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涅沙在《罪恶的年代》一书中写道:“我想,从第一天踏进莱姆罗甘先生的店铺,我就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我会娶他的女儿。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有一天格涅沙去莱姆罗甘的店里,莱姆罗甘穿了件干净的衬衫,看起来像刚洗过澡,头上也涂了发蜡。他的一举一动安静而刻意,好像在做普迦。他从屋子的角落里拉过一个小板凳,坐在餐桌边看着格涅沙吃饭,不发一言。起初他看着格涅沙的脸,继而看着他的盘子,然后目光就停留在那里,直到格涅沙抓完最后一把米饭。
“先生,你吃饱了吧?”
“是的,饱了。”格涅沙伸出中指将餐盘抹得一干二净。
“你一定还因为父亲的过世而难过吧。”
格涅沙舔了舔手指。“我倒不怎么想他。”
“不,先生,请不要这样说。我知道你心里是难过的。假设,只是一种假设——我这样说当然是有点老套——如果你想要结婚的话,也没人替你张罗。”
“我自己都不清楚是否想要结婚。”格涅沙摸着肚子从桌边站起来,莱姆罗甘家的饭菜让他满足得打了个饱嗝。
莱姆罗甘理了理花瓶里的玫瑰,继续说道:“不管怎么说,你是个有知识的人,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不像我,先生。我五岁就开始工作了,没人管我。当然,那对我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你知道那好在什么地方吗,先生?”
“猜不出。直说吧。”
“给了我骨气和信念。先生,这就是我打拼得来的。骨气和信念。”
格涅沙从桌上拿起个黄铜水罐,走到窗边洗了手,漱了口。
莱姆罗甘用两只手将油布桌布抹平,掸了掸桌上几乎看不见的碎屑,小心翼翼地接着说道:“我知道,对像你这样受过教育的、白天黑夜都用来读书的人来说,经营一家小店铺是太低微了。不过我不在意别人怎么想。先生,请回答我这样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人,你会因为别人的想法而不开心吗?”
还在漱口的格涅沙立即想到了和米勒先生在西班牙港发生的那次争吵,但在把口里的水吐到院子里后,他说:“不。我不介意别人怎么说。”
莱姆罗甘咚咚咚跑到窗边,从格涅沙手中接过黄铜水罐。“我这样说吧,先生。请你在吊床上坐下。哎呀,让我先替你掸掸灰。”
格涅沙坐下后,莱姆罗甘在吊床前来来回回地踱着步。
“别人伤害不了我。”他双手背在身后说,“好吧,他们不喜欢我,他们不来我店里了。那能够伤害我吗?我就不是原来的我了吗?大不了我去圣费尔南多,到那边的集市上摆个小摊。不,先生,请让我说完。我肯定会这样做的。就算是摆个小摊,那又怎么样?那又怎么样?”
格涅沙又打了个饱嗝,声音很轻。
“告诉我,那又怎么样呢?”莱姆罗甘自顾自地嘿嘿笑了两声,“嘭!五年后,我就能开好多个杂货店。到那个时候,谁还敢取笑我?然后你就会看到那些人都来向我讨饶,他们会说,‘莱姆罗甘先生,给我这个吧;莱姆罗甘先生,给我那个吧。’他们还会央求我去参加选举,央求我去做各种各样的蠢事。”
格涅沙说:“老天保佑,你现在还不必去圣费尔南多摆摊。”
“确实是这样的,先生。就像你刚才说的,托老天的福。虽说我是个文盲,但你可要在吊床里坐好了,听我算算我的财产。”
莱姆罗甘一边说,一边来回踱步。他显得非常激动,以至于前额上渗出了亮晶晶的汗珠。他伸出背在身后的手,掐着手指算了起来。“在查瓜纳斯附近有两英亩地,那可都是好地;在佩尼亚尔有十英亩,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能攒到足够的钱,在那块地上凿个油井;在泉水村有栋房子——不大,但好歹是栋房子;在锡帕里亚还有两三间房。所有这些加起来,我的身价大概有一万两千美元,嗯,不错,真是不错。”
莱姆罗甘用手擦了擦前额,然后摸着后脖颈说:“我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先生。但是我说的绝对是真话。我觉得,你娶莉拉是件好事。”
“好的。”格涅沙爽快地应道。
※※※
结婚之夜到来前,他再也没有见过莉拉。莱姆罗甘也假装格涅沙从没碰到过莉拉,因为他们都是守规矩的印度人。按照印度的传统,婚礼前新郎是不能见自己的新娘的。
莱姆罗甘那儿他还是会去光顾,为的是安排婚礼的各项细节。但他只会规规矩矩地待在店里,不再跑到后面去了。
“你和苏敏特拉的那个傻瓜丈夫可不一样,”莱姆罗甘对他说,“你是个新派的人,你必须有个新派的婚礼。”
所以他没有通过派发用藏红花粉染过的米饭来向亲戚朋友们宣布这桩婚事。“这样做太老派了。”他想发结婚请柬,印在镶着金边的纸上,边缘裁出贝壳的形状。“而且我们一定要在上面写上漂亮的话,先生。”
“但是在请柬上能写出什么漂亮的句子来呢?”
“你是有文化的人,先生。我认为你能想出来的。”
“R.S.V.P.?”
“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都没有,反正看起来不错。”
“那我们就写上吧,先生。你是个新派的人,而且,这个听起来就很漂亮。”
为了印结婚请柬,格涅沙亲自去了一趟圣费尔南多。他去的那家印刷店乍一看挺让人失望的。店堂又暗又破,只有一个瘦瘦的、穿着破烂卡其布短裤的年轻小伙在里面。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操作手动印刷机。但当看着空白的卡片从印刷机里吐出,他精心写下的字句奇迹般地变成铅字的时候,格涅沙不由得被一种类似于敬畏的情绪控制。他站在那里,看着男孩摆弄好机器,又开始印电影院传单。那个男孩自得其乐地吹着口哨,完全不理会站在一边的格涅沙。
“这种机器也可以用来印书吗?”
“那你以为这机器是干吗的?”
“你最近印过什么好书吗?”
男孩一边用滚筒蘸墨汁,一边回答说:“你听说过特立尼达人写了什么书吗?”
“我会写出一本的。”
男孩朝一个垃圾箱吐了口唾沫,垃圾箱里满是沾满墨迹的纸团。“我的这家店倒是蛮有趣的。来我这里印书的人,大概会用隐形墨水写书!”
“你叫什么名字?”
“巴斯迪奥。”
“好的,巴斯迪奥,你听好了:有一天,我会拿一本书来让你印的。”
“当然,先生。你写,我印。”
格涅沙并不喜欢巴斯迪奥那副做作的好莱坞腔调,而且要写书的话一出口,他自己就后悔了。就写书这件事情而言,好像并不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这是他第二次对人夸下这样的海口。一切皆是天意。
※※※
“是啊,这些请柬很漂亮。”莱姆罗甘说,但他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开心。
“发生什么事情了,让你的脸拉得比芒果还长?”
“教育,先生,真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如果你像我一样是个可怜的文盲,什么人都会想着要占你的便宜。”
莱姆罗甘说着竟哭了起来。“现在,就是现在,你坐在椅子上,我坐在柜台后的板凳上,看着这些漂亮的卡片,你是不会相信他们都对我做了些什么的。在锡帕里亚,有个人想要抢占我在那里的两间屋子,在佩尼亚尔的那些人也在对我耍诡计……都是因为我不识字啊。”
“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些什么?”
“啊,先生。我就知道你会这样问。我知道你是想帮我。但已为时太晚。他们给了我很多写得天花乱坠的纸,让我签名,所以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自从父亲的葬礼之后,格涅沙还从未见过莱姆罗甘哭得这么伤心。他说:“好了,听着,如果你是在担心嫁妆的事情,就别哭了。嫁妆的事情我无所谓。”
“先生,我是觉得很难为情啊。你知道印度婚礼的那些规矩,所有人都会看新郎从岳父那里拿了多少嫁妆。婚礼后的第二天早上,新郎坐下来,大家会给他一盆鱼蛋烩饭。新娘子的父亲就要在这个时候掏出钱来,直到新郎把饭吃完,每个人都想看我到底会给你多少钱。他们会说,‘看啊,莱姆罗甘把他的二女儿,最好的那个女儿,嫁给了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男人,而他只给了他这么一点。’就是这件事情让我寝食不安啊,先生。我知道对你来说,对一个有文化的、白天黑夜都在读书的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于我而言,先生,我的脸该往哪儿搁呀?”
“你就别哭了,听着。鱼蛋烩饭我会吃得很快的,绝不会让你难堪。当然也不会太快,免得人家以为你一文不名。我是不会向你索要丰厚的嫁妆的。”
莱姆罗甘含着眼泪笑了出来。“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先生,我知道你会这样。我真希望莉拉已经见过你,这样她就知道我给她选了个多么好的丈夫。”
“我也希望我已经见过莉拉了。”
“先生,现在有些新派的年轻人在吃鱼蛋烩饭前,压根儿就不等岳父派钱呢。”
“但这是个传统啊。”
“是的,先生,传统。但我仍然认为这个传统在现代社会很不像话。如果是我结婚,我才不要女方的嫁妆呢,我会说,‘伙计,让鱼蛋烩饭见鬼去吧。’”
※※※
结婚请柬发出后,格涅沙就不能再去莱姆罗甘家了,但他一个人在屋子里也没能清静多久。十几个女人带着她们的孩子出现在他屋里,大多数他都不认识。他认出其中一张脸,让他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居然是他的一个表妹。他去西班牙港读书的时候,她自己还是个孩子。
孩子们对格涅沙很不屑。
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某天问他:“她们告诉我是你要结婚了。”
“是的,是我。”
“啊呀呀!”男孩留下一串讥笑声,跑开了。
男孩的妈妈说:“这就是现在让我们头疼的事情啊,小孩子的想法都太现代了。”
有一天,他认出这些女人中有一个是他的婶婶,就是在父亲的葬礼上哭得最凶的那几个人之一。她不仅对葬礼的方方面面作了悉心的安排,还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后来格涅沙要还她钱,她很恼怒,告诉格涅沙别犯傻。
“生活就是这样滑稽,”她说,“人死了,我们就哭;隔两天有人结婚,那我们就笑。噢,小格涅沙啊,这种时候总是希望能够有家人在场,但你的家人在哪里呢?你爸爸,他死了;你妈妈,她也死了。”
她说得如此动情,以至于显得欲哭无泪的样子。格涅沙第一次意识到,他要结婚了是件多么重大的事情。
格涅沙觉得,这么多人挤在屋子里乱哄哄的,却很开心,真是件神奇的事情。他被要求待在卧室里,屋子的其他地方都被她们占着。起先,她们把他的屋子变为一个野餐场所;然后,又成了一个乱糟糟的露营地。但她们看起来都很开心。格涅沙很快发现,这种无政府状态其实只是表面上的。十来个在房间各处晃悠的女人里,有一个默不作声的高个女人,大家都叫她乔治王。就他所知,这很可能就是她的真名。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此人,而她现在却掌管着他的家。
“乔治王很有一手。”他的婶婶说。
“有一手?”
“她是个做管家的料。给乔治王一小块蛋糕,她能让十二个孩子分着吃,而且你可以绝对放心,她会分得又均匀又公平。”
“那么你认识她喽?”
“认识她!是我让乔治王来帮忙的。告诉你吧,我觉得能够认识她真是幸运。现在无论什么事情,我都让她帮忙。”
“她是我们家的亲戚吗?”
“也可以这么说。佛巴西亚是乔治王的远房表弟,你是佛巴西亚的远房表弟。”
婶婶打了个嗝,不是饭后那种轻微的饱嗝,而是一个长长的、断断续续的嗝。“都是风给吹的。”她并不是在道歉,而是在向格涅沙解释,“好长时间了……你父亲死后就一直这样,想想看……这风可把我害惨了。”
“你去看过医生吗?”
“医生?他们就会胡说八道。有个医生告诉我什么来着,他说我的肝在偷懒。我一直都搞不明白:肝怎么知道偷懒呢,嗯?”
她又打了个嗝,说:“听到没有?”然后用双手使劲揉了揉前胸。
在格涅沙心里,他开始把这个婶婶称为“打嗝女士”,后来干脆就叫“打嗝大婶”。不出几天,她就传染了屋子里的其他女人。她们都开始打嗝,揉胸脯,抱怨风。除了乔治王。
格涅沙终于等到了给他涂藏红花油的那一刻。这些天来,他一直被关在屋子里,就是那间停放过他父亲遗体的房间。抹油的时候,乔治王、打嗝大婶和其他几个不认识的女人让他躺下,在他身上抹上油膏。她们从房间里出去的时候,唱起了印度的结婚歌谣,旋律非常悲伤。格涅沙不禁想到,这段时间不知莉拉是怎么过的。
这些天来,他整天待在房间,能够陪伴他的只有那几本《科学思想》杂志。他把斯图瓦特先生留给他的每一本杂志都读了一遍,有些读了好几遍。屋子外面,不停传来孩子们奔跑、叫嚷、撕扯和母亲们教训他们的声音,以及人来人往一刻不停的走动声。
结婚前一天,那些女人最后一次让他躺下给他抹油,他问打嗝大婶:“我刚想起来,你们在外面都吃些什么?谁付的账?”
“你。”
他几乎是一下子在床上坐了起来,但乔治王强有力的胳膊阻止了他。
“莱姆罗甘让我们千万不要为了这个事情让你烦心,”打嗝大婶说,“他说让你头疼的事情已经够多的了。乔治王管着所有的事呢。她会和莱姆罗甘结账的。他说婚礼后会来找你要钱的。”
“噢,老天!我还没有娶他女儿呢,他就已经这样自作主张了!”
※※※
但凡有婚丧嫁娶,佛维斯总是变得异常热闹。好几百人涌到莱姆罗甘家赴宴。他们有来自本地的,也有从其他地方赶来的。婚宴上有跳舞的、打鼓的、唱歌的,如果对持续一整夜的结婚仪式不感兴趣的话,光看这些人的表演就已相当热闹了。莱姆罗甘杂货铺的后院张灯结彩,灯是传统的烛灯,各式各样,很漂亮;装饰品主要是水果,挂在椰树干上,让人看了很开心。所有这些都是为格涅沙准备的,他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觉得非常满意。尽管最初结婚这件事让他有些难为情,但和婶婶的一番对话激发了他的使命感。现在,他已经完全沉浸在了兴奋之中。
整个仪式过程中,所有人都必须假装他从来没有见过莉拉。她坐在他身边,从头到脚被一层纱蒙着。直到人们用一条毯子把他们俩都盖起来,他才能拉下她的面纱。在粉红色毯子透进来的柔和光线中,她看起来像个陌生人。她不再是那个半躲在蕾丝布帘后面咯咯傻笑的女孩子了。她看起来如此圣洁、安详,完全是一个印度好妻子的形象。
婚礼结束之后,他们就是丈夫和妻子了。莉拉被带走,剩下格涅沙一个人,应付第二天早上的鱼蛋烩饭仪式。
仪式开始的时候,他穿着新郎的盛装——缎子做的长袍和带流苏的帽子,在院子里铺开的毯子上坐下,面前摆着一盆鱼蛋烩饭。那东西看起来白乎乎的,丝毫引不起人的食欲。他知道忍着不吃这盆东西并不怎么难。
莱姆罗甘第一个拿出钱来诱惑他去吃面前的那盆鱼蛋烩饭。整夜没合眼的他有些憔悴,但看起来心情还不错。他往鱼蛋烩饭边上的黄铜盘子里放下五张面值二十美元的票子,然后退后几步,叉起双手,面带笑容地把目光转向格涅沙,接着又移向聚拢在边上看热闹的一小群人。
他脸上的笑容大概保持了两分钟,因为格涅沙对摆在面前的鱼蛋烩饭看都没看一眼。
“伙计们,给这孩子一点钱吧。”莱姆罗甘朝着周围的人喊道,“给他一些钱吧。给吧,给吧,不要个个装得跟个穷光蛋似的。”他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笑着,喊着,鼓动着。围观的人中有几个在盘子里放下一些小面值的钞票。
格涅沙还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盛装的菩萨般,平静,高高在上。
看热闹的人在他周围聚集起来。
“伙计们,这是个懂道理的孩子,”莱姆罗甘的声音带着一点焦虑,“你们以为他大学是白上的吗?”
他又放下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吃吧,孩子。我可不想让你饿着了。现在还不到饿的时间呢。”他发出一阵笑声,众人并不理会,只是屏息看着格涅沙的动静。
格涅沙还是不吃。
他听到边上一个人说:“呵,这样的事情总有一天会发生的。”
人们说:“得了,莱姆罗甘。再掏点钱出来吧。你不明白他坐在这里等什么吗?难道等人给他拍照不成?”
莱姆罗甘憋出一个短促的假笑,恼了。“如果他觉得可以从我这儿榨出更多的钱来,那他就想错了。难道我会在乎他挨饿吗?我会在乎吗?”
他走开了。
人越聚越多,笑声越来越响。
莱姆罗甘又走回来,人们朝着他起哄。
他往铜盘里又放了两张一百美元的钞票,直起腰身之前,他对格涅沙低声恳求道:“不要忘了你保证过的,先生。快吃吧,孩子;快吃吧,儿子;快吃吧,先生;快吃吧,大先生。我求你了,吃吧。”
边上有个男人尖着嗓子嚷了一句:“不,我就是不吃!”
莱姆罗甘直起身,转过头去:“你,赶紧给我夹起尾巴滚出去,滚!不要搅浑水,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人群发出一阵嘘声。
莱姆罗甘又弯下腰,小声道:“你看看,先生,你让我丢足了脸。”他眼中带着泪水,央求道:“你看看,我的骨气和信念全给你糟蹋了。”
格涅沙仍然一动不动。
人们开始把格涅沙当成英雄对待。
格涅沙最终从莱姆罗甘那里得到了:一头公牛和一头小母牛,一千五百美元现金,一栋在泉水村的房子。格涅沙欠那些女人的饭钱,莱姆罗甘也不得不承担下来。
仪式终于在早上九点的时候结束了。莱姆罗甘浑身是汗。
“那个孩子不过是和我开开玩笑罢了,”他不停地向周围的人念叨,“他早就知道我会把这些都给他的。你们知道,我们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
※※※
婚礼后,格涅沙回到自己家。莉拉要三天后才能过来和他一起生活。打嗝大婶留下帮他收拾房间。女客们呼啦一下全不见了,就像她们突然冒出来时一样迅速。偶尔,格涅沙还能看到一两个掉队者还在他的屋子里晃悠、吃饭。
“乔治王昨天去阿里马了,”打嗝大婶告诉他,“那里有人死了。明天我也要赶过去,但我让乔治王先走一步去那里张罗一下。”
接着,她觉得该给格涅沙一点实在的生活建议了。
“那些时髦的女孩子没有一个是好货色。”她说,“据我听知,莉拉就是这样一个时髦女孩。不管怎么说,你娶了她,她就是你的了,你得好好收拾她。”
她停顿了一下,打了个嗝。“如果她想要出头,你要时不时给她一点颜色看看。”
格涅沙说:“我想莱姆罗甘现在一定很生气,为了吃鱼蛋烩饭那件事情。”
“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那是莱姆罗甘自找的。一个男人去做女人的事情,给自己女儿说媒,他活该。”
“我现在得从这里搬走了。你知道泉水村吗?莱姆罗甘给了我一栋那里的房子。”
“那是个小地方,你去了能做什么?在那里你唯一能找到的工作就是在甘蔗园砍甘蔗。”