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次反叛 3(1 / 2)

大河湾 V·S·奈保尔 9419 字 1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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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法师或女巫扎贝思远远躲开男人。但她并非一直这样,并非一直是魔法师。她有个儿子,有时候她会向我提起这个儿子,但总是把他说成过去生活的一部分,已经被她抛到身后了。听那口气,我感觉她这个儿子缥缈虚无,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后来有一天,她竟把儿子带到我店里来。

那孩子约莫十五六岁,长得高高大大。邻近一带的男人平均只有五英尺左右,他比他们都要高,块头也比他们大。皮肤漆黑一片,完全没有继承他母亲身上那种古铜色。他长着一张长脸,轮廓坚毅。从扎贝思的话中,我得知孩子的父亲是南部某个部落里的人。

孩子的父亲是生意人,去过全国各地。在殖民时期奇迹般的太平岁月中,只要你愿意,就不必去管部落之间的界线,想去哪里都行。他在旅途中遇到了扎贝思,扎贝思跟他学会了做生意的本领。到了非洲独立的时候,部落之间又有了边界的阻隔,出门不再像过去那样安全。商人于是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把他和扎贝思生的儿子也一起带走了。如很多民谚所述,在非洲几乎所有地方,孩子跟父亲天经地义。扎贝思的儿子名叫费迪南,过去几年一直不在母亲身边,在南部上学,生活在一个矿区小镇。他在那儿经历了独立后的所有动乱,特别是漫长的分裂战争。

不知何故——有可能是他父亲去世了,或者重新结婚了,想把费迪南甩开,也可能是扎贝思本人的意思——孩子现在又被送回到母亲身边。费迪南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不过这地方所有人都不能没有部落归属,所以按照风俗,费迪南被母亲的部落接纳。

扎贝思决定送儿子到镇上的公立中学读书。学校里面已清理干净,重新开始运作了。校舍是一幢两层楼的石头建筑,带两个院子,是殖民时代官邸的风格,楼上楼下都有宽阔的走廊。楼下原来被人占着,在走廊上生火做饭,垃圾扔在地上或者院子里。那些垃圾千奇百怪,不是罐子、纸张、盒子这类镇上常见的垃圾,而是一些更纯粹的垃圾,壳啊,骨头啊,灰烬啊,被烧毁的麻袋什么的。所以垃圾堆看起来就像是筛出来的灰黑色泥土堆成的小土墩。

草地和花园都被踩没了,九重葛却在疯长,把高高的棕榈树缠死,从学校的围墙上垂下来,又沿着大门口的几根方柱子往上爬,缠绕在装饰性的铁拱门上面。拱门上那几个铁字仍在,是学校的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擅自住在这里的都是些吃不饱饭的人,胆子很小,校方一说,他们就搬了出来。学校里的门、窗户和百叶窗有的已经换掉,水管也修好了,整个校区粉刷一新,地上的垃圾被用车拉走,地面浇上了柏油。前一阵子这里看上去还是一片废墟,现在再看,已经整理得有模有样了,里面开始出现白人教师的身影。

费迪南到店里来的时候,已经是公立中学的学生。他穿着学校的制服:白衬衫,白短裤。虽然简单,却也挺显眼。白裤子穿在费迪南这个大个子身上,模样有点滑稽,不过费迪南和扎贝思都把校服看得很重。扎贝思过着纯粹的非洲式生活;对她来说,只有非洲才是实实在在的,但她不想把费迪南也绑在非洲。我认为这并不矛盾,扎贝思的日子过得这么苦,自然希望儿子比她强;要想比她强,就得跳出无始无终的村庄和大河的生活传统,得接受教育,学会本领。对扎贝思和她这一代的非洲人来说,教育只有外国人才能提供。

费迪南准备到学校寄宿,报到的那天早上,扎贝思把他带到我店里来介绍给我认识。她希望我在这个陌生的镇上照看费迪南,为他提供保护。扎贝思之所以选我来担负这任务,一来我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生意,她信得过我;二来我是外国人,会说英文。费迪南能从我身上学习到外面世界的言谈举止。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也可以在我这里练一练。

这个高个儿小伙子挺安静,态度也很恭敬,但我感觉他只是母亲在场的时候做做样子。他的眼神中有一丝淡漠和轻蔑。他好像是在迁就他刚刚认识的母亲。扎贝思是个村妇,而他毕竟在南部的矿区小镇上生活过,必定见过比我体面得多的外国人。她母亲对我的小店十分尊重,而他似乎不屑一顾。我的商店是水泥谷仓改造的,地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粗劣商品(但我知道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谁看都不会觉得它是现代商店,也没有像有些希腊人的商店那样漆得花花绿绿。

我说:“费迪南是个大小伙子了,贝思。他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我插不上什么手。”这么说是为扎贝思好,也是为费迪南好。

“不是,不是,萨林姆爷。费迪南一定要到您这儿来。要是想揍他您就尽管揍。”

这不大可能。只是说说而已。我朝费迪南笑了笑,他也对我笑了笑,嘴角朝后咧了咧。他这么一笑,我发现他的嘴形很好看,脸上其他部位棱角分明。从他的脸上,我觉得我能看到某些非洲面具的雏形。非洲面具的五官总是会简化和突出。想着这些面具,我认为我看到了他面相中的特异之处。我意识到,我在用非洲人的眼光看他,我一直用这种眼光看他。他的脸给我一种印象,无论当时还是后来我都认为那是一张大人物的脸。

扎贝思的请求让我感到不快,不过不答应也不行。我慢慢地摇着头,意思是我想让费迪南把我当朋友看,费迪南准备单膝下跪,但他停住了,没有行完这个礼。他假装腿上痒,伸手挠了挠膝盖窝。在白裤子的衬托下,他的皮肤黝黑而健康,微微有些发亮。

单膝下跪是一种传统礼节,丛林里的孩子用以向年长者表示尊重。它像是条件反射,并不是特别郑重其事。在镇外,有时候能看到小孩子瞥见大人过来了,中断手上的活计,就像猛然看到蛇吓着了一样,跑到他们跟前下跪。大人也就在他们头上随意拍一下,然后孩子们若无其事地回去干活。这个风俗从森林王国一直传到了东部。不过,它属于丛林的风俗,进不了城。费迪南在南部矿区小镇待过,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单膝下跪的风俗显得特别土气和卑贱。

他的脸已经让我不安。现在我更是想:“这儿要出娄子。”

要是太阳不太烈,也不下雨(一下雨街上就发洪水),从小店赶到公立中学并不算远。费迪南每周到店里来看我一次。他一般是在星期五下午三点半来,有时也在星期六上午来。他每次都打扮成学生的样子,穿着白色校服,有时还不顾天热披着运动夹克,胸前的口袋上绣着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排列在一幅卷轴上。

我们见了面互致问候。我们是按非洲方式问候的,能够花掉些时间。问候完了,就没什么话好说了。他从来不主动和我说最近发生的新闻,总是等着我来问。我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些“今天在学校做了什么啊?”“惠斯曼斯神父给不给你们带课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的回答总是既简单又准确,让我不知道接下来问什么好。

我和他没法像和其他非洲人那样闲聊,起初是不想,很快就变成不能了。我感觉和他聊天特费劲,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丛林里来的孩子,一放假就回到他母亲的村子。他在学校学了什么东西,我毫不知情。我没法和他谈功课上的事,因为优势全在他那一边。还有那张脸!我想这张脸后面肯定藏着很多我无从了解的东西。我感觉这张脸透露出坚定和沉着。作为他的监护人和教育者,我反而被他看透了。

要是这么下去,我们的交往可能就要结束。但是店里还有梅迪,而梅迪和什么人都处得来。他没有我和费迪南之间的那些问题。因为梅迪的缘故,费迪南开始常往小店跑动,后来还到我家里来。和我照例是应付几句,有时候用英文,有时候用法文。然后,他和梅迪开始用当地的土语聊起来。这时候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声音高亢,笑声朗朗。梅迪也不比他差。梅迪已经学会了当地土语的很多语调,也学会了与之相配的举止。

在费迪南看来,梅迪对这小镇比我更熟悉。这两个未婚小伙子搅在一起,能在小镇上找些什么乐趣可想而知:啤酒、酒吧和女人。

这里的人把啤酒当成一种食品,小孩也不例外;人们一大早就开始喝。当地没有酒厂,汽船运来的货物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本地人爱喝的低度淡啤。在大河沿岸的很多地方,独木舟从前进的汽船上运走一箱又一箱啤酒,汽船在返航回首都的路上回收空酒瓶。

对女人,人们的态度是逢场作戏。我刚到的时候,朋友马赫什就说过,这里的女人,你只要开口,她们随时和你睡。男人可以敲开任何一个女人的门和她睡觉。马赫什和我说起这情况的时候,既没有兴奋,也没有赞赏,他有漂亮的舒芭在身边就够了。对马赫什来说,男女问题的随便是这个地方混乱和腐败的原因之一。

我一开始很喜欢这样的寻欢作乐,后来也意识到马赫什说的问题。不过,既然自己也寻欢作乐,我也就不站出来反对。梅迪和费迪南去的地方我也去,所以没办法劝他们不要去。其实受拘束的反而是我。虽然梅迪已经变了很多,我还是把他看成是我们家的人,我必须小心翼翼,不做伤害他的事,或者传回去会伤害家里其他人的事。我特别注意不让人看到我和非洲女人在一起。做到这点并不容易,但值得自豪的是,我还从来没有给人留下什么把柄。

费迪南和梅迪就可以公开到小酒吧去喝酒,公开挑选自己喜欢的女人,或者跑到他们认识的女人家里。而我这个主人、监护人却得遮遮掩掩。

费迪南从我这里能学到什么呢?在海岸那边,我听说非洲人不知道怎么“生活”,在这里的外国人也这么说。这话的意思是非洲人不会合理地花钱,也不会持家。唉!我的情况虽然特殊,不过家底实在太浅,费迪南看了会怎么想?

我的小店乱七八糟。货架上有成捆的布匹和油布,但大部分货物都摊在地上。我的桌子摆在水泥谷仓的中间,正对着大门,桌子靠着水泥柱子,勉强给了我一点儿在垃圾的海洋中停泊的感觉。垃圾真是多:蓝白边的大瓷盆,或者带着植物图案的蓝边盆子,一堆堆白色瓷盘子,中间夹着粗糙的方形牛皮纸;还有瓷杯子、铁锅、炭火盆子、铁床架、锌桶、塑料桶,自行车轮胎、手电筒,以及各种各样的油灯,有绿色的,有粉红色的,也有琥珀色的。

我买进卖出的就是这些垃圾,我必须恭恭敬敬地对待它们,这毕竟是我的生计,我的财富从二涨到四就靠它们了。但这些垃圾都过时了,好像是为我这样的商店特制的。这些东西是在欧美生产的,现在又多了日本货,我怀疑这些地方的工人是否知道他们生产出来的东西会被派什么用场。比如那些小一点儿的盆子,人们在里面装满潮湿的细枝、草叶和泥土,用来养小虫子。大的盆子属于大件,村里人一辈子顶多只买两三个,用来泡木薯,去除毒素。

这就是我做生意的地方。我住的地方也一样简陋。以前的房主是个未婚的比利时女人,好像是个什么艺术家。她把房间布置成“工作室”的样子,我搬进来之后,里面乱得失去了控制。梅迪接管了厨房,也搞得一团糟。我想他从来没有清洗过煤油炉子。可能是因为他是仆人家庭出身,觉得擦洗是女人的事。我把炉子清洗干净了也无济于事,只要重新生火,不几日又会发出怪味,布满黏糊糊的脏东西,梅迪居然毫不惭愧。厨房里充满了怪味,虽然这儿主要是用来煮早上喝的咖啡。我简直不敢进去。梅迪的房间就在从厨房伸出来的走道对面,可他却一点儿也不在乎。

屋子后面有一段楼梯,你可以从楼梯平台直接进入这条走道。一打开楼道门,各种发热发闷的气体扑鼻而来:灰尘味、食油味、煤油味、脏衣服味、陈油漆和陈木材味。窗子根本不能开,所以才有这些味道。小镇已经破败得惨不忍睹,小偷却到处都是,这些小偷本事大得很,只要有缝他们就能钻进来,更不要说开窗户了。走道右边就是梅迪的房间:一眼看上去,梅迪把它收拾成了一个还算像样的仆人小屋,里面有小床,有铺盖卷和各种各样的包裹和纸盒子,他的衣服挂在钉子和窗户的挂钩上。沿着走道经过厨房,左边就是客厅。

客厅是一间大房子,比利时女人把它从上到下刷成了白色,包括天花板、墙、窗户,甚至窗户玻璃。房子整个成了白色,地板光秃秃的,放了一张沙发,用深蓝色的粗布罩着。为了使画室兼客厅效果更突出,里面还放了一张大台子,未曾油漆,大得就像个乒乓球桌,上面放满了我的杂物:旧杂志、平装书、信件、鞋子、球拍、扳手、鞋盒子、衬衫盒子等。我常想把东西理一理。台子的一角还空着,上面总是铺着烫焦的白布:那是梅迪熨衣服的地方。有电的时候他就用电熨斗烫(电熨斗一直放在桌子上);没电的时候,他就用那种笨重的老式扁熨斗烫——这熨斗是从店里存货中拿来的。

房子后面的白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上面画着一个欧洲港口,颜色是红、黄、蓝三色。这画是急就章式的现代风格,是比利时女人自己画的,上面签了她的名字,摆在客厅这个显要的地方。搬家时她竟没拿走,好像它不值得她费事。地板上靠墙斜放着一些别的画作,也是我从她那里继承来的。看来这位女士对自己的垃圾失去了信心,独立战争一爆发,她立刻就走了。

我的卧室在走道的尽头。对我来说,这地方尤其荒凉。里面配了一个定做的大衣橱,有张巨大的泡沫床。这床给了我多少期待,也曾给过那个比利时女人多少期待!那么期待!那么确信自己的自由!那么失望!那么惭愧!趁梅迪还没有回来,或者还没有起床,我见缝插针地从这里悄悄送走了多少非洲女人!有时候,我躺在床上等着天明,等着摆脱某些回忆。我还常常想起纳扎努丁的女儿,想起纳扎努丁对我的信任,许诺做个好人。后来情况又有了变化,房子和床对我有了新的意义。但在此之前,我只知道我已经知道的。

那位比利时女士曾想给这片高温多雨、长满阔叶树(总是可以透过漆成白色的窗户模糊地看到)的土地带来一些欧洲、故乡和艺术的气息,带来一种不同的生活。她看来自视甚高,不过就事论事地看,她想做的一切并没有多大价值。我想费迪南看过我的小店和房子后,也会对我做出同样的结论。他很难看出我的生活和他所熟悉的生活有多大不同,这使我在夜里心情更加沮丧。我不知道支撑我生存的渴望在本质上究竟是什么。我开始感觉到,无论我去哪个地方生活,无论多么富有,多么成功,多么舒适,也只是现在生活的翻版。

这些想法有可能把我带到我不希望去的地方。这有一部分是我的孤独造成的,我知道。现实环境和日常生活并未体现出我的全部。我知道有什么东西横亘在我和费迪南之间,横亘在我和周围的丛林生活之间。在日常生活中,我无法表露出这些不同,无法彰显真正的自我,只好退而求其次,开始愚蠢地展示自己的东西。

我让费迪南看我的东西。我绞尽脑汁想着接下来让他看什么东西。他的态度很冷淡,好像所有东西他以前都看过。他和我说话总是用那种死气沉沉的腔调,虽然这是他一贯的特征,我却为之烦躁不已。

我想告诉他:“看看这些杂志。看这些杂志没有钱拿,我还是看。我之所以看这些书,是因为我有兴趣,是因为我想了解世界。再看看这些画,这位女士画这些画可没少花功夫,她想制造出一点儿漂亮的东西,挂在屋子里。她把画挂在这里,并不是因为它有魔力。”

最后我还是把这些话说出来了,虽然并不是原原本本这样说的。费迪南无动于衷。这些画其实是垃圾,那位女士不知道怎样把画布填满,只是用颜料在上面乱涂一通。这些书和杂志也是垃圾,特别是那些色情的。它们让我感到沮丧,感到难堪,但是我没有把它们扔掉,有的时候我需要它们。

费迪南误解了我的恼怒。

有一天他对我说:“萨林姆,你不必给我看这些东西。”

他不再叫我老爷,这是梅迪给他带的头。梅迪喜欢叫我“恩主”,如果有外人在,他的口气会显得很有讽刺意味。梅迪这天也在。费迪南说我不必给他看这些东西,他的口气中并无讽刺意味。他说话从来不带讽刺意味。

有天下午,我正在看杂志,突然费迪南来了。我打了个招呼,然后接着看杂志。这是一本通俗科学杂志。我最近迷上了这种读物,喜欢吸收一些零碎的知识。看杂志的时候我常在想,杂志里面谈到的这些学科和领域其实我应该花时间去钻研,拓宽知识面,发现新事物,成就一番事业,发挥自己的才干。这也就等于在过一种有文化的生活了。

那天下午,梅迪去海关给一批货报税,这批货是两个礼拜前用汽船运过来的,这里的速度就是这么慢。费迪南说过我不必让他看一些东西,这话我到现在还记恨,我不想主动挑起话题。他自己在店里转悠了一会儿,最后走到桌子跟前问我:“萨林姆,在看什么啊?”

我无法控制自己,又拿出了教师和监护人的身份来。我告诉他:“你应该看看这篇文章。他们在设计一种新电话,不用电流,用光脉冲。”

在这些杂志上看到的新奇玩意儿我自己也不是很相信,不指望它们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过这些东西的魅力也就在这里:自己用不起不要紧,关于它们的文章,可以一篇接一篇地往下看。

费迪南问:“他们指谁?”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问在设计新电话的‘他们’是谁?”

我心里寻思:他来公立中学才这么几天,我们之间就到这种地步了!他离开丛林还没多长时间!我认识他的母亲!我把他当朋友!可我们已经开始在说这种政治废话了。我想我知道他指望我说出什么样的答案,但我没有这样说。我没有说“白人”。说实在的,我心里很想这么说,好让他知道自己的位置。

但我给出的回答是:“科学家。”

他没再说什么。我也没再说什么,故意继续埋头看书。小小一段对话就这么结束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想当老师,再也不想把自己和自己的东西展示给他看。

费迪南问我设计新电话的“他们”是谁,我没有说“白人”,这事让我寻思良久。我发现,虽然我不想满足他的政治心理,但实际上我把我真正想说的说出来了。我说的“他们”不是指白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指镇上的熟人,也就是独立后留下来的那些白人。我确实想说科学家。我想说在各方面都和我们判若天壤的人。

他们!要是我们想谈论政治,想在政治上骂谁或者赞美谁,我们会说“美国人”、“欧洲人”、“白人”、“比利时人”这样的话。我们要是谈论做实事的人、制造东西的人或搞发明的人,则不论自己是什么种族,一概说“他们”。这样就可以把他们同他们所处的群体和国家区别开来,和我们自己联系起来。“他们在制造能在水上开的车。”

“他们在制造火柴盒一样小的电视机。”我们说的这些“他们”都遥不可及,无所谓是不是白人了。他们是公正的,高高在上,端坐云端,如同神仙一般。我们盼着得到他们的赐福,得到了就四处炫耀——比如我向费迪南炫耀廉价的双筒望远镜和高级相机——仿佛这些东西的设计发明也有我们一份功劳。

我给费迪南看我的东西,好像是让他进入我生活的深层奥秘,进入我生活的本质,好像这本质被乏味平淡的日子掩盖住了。但事实上,我自己也好,镇上的其他人也好——亚洲人、比利时人、希腊人——同“他们”之间都如隔天堑,我们和费迪南并没有两样。

我从此不再想充当费迪南的老师。我只想听之任之,和以前一样。让他到我的店里和家中走动走动,就足以向他的母亲交代了。

学校的雨季假期到了,扎贝思到镇上采购,顺带把费迪南带回家。她对费迪南的进步好像还比较满意。费迪南好像也舍得放下学校和镇上的酒吧回到母亲的村子。所以他就回家度假去了。我想着随汽船和独木舟顺流而下的旅程。想着河上的雨。想着扎贝思手下的女人们在漆黑一片的河道上艰难地撑着独木舟,回到隐在暗处的村子。我想着黑漆漆的深夜,想着空荡荡的白天。

现在的天空很少放晴,顶多是从灰色或者暗灰色转为酷热的银色。天上多半时间电闪雷鸣,有时候在远处的森林,有时候就在头顶上方。我从店里往外看,只见雨水噼里啪啦地落下来,打在集市广场的凤凰树上。这样的雨中断了生意,笼罩了小贩们的木头货摊。人们都躲到广场四周商店的雨篷下,人人都在看雨,很多人在喝啤酒。裸露的街道上一片红色的泥泞,是长满灌木的土地那种红色。

有时候,一天的大雨结束,云层中露出落日,美丽无比。我喜欢在靠近急流的地方观赏这美丽的景色。急流附近过去是一个小公园,也有一些便利设施。现在只剩下一条长长的防洪水泥墙,然后就是一大片空地,雨后一片泥泞。渔网挂在光秃秃的大树干上,大树干埋在河畔的岩石中间,岩石造成了河里的急流。空地的一端是一些茅草棚。这地方又恢复成渔村了。落日的光从重重乌云中透射出来,河水从黄褐色变成金色,变成红色,变成紫色。急流声如雷鸣,奔腾不息。岩石上挂起无数个小瀑布。夜幕降临,有时还会下雨,急流声,雨声,混成一片。

河上长满了一丛一丛的水葫芦,如同黑色的浮动岛屿,漂在黑色的河道上。它们从南部漂过来,绕过河湾,又从急流处腾挪跳跃而下。雨水和河流就像是要把树林从大陆的腹地扯走,让它在河上漂流,漂流到海洋,到遥远的地方。水葫芦是河里才有的果实。这种淡紫色的花前几年才出现,本地语言里还没有它的名字,人们仍然称之为“新东西”或者“河上的新东西”。这种植物是本地人的新敌人。坚韧的枝蔓和叶子纠缠成厚厚的一团,黏附在河岸上,堵塞了河道。它们长得很快,人们用尽各种工具想消灭它们,但根本来不及。回村的河道必须不时清理。水葫芦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从南部漂过来,一路走一路撒播种子。

我已经决定不再管费迪南。但到了新学期,我发觉他对我的态度起了一些变化。他不再和我那么疏远,到了我的店里,甚至都不急着去找梅迪。我想可能是他母亲教训了他吧。此外,他回村之时虽然比较冷静,但回去后可能会对那里的生活感到震惊——不知他是怎样度过那些日子的。总而言之,他可能不再对小镇和镇上的生活满不在乎了。

事情的真相要更简单些。费迪南开始长大成人,正面临着成长的困惑。他的部落背景混杂,在非洲这个地方他是个陌生人,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群体归属,没有效仿的榜样,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想搞清楚这一切,想通过我来练习。

我能看出他在尝试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行为举止,但他折腾的范围也有限。他母亲扎贝思来镇上采购的那几天,他模仿的是他母亲,扮成小商贩的样子,好像和我是生意上的伙伴,和我平起平坐,向我询问销售情况和价格。接着,他又扮成处于上升期的非洲年轻人,公立中学的学生,现代,冲劲十足。要是扮演这种角色,他就穿上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上面绣着校训:Semper Aliquid Novi。他无疑觉得这样有助于显示他从欧洲老师那里学到的风度。有时候,也不知道是从哪个老师那里学的,他会跑到我家的客厅,也就是原来做画室的那间房,背靠着白墙,双腿交叉站在那里,一副要和我高谈阔论一番的架势。有时候,他又模仿另外某个老师,绕着工作台踱步,一边说话,一边拿起这个看看,拿起那个看看。

他现在想方设法和我谈话,不是和梅迪那种,他想和我进行严肃的谈话。以前他总是等我开口问,现在却主动提出一些零碎的想法,或是抓住一些值得辩论的小话题,像是想要把讨论继续下去。他在磨炼公立中学学生这个角色,在借助我来练习,几乎把我当成了语言教师。不过我还是挺感兴趣的。我开始对学校里的话题有了些了解,我想知道这些。

有一天他问我:“萨林姆,你对非洲的前途有什么看法?”

我没有回答。我想了解他的想法。他的血缘这么复杂,又跑过这么多地方,是不是真的了解非洲呢?我很想知道。我也想知道他和他的同学对非洲的了解是不是从地图集上得来的。梅迪从海岸远道而来,一路上宁可饿死,也不敢吃陌生部落里陌生的食物,在这一点上费迪南是不是和梅迪一样呢?扎贝思知道自己有魔法护身,所以敢从村里跑到镇上,费迪南对非洲的了解有没有超过扎贝思呢?

费迪南只是告诉我非洲以外的地方日渐堕落,而非洲在蓬勃兴起。我问他外边是怎么堕落的,他无言以对。我穷追不舍,他只能重复在学校里听说的只言片语。我还发觉,学校里讨论的话题到了他的脑子里被搅乱了,简化了。对过去的看法和对现在的看法混为一谈。他穿着运动服,就觉得自己成了上等人,成了大人物,就像在殖民时代那样。他觉得自己是非洲的新人类,这让他很自负。出于这种令人惊讶的自负,他把自己和非洲画上了等号;而非洲的未来只不过是他将来从事的工作。

费迪南在扮演这种角色时,和我的谈话总是断断续续,因为他有时候根本讲不清楚。他把讨论带到某个地方,然后就打住了,也不感到有什么难堪,仿佛这只是一次语言练习,这次做砸了,还可以指望下一次。然后,他又恢复老样子,去找梅迪,把我甩到一边。

我对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有了更多了解(殖民时期的那种市侩风气这么快又重现了!),对费迪南的想法也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但我不觉得和他的距离拉近了。我以前把他看成一个谜,觉得那张面具一般的面孔后面是疏远和嘲讽,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而现在,他不只是做作,他的人格变来变去。我开始觉得他内里空无一物。想到学校里有可能满是费迪南这样的人,我不禁捏了一把汗。

还有他的自负。这让我不安,我觉得这个国家谁也没有安全可言。梅迪也感到不安。没有了酋长和政客的非洲,大家都是村民,这样倒也民主。现在,梅迪不过是店里的伙计,也可以说是个奴仆,而费迪南就不一样了!他可是有着远大前程的公立中学学生!不过这没有妨碍他们的友谊,他们照旧平等相待,相好如初。但梅迪在我家当过仆人,见过玩伴怎样变成主人,所以,尽管重新认识了自己的价值,他肯定还是感到自己又一次落在了后面。

有一天,我正在家里,听到他们走了进来。梅迪在解释他和我在店里的关系,解释他从海岸跑过来的经历。

梅迪说:“我们家和他们家早就认识,他们过去叫我比利,我学过记账。我不会一直待在这里的,你知道。我要到加拿大去,证件什么的都齐了,我现在在等体检。”

比利!嗯,听上去和阿里倒有些相像。加拿大?那是我一个姐夫去的地方;梅迪过来不久,我收到一封家信,信里说全家人都为我这个姐夫的“体检”担忧。无疑,梅迪就是从这封信里捡到了加拿大这个话题。

我弄出点儿声音,让他们意识到我在家里。他们随后进了客厅,我装作什么也没有听到。

不久之后的一个下午,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费迪南突然跑到店里来,浑身湿透,身上还在往下滴水。“萨林姆,你必须送我到美国留学。”

他的口气透着绝望。这个想法突然在他心里迸裂开来,显然,他觉得自己如果再不行动,就永远没有机会了。他穿过倾盆大雨,跑过积水的街道,衣服全部湿透了。这么突然,这么着急,这么高的要求,我不禁愕然。对我来说,出国留学是件稀罕事,费用不菲,根本不在我们家承受范围之内。

我问他:“我为什么要送你去美国?我为什么要在你身上花钱?”

他无言以答。别看他不顾一切的样子,也别看他在雨中跑了这么多路,他可能只是想找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