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出乎意料,在克什米尔,我却跟一个外出旅游的印度家庭相遇,而这场邂逅竟然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和亲切。我跟他们一样探访班度古堡,分享他们的欢乐。我看到他们掏出铜板,赏给那群伸手乞讨的儿童。我品尝他们那匆匆准备和分发、但却严格遵守传统礼仪的午餐。这家人好熟悉啊,就像特立尼达岛上那些印度家庭。我一眼就看出这家人的关系:谁是强者,谁是弱者,谁是专门搬弄是非的人。我跟这些印度人原本隔着三个世代(我外祖父从印度移民到特立尼达),但骤然间,我们之间的差距缩小了,隔阂消除了,仿佛变成了同一个世代的人。
这场邂逅,不只唤醒了我的童年记忆,也激发了我那被压抑已久的意识。食物的准备和分发,必须遵守一套严格的礼仪和程序。这一点,我能立刻体会和理解。同样,我也能够理解,为什么严格的礼仪和肮脏的食物会掺混在一起,为什么那位老仆会以一种造作轻率的态度,把面饼和马铃薯塞进我们手中。这其实是一种错乱而扭曲的禁欲主义,印度人可以从中获取某种必要的乐趣。它也是一种信念(也许源自宗教,也许源自物资和器具极端匮乏的乡村社会):奢华的生活和繁复的礼节是不必要的、虚夸的、荒谬的。*
更重要的是,它反映印度人对传统习俗和仪式的尊敬。
然而,我和这个印度家庭之间,毕竟隔着三个世代和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那个男孩指着废墟说:这是班度家族的城堡。班度是《摩诃婆罗多》的英雄人物。这是印度举世闻名的两大史诗之一,具有神圣的地位,而《薄伽梵歌》就是《摩诃婆罗多》中的部分章节。根据一些学者的考证,这部史诗成书于公元前第四世纪,而它描述的事件可溯至公元前一五○○年。我们参观的这个废墟,显然是一栋四面有围墙、墙外毫无防御工事的建筑物,怎么看都不像五位骁勇善战的王子的城堡。但那个男孩却一口咬定,这是班度家族的城堡。他又不是没看过城堡——斯利那加城中就有一座,每个人都看得到。坐在游览车上的这家人,明明知道这个废墟不是一座城堡,却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渴望看到神奇的古迹,而是因为生活在处处是古迹的国家,他们已无法辨识神奇的事物了。难怪,在司机百般催促下,他们才勉强站起身来,走下车去观赏这座废墟。他们从小就熟知《摩诃婆罗多》的故事,把它当作史实来接受。它已经融入他们的意识中。以具体的形式展现这些故事的石头建筑物,他们根本不感兴趣,何况这些建筑物已经沦为一座废墟,毫不起眼。所以,他们就随口说,这是班度家族的城堡——一堆残垣破瓦,不再有任何用处。开饭时间到了,大家坐下来吃面饼和咖喱马铃薯吧。班度家族和《摩诃婆罗多》真正的光辉,永远留存在他们心中。
我们来到斯利那加城外数英里的潘德雷善镇。在这儿的军营中,我们发现一座窄小的、只有一间祭殿的庙宇。它歪歪斜斜地矗立在洼地中央,庙旁有一株浓荫蔽天的大树,周围是一个小小的人工池塘。这是一潭死水,水面漂荡着落叶。庙宇的石造部分显得非常沉重粗糙,裂痕斑斑。人们随便用混凝土修补,看起来挺刺眼的。在建筑风格上,这间寺庙近似艾旺提普尔废墟——那个男孩口中的“班度家族城堡”。不同的是,这间庙宇目前仍在使用,而这一点使它的存在具有意义(对印度人来说,建筑物的意义在于它的用途,而非它的历史)。超乎物质层次的丧失,会让人们产生一种浪漫的悲情,但在这儿,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都觉得,他们从不曾丧失任何东西。一栋建筑物倒塌了,被摧毁了,不再具有任何用途了,但另一栋建筑物会取而代之——规模也许大一些或小一些,外观也许更美或更丑。阿克巴大帝的湖中堡垒东边,有一座早已沦为废墟的精美建筑物。它极可能是一座皇陵。两座塔楼原本矗立在一间墙壁嵌着黑色大理石的阴凉四合院一边。塔楼已经崩塌,砖砌的圆顶布满裂罅。结构匀称优美的莫卧儿式拱门,不知被谁塞满一块块如今已经开始碎裂的剥落的泥砖。一堆堆瓦砾堵塞住皇陵的入口,散布在那一座陡峭的、通往下层祭殿的楼梯间。殿堂满布灰尘,精美的石雕窗饰早已破损不堪,残缺不全。然而,只有观光客才会前来凭吊这座壮丽的废墟,感叹它的腐朽。在本地人眼中,比这座古迹更重要的建筑物,是他们用波状铁皮在那儿建造的、专供附近清真寺的香客使用的厕所和澡堂。
莫卧儿花园维修得非常完善,看起来依旧很美,因为它到现在仍然是一座花园——仍然在使用中。同一个时期兴建的皇陵,早已经丧失它的用途,因此人们才会在它的废墟中建造厕所。这种盲目讲求实际用途的意识,把整个克什米尔河谷糟蹋得疮痍满目,面貌全非。只有观光客才会凭吊它的废墟,也只有观光客才能欣赏它的美。莫卧儿花园本来坐落在湖畔的林园,景致十分优美,如今,在浓荫密布的查斯马莎希花园中,那座高过树梢头的宝塔式绿色亭台旁边,却出现十间簇新的“观光茅屋”,分成两排,一排六间,另一排四间,看起来十分突兀刺眼。亭台另一边则是政府宾馆——尼赫鲁总理在这儿住过。宾馆旁边有一家牛奶低温杀菌和装瓶工厂。坐落在工厂一侧,不用说,当然就是那座规模宏大的国营农场了。他们在这儿饲养绵羊。山坡上散布着绵羊的足迹,一路延伸到山顶的仙子殿。这栋十八世纪建筑物,原本也许是一座图书馆或天文台(现在已无从考查),如今它那野草丛生,四处飘漫着野生白玫瑰的清香有成群蜜蜂飞绕出没的平台上,却散布着一堆堆羊粪。透过那一排灰泥早已剥落、露出砖块的拱门,我们可以眺望到山下的湖泊。近来,湖上出现越来越多汽艇,乐坏了湖中的居民。这些船舶污染空气和水源,马达声震天价响,回荡在整个湖面上,螺旋桨卷起一团团烂泥巴,宛如旋涡一般。汽艇开走后,湖水依旧激荡不已,哗啦哗啦,不断冲刷着临水的花园,摇荡着那一艘艘穿梭在湖中的“施客啦”。而这只是一个开端而已,好戏还在后头呢。
克什米尔人那中古世纪式的思维只能看到延续性,这种思维如此顽固。它存在于这样的一个世界中:尽管历尽沧桑,这个世界依旧保持它的和谐与秩序,依旧可以被人们“视为当然”。这样的思维只重视事物的延续性,从不曾发展出历史意识——历史意识是一种丧失感,也从不曾发展出真正的美感意识——那需要天赋的评鉴能力。这种思维把自己封闭起来时,这种缺失会使它感到安全。一旦暴露出来,它的世界就会变成童话中的桃花源,显得无比脆弱。从克什米尔祈祷曲转到斯里兰卡电台广告歌,只需切换收音机频道。把克什米尔玫瑰转换成一盆塑料雏菊,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平日,巴特先生总是在旅馆花园那座船屋式遮雨篷下,以正式的礼仪接待客人,不管他们是观光客还是湖中的居民。一个星期天早晨,天气异常闷热,我望向窗外,看见一位衣装体面的年轻男子独个儿坐在遮雨篷中,矜持地端起茶杯,一口一口慢吞吞啜饮着。阳光透过篷子洒在他身上,使他整个人看起来红扑扑的,非常可爱。他身前搁着一个用金属打造的茶盘,盘中整整齐齐地摆放着这家旅馆收藏的一套精美瓷器。
楼梯上忽然响起脚步声,笃笃笃。接着,门上响起一阵敲门声。亚齐兹走进房间来,气喘吁吁,神情严肃,左边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或抹布。
“老爷,下来喝杯茶。”
我刚喝过咖啡。
“老爷,请您下来喝杯茶。”亚齐兹一边说,一边喘气,“巴特先生说的。不是喝‘您自己’的茶。”
我下楼去见这个衣装体面的小伙子。这阵子,巴特先生时不时就把我召唤下来,要我帮忙应付那些吹毛求疵、难以伺候的“客户”。我动用如簧之舌,跟这些客人周旋。在我游说下,他们往往会接受巴特先生所提的比阿里·穆罕默德在“游客接待中心”提出的要合理得多的房租。
小伙子放下茶杯,腼腆地站起身来,怯生生望着我。我拉过一把破旧的藤椅,一屁股坐下来,请他继续喝茶。几秒钟前,亚齐兹还装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仿佛他是这家旅馆的老板似的。这会儿,他却变得十分恭谨,一个劲儿鞠躬哈腰,帮我倒茶,然后蹑手蹑脚退出去,不敢回头看我们一眼。但不知怎的,我却感觉得出来,他依旧保持高度警戒,留神倾听我们的谈话。瞧他那副德行:身上穿着一条宽宽松松的裤子,头上歪歪斜斜戴着一顶毡帽,肩膀搭着一块抹布,黑黝黝的两只脚没穿鞋子,啪嗒啪嗒踩在地板上。
我说,今天天气好闷热啊。小伙子点点头表示同意。我接着说,再过一阵子,天气就转凉了。斯利那加城的气候就是这样变化莫测,但湖中肯定比城里凉爽,而咱们这家旅馆,又肯定比任何一间船屋凉快。
“这么说来。你待在这儿,觉得非常愉快喽?”
“没错,”我说,“我挺喜欢住在这家旅馆的。”
话匣子一打开,我就动用如簧之舌,向他推销这家旅馆,建议他在这儿住下来。但显然,这小伙子跟我不投缘——在我面前,他似乎感到很不自在。看来,这回我无法完成巴特先生交付的使命,帮他争取到一个新房客了。
“你从哪里来?”我提出的这个问题,是印度人最喜欢向陌生人提出的。
“哦,我是从斯利那加城来的,”小伙子回答,“我在观光局工作。这几个月,我常常看到你在城里走动。”
我亲自撰写、用打字机打好、具名发出的邀请函并未发生效用,而巴特先生和亚齐兹这两个土包子,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竟然能够把观光局的官员邀请到旅馆来喝茶。幸好亚齐兹表现得还算有风度。他说,我在花园接待那位年轻官员的过程,厨房那伙人都看在眼中,感到非常满意。过了几天,他向大伙宣布:观光局副局长卡克先生已经接受邀请,即将前来咱们这家旅馆视察,说不定还会坐下来喝杯茶呢。听亚齐兹的口气,仿佛这件事是由我一个人促成的。
卡克先生来了。一看到他搭乘的游船驶到栈桥下,我就赶紧溜进浴室,把自己反锁在里头。等了半天,却没听见楼梯上响起笃笃脚步声。巴特先生也没召唤我下楼去,那天和往后几天,大伙都没提起卡克先生来访的事。直到一天早晨,在“全克什米尔游船工人联合会”秘书陪同下,巴特先生走进我的房间,我才知道卡克先生的来访已经产生了效果。巴特先生央求我用打字机列举出咱们这家旅馆的“设备和特征”,以便刊登在观光局出版的旅馆名录里头。我觉得很没面子,我没办成这件事,就连最后的懦弱行径也与这事无关。巴特先生一径微笑着,显得很开心。二话不说,我坐在打字机前开始打字。
工会秘书站在我身边口述:“旅馆,西方风格。”
“是!是!”巴特先生一个劲点头,“西方风格。”
“这我不能打出来,”我说,“这家旅馆根本不是西方风格。”
“冲水马桶,”巴特先生继续口述,“英国食物。西方风格。”
我站起身来,伸出胳臂,指着窗外厨房旁边那间小小的箱形房屋。
这间房子约莫六英尺长、四英尺宽、五英尺高,里面住着一对身材瘦削、成天板着脸孔的中年夫妻,我们给他们取个名字叫“赊民夫妇”。他们是耆那教⑤信徒。这对夫妇把他们家的锅碗瓢盆全都带到克什米尔来:自己煮饭烧菜,自己洗锅子,从不跟任何人混在一起。他们蹲在花园水龙头下,抓起地上的烂泥巴,使劲擦洗碗盘。最初,他们以游客身份住进这家旅馆,租用楼下的一个房间。他们有一台晶体管收音机。我常看到这对夫妇跟巴特先生一块儿坐在遮雨篷里,聚精会神听广播。收音机摆放在他们中间一张桌子上,天线竖立起来,音量调得很高。我们听亚齐兹说,巴特先生正在跟这对夫妻谈一桩买卖。一天早晨,我们眼见夫妻俩把锅碗瓢盆、床铺被褥和板凳椅子,一股脑儿从旅馆房间搬到厨房旁边那间箱形小屋。不用说,这是这桩买卖那商讨的结果。那天黄昏,我们就看见屋里亮起灯光,从墙缝中照射出来,跟着我们就听到屋里响起收音机播放的音乐。这间房屋有一扇窗子,大小约莫一平方英尺,歪歪斜斜,摇摇晃晃,看来肯定是克什米尔木匠的杰作。透过这个小窗子,我依稀看得见屋里的陈设。有一天,我正在窥视,却被发现了。一个女人的手从窗户中伸出来,砰然一声把窗户合上。
而今,我伸出手臂指给巴特先生看的,就是这间箱形小屋。
工会秘书忍不住嘿嘿笑起来。巴特先生只微微一笑。他伸出一只手来放在自己的心窝上,嘴里一个劲儿说:“先生,先生,恕罪,恕罪。”
夏天的斯利那加城非常闷热。游客们纷纷上山避暑:喜欢“印度风味”的人,成群跑到帕哈尔甘镇;崇尚“英国品位”的游客,则选择古尔玛格村作为度假地点。没多久,房客全都走光了,整个旅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就像初春时节我们刚搬进来时那样。草坪上不再有人洗衣服和碗盘,台阶底下藏放扫帚的橱柜也不再有人蹲在旁边煮饭。在太阳暴晒下,花园水龙头四周的烂泥巴渐渐干枯,凝结成一块块黑色的泥土。园中,向日葵盛开,花团锦簇,煞是好看。夏日炎炎,连做生意的人都变得没精打采。贩卖围巾的那个家伙——他有个古怪的名字叫“毛拉纳·值得做”(Maulana Worthwhile),有天跑到旅馆来,问我有没有英国鞋油。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只有这玩意儿才治得好他身上的癣。地方法院在旅馆遮雨篷下聚会,选出新法官。选举结束后,大伙喝茶吃蛋糕,庆祝一番。最近这阵子,亚齐兹常常提到古尔玛格村。他用暗示的口气对我说:“先生,您什么时候到古尔玛格村度个假啊?”他要我们带他一块儿去。只有在这段生意清淡的日子里,他才离得开旅馆,出外走一趟。但我们一再拖延,因为我们实在舍不得离开仲夏时节的湖泊,我们要尽情享受这难得的清静。
这一片宁谧祥和,骤然间消失了。
德里城中住着一位“圣人”。今年,有一家在东非共和国经商致富的印度人返回祖国度假,在德里城中见到这位圣人。双方甚是投缘。这家人决定把假期奉献给圣人,全心全意服侍他老人家,供他老人家差遣。今年,从印度洋刮来的季风也迟到了。圣人坐在德里家中,闲极无聊,有一天忽然向徒众们宣布:“我打算到印度教圣地克什米尔走一遭,探访埃玛纳锡的神圣洞穴,观赏冰清玉洁的千蛇湖,朝拜湿婆神当年舞踊过的平原。”这群来自东非的印度商人一听,二话不说,立刻收拾行囊,准备好几辆美国制造的加长型礼车,亲自护送圣人到克什米尔。但他老人家却说:“路途遥迢,舟车劳顿,我身上这把老骨头怎担受得起呢?你们开车先上路吧。我搭乘印航子爵式飞机随后就去。”安排停当,大伙开车上路,一路朝北行驶,一天一夜后终于抵达圣城斯利那加。进得城来,已经是子夜时分。二十名香客抵达的消息,立刻在空荡荡的门可罗雀的船屋间传扬开来。不管他们走到哪,身后总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成群扯着嗓门厉声尖叫的船夫,央求香客们到他们船屋住几天。这群香客来到湖中一座小岛上,看到一家小小的旅馆。“这就是咱们一直寻找的地方!我们就在这儿住下来,恭候圣驾吧。”一整晚,船夫络绎不绝,纷纷上门,哀求香客们到他们船屋瞧一瞧,住住看。整个旅馆扰扰攘攘,乱成一团。
这是阿里·穆罕默德的说辞。
“但香客们说:‘我们不想住船屋。我们只想住这家旅馆。’”吃早餐时,他告诉我们。
这是丽华大饭店开张以来招揽到的最大一批客人,难怪负责拉客的阿里·穆罕默德感到那么得意。他可不是亚齐兹,我们的处境,他压根儿不放在心里。亚齐兹爱莫能助。一看到我们,他就像见到鬼一样远远避开。
这群香客有备而来。他们那几辆加长型礼车——湖中居民啧啧称奇的最新科技产品,运载一大捆一大捆树叶。这些叶子据说非常神圣。香客们把它当作碗盘使用,就像古时的贤人君子那样。他们嫌水龙头的水不够纯净。每天清早,他们带着特制的容器,前往湖畔的查斯马莎希花园,从皇泉中舀取纯净的泉水。当然,他们自己煮饭烧菜,不让别人碰触他们的食物。他们在草坪上安放几块石头当作炉灶。负责烧饭的是四个身穿橘黄袈裟、模样像阴阳人的小伙子。烧完饭,他们无所事事,整天闲荡。对这帮人来说,圣洁就意味着简朴:在一堆石头上煮饭;把食物放在树叶做的碗盘里,一口一口扒着吃;不辞劳苦,到几英里外舀取山泉的水来喝。但是,这样的生活反映出的也是一种懒散而漫不经心的人生态度。旅馆房间里的地毯全都被翻卷起来,窗帘高高挂起,家具乱成一团。身为一位圣人的徒弟,过着简朴的生活,使这帮人变得异常狂妄自大。这群香客中的男人,成天在草坪上高视阔步,大摇大摆。在他们面前,阿里和亚齐兹,甚至旅馆主人巴特先生,都得蹑手蹑脚,低声下气。这些人讲话就像吵架似的,嗓门特别大。他们时不时就用力清一清嗓子,呸一声,把一团浓痰吐到池塘中的一朵朵荷花上——这种植物是前任克什米尔大公从英国带回来的,跟印度教崇奉的莲花没有多大关系。他们端着树叶盘子,蹲在他们刚吐过痰的草坪上吃饭,吃完,就开始打嗝。这帮人打起嗝来,就像打雷一般,但节奏控制得恰到好处,仿佛训练有素似的。光从他们的打嗝声,您就可以判断出来谁是师兄,谁是师弟。这伙人的大师兄年纪约莫四十,个头又高又壮,浑身肉颤颤的,跟师弟们一样,他身上穿着袈裟,但额头上却缠着一条五彩斑斓的花布巾,独树一帜。他手下那群小伙子,一有空就做俯卧撑或其他健身运动。看来,这帮人日子还过得挺惬意的。对他们来说,这次跟随圣人出游,就像一群童子军到野外露营一样,非常好玩。不幸的是,我们这家湖中旅馆——丽华大饭店,竟然变成了他们的露营场。
至于圣人何时抵达,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讯息传来。他的徒众可不敢掉以轻心。他们隔三岔五就驱车直奔斯利那加机场,迎接从德里来的每一班飞机。那几个身穿橘黄袈裟、模样像阴阳人的小伙子,则奉命留守在旅馆。闲极无聊,他们开始玩起某种游戏来。我站在一旁观看,只见他们随手捡起一些残砖破瓦,默默地、慢慢地、专注地构筑一道临时防御工事,把他们放置在草坪中央当作炉灶使用的石头团团围绕起来。这时我才发觉,他们根本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建造一座围墙,防止外人偷窥,因为我们这些“不洁”的人的目光会污染他们的食物。事情还没完呢。由于这家旅馆的草坪已经被无数“不洁”的人践踏过,这帮人决定把草皮全部铲掉。这会儿,他们穿着袈裟蹲在花园里,正在默默地进行破坏工作。
我叫亚齐兹来见我。自从这群香客搬进旅馆以来,我们就没打过照面。他垂着头,一副腼腆羞怯的模样。显然,他也看到了这帮人在花园干的好事。最让我生气的是,他竟然帮这些身穿橘黄袈裟的家伙找来一块木板,铺在他们挖掘出来的烂泥巴上。这种搞法简直莫名其妙。但他又能怎么样呢?巴特先生最近手头紧,正在伤脑筋之际,上帝给他送来一批客人。他告诉我,这群香客可不是寻常的游客,他们是圣人(所谓圣人,就是如假包换的圣贤)的门徒,绝对不会乱搞的。
那天下午,香客们终于把这位圣人带回旅馆来。刹那间,整个旅馆的气氛改变了:原本是乱糟糟的一团,打嗝声此起彼落,现在却突然变得无比肃穆寂静,只听到徒众们急匆匆的脚步声和叽叽喳喳的耳语声。圣人端坐在遮雨篷下一把椅子里。妇女们再也忍不住,纷纷冲出旅馆,拜倒在圣人脚下。圣人正襟危坐,也不正眼看这些婆娘一眼。大部分香客只管呆呆坐在一旁,睁着眼睛,瞻仰他们的上师。说实话,这位圣人长得比他的徒众们体面得多,果然称得上宝相庄严。他那件橘黄袈裟裹着一具结实光滑的古铜色身躯,他那张脸孔十分端正坚毅,看起来反倒比较像一位企业主管。
那几个穿着橘黄袈裟的小徒弟,蹲在他们构筑的防御工事里头,帮师父烧饭做菜。香客们分成两排,静静坐在草坪上陪圣人用餐。饭后,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上师领导徒众们齐声吟唱起圣歌来。两个徒弟端来一盆水,擦洗师父的袈裟。洗干净后,他们合力把衣服提起来,不停摇晃,直到整件袈裟全都干了才停手。
我走进厨房,找人聊天,却看见大伙儿挨挤成一团,闷声不响,轮流抽着一筒水烟。
“在他们眼中,我们全都是不洁的人,”一个船夫说,“这样的宗教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
这正是巴基斯坦电台对印度教的指控。然而,连这位船夫都尊敬印度教的圣人,说话时刻意压低嗓门,以免惊扰他老人家。
隔天早晨一觉醒来,我们发现花园中的草皮又被铲掉一些,泥泞满地,惨不忍睹。香客们更加肆无忌惮,他们聚集在花园中,闹哄哄的,忙得不可开交:有的聚在一起剥豌豆,有的在煮东西,有的在打嗝,有的在刷牙(呸一声,把满嘴牙膏吐到池塘中的荷花上),有的在洗澡,有的在洗衣服,有的在台阶跑上跑下。
吃早餐时,我问阿里·穆罕默德:“这些人什么时候离开啊?”
他显然没弄清楚我问这话的原因。他微微一笑,露出嘴里那副凹凸不平的假牙。“上师昨晚开示:‘我喜欢这个地方。我觉得我喜欢这个地方。我在这儿也许会待上五天,也许待上五个星期,不一定。我觉得我挺喜欢这个地方。’”
“把亚齐兹叫来。”
亚齐兹来了。他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抹布脏兮兮的,他也一身脏兮兮的,我也一身脏兮兮的——在圣人眼中,我们全都是不洁的人。
“亚齐兹,麻烦你转告巴特先生一声:要么他们走人,要么我们走人。”
巴特先生来了,眼睛只管望着鞋尖。
“这根本不是西方风格的旅馆,巴特先生。这根本不是丽华大饭店。这是丽华寺——印度教神庙。我马上就去写一封信,邀请观光局长马丹先生来喝茶。”
亚齐兹知道我在虚张声势。这最后一句话,只是吓吓巴特先生而已。亚齐兹精神一振,挥了挥他手上那块抹布,一面擦拭餐桌,一面问道:“先生,您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到古尔玛格村度个假啊?”
“好主意,好主意!”巴特先生连连点头,“到古尔玛格村度个假。带亚齐兹一块儿去。”
我们只好妥协。当下,我们决定到古尔玛格村避避风头,过几天再回来。
“可是,巴特先生,我先跟你讲好!回来后,如果我们发现他们还待在这儿,我们就立马走人了。”
“没问题,先生。”
事实上,我有办法让这群香客和他们的上师在五分钟之内收拾好行囊,乖乖离开丽华大饭店。我只消告诉他们:为求“洁净”,他们铲掉花园的草坪,把它转变成一间厨房,用栅栏围起来,可是,他们的厨房下面却有一个坑洞,那是旅馆的化粪池。
“亚齐兹,我们是不是应该查问一下,前往古尔玛格村的公共汽车什么时候开出?”
“不必查问,老爷,班车多得很哪。”
早上刚过八点钟,我们就赶到公车站。亚齐兹穿着他向巴特先生借来的那双褐色大皮鞋,一瘸一拐,走到售票窗口前,帮我们买车票。
“我们错过了八点钟的车。”他两手空空走回来。
“下一班什么时候开呢?”
“十二点钟。”
“那我们该怎么办,亚齐兹?”
“还能怎么办?等啊。”
这座簇新的公车站新近才落成。克什米尔人三三两两,从男厕钻出,伸出手来就往门帘上抹一抹,把手擦干净——这幅门帘可是用时新布料缝制成的。一个装扮得挺整齐体面的女乞丐,手里拿着一沓精心印制的传单,分发给旅客们。传单诉说她的悲惨遭遇。我们只好待在车站,等下一班车。
古尔玛格村究竟有什么魅力,那么吸引亚齐兹?它只不过是一个度假村,坐落在海拔约莫三千英尺的高山上,俯瞰着克什米尔河谷。几栋简陋的木屋,散布在一片苍翠的牧草地上。村子的一边,山坡上松树丛生,牧草地一路绵延到山脚。村子另一边矗立着高耸的山峰,即使在夏日炎炎的八月天,山上的石缝依旧堆满褐色的积雪。大雨滂沱中,我们抵达古尔玛格村。今晚,我们借住在朋友的一幢单层平房小别墅里。一跨进门槛,亚齐兹就被主人打发到仆人房,直到雨停,我们才又看见他。那时,他正沿着一条湿漉漉的泥巴路,从村子中央的市集回来。只见他一脚高一脚低,吃力地蹬着巴特先生那双笨重的皮鞋,模样甚是古怪。(后来,巴特先生哭丧着脸孔告诉我们,亚齐兹陪伴我们到山村走一趟,把他那双宝贝皮鞋糟蹋得不成样子。)一看到我们,亚齐兹脸上就绽露出笑容,显得非常开心。“先生,您还喜欢古尔玛格村吗?”
来到山村后,我们一直窝在屋子里,只看到乌云覆盖的山峰,以及一簇簇丛生在那片绿油油湿漉漉牧草地上的紫色野花。我们也看到几栋早已沦为废墟的建筑物,那是被一九四七年入侵的巴基斯坦部队放火劫掠夷为平地的废墟。其中一幢规模宏伟、气象万千的木造建筑物,从屋顶一路崩裂下来,乍看之下就像一个巨大的玩具。夜晚,风起时,听到它那残破的彩色玻璃窗,咯吱咯吱响个不停,真会让人做噩梦。
亚齐兹是否在村子周遭走了一趟?难道他有一位特别的朋友,居住在古尔玛格村?他在这儿有个女人吗?这一整天,他的心情起伏不定。早晨,他还是旅馆里一个手脚利落、办起事来讲求效率的仆人。坐在车站等公共汽车时,他那张原本充满期待的脸庞,却渐渐变得木然,一副昏昏沉沉、神志不清的模样。直到坐上汽车,双手紧紧搂住那个装着三明治的篮子,他才稍微放松心情,有一搭没一搭跟我们闲聊。下了车,我们骑上小马,穿过松树林一路朝古尔玛格村行进。刹那间,亚齐兹整个人全都变了——他变得非常活泼调皮,活像一个淘气的小顽童。只见他跨坐在马鞍上,颠一颠,跳两跳,手里不断挥舞着马缰,啪嗒啪嗒直响。好一会儿,他只管策马来回奔驰,把山中其他马儿惊吓得四处逃窜。我终于明白:吸引他前来古尔玛格村的就是这群小马。看来,他身上还残留着游牧民族的血液。即使穿着皮鞋,一旦跨上马鞍,他就不再是一个小丑似的旅馆侍应生,连他身上穿着的那条宽宽松松、裤脚尖细的长裤,也变得甚是帅气,因为那正是中亚细亚骑士的服装。第二天,我们离开村子到山中游玩。一有工夫,亚齐兹就骑上马,即使在最陡峭最崎岖的山径上。一跨上马鞍,他就变成一个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小伙子。每当马儿失蹄,在山路上滑一跤,他就兴奋地扯起嗓门大声叫嚷:“哇,哇!别急,别急嘛!”他变得很健谈。他跟我们谈起一九四七年的印巴战争。根据他的说法,入侵的巴基斯坦部队笨到把黄铜看成黄金而争相抢夺。他为什么不喜欢走路呢?亚齐兹终于告诉我们原因:有一年冬天,他离开原来的雇主,到克什米尔河谷来找工作,身上一文不名,他只好徒步穿越覆盖着积雪的巴尼哈尔山隘,结果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医生不准他再走路。
在我们眼中,亚齐兹是一个千面人,具有多重性格。我们最喜欢看他跟我们的朋友(山中别墅的主人)打交道,看他如何在他们身上下功夫。他使出当初在我们身上用过的一招:一面以仆人之礼伺候他们,一面评估他们身为主人的分量。朋友家里有一群仆人,并不需要亚齐兹服侍,但不知怎的,亚齐兹却跟他们攀上关系,变成了他们最信赖的仆人。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求取某种报偿。他只是遵循自己的本能和直觉。亚齐兹不识字,是个大文盲,然而他却能把旅馆的客人当作观察和研究的对象。这些人也是他的职业,毫无疑问也是他的娱乐。这样的邂逅和人际关系,构成他的生活圈子。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他的反应被训练得异常敏锐。(他体察到我们的感觉,二话不说,就“正式地”把旅馆的厨子打发走,叫他另谋高就。他还对我说:“这是为了他好,你应该替他高兴。”可怜那个厨子莫名其妙被炒鱿鱼,只能在他背后诅咒他。)亚齐兹那口英文,全是用耳朵学来的:听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说。一般印度人学英文是通过书本,发音非常怪异。亚齐兹说起英文来,咬字就比许多印度大学生精确得多,口音也比较地道。他讲英文,有时难免犯错。譬如,他总是把any当成some:anybody don’t like ice⑥——但这种错误却也显示他对英文这种偶尔听人家说说的语言,具有惊人的学习能力。最让我诧异的是,我在平日言谈中使用的一些字眼和词组,几天后就会从亚齐兹口中说出来,而这家伙模仿我的腔调和发音,竟也惟妙惟肖。如果他识字,能读能写那还得了?可是话说回来,亚齐兹身为文盲,不是反而使他的知觉变得更加敏锐吗?他精通人情世故,善于跟人打交道,一如这个地区的统治者(他们也是文盲):锡克教徒领袖兰吉特·辛格和“查谟与克什米尔联合邦”的建立者古拉布·辛格。在我们看来,文盲是一种缺陷。但对居住在一个比较单纯的世界里的天资异常聪颖的文盲来说,识字也许是一种累赘,反而会使人们的情感和知觉变得更加迟钝。也许,在他们眼中,读写能力只是抄写员应该具备的谋生技能。
返回斯利那加途中,我发觉,亚齐兹刻意装出一种表情,准备面对他的雇主巴特先生:他不再有说有笑,兴高采烈。他绷着脸孔,闷声不响,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一坐上公交车,他就把行李一股脑儿往自已身上堆放,尽量把自己弄得很不舒适。下车后,他脸上那副表情会让每一个人都相信:这趟古尔玛格村之旅,非但不能纾解他在旅馆工作的劳累,反而让他觉得更加疲倦。在我们面前,他刻意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模样,简直把我们当成他的一大负担。说不定他跟我们一样,一想到回到旅馆就会再看见那位印度教圣人和他那群门徒,心里就觉得很烦。我搭乘出租马车,沿着湖畔林荫大道回到旅馆时,亚齐兹忽然对我说:“巴特先生告诉我,你不肯支付我的向导费。”
向导费!这家伙什么时候当过我们的向导了?他不是天天缠着我们,央求我们带他去古尔玛格村吗?他在那儿骑马游玩,费用不都是我们支付的吗?
“圣人昨天开示——‘今天,我觉得我应该去帕哈尔甘镇走一趟。’”
回到旅馆,刚跨进门槛,我们就听到阿里·穆罕默德宣布的好消息。果然,这帮人全都走光了,只留下一些痕迹,证明他们曾经在这儿住过:满目疮痍的草坪、沾满泥巴的墙壁和散落一地的扁豆(有一些已经发芽)。花园里,美人蕉开始绽放了,鹅黄的花瓣带着朱红的斑点,煞是好看。
我捡起发芽的扁豆,拿给巴特先生瞧瞧。
“哦,先生,抱歉抱歉。”他说。
也许为了表示他的歉意,隔天早晨,他带着亚齐兹走进我的房间。根据亚齐兹的翻译,他对我说:“先生,您邀请克什米尔大公卡兰·辛格来咱们旅馆喝杯茶吧。卡兰·辛格大公大驾光临敝店,为了表示欢迎,我会把旅馆招牌拿下来,把客人全都赶走,把大门关上。”
<u>*</u>对印度人(尤其是印度教徒)来说,奢侈是一种虚夸造作的行为,能够 伤人的元气。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比印度人更不重视室内装潢。这似乎跟印度的历史和文化有关。印度教的《爱经》指出,风雅之士“应该居住在繁华富庶的地方,最好是一座城市、都会或热闹的村镇”。这部男女情爱宝典然后为起居室的装潢和陈设作出这样的规定:“外房必须放置一张床,铺上厚厚的垫子,中间凹陷。床头和床尾各放置一个枕头。整张床必须铺上干净的雪白床单。床旁必须放置一把睡椅,专供行房之用,以免弄脏床铺。床头上必须装设一个莲花形托架,上面放置一幅彩色画像或一座神像。托架底下,靠着墙壁应该摆放一张茶几,宽约一腕尺。桌上放置下列物品,以增进鱼水之欢:香脂和软膏、花环、彩色蜡碗、香水瓶、石榴果皮和特别调制的蒟酱。床旁地板上必须放置痰盂。一堆象牙从墙中伸出来,悬挂下列物品:一只琵琶、一块画板、一个装着颜料和画笔的罐子、几本书和几个花圈。一把高背圆椅放置床旁,供休憩之用。棋盘和骰子应该放置墙边。房间外面走廊上,装设一排用来悬挂鸟笼的象牙。”——作者原注
<u>①</u>回历的第一个月。
<u>②</u>卡尔巴拉,位于伊拉克中部,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圣城。伊斯兰教创立者穆罕默德生前并无子嗣,亦未指定继承人。他逝世后,伊斯兰教分裂成两大政教派系—什叶派和逊尼派,逊尼派的名称源自“逊纳”。这是一部传统律法,据说是根据穆罕默德的言行编集而成,被视为《古兰经》的补充典籍,具有和《古兰经》同等的效力。逊尼派声称,他们有权任命先知的继承人。而什叶派坚持,穆罕默德的表弟阿里和他的子孙才是正统、合法的继承者。
<u>③</u>原文为Id。伊斯兰教的两大节庆都称为Id:开斋节(Id ul-Fitr)是斋戒月结束时的节庆。宰牲节(Id ul-Zuha,或称 Bakr-id)则是纪念先知易卜拉欣之子易司马仪被用于献祭之事。这里的Id应是宰牲节,伊斯兰教徒庆祝宰牲节的方式是宰杀一只公羊或山羊。
<u>④</u>班度家族,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一个英雄家族。
<u>⑤</u>耆那教,公元前 6 世纪在印度兴起的二元论禁欲主义宗教。
<u>⑥</u>意为:任何人不喜欢冰块。但其实应该是“有些人(somebody)不喜欢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