夫里克后,就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